当前位置: 首页> 休闲娱乐> 明星八卦> 正文

晚婚有什么补贴吗(结婚补贴是真的吗)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x0d\x0a(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x0d\x0a(2)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x0d\x0a(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x0d\x0a(4)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x0d\x0a(5)对于晚婚并且晚育的奖励一般为200元左右,由当地政府予以表扬。但是非农业户口不享受此条规定。 晚婚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长的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别奖励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一般照发。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初育年龄是指妇女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年龄。 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国策,晚婚晚育则是实现这一国策的重要手段之一。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婚的好处:
1、有利于控制人口的增长;
2、有利于学习和工作;
3、有利于青年的身体健康;
4、有利于家庭幸福;
5、有利于子女的发育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