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车管站,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街76号,电话:(010)605263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市大兴车管站,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刘村桥北200米路东,地址:(010)61268958/5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顺义车管站,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10号院西院,电话:(010)8149834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平谷车管站,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新平北街29号,电话:(010)699598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密云车管站,地址:北京密云县新北路25号,电话:(010)6906290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市昌平车管站,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北京宏远检测场院内,电话:010)6977004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市房山车管站,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月华北大街32号,电话:(010)68397030转5005/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市门头沟车管站,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南路3号,电话:(010)6980643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市怀柔车管站,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88号,电话:(010)8968409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延庆车管站,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妫水南街,电话:010)8119456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北京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分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电话:(010)121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车辆管理所总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电话:(010)121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
车辆管理所京北分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北方检测场院,电话:010-121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
车辆管理所京南分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公交考试场院内,电话:010-121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
车辆管理所京顺分所,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裕民大街17号京顺考试场旁,电话:010-121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
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双林南路新丰考试场南门对面,电话:010-1212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
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乡6号海淀驾校院内,电话:010-121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
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孛罗营北街1号,电话:010-121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
海淀区车辆管理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路69号海淀驾校院内。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领导,下设7个副处级和6个科级机构,同时负责20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业务指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任务。
扩展资料
车管所任务职责:
一、负责全市地方机动车和驾驶员(包括驻京使馆、外事机构和外籍人员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二、负责依法进行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审验、学员考试、核发驾驶证、核发和换发号牌证照、办理各种机动车和驾驶证异动手续;
三、负责对车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全市范围内车管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对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进行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补换领驾驶证
[img]北京海淀车管所在海淀区北安河路69号海淀驾校院内。
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路69号海淀驾校院内
电话:121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范围:负责承办海滨区、门头沟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
扩展资料
车管所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补换领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管理所
本文由作者笔名:『流年の曲终』 于 2023-04-08 10:08:02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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