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生活服务> 驾考> 正文

诉讼文书选材要准确其含义有(诉讼文书选材要准确其含义有a选材的针对性)

  • 丶Club_*丶Club_*
  • 驾考
  • 2023-04-04 16:57:02
  • -
诉讼文书 判决书翻译公司

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造句多用肯定、陈述、判断句式,少用或不用反问、设问、疑问、感叹等加强语气和感情色彩的句式。 2.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之间是一种属种关系,法律文书的外延大,它包括立法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立法文书,即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并正式公布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司法文书,指司法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诉讼文书,指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参加诉讼活动,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类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3.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 (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 (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 (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 4.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 (二)起诉状的写作 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 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

[img]

它对法庭正确审理案件,准确什么有重要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分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

1、宣布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意义在于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被告人、 被害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是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意义在于,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4、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时,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评议和宣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是结论性的判断,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法院制作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等当事人及公诉机关,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大连13岁男孩杀10岁女孩案将宣判 家属称对方未道歉

经济诉讼文书一般分哪几部分,各部分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文书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1、当事人名称需要用到简称的,在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和诉讼文书主文部分用当事人全称,其余部分均用简称指代该当事人,出现次数很少的当事人不必使用简称。当事人简称在案件来源部分当事人全称后加括号注明简称。当事人简称应当保持一致,做到简明规范,体现当事人的特点。

2、第一次引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应写明全称并注明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此后使用该简称不加书名号。引用次数很少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不必使用简称。

3、文书中所涉及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尽可能准确。引用行政机关文件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1、当事人应当围绕主张提供证据,不提供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2、提供书面证据,应按时间或种类依次排列编号,并用标准A4纸装订整齐。

3、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4、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取的证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线索。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纠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司法文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简述民事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及种类。

民事诉讼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用途:民事法律、法规,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解决民事案件的工具,也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凭借。

种类:授权委托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反诉状、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不公开审理申请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执行异议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债务人破产申请书、债权人破产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延期执行申请书、选民资格案件起诉状。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

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文书

要使法律文书语意准确明白,制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文书语言的准确性

(一)语言使用的专业性

法律文书语言使用的专业性主要是指对法言法语的使用,法言法语在法律文书中也称专业术语,它是法律对某一行为和事实的精确概括。因此要求制作文书时,凡是应当使用法言法语的必须使用,不能用其他词语代替。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有人将犯罪嫌疑人收押看守所这一情节表述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了,这很不准确。“抓”了到底是被刑事拘留还是被依法逮捕?又如,“被告人有投案情节”,投案是什么概念?投案和自首是两个概念,投案是主动放弃犯罪,接受国家审判才能构成自首,如果投案后,听说司法机关还要处理,又跑了,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当然不能称为自首了。还有就是前文所述的当事人的称谓一定要和法律法规相一。

当然不能称为自首了。还有就是前文所述的当事人的称谓一定要和法律法规相一致,也是语言专业性的要求。

(二)文字解释的单一性

法律文书语言的准确性的另一个要求就是语言文字必须具有单一解释的特点,无论是说明情况,还是叙述事实,或阐述意见,其语言表述只能有一种解释,否则将引起语言歧义,直接影响对当事人的最后处理,如“被告人张某某因抢劫三次被判刑”,到底是张某某因抢劫了三次而被判刑,还是因抢劫被判了三次刑,不得而知。

;key=%E6%B3%95%E5%BE%8B%E6%96%87%E4%B9%A6%E6%95%99%E7%A8%8Bf=read

快看 戴小新带着他的民事诉讼文书模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