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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子的老公是谁(林江国馨子快乐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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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24 02: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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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子的老公叫做林江国。

馨子(Angel),原名楼安琪,1985年11月30日出生于上海市虹口区,中国影视女演员、歌手、主持人、平面模特。毕业于同济大学表演系。

2003年,主演青春偶像剧《红苹果乐园》,从此开始了演艺生涯;并凭借在剧中饰演的萧晴一角被观众熟知。2004年,参演青春励志偶像剧《星梦缘》,在剧中饰演韩筱雅。

人物评价

馨子坚持不断配合电视剧力度的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场表演力和配合性。随着《杜拉拉升职记》、《回家的诱惑》、《百万新娘之爱无悔》等剧的热播,馨子已颠覆以往青涩的校园形象,完成了一次向都市丽人转变的华丽转身。

截至2021年9月,馨子没有对外透露过自己的感情生活,所以她是否结婚都是未知数。

馨子(Angel),原名楼安琪,1985年11月30日出生于上海市虹口区,中国影视女演员、歌手、主持人、平面模特。毕业于同济大学表演系。

出道至今,她从未在公开场合谈过感情经历。

代表作品有红苹果乐园、真爱之百万新娘、活佛济公、单身公主相亲记、回家的诱惑、我的灿烂人生、薛平贵与王宝钏、杜拉拉之似水年华、泪洒女人花、少林寺传奇藏经阁等。

演艺经历:

2003年,主演青春偶像剧《红苹果乐园》,从此开始了演艺生涯。

2004年,参演青春励志偶像剧《星梦缘》,在剧中饰演韩筱雅。

2005年,主演了青春励志电影《网》,在片中饰演王小曼。

2006年,出演都市时尚言情剧《真爱之百万新娘》,在剧中饰演林薇。

2010年,开始出演古装玄幻剧《活佛济公》系列,在剧中饰演白雪。

2014年,主演功夫武侠剧《少林寺传奇藏经阁》,在剧中饰演朱若琴。

2016年,主演都市情感剧《幸福在一起》,在剧中饰演龙海燕。

2018年,出演青春记忆暖情巨制《我们的四十年》,在剧中饰演冯青。

2020年,出演古装青春爱情喜剧《将军家的小娘子》,在剧中饰演沈淑。

林江国。
两人都已经领证了 包子。 具体点啊 有传闻称,今年已经30岁的馨子已经结婚了,而且结婚对象还是曾经与她在多部戏中有过合作的林江国,虽然没有扒出两个人的结婚照,但是馨子的微博中能够处处看见她与林江国的亲密合照,而且俩人的绯闻由来已久,每部有合作的戏时俩人在剧组都会格外的亲密,以此看来,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很有可能就是夫妻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还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这样说吧,你家的户口本上是不是还有该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个家庭的成员;反之,则不是。

可以继续住。《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财产继承:《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当然,如果父母有遗嘱的话,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但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扩展资料:

法律上规定的家庭成员

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

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

从大众的通常观念来看,婚姻法没有将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等关系作为家庭成员关系予以规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据收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且这种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还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这样说吧,你家的户口本上是不是还有该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个家庭的成员;反之,则不是。
可以继续住。《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财产继承:《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当然,如果父母有遗嘱的话,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但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子女成年后,法律上父母不在对其有监护权。但是还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因为其还有继承权。
2、假如子女成年未结婚,法律意义父母对其搬出去,没有明文规定;
3,、根据继承法,若父母没有遗嘱(口头或书面)他人情况下,财产为子女继承。 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从大众的通常观念来看,婚姻法没有将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等关系作为家庭成员关系予以规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据收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且这种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如果具有这种事实抚养关系的主体之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虐待行为,对侵害人不以虐待罪处罚,难以被社会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理念。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具有事实抚养关系的主体之间,也应当认定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