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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公主的刑罚(最残忍的刑罚杖刑)

  • 惠如春风惠如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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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22 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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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处罚女犯的五种刑罚
北有故宫,南有县衙。据《内江县志》记载:“县治居城之中,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县尹潘逵始建厅堂廨舍。”其后历经七百多年的人事沧桑和宦海沉浮,南阳市内乡县衙整体依然保存完好无损,成为我国目前唯一保存完好的封建时代县级官衙,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海内外誉为“仅有的历史标本”。

内乡县衙与北京故宫、河北保定总督府、山西霍州署合称“中国古代四大官衙”,成为现在衙门文化的研究中心。这里不但保存有三堂公审的完整程序,许多刑罚措施也都有记录,特别是对女犯人的惩罚,非常详细。那时,还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有的牢房特别狭小阴暗,人在里面只能一直跪着,无法直立,是专门用来对付不太驯顺的女犯人的。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 、拶刑、杖刑、赐死、宫刑。
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 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宫刑
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公主嘛,皇帝的亲骨肉,感情自然不同于那些妃嫔(没血缘关系),平时犯错轻一点的说几句或罚跪,重的软禁闭门思过罢了,李世民也只是杀了女儿的情人和几个婢女而已!再重的罚俸禄、降爵(其实没几天又恢复了)当然有些公主谋反被赐死,三尺白绫或毒酒,如高阳 古代对公主的刑罚主要为两种,一是赐自尽,

如永徽中,

(高阳公主)与遗爱谋反,赐死。显庆时追赠。
主(太平公主)闻变,亡入南山,三日不出,赐死于第。<新唐书 公主传>

二是囚禁在禁中.

如建中时,主(升平公主
坐事,留禁中。<新唐书 郭子仪传> 囚禁较多 古代没有人敢对公主加刑。那等同谋反。
公主,是中国古代对皇女、王女、宗女封号。通常是皇女位号,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宗女才能破格晋封为公主。
在中国典籍中常将公主简称为主,往往在皇女在成年后获封公主的称号,并拥有封号、封地(常称作汤沐邑)。,公主下嫁称适,迎娶公主则称尚。
现代汉语中,“公主”一词常用来广义代称君主制的皇女或王女,例如日本的皇女及封为内亲王的亲王之女,或者欧洲君主之女儿、姊妹、姑母(若母亲为女王或女皇则包括姨母),以及其他直系王室成员之女。 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烹 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的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位女皇帝。她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采用严刑峻法,消除异己。因此,她手下的一些酷吏,便借机想方设法诬陷自己的政敌,并绞尽脑汁制造酷刑逼供。朝廷上下,笼罩着高压的恐怖气氛。 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勣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 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