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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最精彩的三个片段加赏析(野性的呼唤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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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4 2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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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析:巴克一直住在美国南方贵族米勒法官的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可惜它是一只忠诚的狗,不知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道理。在被园丁出卖以后,它吃尽了各种苦头。于是,沉睡已久的野性在它身上苏醒了……
  精彩片断一:
  巴克确实成了红眼魔鬼,他蜷起身体准备窜跃时,身上的毛竖着,嘴里吐着白沫,布满血丝的眼里闪着疯狂的亮光。带着两天两夜被禁锢的狂怒,巴克跃起140磅的身体径直向那人扑去。就在腾空的瞬间,当他的嘴刚要咬到那人时,他挨了一击,这凶狠的一击阻挡了他的身体,痛得他闭上嘴,咬紧了牙关。他猛然将身体一旋,后背和侧身便触到了地上。他这一生中还从未挨过棒击,因此不懂挨打是怎么回事。他狂吠着。这狂吠三分是汪汪,七分是尖叫。他边叫边重新站起身来,再次腾空一跃。木棒又劈头打来,将他狠狠地打倒在地。这次他明白了要命的东西是那根木棒,可是他的疯狂使他忘掉了谨慎。他发起十几次攻击,十几次都败在木棒之下,被打翻在地。挨了特别凶狠的一击之后,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眼冒金花,已经无法再向前冲。他有气无力地蹒跚着,鼻子、嘴巴、耳朵血流如注,原来很漂亮的皮毛溅满了一块块的血污。这时,那人走上前来,瞅准他......
   精彩片断二:
   巴克的身体紧檫着雪地,急切地呜叫着,优美的身躯在苍白的月光下闪电一般向前跳跃……它率领狗群,发出古老的狼嗥……它被生命的汹涌、生存的潮汐所左右;每一块肌肉,每一条肌腱,都被那种完美无缺的快乐支配了。那阵快乐是建立在除死亡之外的一切事情之上的,它散发出光芒,滋生壮大,在动态中体现出来,在繁星下欢跃飞奔,在静止的死亡面具上舞蹈。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百度搜索“野性的呼唤PPT”,还可以很方便地找到其他有用的资料。 与史皮兹决斗,咬死印第安人, 1、巴克的确是一个急红了眼的家伙。他后蹲半步准备好出去,耸出毛,喷出白沫,充血的眼睛放出疯狂的光。他集中了他140磅的身子里两天两夜积聚的狂怒向那人扑了过去。到了空中,他的牙床快要咬住那人了,身子却突然一震,被挡住了,那一震使他的牙齿痛苦的一磕,身子一翻,背脊跟身子的一侧触了地。他一辈子都没挨过大棒,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嚎叫了一声,小半是叫喊,大半是痛苦,然后一翻身站住脚跟,有蹿上了空中。有时猛然一震,叭的一声摔倒在地。这一回他明白了是那大棒,但是由于疯狂的他却不懂得小心。他进攻了十来次,也被那大棒打倒在地上十来次。在一次猛烈的打击之后勉强站起身子时,他已昏昏沉沉再也扑不出去了,只能颤颤巍巍有气无力地迈了几步。
2、伊哈人正在被毁掉的纵木小屋前跳舞,突然听见一种恐怖的吼叫,随即看到一只他们从没见过的奇怪动物向他们扑来。那就是巴克。一股愤怒的生命的旋风向他们疯狂卷去,要毁灭他们。他扑向最前面的人,咬开了他的喉咙,直咬到鲜血从撕破的颈动脉喷出。他没去纠缠这个人,咬一口便走掉。第二次跳起,他又把另一个人的喉管撕成了个大口子。他所向无敌,在人群之间东扑西咬,不断凶猛地撕着,扯着,破坏着,使射向他的箭不起作用。实际上他的动作敏捷得难以想像,而却印第安人又挤成一团,互相妨碍,射出的箭反倒伤害了自己人。一个年轻的猎手对着腾空而起的巴克一投枪投去,投枪却狠狠地戳进了另一个猎手的胸脯,枪尖从背里的皮里透了出来。伊哈人吓坏了,混乱了,往树林里逃,一面逃一面叫喊出了邪神。 。。。。。。。悬赏的也忒少了吧...这么高难度的东西..没个80、100的是没人弄得啊..
其实去百度谷歌上面找就可以了
就找野性的呼唤的书评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