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杰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具有索贿、如实供述部分受贿事实、退赃情节,依法认定被告人陈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00000元;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0000元。被告人袁阳犯洗钱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杰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具有索贿、如实供述部分受贿事实、退赃情节,依法认定被告人陈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00000元;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0000元。被告人袁阳犯洗钱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被告人陈杰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追缴并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