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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正当防卫”法律方面是不是个笑话(为何中国法律不公正)

虽然这么说有点那个,但是最好还是不要去触发什么“正当防卫”。法律可不是保护你的,和公仆不是伺候你的一个道理。 就是,中国的正当防卫法只是在坏人攻击你的时候,才能采取自卫行为,但这样自己受侵害的概率也很高。 不是,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在中国正当防卫,司法机关要求严格,很难把握的。因此,实施正当防卫慎之又慎,防止出现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就是,中国的正当防卫法只是在坏人攻击你的时候,才能采取自卫行为,但这样自己受侵害的概率也很高。 说这有屁用,多挣钱,去移民 中国法律的不公平:1、罪犯获得了受害者家属谅解就能轻判,这是对受害者本人最大的不公,只要受害人家属获得了大量的赔偿金,很多家属都会谅解罪犯,于是罪犯就能获得轻判,本来无期徒刑谅解后就可能判15年有期,本来15年有期谅解后也就可能只有5年。那么家属为何会谅解罪犯?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很多情况下,并不是真心的谅解,而是看在了赔偿金的份上,如果家属没有获得大量的赔偿金,家属还会原谅罪犯吗?大家心里都清楚,个别家属实际上对于受害者也毫无感情可言,这种家属更是不想去得罪犯罪分子一方,生怕以后招来报复,基本都是赔钱了事,甚至会主动要求法官轻判。而最可悲的法律对于犯罪分子的审判方面,也在对家属进行错误的引导,如果家属要求重判罪犯,就不能获得所理想的赔偿金,或者判决可以尽量满足家属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就不会对罪犯重罚。这就造成了家属要么选择更高一些赔偿金,要么选择重判罪犯,只能二选一。
一一一个人认为法律不能因为受害者家属谅解或者罪犯主动投案自首、主动对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来获得轻判,那样法律将毫无存在的意义,必将导致一些罪犯心理扭曲,提高犯罪率!心想反正自己家里有很多很多的钱,弄死一个人算什么?给受害者家属几百万,说不定,事情就过去了,完全能掩盖下去,家属也不会起诉到法院去,对于这样认钱的家属,法律也应该以包庇罪严厉惩戒!
2、关于减刑的判定规则模糊,审核部门权利不公!有的罪犯甚至是严重的罪犯,都能一次又一次的不断减刑,所谓的理由都是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那么一个罪犯能关在里面,表现能坏到哪里去?什么叫表现良好???有些事件已过去很多年,少了关注度,有的罪犯就开始无期改10年,10年又减到1年,很快也就放出来了。
2009年1月,三鹿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后经过三次减刑,一直从无期徒刑减刑至16年。执行机关提出,该犯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和生产劳动。获得奖励:记功三次,2010年度被评为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有悔改表现。我们除了大喊法律的不公,也只能为三鹿事件所造成的29万多婴幼儿,食用了三鹿奶粉的那些大头娃娃,那些肾衰竭,那些无法正常成长的孩子而感到心痛,三鹿奶粉毁了许多人的一生,而董事长也就16年有期徒刑,对于受害者以及家人来说,他们更希望的是死刑。
一一一个人认为:法律应该增加一条内容:法官在判决的同时,对于某些犯罪分子,要进行更详细的判决说明,比如:某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
3、中国法律的处罚方式十分不合理,处罚向来都是谁犯错都得罚,而不会去单独惩戒挑事的一方,比如别人先动口骂你,你先动手打了对方!按照常理,或许对方该打,因为骂人也是犯罪,有什么矛盾,可以协商处理,但是不能直接骂对方,特别是公共场合,这是一种人格侮辱罪,被骂者受到屈辱,心里自然会来气,继而动手打了对方,没有什么不对,难道被骂者,也只能骂回去?对方动手了,自己才能动手还击?不管哪种情况,法律惩戒的应该是挑事的一方,受害者有权利通过任何方式予以还击!只要不是过分的打残,打死对方即可,如果感觉到自己生命受到威胁,那就更加有权利把对方置于死地,在美国,非法入侵别人住宅,业主可以无理由主动攻击入侵者,而不需要考虑出手轻重,当然是在业主感受到家庭受到威胁的情况下。
一一一个人认为,中国的法律,对于动手打架,骂人等事件的处理,应该单独处理挑事的人,另外一方出于防卫,不应该受到任何处罚,骂人很普遍,不出什么大事就算了,如果打架的事件,由骂人引起的事件,那就应该单独处罚骂人者!如果只是打架的事件,那就应该单独处罚先动手的一方,如果是命案,那就要充分支持受害者一方的正当防卫权利,如果证据表明攻击方、入侵者首先挑事,威胁到受害者财产或者生命,比如携带刀具入侵住宅,那么业主一方感到威胁时,有权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出手的轻重,给予入侵者任何形式的回击,包括打残、打死对方,都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什么时候出了个正当防卫法?哪年哪月实施的。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