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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扬的“鲤鱼门”事件(黑料最新热门事件网站)

2012年2月底至3月初,江苏常熟市警方连续接到市民反映,常熟鲤鱼门酒店董事长周思扬、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在欠下巨额债务的情况下,相继不知去向。事发后,该市组成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
经初步查实,常熟鲤鱼门酒店董事长周思扬、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两人分别于2月20日和3月5日出逃,周思扬向银行贷款2 .3亿元,个人借款情况仍在调查中;
据悉,周思扬所经营的常熟鲤鱼门酒店是改革开放后常熟最早出现的高档酒店之一。除酒店外,周思扬名下还有10余处实体经济企业,拥有员工1000多人。目前,已妥善处理好约700名员工的结薪和安置问题。
据常熟某商会人士透露,“周思扬欠债数额巨大,据债权人估计,大约为8亿元。”  1. 供货商
与周思扬相关企业具有债务关系的供货商,按供货商自身联名统计的数据,目前为87家,涉及供货款5500万至6000万元。供货商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给周思扬做工程的供货商,另一类是给鲤鱼门酒店提供货物的供货商。
目前政府给供货商的回应中,将周思扬定性为“失踪”。一些大的供货商已经在法院起诉周思扬,例如常熟华联装饰公司和周思扬之间有2700万-2800万左右的工程款纠纷,已在常熟法院提起诉讼。
2。银行:
周思扬所牵涉的银行贷款超过3亿元,多家银行因贷款陷入债务泥沼。
3.民营经济
截至2010年初,江苏常熟民营经济注册资本总量已达607亿元,成为全省首个民营经济注册资本突破600亿元的县(市)。彼时,常熟平均约每4户人家就有一个“老板”。
但2012年2月以来,随着鲤鱼门大酒楼老板周思扬、当地女老板顾春芳的逃走,常熟民间金融陷入泥潭。
周思扬被抓获
2012年7月27日周思扬在东南亚某国被抓获,7月31日中午被警方押解回苏州,并正式宣布对其刑事拘留。

1、法指导生活:法律是国家设立的人们生活的行为准则,指导人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法律关系.

2、法保护生活:法是最有权威的国家意志,调整社会、单位、家庭、个人等复杂关系.凡是按照法律去生活的人,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法是保护人们生活的最有威力的手段。凡是得到法律保护的人,也就是得到了国家的保护、政府的保护、替察的保护、军队的保护.这是一种国家强制保护,是最有效的保护。

3、法调整生活:依法生活,会获得美满的生活。法调整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等社会关系。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符合全体人民的愿望,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是一种协调、和睦、稳定,有利于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的关系。

4、保护守法,制裁违法:违法要承担责任,受到制裁;守法会受到保护.法是不许违背的。要依法生活,不违背法律,就要懂得法律。

扩展资料:

法与生活有密切关系。法是一种规范,一种规则。知道规则的人,才会生活。知道法律,就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允许做的事,做了会有什么后果;

知道法律,就知道允许做的事怎么做,如怎么继承、怎样结婚、怎么离婚、怎样买卖、怎样租赁、怎样赠予等等。按照法律做事,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按法律办事,就得不到法律保护,甚至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又是法律给与我们的,所以可以说没有法律我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
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的,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人都是紧密相连的。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 民法是维护人们日常生活秩序主要法律。 民法保护我们的生命、 健康、 名誉, 保护我们的房屋、用具 、储蓄;民法指导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 、调整生产、贸易、消费等社会关系 。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又是法律给予我们的,所以可以说没有法律我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

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的,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人都是紧密相连的。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

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人类的命运。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确保国家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性。

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 我们离开了法律 世界就会一团糟!!! http://www.baidu.com/s?tn=360se_dg&bs=%B7%A8%C2%C9%D3%EB%CE%D2%C3%C7%C9%FA%BB%EE%B5%C4%B9%D8%CF%B5&f=8&wd=%B7%A8%C2%C9%D3%EB%C9%FA%BB%EE%B5%C4%B9%D8%CF%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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