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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波事件是怎么回事(黄海波为什么判三年)

黄海波2001年参演康洪雷导演的《激情燃烧的岁月》,开始走上了演艺道路。 2007年,参演由高希希导演的《新上海滩》。2010年在与海清合作的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中饰演“余味”一角,该剧获得第28届飞天奖、第25届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

但是就在他事业顺风顺水的时候,却卷入了嫖娼风波,2014年5月16日,据北京某报报道,著名演员黄海波因涉嫌买春而被抓。一时间引起娱乐圈的轩然大波。

根据北京公安部门在黄海波被抓之后发出的通报显示,黄海波嫖娼的线索来源于“接到群众举报”。虽然早前某网站的官方微博爆料称:“据传,报警者为黄海波的司机。”但由于该说法过于模糊,没有得到进一步证实。

扩展资料

黄海波嫖娼事件的女主角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一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其辩护人杨明利律师说,刘馨予当时表示不上诉,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计算,她将于2015年5月底刑满获释。

2015年5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刘馨予介绍卖淫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馨予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综合各项因素考量后,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海波嫖娼事件

黄海波嫖娼事件,是指发生在2014年5月中旬,内地男演员黄海波因嫖娼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后被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的事件,其所属经纪公司在事后向公众道歉。

2014年5月15日,北京警方获得线索称,在某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2014年5月15日16时许,朝阳区警方配合刑侦总队民警在北京市朝阳区华威桥工大建国饭店楼下将黄海波和一女子当场抓获。

经审讯,黄海波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2014年5月16日中午,黄海波被正式移送至拘留所。

2014年5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证实,演员黄海波(微博)15日晚因嫖娼已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嫖娼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2014年5月31日,拘留期满的黄海波并没有被北京警方释放。当日上午,北京警方向媒体证实:黄海波因卖淫嫖娼,被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



各方回应

2014年5月17日,黄海波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深感痛心,并代表黄海波本人向公众表达歉意,感谢舆论监督,但希望大家不要轻信不实报道。

网友对事件的评论则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是否应曝光黄海波个人隐私和原谅黄海波等争议性话题引发了舆论热议。

2014年5月18日至19日,事件舆情热度逐渐下降,媒体评论大量涌现,并主要就黄海波嫖娼该不该被示众进行了讨论。财经网认为黄海波嫖娼被示众可以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京华时报》则认为应尊重和保障人权,没有义务接受“舆论示众”。此外,媒体评论多集中在网友对黄海波事件表现出宽容态度的分析上。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黄海波事件引热议:珍惜声誉,明辨善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黄海波嫖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