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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 功绩(鲁迅对左传的高度评价)

方孝孺(1357-1402年),浙江省宁海县大佳何镇溪上方村人,明代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福王时追谥文正。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牵连其亲友870余人全部遇害。方孝孺刚直不阿,孤忠赴难,不屈而死,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被“诛十族”的人。鲁迅先生曾在《为了忘却的纪念》里以他为典故来形容柔石,认为方孝孺是一个比较迂(即耿直单纯,非贬义)的人。

思想主张
方孝孺主张作文要“神会于心”,反对摹拟剽窃,其文风格豪放雄健。《四库全书总目》说他“学术醇正”,文章“乃纵横豪放,颇出入于东坡、龙川之间”。他的散文常以物喻理,直抒胸臆,文笔畅达,言简意明,为时人所传诵。如《蚊对》一文,以蚊喻人,揭露世之衣冠禽兽公然在白昼“乘其同类之间而陵之,吮其膏而醢其脑,使其饿踣于草野,流离于道路”的狰狞面目。并指出对这些食人者如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是“君子先人后身之道”。《指喻》一文,则以“拇病为戒”,指出囧“天下之事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劝喻人们要防患于未然。
方孝孺说,他是见“世人之好诞者死于诞,……而终身不知其非者”而作(《逊志斋集》卷六)。可见《越巫》是作者有感于明初“好诞”“好夸”的不良风尚,作之以为世戒的警世振俗之文。文章生动地描述了惯于装神弄鬼的越巫,被恶少装鬼而吓死的故事,鞭挞了招摇撞骗、自欺欺人的越巫之流;也形象地揭示了骗人者始则害人、终则害己这一古训。叙事生动而简洁,立意正大而警策,作者虽不加议论褒贬,但倾向鲜明,让人领悟妄人欺人者“不自知其非”的可悲。这在“终身不自知其非者众矣”的封建社会,具有警世作用。方孝孺的著作今存《逊志斋集》及《方正学先生集》等。由于永乐中凡藏有他文章的俱遭死罪,留传于世的诗文是由后人辑录的,因此其中难免杂有他人之作。据《南濠诗话》记载,《勉学》24首是陈子平作,《渔樵》1首为杨孟载作,《牧牛图》为元人诗。
个人著作
方孝孺著作甚丰,内容醇深雄迈。当时每出一篇,人们纷纷传诵。其撰有《周礼考次》、《大易枝辞》、《武王戒书注》、《宋史要言》、《帝王基命录》、《文统》等。永乐年间,朱棣查禁他的所有著作,并令藏匿方孝孺文集者死罪。其门人王稌潜录制的《侯城集》,而流传至今。 据记载方孝孺之所以死是因为当时朱棣进入南京后,召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到了之后,在朝堂上痛哭,朱棣起先劝慰。但是方孝孺是一个维护朱允炆的人,宁死都不愿起草诏书,朱棣发怒,问他不怕株连九族?结果方孝孺说株连十族又怎么样呢?结果朱棣大怒灭其十族,第十族包括方孝孺的老师和学生。

我们都知道,古代皇帝杀人,有“株连九族”之说。“九族”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儿子;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指:外祖父、外祖母的全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指:岳父、岳母的全家。

而有一个人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被灭“十族”,九族之外加上门生故旧,合计被诛杀873条人命的,他就是方孝孺。

方孝孺(1357—1402年),浙江宁海人。朱元璋时期,他投身当时的翰林学士宋濂门下。后来只被授予九品学官。

等到建文帝1398年继位,他被召为翰林院侍讲,终于走到了明朝政治的前台,后来又升为侍讲学士,成了建文帝的近臣。

建文帝只在位4年,大力削藩引起燕王朱棣的反抗。在燕王南下出征之前,他最倚赖的谋士姚广孝曾让他不要杀方孝孺,因为姚知道方孝孺一定不会归降,但是杀孝孺,天下的读书人都会失望。于是燕王攻破南京之后屡次派人招降方孝孺,希望由他撰写新皇帝即位的诏书,但却遭到方孝孺严厉拒绝。

最后朱棣强行派人押解方孝孺上殿,方孝孺披麻戴孝而入,在大殿上嚎啕大哭。朱棣亲自从御榻上走下来劝他说:“方先生不必自苦,我不过是想效法周公辅佐允炆罢了。”

“那么成王(朱允炆二字)呢?”方孝孺问。

“他自己自焚死了。”

“何不立成王之子?”

“国家依赖长君。”

方孝孺反驳道:“何不立成王之弟?”

朱棣无语,他叫左右拿笔墨来,坚决地说:“诏告天下,非先生来写不可!”

方孝孺拿起笔,写上“燕贼篡位”几个字后,把笔扔在地上,骂道:“死就死!诏书绝不能写。”

朱棣勃然大怒:“你难道不怕灭九族?”

“灭十族又如何?”

“好!”朱棣恶狠狠地说,“那我就灭你的十族。”

于是,朱棣搜捕方孝孺的亲戚家属,以及他的学生,算作十族,押解至京。当年的6月25日,也就是朱棣登上皇帝宝座的第8天,在南京的聚宝门,当着方孝孺的面,朱棣将“十族”一个一个地杀戮。每杀一个追问一声方孝孺,是否回心转意。当方孝孺看到他的弟弟方孝友受自己的牵连,就要被砍头时,深感痛心,泪流满面。诛方孝孺十族,死者达873人,行刑7天才结束。

临到最后杀方孝孺时,方孝孺谩骂不止。朱棣先是命人将方孝孺的嘴割裂至两耳,并割下舌头,随后处以凌迟之刑。死前,46岁的方孝孺器宇轩昂,作《绝命词》一首: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自明朝以来,人们都认为方孝孺以一介书生,忠贞不屈,在残酷的屠戮面前无所畏惧,坦然走向死亡,是读书人的楷模。

也有人说,方孝孺完全可以不死,像魏征一样辅佐新主,建立不世之功勋。唐代以后谁笑话过魏征?

也有人说,方孝孺心存大忠,却无大智,这就铸就了方先生必然的悲剧。连主子建文帝都逃了,他为什么不逃呢?方孝孺别灭十族,完全是因为激怒了朱棣,唯恐其不怒,唯恐其不杀,唯恐其杀之不多;杀得越多,就越能彰显朱棣的罪恶,就越能展示自己的名节。

一个敢杀,一个能忍,视生命如草芥!只应证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古话。

方孝孺(1357-1402),浙江宁海人,明代大臣、著名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在“靖难之役”期间,拒绝为篡位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刚直不屈,孤忠赴难,被诛十族。
建文帝即位后,着手削藩,方孝孺积极参与其事,削藩弱宗本是封建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题中之意,此事上关皇位大统,下系黎庶福祉。而燕王朱棣以藩王身份篡逆大统,破坏的是立嗣以嫡以长的成宪,用今天的术语而言,就是破坏了宪法。方孝孺在燕王攻破南京城后,以不奉诏而身死。方孝孺之死,乃是死于维护成宪,维护制度。身死于削藩,在中国历史上,方孝孺不是第一个,其前有西汉文帝时的晁错,在其同时有黄子澄、齐泰等人,方孝孺之所以更为出名,一是因为方孝孺案株连人数之多(达836人),二是因为方孝孺文名之盛。至于方孝孺在削藩一事上的失误,当然也是明显的。明代高巍(1354—1402),言,削藩宜用贾谊分建诸侯之说和主父偃推恩之策,勿行晁错削夺之谋,而方孝孺作为建文帝倚信的大臣,却未能使建文帝听服高巍的建言,而其后遂有燕王靖难之祸。

关于诛十族。古代刑法罚有一条,为“株连九族”。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这九族(亲戚)之外,再加上朋友合称为十族。

方孝孺的妻子郑氏和两个儿子方中宪、方中愈上吊死了,两个女儿投秦淮河而死。家人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他的亲戚朋友可都遭了殃。每抓到一个,都带到方孝孺的面前,让他看看,再行千刀万剐,一共杀了七天,八百七十三人。方孝孺镇定自若,不为所动,还忙里偷闲,做了一首绝命诗,古色古香——“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兮,孰不我尤!”平心而论,诗做得很一般。当弟弟方孝友被捆到他的面前时,他罕见地留下了眼泪。方孝友也做了一首七绝告别哥哥:“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回家山。”看来这弟兄俩还真是一样的驴脾气。八百多人杀完了,轮到方孝孺了,他被凌迟处死后拆散骨骸弃之。他的学生,德庆侯廖永忠的两个孙子廖镛、廖铭,偷偷捡拾他的骨骸葬于聚宝门外山上。这两个仗义的学生旋即被杀。
除去杀的人,此案还入狱、充军、流放一千多人。方孝孺的诗文在永乐年间是禁书,谁敢藏有,杀头。方孝孺死了,被用世界上最残酷但是最露脸的杀人法杀死了。在此之前,八百多姓方的、不姓方的,和方有血缘关系、没血缘关系,甚至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像牲畜一样被杀掉了。 本段文字作者月关   第一版《明史》中记述方孝孺等人之夷族诛死仅用了“丁丑,杀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并夷其族”十五字。 而在“四库”版《明史本纪》中则改为了这样的叙述:“丁丑,召方孝孺草登基诏,孝孺投笔,且哭且骂。帝大怒,泰、子澄亦抗辩不屈。遂与孝孺同磔于市,皆夷其族”。   很显然,无论是原本还是四库本的《明史》,都没有明成祖夷方孝儒十族的记载。   (关关这里插一句:永乐帝登基的日子是己巳日,之后隔了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整整七日才是丁丑,永乐帝都当了七天皇帝了,又怎么会在七天后逼着他奸佞榜上第一人的方孝孺给他写登基诏书呢?《明史》四库版替前版增加的这个情节,可疑乎?)   《明史》从头到尾都由满清皇帝终审定稿。清廷的几位皇帝对《明史》修撰的重视可谓到了离谱的程度,《明史》每完成一部分,康熙、雍正、乾隆无不仔细审阅,乃至事无大小地就每个自己所“关心”的细节提出自己的“建议”并让书写者照办。   朱元璋修《元史》只花了两年多时间,蒙元修《宋史》(二十四史中规模最大的一部史书)也只花了两年多时间,惟独满清,修一部明历史竟然花了几代帝王近百年的时间,其处心积虑之深由此也可见一斑。   清人修完《明史》后毁弃了大量明朝史料。乾隆四十年(1775),乾隆下令再次修改《明史》。过程中对明朝的皇帝和人事进行了改编和丑化,更刻意贬低了对明朝皇帝的评价。   比如,原《明史本纪》中的“英宗赞”称英宗“前后在位二十四年,无甚稗政”,经改修后的“英宗赞”则这样评价英宗说:“前后在位二十四年,威福下移,刑赏僭滥,失亦多矣,或胪举盛德,以为无甚稗政,岂为笃论哉?”   再如,原本评价明世宗为“中才之主”,而修改后的评价则变为:“且倚任权奸,果戮直臣,以快其志,亦独何哉!”   就是这样不断修改黑明的清编明史,尚且没有诛十族的说法。明史是清朝人所修,为了某些政治需要,明史对明朝的皇帝多有贬损,可是,就在这样一部史书中竟然没有任何关于方孝孺被株十族的记载,想象一下,如果方孝孺真的被诛十族,那么明史的编纂者怎么会放弃这样一个描绘明朝皇帝“暴虐”“残忍”的情节?   有关明朝的正史有两部,一个是清朝人修的《明史》,还有明朝官方自己修的《明实录》,明朝人的官修正史《太宗实录》里面的记载:丁丑,执奸恶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至阙下,上数其罪,咸伏其辜,磔戮于市。   跟《明史》一样,没有任何关于方孝孺被诛十族的记载,试想一下,当时成祖刚刚打下南京,如果方孝孺真的被诛十族,此时应该大书特书,用来威慑降官,巩固统治,可是明朝官修的实录却和明史一样,在有关方孝孺被诛十族的记载上全部哑火。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成祖本纪中的记载,方孝孺的死期能精确到丁丑日,方孝孺传中不具备如此精确的时间概念,也只能根据所发生的事情来定一下位,即南京城破以后,永乐登基以前。   再看这两段行文。成祖本纪简单,直接,明了,甚至近乎流水帐。方孝孺传则曲折,生动,渲染力强。两相比较,不论辞彩,只说记述事情的笔法,明显方孝孺传的文学性更强。比如说,先是姚广孝交待云云,做一伏笔,然后,就要正面描写方孝孺与永乐帝之间的冲突了,这一段极富戏剧效果。   于是,我们不难从其中发现问题。第一,为何成组本纪可以精确地以六十花甲日来定位时间,方孝孺传中却含糊带过?第二,既然姚广孝交待过不要杀方孝孺,而且还要厚待,燕王也答应了,为什么永乐还要钦定他为奸臣?钦定的奸臣,不杀,还要厚待,还要令其草拟登基诏书,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所以,如果真有姚广孝交待,燕王答应这件事,那么,方孝孺就不会被钦定为奸臣,并一进南京就索要。   方孝孺什么时候死对于永乐帝都没有什么大的影响,总之无非是一个钦定奸臣,早死晚死都没关系。但是对于方孝孺来说,就影响大大了。因为,南京城破,殉节自杀的大臣不是没有,而且也不只一个,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是方孝孺。那么,做为江南士人精神领袖的方孝孺,如此份量的一个人,怎么可以不殉节呢?在某些人的思想意识里,他是不应该活到永乐帝登基以后的,他们无法容忍这个事实。   此外,民间资料里,《玉堂丛语》里,只写到方孝孺“不屈死”,连那段对话都没有,“成王安在”倒是也有,不过那书里写的是练子宁说的。被“灭十族”的方孝儒,其堂兄和嫡长子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永乐年间及之后的地方志上面,方家还有侄子华丽丽的出现在仁宗朝!方孝复方琬被赦是官方文件!还有《史迹考》说方克浩改母家姓得免。(令人疑惑,如果真的诛了十族,他母舅家不算十族里面的?)   在后面,明史中有“孝孺有兄孝闻,力学笃行,先孝孺死。弟孝友与孝孺同就戮,亦赋诗一章而死。妻郑及二子中宪、中愈先自经死,二女投秦淮河死。”,只是说了方孝孺本族的人被杀的信息,并没有提到方孝孺母族,妻族等人被杀的任何消息   更搞笑的是,明史后面竟然还有方孝孺第十族---门人和朋友的信息:“永乐中,藏孝孺文者罪至死。门人王稌潜录为《侯城集》,故后得行于世。”可见,方孝孺的门人和朋友在永乐年间并没有被杀,至少在正史---明史中没有任何有关方孝孺被诛十族的记载。   还有,“明朝万历年间,万历下诏为方孝孺平反,并赐给祭田,将孝孺公次子中宪后人从松江府华亭县寻回,世居浙江宁海至今。该支系以克勤公(孝孺父)为一世祖,传今约25世,后裔约500人。此事明清两代《宁海县志》均有记载。   据《松江府志》载,方孝孺的挚友原刑部尚书魏泽不但没被杀,反而收留了方孝孺的九岁儿子方德宗。   方孝孺刚死,其门人廖镛、廖铭、王稌在方孝孺被杀后,偷偷收了方孝孺的遗骸,并将其葬于聚宝门外山上(今南京中华门外雨花台东麓)。   民国《鄞县志》述:方孝孺长子中愈之后方九成,自明万历年间,由慈溪迁至鄞县,居于白岳乡方家。在慈溪时姓朱,到鄞县后复姓方,方九成为此始祖。   方孝孺有一嫡亲叔叔,叫方克家,其子方孝复于洪武二十五年被流放到庆远(今广西宜山一带)充军,以军籍获免。方孝复的儿子方琬,后来也得释为民。   既然这样,那么方孝孺被诛十族的记载出自哪里呢?据我的考证,最早记载方孝孺被诛十族的着作不是在永乐年间建文遗臣书写的文章中出现,也不是仁宗宣宗年代为靖难翻案之后文人的作品出现,而是在靖难发生100多年后的正德年间,由祝枝山所着的《野记》中第一次出现!   首先,通过野记的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本书主要是通过民间渠道记录的一些杂文野史,里面记录的内容也非常符合野史的定义,经常出现什么神仙下凡,皇帝微服之类的没有一丝历史价值,但却有着强烈的八卦意味的记载。   最可笑的是,祝允明在野记一书的开头就说:“允明幼存内外二祖之怀膝,长侍妇翁之杖几,师门友席,崇论烁闻,洋洋乎盈耳矣。坐忘无勇,弗即条述,新故溷仍,久益迷落。比暇,因慨然追记胸膈,获之辄书大概,网一已漏九矣。或众所通识,部具它策,无更缀陈焉。盖孔子曰“质则野,文则史”,余于是无所简校焉。小大粹杂错然,亡必可劝惩为也,大略意不欲侵于史焉尔。”   可见他写此书的意义就是“可劝惩为也”,资料来源也不过是“幼存内外二祖之怀膝,长侍妇翁之杖几,师门友席,崇论烁闻”的内容,没有什么史料价值。到了清朝初,有关方孝孺被诛十族的记载在严肃史料中还是没有,比如民间史学家谈迁的《国榷》   等到清朝一统天下之后,有关方孝孺被诛十族的记载顿时出现,比如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在本书中,忠臣孝子的形象跃然纸上,形象彻底饱满了。此公好像是顺治年间人士,即至雍正年间修《明史》的诸位末学后进、张献忠屠戮四万万人都写得活灵活现的诸人,都不敢继承此公的学说。   到后来那个“李杜诗篇万古传,至今已觉不新鲜”的清朝学者赵翼不厚道地把诛十族和其他正史并列收入他的《廿二史札记》,由于《廿二史札记》流传较广,一些大学者如鲁迅等人深受影响,于是,诛十族的故事慢慢流传开来,以致现在几乎每本关于方孝孺的书都记载了“诛十族”一事,今日作者费了一些心思对其进行考证,希望能够还历史以真实面貌,揭露对明朝的污蔑和贬损。 靖难之役”期间,拒绝为篡位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刚直不屈,孤忠赴难,被诛十族。。。
孝孺厉声质问朱棣:“成王安在?”,朱棣称成王已经自焚。方孝孺继续质问:“那为何不立惠帝的儿子为君呢?”朱棣答道:“国赖长君”。方孝孺继续追问:“为何不立皇弟呢?”朱棣则称:“此朕家事”,并命人将笔墨投到方孝孺面前,声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强迫他写诏书[21]。方孝孺接过笔,写上“燕贼篡位”几个字后,即掷笔于地,骂道:“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朱棣见方孝孺宁死不屈,即威胁道:“汝不顾九族矣!”方孝孺义无反顾地斥责说:“便十族奈我何!”。。。 方孝孺(1357~1402) 明代散文家。字希直,又字希古。宁海(今属浙江)人。曾以"逊志"名其书斋,蜀献王替他改为"正学",因此世称"正学先生"。福王时追谥文正。
惠帝建文元年(1399),燕王朱棣发动争夺皇位的战争。惠帝廷议讨伐,诏檄也都出于方孝孺之手。朱棣夺得皇位后要他投降并命他起草诏书,他却写了"燕贼篡位"四字,于是被杀,宗族亲友株连者数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