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ada是加拿大。
加拿大,为北美洲最北的国家,西抵太平洋,东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东北部和丹麦领地格陵兰岛相望,东部和法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相望,南方与美国本土接壤,西北方与美国阿拉斯加州为邻。领土面积为998万平方千米,位居世界第二。
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首都是渥太华。加拿大政治体制为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及议会制,是英联邦国家之一,英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国家象征,但无实际权力。
加拿大是典型的英法双语国家。得益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高度发达的科技,使其成为世界上拥有最高生活品质、社会最富裕、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是世界上最大最重要的钻石生产国之一。
国家象征
1、国旗
加拿大国旗为长方形,长宽之比为2:1。旗面从左至右由红白两色组成,两边的红色代表大西洋和太平洋,白色正方形象征加拿大广阔的国土。中央绘有一片11个角的红色枫树叶,11个角代表着加拿大的7个省和4个自治州。枫树是加拿大的国树,也是加拿大民族的象征。
2、国花
糖槭树花,也就是红枫叶,是加拿大的国花。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称号,加拿大人对枫叶怀有深厚的感情,除了国旗中央绘着大大的红枫叶,在日常生活中枫叶图案也随处可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加拿大
“樱花之国”--日本
“北方威尼斯”--瑞典斯德哥尔摩
“橡胶之国”--马来西亚
“玫瑰之国”--保加利亚
“星岛”“狮城”--新加坡
“非洲脊梁”--埃塞俄比亚
“电影王国”--印度
“山鹰之国”--阿尔巴尼亚
“千岛之国”--印尼
“千湖之国”--芬兰
“低地之国”--荷兰
“山丘之州”--美国西弗吉尼亚州
“钢都”--美国匹兹堡
“铜矿之国”--智利
“啤酒之邦”--德国慕尼黑
“兰花之国”--委内瑞拉
“花都”--法国巴黎
“高山之国”--尼泊尔
“有袋类动物的故乡”--澳大利亚
“国际会议之都”“花园之城”--瑞士日内瓦
“世界糖罐”--古巴
“赤道之国”--厄瓜多尔
“世界石油王国”--沙特阿拉伯
“钻石之乡”--塞拉里昂
“南太平洋的十字路口”--斐济
“印度洋上的珍珠”--斯里兰卡
“黄金海岸”--加纳
“印度支那屋脊”--老挝
“欧洲屋脊”--瑞士
“花环群岛”--马尔代夫
“香蕉王国”--洪都拉斯
“宇宙的城市”“世界石油之都”--美国休斯顿
“教堂之城”--加拿大多伦多
[img]加拿大的全称就是加拿大,简称是加国,英文名称是Canada。
加拿大,位于北美洲最北端,英联邦国家之一,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首都是渥太华。领土面积为998.467万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人口主要集中在南部五大湖沿岸。
加拿大西抵太平洋,东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东北部和丹麦领地格陵兰岛相望,东部和法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相望,南方与美国本土接壤,西北方与美国阿拉斯加州为邻。
主要景点
1、哈利法克斯城堡
位于新斯科舍省哈利法克斯的城堡山上。这里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曾三次建为要 塞。现存的城堡建于1825年,是北美最大的石头要塞之一。城堡内有新斯科舍博物馆和兵器军械博物馆。
2、多伦多电视塔
全世界最高的通讯塔多伦多CN塔于1976年建成,塔高553米,是加拿大的著名象征,也是多伦多城市风景线的重要标志。
3、尼亚加拉瀑布
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和美国纽约州的交界处,是北美东北部尼亚加拉河上的大瀑布,也是美洲大陆最著名的奇景之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加拿大
加拿大的全称就是加拿大,简称是加国,英文名称是Canada。
加拿大为北美洲国家,西抵太平洋,东至大西洋,北滨北冰洋,东北方与丹麦领地格陵兰相望,东部与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相望,南方及西北方与美国接壤。加拿大的领土面积达998万4670平方千米,为全球面积第二大国家。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渥太华为该国首都。
加拿大是实行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及议会制的国家,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而加拿大总督为其及政府的代表。加拿大是双语国家,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原住民的语言被认定为第一语言。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
15世纪末,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开始探索北美洲的东岸,并在此建立殖民地。
1763年,当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被迫将其几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割让予英国。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英国殖民者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区,并建立了数个新的殖民地。
1867年7月1日,1867年宪法法案通过,加拿大省分裂为安大略和魁北克两省,与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加拿大联邦。在随后100多年里,其它几块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组成现代加拿大。
1931年12月11日,英国通过威斯敏斯特法令,令加拿大成为独立国家,但国家元首依旧是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五世,且英国议会依旧掌握有加拿大的修宪权。
1933年和1949年,加拿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终审权分别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移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1982年4月17日,英国女王兼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命令,将加拿大宪法修宪权移交加拿大议会,至此加拿大与英国的特殊关系终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拿大
本文由作者笔名:你若一向在|我便一向爱 于 2023-04-05 13:13:03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本文链接:https://www.e-8.com.cn/ly-132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