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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前六位对应地区(全国身份证号码表)

  • 房产律师王佳红房产律师王佳红
  • 驾考
  • 2022-12-24 2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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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一位数字代表地区,1是华北,2 是东北,3是华东,4是中南,5是西南,6是西北。第二位数字表示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第三位、第四位代表市辖区;第五位、第六位代表区、县、市等。

华北地区:北京市|110000,天津市|120000,河北省|130000,山西省|140000,内蒙古自治区|150000

东北地区: 辽宁省|210000,吉林省|220000,黑龙江省|230000

华东地区: 上海市|310000,江苏省|320000,浙江省|330000,安徽省|340000,福建省|350000,江西省|360000,山东省|370000

华中地区: 河南省|410000,湖北省|420000,湖南省|430000

华南地区:广东省|440000,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海南省|460000

西南地区:重庆市|500000,四川省|510000,贵州省|520000,云南省|530000,西藏自治区|540000

西北地区: 陕西省|610000,甘肃省|620000,青海省|630000,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

特别地区:台湾省|710000,香港特别行政区|810000,澳门特别行政区|820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 地址码编码规则为:

第一位数字表示地区,1是华北,2 是东北,3是华东,4是中南,5是西南,6是西北。

第二位数字表示户籍地所在的直辖市、省、自治区,比如在华北地区,1代表北京市,2代表天津市等。

第三、四位数字则表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旗。

第五、六位数字是户籍所在地。

法律分析:第一位数字代表地区,1是华北,2 是东北,3是华东,4是中南,5是西南,6是西北。第二位数字表示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第三位、第四位代表市辖区;第五位、第六位代表区、县、市等。

华北地区:北京市|110000,天津市|120000,河北省|130000,山西省|140000,内蒙古自治区|150000

东北地区: 辽宁省|210000,吉林省|220000,黑龙江省|230000

华东地区: 上海市|310000,江苏省|320000,浙江省|330000,安徽省|340000,福建省|350000,江西省|360000,山东省|370000

华中地区: 河南省|410000,湖北省|420000,湖南省|430000

华南地区:广东省|440000,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海南省|460000

西南地区:重庆市|500000,四川省|510000,贵州省|520000,云南省|530000,西藏自治区|540000

西北地区: 陕西省|610000,甘肃省|620000,青海省|630000,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

特别地区:台湾省|710000,香港特别行政区|810000,澳门特别行政区|820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 地址码编码规则为:

第一位数字表示地区,1是华北,2 是东北,3是华东,4是中南,5是西南,6是西北。

第二位数字表示户籍地所在的直辖市、省、自治区,比如在华北地区,1代表北京市,2代表天津市等。

第三、四位数字则表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旗。

第五、六位数字是户籍所在地。

河南身份证前6位地区对照表第一、二位为省级代码,第三、四位为市级代码,第五、六位为区县级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换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
3、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变更或更正;
4、证件损坏;
5、有效期满。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内容如下: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监护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当公民本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监护人不为户主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诸如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并与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本人现场合影存档,以保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身份的准确性。由于现场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故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允许由监护人代办,须本人和监护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
2、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打印《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