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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出租车自己的协会·需要哪些法律程序·能否可行(出租车资格证官网)

  • 驾考
  • 2022-12-24 13: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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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建立出租车司机行业协会,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召集具有公益心的出租车司机自愿参与筹备,有出租车司机自愿报名参加,经社团登记后正式成立。

出租车司机行业协会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组织,其运作经费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收入,所有会员地位平等,民主选举协会运作机构。一应内容经全体会员制定于协会章程,共同遵守。

意义:

出租车协会为了有法可依、有章可行,积极推动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为了制止客运车市场违法违章、牟取暴利行为的发生,而成立的一个既能承担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又能在政府与行业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的组织。


扩展资料:

《协会》成立流程

受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4)审批环节:

受理: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

初审: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核: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定: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5)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