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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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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3 12: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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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答复 现在编制应急预案执行GB T29639的2013版还是2020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GB29639-2013是最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13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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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修订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2009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第17号局长令发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截至2012年底,全国31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大部分都结合实际发布实施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各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有了具体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修订必要性

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应急管理的各项政策及方针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原因如下:

(一)国务院及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需要进行落实。如国发23号文件要求,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国发40号文件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这些文件的要求和具体的落实需要在《管理办法》中体现出来。

(二)原《管理办法》在近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原《管理办法》中关于预案编制要求不符合当前对生产经营单位预案提出的要“简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则,有些内容可以删除或调整,总体需要进一步简化。同时,需要进一步强化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在预案发布前增加桌面演练环节。其次,原《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的内容也过于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也没有很好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需乱历要对两部分内容进一步梳理和细化相关规定。同时,在应急预案实施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也亟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再次,原《管理办法》中的罚则部分内容过于单一,只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进行处罚,不利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需要细化罚则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方面的要求。

(三)新标准、新规范的制定和发布也要求对原《管理办法》进行更新和完善。如近几年陆续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等标准、规范,有许多的新的内容和要求需要充实到《管理办法》中。特别是GB/T 29639-2013的发布,该标准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及要求均与以前的行业标准有较大变化,原《管理办法》也应当围绕这些新内容和新要求的变化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四)近几年,一些地方的安哗码搜全监管监察部门、部分中央企业在生产经营单模首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健全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也需要在新《管理办法》吸纳和充实进来,有助于推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总之,修订《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和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机遇。因此,开展《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修订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二、修订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等文件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三、修订主要过程

(1)2013年3月份,对《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方案,明确修订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安排。同时,对《管理办法》进行初步修订。

(2)2013年4月底,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文,向中央企业总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征求对原《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修订单位负责对反馈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再对原《管理办法》进行系统修订。

(3)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办法》(讨论稿),并组织有关专家及人员(小范围)对讨论稿及原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讨论,在对讨论稿进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4)2013年5月30日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召开研讨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对反馈的意见进行整理,并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

(5)2013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文(应指信息函〔2013〕6号),向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征求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到8月15日,各单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回来,根据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形成当前的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2013年9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文(应指信息函〔2013〕8号),邀请了重庆市安全监管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再次对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起草单位再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7)2013年9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召开主任业务办公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部门以及矿山应急救援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再次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会后,根据反馈意见又再次完善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总共包括7章、47条规定,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总则

主要修订《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使适用范围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增加了“宣传”、“评估”、“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内容,使应急预案管理的范围更加明确和具体。此外,增加了第五条,即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应急职责、应急程序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

本章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5条和第12条,其他条均进行了修改或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1.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6条提前,并修改了部分内容,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写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等要求。

2.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7条中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替换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删除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的要求,改为“结合本单位实际”。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内容,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第8、9、10条中重新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概念和编写要求。

4.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和投产试运行前应编制完成相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纳入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5.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并及时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配置相应应急物资和装备,把应急准备贯穿应急预案编制的全过程。

6.修改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5条(现第13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内容。

7.增加了第14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可邀请相关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指导,但不得全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应急预案。

8.增加了第15条,要求应急预案评审前,应当组织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对预案进行桌面演练,通过桌面演练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公布

该章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预案评审环节要求进行了简化,并增加了预案公布要求。具体如下:

1.新《管理办法》中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应当邀请具有相应专业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同时,邀请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评审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新《管理办法》中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建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制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具体评审方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应急预案评审办法或标准执行。

3.新《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的发布要求,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预案的备案

1.增加了预案发布后备案时限要求以及受理备案的时限要求。规定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规定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的要求。

2.关于备案要求的调整。明确提出中央企业总部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的各级分(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按照隶属或业务关系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行政许可部门备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或业务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要求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部门协同联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3.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领域)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本单位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并结合实际经常性开展桌面演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

4.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建立政府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生产经营单位彼此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统筹配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共享区域应急资源。

5.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增加了预案定期评估的要求。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适用情况的评估,分析评价其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并编制评估报告。

7.关于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的情形,修改了四个条款,主要体现在: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在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和应急中发现需要作出调整的;

(六)监督管理

将原《管理办法》中的“奖励与处罚”修改为“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作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并每年组织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于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或抄袭其他单位应急预案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全面修订的;

(3)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培训的;

(5)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

(6)未按照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物资的;

(7)全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3.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种形式收取、摊派与之相关的费用。

   (七)附则

没有较大修改,增加了“本办法自2013年×月×日起施行,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的说明。

五、基本框架

根据部门规章起草的基本规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框架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公布、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的实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应急预案又要修订 GB T 29639 2020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采用什么标准来

采用《生产经薯禅枝袭信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标准,具体实施细则,在不违反这个标准的基础数敏上可以自行编撰。

应急预案定义

问题一:什么是应急预案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中应急预案的定义: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应急预案的定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 *** 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没兄定的工作方案。

问题二:什么是应急预案响应分级 一、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 *** 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枯肆袭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 *** 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 *** 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 *** 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 *** 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参考文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2013.10.1) ;

另外2015年新修订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一是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和预案的适用范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界定。二是完善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三是完善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四是完善了事件分级和分级响应机制。五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六是调整了分级标准。

根据新预案,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 *** 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 *** 负责。

在新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

问题三:应急预案的内容有哪些 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以及附则、附录等内容。

1.总则

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

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

4.应急响应

包括分级响应程序(原则上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雹散动相应预案),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11个要素。

5.后期处置

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监督检查等。

7.附则

包括有关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国际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

8.附录

包括相关的应急预案、预案总体目录、分预案目录、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等。

问题四:应急预案是什么意思 当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时,提前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问题五:什么是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为哪几类 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的原则性方案,它提供了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规则,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操作指南。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六大类构成。

制订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快速有效地实现救灾,以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因此,应急预案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科学性。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制订应急预案时必须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分析和论证,使之具有严密性、统一性、完整性。

(2)实用性。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和企业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相符合,以提高灾变时救援的适应性。

(3)权威性。救援工作是一项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工作,救援预案应有明确的管理体系、救援行动的组织权限及各级救援组织的职责与任务等一系列的行政管理规定,保证救援指挥工作的统一性。应急救援预案应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问题六:什么是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一、含义: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目前的应急救援预案需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来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成员、危险源来源、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三、主要作用:

1、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通过培训和演练,可以使应急人员熟悉自己的任务,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能力,并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评估应急人员的整体协调性;

2、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控制和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应急行动对时间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许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资源等方面进行先期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将到最低限度;

3、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故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事故类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专项应急预案准备和演习;

4、应急预案建立了与上级单位和部门应急救援体系的衔接,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确保当发生超过本级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与有关应急机构的联系和协调。

⒌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演练、教育和培训,有利于各方了解面临的重大事故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利于促进各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问题七:什么是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为哪几类 含义: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分为两类,分别为:紧急和危急

问题八:什么是应急预案?其内容有哪些方面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计划,是 *** 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原则性方案。它提供突发事件应对的标准化反应程序,是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规则和应急响应的操作指南。

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内容,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一般应覆盖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九部分内容。

(一)总则

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加强和规范管理、提高保障和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减少危害及保障安全等。

2、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相应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是指预案针对某一区域内,某种类型突发事件作出反应,预案只在制定单位管辖地域和职责范围适用,要级别明确、针对性强。

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等原则。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指挥是应急预案的重点内容,预案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统一、有序、高效的指挥和运行机制。

1、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需要设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及相应的职权。

2、应急指挥机构涉及的部门(单位)及其相应的职权和义务。

3、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的主管与协作联动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参与部门的职责。

(三)预防预警机制

应急预案的对象就是假定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因此,预防预警机制是预案的关键内容。

1、信息监测。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发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预警行动。明确预警方法、渠道以及监督检查措施和信息交流与通报程序,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

3、预警支持系统。建立预警体系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明确使用、维护、改进系统的要求。

4、预警级别发布。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的4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四)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即应急指挥机构应用反馈机制,合理应用应急力量和资源,把握时机强化控制力度,防止事态恶化;对已发生的事件,将其破坏力和影响范围控制在最低级别。一般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的4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也有所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响应主体、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阐明应急响应及处置过程等。对于跨国(境)、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事件,可针对实际情况列举不同措施,同时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信息报送和处理。明确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法、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符合 *** 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如果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和境外人员,或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地区和国家通报的,明确通报程序和部门。

4、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

问题九:什么是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是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问题十:应急预案的类型 应急预案的类型有以下四类: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针对已辨识的危险制定应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指南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发生情况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应急响应预案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响应预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互助应急预案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 *** 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应急管理预案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四类四级总体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概念分类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应急预案可以分为企业预案和 *** 预案,企业预案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由企业负责, *** 预案由 *** 组织制定,由相应级别的 *** 负责。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不同可以将预案分为现场预案和场外预案,现场预案又可以分为不同等级,如车间级、工厂级等;而场外预案按事故影响范围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区域级和国家级。应急预案还可以按照行业来分,比如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就是有效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关键。类型国家应急预案1、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国家地震应急预案4、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7、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8、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9、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0、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1、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2、国家核应急预案1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4、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15、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7、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8、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9、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待发布)20、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待发布)21、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待发布)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

想要按照(GB/T29639-2013)编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到那?

1.总则

1.1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

为了控制生产现场及其它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可燃助燃气体及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急性中毒或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发性事故发生,遵照《泰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或消除人员伤亡和各种经济损失的目的。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使用有毒物品劳动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 2003第2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泰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袭高【2010】3号文

1.3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别、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由于公司产品少、规模小,原料及成品库存较少,涉及范围小,故不会发生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生产车间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制定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胡腔,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县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市、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帮助做好相关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裤禅衫。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公司的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

………………………………………………。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是有什么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 (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隐液高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唯埋者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指薯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应急预案又要修订 GB T 29639 2020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