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讲的是其中的一种收费标准,是中间的二级医院挂号费。如果你去华山、中山等三级甲等医院还要贵,应该是14元的挂号费;如果你去社区(街道、一级医院)医院的挂号费就便宜一点,7元钱;一级医院对于上海本市的医保人员挂号费是免费的。二级、三级医院还分甲等乙等的,挂号费也有小的区别。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鹤庆路801号)是上海医保定点的三级(二级结算) 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是16元。依据是上海医保局《关于调整本市门急诊诊查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网页链接(沪人社医发〔2017〕3号)的规定:
一、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支付办法
(一)在职职工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1500元),超过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1.44岁以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支付6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50%。
2.45岁以上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
(二)退休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700元),超过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1.69岁以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
2.70岁以上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二、对原“退休老人”和原“中一”人员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支付,采用以下过渡办法:
(一)200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原“退休老人”),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300元,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
(二)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原退休“中一”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三)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原在职“中一”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按照原规定执行,即由附加基金支付70%。
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门急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自负。
四、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可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img]本文由作者笔名:…`伤` 于 2023-03-06 04:11:02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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