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当地公安网站上查询通缉人员,一般只有部分A,B通缉犯才在网上公开通缉,首先要确认通缉人员是公开通缉,还是网上追逃,网上只能查到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人员,而查不到网上追逃。
“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扩展资料
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
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通缉作为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执行此项活动发布的法律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上通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部通缉令
一般的在逃人员无法在网上查询,但是被公开通缉的在逃人员可以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询。按照有关规定,在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只供公安机关内部办案使用,但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除外。
参考查询方法: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
2、输入"通缉"或者人名如”刘邦强“,然后点击搜索按钮,或者按键盘回车键
3、会搜索出关于公安部通缉的名单,
一个村有通缉犯,本村是没有公安网的.只有村所在地的派出所可能有公安网.重大案件通辑要犯相关信息可以进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进行查询。
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普通人是查不到的,普通逃犯在互联网上查不到,要去派出所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的平台才查的到。
通缉令一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扩展资料:
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
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后,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先签发拘留证才可以上网通缉。犯罪嫌疑人在抓获地并不一定存在犯罪行为,因此抓获地公安机关只能依据犯罪地公安机关已经开出的拘留证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不能自行开出另一张拘留证。
网络瞬间到达而文书寄送较慢的特点,使抓获地公安机关不得已只能依据拘留证的传真件羁押犯罪嫌疑人,由于系传真件,无法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成为相对的无证羁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网上通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对于重大案件通辑要犯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查询。
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普通人是查不到的,普通逃犯在互联网上查不到,要去派出所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的平台才查的到。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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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网程序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以及补充。
2、撤网程序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百度百科—网上追逃
只能通过公安局内网才能查到通缉人的具体名单和信息。
只有在案情比较清楚,不会打草惊蛇,而且涉及重大暴力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酌情向社会公布进行通缉。
国家法律规定,网上通缉在逃人员名单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因此网上通缉在逃人员名单只有通过公安专网才能查到。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扩展资料
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
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
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上通缉
上公安通缉网查询,以下是网址:
http://www.zhuatongji.com/gawtjfmd/
一般来讲是需要进入公安内部的内网才能查询,重大犯罪嫌疑人被通缉的,可以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查询本文由作者笔名:Qwest760 于 2023-01-18 21:09:41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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