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生活服务> 驾考> 正文

请问原本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子被拍卖了,那两证会被取消吗?(两证取消)

  • 我爱故乡我爱故乡
  • 驾考
  • 2022-12-19 04:28:17
  • -
原本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屋被拍卖后,双证不会撤销,只是已经把所有者的名字更改了。 房子被拍卖了,不属于房产证被取消的范围,如果房子自然灭失,可以取消房产证。房子被拍卖了,卖入方可以凭拍卖手续,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你手中的两证自然就作废了,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系统中,房子已经变更为购买人的名字,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不是你了。 房子被拍卖后,买主会取得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来的两证会随之失效。 不是说取消,而是失效了,没有用了 原本有房产证,土地证的,如果房子被拍卖了这两证会被取消的。 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证,说明土地证是有的,但是是小区整块土地的大证,可能开发商用土地进行了抵押,所以无法办理分割后的小土地证。但是这个不影响你,地随房走,原房主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可能办到他名下。 法拍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让法院出具协助函,要求房管局协助办理。如果不能过户说明竞拍物有瑕疵,而这个瑕疵足以影响拍卖的成立,必须在拍卖公告中明确说明。更何况是司法拍卖,可以要求法院帮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法律分析
物权变动的原因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另一类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发生的物权变动,包括依据法院的判决、仲裁机构的裁决、政府的征收决定发生的物权变动等。根据规定,后一类物权变动发生在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之时,而非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之时。与物权公示原则并不冲突,因为法律文书、征收决定在事实上能够产生与登记、交付类似的公示效果。法院判决和征收决定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作出,具有确定性、强制拘束力和公信力,能够满足物权排他性的要求。因此,法律规定物权变动在法律文书、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具有合理性,是对物权公示原则的有益补充。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合法建造或者合法取得的房屋都应当进行登记。房产证事登记后发给权利人的登记证明。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可以利用这次机会进行登记,登记不动产是国家统记的需要,既盘点国家没有房产证的不动产,来制定国家相关政策的一手资料而已。
  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估计到时还是上缴国家一定费用,合法化。毕竟法不责众,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拥有者大部分是中产阶级,国家处理此类亊情会慎之又慎不动产登记会先对已有房证的进行登记,然后会逐步对所有不动产登记,毕竟登记的重要目的是征收房产税。 可以,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土地证了,只有不动产产权证书 我的情况和你一样情况,你是咋办理的?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是没有土地信息。不能交易和抵押 不能 合法建造或者合法取得的房屋都应当进行登记。房产证事登记后发给权利人的登记证明。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可以利用这次机会进行登记,登记不动产是国家统记的需要,既盘点国家没有房产证的不动产,来制定国家相关政策的一手资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