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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人与屠夫 Shepherds and Butchers(2016)

牧人与屠夫 Shepherds and Butchers(2016)

又名: 杀了七个人之前(台)

导演: 奥利弗·施米茨

编剧: 克里斯·马恩维克 布莱恩·考克斯

主演: 安德丽娅·赖斯伯勒 史蒂夫·库根 英格·贝克曼 加里恩·多德 罗伯特·霍布斯 德翁·洛茨 布雷特·威廉姆斯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南非 美国 德国

上映日期: 2016-02-13(柏林电影节)

片长: 107分钟 IMDb: tt4627352 豆瓣评分:7.4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1987年,南非,一名十九岁的少年在雨夜追赶著一辆小货卡,先把整车人逼到死路,再一一开枪射杀,事后并把尸体排成一排,动机不明。那是个对绞刑习以为常的年代,尽管对犯罪过程毫无记忆,少年也只能用生命负责。史蒂夫库根所饰演的辩护律师,企图从执意沉默的少年身上寻找犯案动机,却挖掘出更惊人的真相⋯⋯

演员:



影评:

  1. 导演用行刑前的心理崩溃,狱警冷漠的重复官方问话,哭声,失禁,来回穿插的闪回和旁白,尽力还原了死刑的场景。让人有强烈的不适感。

    男主的表演也很好的表现了正常人在精神失常,心理问题严重状态下的应激状态。

    本作设定男主初始年龄,限制了其心理成熟性,把心理不健全的个体放入极端环境,直接结果就是,对个体心理发育造成不可逆伤害。男主在行刑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不健全人格。外加条件限制,没能得到心理干涉。以至于后期看出,男主在身体上控制犯人,行刑在精神上影响了男主。最终挤压的问题在一次失败的行刑后爆发,酿成悲剧。

    本作是反死刑作品,但探讨的并不是废除死刑问题,而是死刑对行刑者的伤害。死刑原本是对犯人的惩罚,却悄然变成了行刑者的惩罚。本作中除了男主,还有律师的妹夫作为暗线,也因为工作特殊时长接触死亡。看似一个走向罪恶一个坚守正义,其实都在收到杀人这件事情的伤害。可见,其反死刑并不是反对惩戒凶手,而是如何才能让近距离接触死亡的特殊人群不再受死亡的阴影的伤害。

  2. 本文为电影天堂原创,电影天堂公众号:dianyingnew

    我不支持废除死刑,在我国,在现阶段。

    不是出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心态,而是在我国现阶段,没有比死刑更具震慑人心的惩戒方式。

    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然而,纵观全世界,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就有86个。

    死刑该不该被废除,也一直是个争议性的话题。

    支持废除死刑的一方,通常都以“人道主义”和“敬畏生命”为由,认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

    但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说,这些所谓的人道主义根本不适用于罪行恶劣的罪犯身上,毕竟他们禽兽不如。

    这也是多数人不赞同废除死刑的主要原因。

    可我们似乎都忽略了一点,死刑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同时,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行刑者的一种折磨。

    电影《牧人与屠夫》就从行刑者一方用血淋淋的事实阐述了为什么应该废除死刑制度!


    里昂曾是一名狱警,负责看守死刑犯并负责执行绞刑。

    但现在他却因残忍枪杀7人被送上法庭,甚至很有可能被送上绞刑架。

    而杀人动机不明,他本人也不愿发表任何声明。


    为他辩护的律师是国际上著名的死刑反对者,他蔑视任何形式的虐杀。

    面对这一证据确凿的杀人案件,他的辩护方向就是让里昂免于绞刑。

    并且,他怀疑,里昂的杀人动机一定跟里昂的执行绞刑工作密不可分。


    影片用抽丝剥茧的方式,层层揭开了事实真相和杀人动机,也在此过程中向我们展示了绞刑残酷的操作方式和绞刑执行者的真实工作状态。

    片中关于绞刑执行片段的拍摄,真实到触目惊心。

    面对即将受到处决的犯人,狱警要先搜身,然后核对身份,押往刑场,戴上面罩,套上绳索,直到听到闸门开启声,犯人被吊死前一秒,狱警都要与犯人形影不离。


    吊死之人,由于重力作用,颈部椎体脱落,颈椎内神经丛断裂,下部神经不再受到大脑控制,身体内本身绷紧的肌肉组织会松弛,包括肛门括约肌松弛,

    所以,人死后会出现大小便失禁的现象。

    然后再混合黑红色血液,死相极其“不体面”。


    行刑后,

    由专业法医确定死亡,然后狱警要扒光犯人所有衣服,用水管冲洗,再装进棺材,送往墓地。


    为确保绞刑执行顺利,也为让犯人死得干脆,绳索全部根据犯人个人身高体重制作。

    即使如此,仍会出现意外。

    对于那些脖子不能一次性断裂的犯人,狱警要人工拉放绳索数次,直到确保犯人不再挣扎。

    而对于脖子一次性断裂者,如果有充足的氧气,人也需要大概十分钟才能“死透”。

    这对犯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其残酷的折磨。


    同时,这对于执行者也是一种心理折磨。

    而对于一位从未接受任何心理指导和心理建设的17岁少年而言,更是一种精神戕害。

    他一边享受着杀人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快感,一边忍受着阴暗潮湿发霉发臭的环境和无休无止的哭喊与劳累不堪的运尸埋尸。


    不仅如此,在死刑犯被判死刑到实施执行这段时间内,他都要和犯人待在一起,看他们吃饭,带他们洗澡,领他们诵经,与他们交谈。

    这些犯人,几乎成了他的友人。

    无端杀死陌生人本就不易,更何况亲手送熟人上绞刑台?!

    你不能也不该要求一个人同时成为牧人和屠夫。

    这才是整个案件最荒谬的地方!


    并且,他还在一年内执行了164起绞刑案,

    早有了心理创伤,早已精神崩溃!

    他需要的不是被押往充斥绳索味的绞刑台,而是一位早在他被委派去执行绞刑前就该存在的心理医生。


    影片根据震惊南非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

    另外,

    在1987年的比勒陀利亚(南非城市),真的一共有164人被处以绞刑且一次处决7人。

    在判决4200起绞刑案后,南非提出废除死刑。

    1995年6月6日,南非废除了死刑制度。


    我们常说,一个人无权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

    所以,

    个人形式的复仇和杀人在现今社会就是违宪,就是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了维护治安,为了震慑人心,为了告慰亡灵,为了恐吓罪犯,法律就应运而生,国家这台机器就掌握了生杀大权。

    可事实上,代替国家执行死刑的,终究还是个人。

    是开枪的人结束了犯人的生命,是注射药剂的医生夺取了犯人活着的权利。

    或许你会说,他们只是代替国家行使正当权利,大家心知肚明,他们也不会遭人非议。

    可谁能保证,他们自己不会自我谴责,不会内心不安?!


    说白了,国家把他们当杀人武器,可他们毕竟不是机器,他们是有七情六欲和思想感情的凡胎肉体。

    片中律师的妹夫是一名特种部队的成员,必要时,他必须杀人放火,这是他的职责,也是他的使命。

    表面上,他为能为国效力感到光荣,事实上,他却只能依靠酒精麻痹自己,掩盖自己的彷徨和痛苦。

    杀人,从来不是一件可以值得骄傲的事情,无论你的动机多纯粹,目的多伟大!


    有人说,南非之所以治安差就是因为废除了死刑。

    其实不然,

    这与他们国家的教育、经济、社会福利制度以及执法力度有关。

    同样作为没有死刑的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完善、经济水平较高的挪威治安状况就非常良好。

    而我国,无论从经济水平还是社会福利亦或是执法力度等都不足以承受废除死刑带来的后果。

    我一直觉得,严格意义上的终身监禁(比如不得假释)比吃一颗枪子痛苦得多,强迫一个人在精神上面对其罪过,是对一个人非常严厉的惩罚。

    但我国司法还不够公正,终身监禁多半关个几十年就给放出来了。

    另外,

    对于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一颗枪子要比养一个并不能创造很大价值的人来说,似乎更经济实惠。

    这么说很无情,但,确实如此。

  3. 他不是天生的屠夫: “在战场上你不把敌人当作人看,你射杀的是制服,不是人类,比杀死一个陌生人更糟糕的是,杀死一个你认识的人” 主人公只有17岁,为了逃避兵役,他选择去监狱工作,不愿兵役的理由是他不想在战场上杀人,可命运似乎偏要让他做一个屠夫。监狱工作的第一天,监狱长就强迫他选择一个死囚,由他第二天亲自押到执行死刑的现场,监狱长属于强迫性,主人公只能选择,没有工作培训,没有征询自己意见是否接受这活,事后也没有安排心理辅导。第二天,主人公目睹了死囚们恐惧的神情,他们在哭泣,在哀嚎,可狱警们却无动于衷,毕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何不愿意都会受到毒打。在行刑前,大家会让死囚们脱掉鞋子,又被戴上头巾,问他们有什么遗言,再用布遮住眼睛,套上绞绳,在执行现场并列一排。有人因次吓的大小便流出,随着开关把手一拉,死囚们脚下活门打开,他们都一块下坠,直到断气,死亡。 监狱就像一个杀人磨坊,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主人公见证了164个人的死刑,每一场杀戮他都参与,都在现场,大家对杀人都习以为常,甚至乐此不疲,好像已经没有思想,没有感觉,没有情绪,在他们眼里,这些人不是人类,死不足惜。可主人公不想这样,他会害怕,会忏悔,偶尔会给死囚们读读《圣经》,不仅是对死囚救赎,也是在给自己救赎。其中有一个死囚与他成为了朋友,一些死囚获得了减刑,死囚朋友却没有,注定了就是死,朋友选择主人公执行自己的死刑。于是主人公负责给朋友量身高,体重,以衡量绞绳尺寸,因为如果有偏差,会造成死囚的死亡过程中加长,会很痛苦。就像古代刑场的刀斧手,他们负责斩杀犯人,熟练的人知道对不同的人用多少力度,在哪个部位下刀,所以一刀结果,让犯人死的没有痛苦。 就在主人公出事前几天,他参与了镇压死囚的反抗,他挥舞着棍棒,一起把死囚们制服,似乎他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他们当场给死囚们穿上约束带,连踢带打,立刻套上绞绳,也无所谓仪式,也不问他们有什么遗言,快速的结果他们性命。还是活门打开,还是一起堕落,如果有一时没有断气,在不停挣扎的人,监狱长让大家把绳子拉起来,再松手,就这样反复几次,直到死囚断气。然后他们一起下去,冲洗地板,放下死囚,剥光他们衣服,装入木板钉成的棺材,再以抛硬币的方式来决定谁把这些尸体运到墓地,毕竟没有人愿意干。就是这样的工作环境,主人公已经神经兮兮,什么风吹草动都会吓一跳,害怕,也情绪暴躁,就像是觉得是那些死囚的鬼魂,就在自己的周围。是精神创伤让他出了意外,他把一车的七个球员都射杀了,看起来他很残忍,可事实上他都不知道会发生这些事,该为法律负责的不是他,是一个没有怜悯,只有屠杀的体制。

  4. “你不能同时要求一个人即是牧人又是屠夫。”电影让我感触最大的是法律辩护的魅力,本来一场毫无争议的审判,被告的辩护律师不仅使被告免除死刑,同时通过辩护引起各界对于社会问题及政治体制进行思考。虽然有人提出他忽视了受害人所遭受的伤害,但这一切远比判处被告死刑来的更有意义。根本的问题得到解决,才能维护更多人的权益,才能实现最大化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