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拓荒时期,比西部开发时期还早近百年。为数不多的欧洲移民们在蒙大拿雪山里狩猎,做皮毛生意。他们和印弟安人时有冲突,时有贸易。美国历史上称他们为pioneer,先民。
片中的欧洲人都穿着有流苏的翻毛牛皮外套,戴着河狸皮帽,武器是单发的前装药火枪,几乎人人大胡子。印弟安人则穿彩色珠子和羽毛装饰的粗布或牦牛皮外套,武器是弓箭和挂羽毛的投枪。对比下老照片就知道该片的服装道具真是很地道了。
为了药品,印弟安人绑架了白人姐弟以期交换,白人则组队追击,从蒙大拿一直到加拿大,互有死伤。最终印弟安人放了人质,而姐姐自愿跟随印弟安酋长冬天之鹰做自由的印弟安人而去,白人们困惑但理解地分道扬镳,各自归去。
情节虽然简单,但印弟安人自由的情怀,先民们勇敢无畏的气质,恶劣的雪山,这就是西部拓荒时期的魅力。有不少现代人梦想回归这样的生活,远离办公桌和手机。荒蛮时代承载着现代人的梦想。而那时候的人却奋斗着为过上现代的生活。人啊人,真是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