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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流氓 Gangster No. 1(2000)

简介:

    影片以黑帮老大(马尔科姆·麦克道威尔 Malcolm McDowell 饰)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六十年代伦敦血雨腥风的黑帮恩怨。

演员:



影评:

  1. 这明明是披着伦敦黑帮皮的琼瑶苦情戏。谁要说这不是基片,俺给你咬一口~

    本片以美型攻小弟的自述回忆为主线,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他悲情的一生。。。。。。。



    一见钟情,两小无猜?这些用到烂的桥段都滚一边去!!

    我们的美型攻一开始就用精确无比的回忆展示了他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刻,就像修女梦见了上帝一样,他神迹般地被召见了!!

    大哥Freddie是小攻的人生偶像,从他出来混的时候就被小弟默默达关注了,大哥还没成为大哥之前就小弟就开始暗恋了有没有!!!

    像追星一样追着大哥的小弟,竟然被大哥召入帮派做为亲信!!做梦也没有这么好的事啊~~~~于是小弟幸福的穿上和大哥一样的名牌西装,和大哥一起亲密地开展着黑帮工作。

    什马叫化暗恋为暴力啊,俺们的美型攻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而且我要做得更狠,长期欲求不满导致小弟神精质般的行为,大哥让他打,他就往死里打,狠狠地打,把对大哥的满腔情欲都用到暴力事业里去了。。。。。。。。。

    由于不是一般的卖力,人卖的是心啊~~~~有木有,很快成了大哥的心腹,有什么事都叫上他,有一次,完事后,还和他一起去喝酒!!

    这段只有他们两个坐在车里,大哥亲自开车,他从上到下,充满情感地把大哥好好看了一次,一边瞧,一边心里说,这气质,这样子,我家的大哥这么好的人才,上哪去找哇~~~~~(都是旁白)

    (滚~~~)结果给大哥发现了,他只好擦擦口水,转过头,大哥以为他是看上了他的领夹,马上拿下来送给他了,他连忙接过来,马上扣上,深夜开车送领夹,还一起去喝酒,于是小攻觉得这就是和大哥约会了~~~~

    真幸福啊~~~~哪知在酒吧给个女的搅了局,这一段很酸,酸死了,大家听听小攻的旁白,我就不说了,整一个心碎啊,恨啊,咬牙啊,吐血往里咽啊,还要强欢笑啊~~~~~杯具

    于是他更暴力了!!终于有一天他听说了对方的帮派要整大哥,他想,这事我终于知道了,大哥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只能我知诉他,于是他基本上就疯了,把另一个也知道这事的兄弟给做掉了,然后兴冲冲地跑去领功,这下可让大哥对我另眼相看了吧~~~~~

    哪知在房门口给那个酒吧女拦下,情敌啊,有木有!!!你个小婊子凭什么占着他!!!我TM都暗恋了多久了,我连命都送给他了,就不能见一面?!!!!

    这一段也很有意思,这女的可能感觉到了什么,知道小三来了,对他特别狠~~~~细节我就不说了,还最后在他已经碎了的心上踩上几脚,和他说我们要结婚了,人人都知道,但是大哥没告诉你!!!

    这就太敏感了,大哥为什么不告诉他?!估计是大哥也感觉到他的疯狂了,知道这事对别人无所谓,对他,不行,要死人的。。。。。。。

    于是他就完全掉到了痛苦的地狱里面,我爱的人要结婚了,而且他还不告诉我!!!我要去见他,还给情敌拦下,我也不能做什么。

    好吖,于是他就让旁观另一帮的人把大哥和那女的一起砍了!给自已报仇。

    然后单身一人去把对方的老大砍死了,给大哥报仇,估计他这时也是不想活了,疯狂到极点的神精质。真纠结啊~~

    这一段堪称艺术啊,把一个为爱疯狂的疯子行为艺术般的杀人手法表现的非常好!!

    然后这事就了了么?没有,什马就艺术,大师就是不一样啊,还有更杯具的在后面。。。。。。。编剧你就把他往死里整吧。

    然后大哥治好了得去坐牢,人人都认为是他砍死了那个老大。小攻也没出来说什么,让他去坐,哼,我等你那个小婊子还和我抢不?他是我的,一辈子都是,不管是不是坐牢!

    这一坐就是二十年,没想到哇,那酒吧女也等了他二十年,神啊,更杯具的事,人家又告诉他,大哥一出来还是要和那女的结婚。而且还是没有告诉他!!!

    这还要不要人活了!!!!他立马就疯了,把大哥约出来,把所有的事都和他说了,告诉他我就是当时瞧着你被砍的!!小攻现在已经不抱希望了,我既然不能爱你,就让我死在你手里吧,他说了很多那女人的坏话,说她老,说她太老了不能生!!天啊,这是什马话,你能想象一个美型攻这样说情敌的坏话么,然后就想刺激大哥一枪把自已打死~~~~~~~这一段两人对白有很多超级心酸的细节,我就不说太多了。


    编剧表示这还不够苦,于是这时大哥也不鸟他,表示,我没空杀你,然后直奔向那酒吧女的怀抱了。。。。。。。。

    这里小攻完全被逼死了,他就是死了也比这样好。。。。。。。于是。。。。。。。。。。。。。。。。


    扮演年轻美型攻的Paul Bettany演技和外表一样超级一流,其他的角色也是很NB~~~~


  2.         三十年前,他踏进房间,衣衫妥帖,风度翩翩。
        他问他,你还好吗,喝点什么。你是不是害怕了。
        三十年后,他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听到他的脚步声,幻想他当年的摸样。
        睁开眼,他也说好久不见,喝杯茶吗。你过得怎样。

        三十年前,所有的光都投射在他身上,他是梅费尔区的屠夫,他是一切。
        他为他打天下,做他身后的影子,做他所有不敢做的一切,手段狠辣。
        三十年前,那天下着雨,他们刚见完Lennie Taylor,他开着车,余光瞧见对方凝聚在身上的目光,随手取下领带别针,说你喜欢这个,送给你。
        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兴高采烈地扣上,羞涩地笑起来,像一个孩子。

        三十年前,他跟在他身边,他总是穿一件白衬衫,红宝石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三十年后,他坐在他对面,浅蓝色衬衫,金色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他问他你想要什么,这间公寓吗,这双鞋吗,这个领带别针吗,都给你。
        他一把甩开他丢过来的东西,说你疯了,我不要这间公寓,不要这双鞋,不要这破领带别针。

        他口中的破领带别针,他戴了三十年。
        金色的,上面还有他名字的缩写。
        Freddie Mays.
            FM.
            就像一个烙印,狠狠地,烙上了他的一生,不留情面。
        他在虚幻的光影中行走了三十年。付出自己的一生,追逐,奔跑,等待。
        一场空。

        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

           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

        而他放下枪,原来的Freddie已经死了,他说我只是一个穿着破衣服的老家伙。
        他迈着迟缓又熟悉的步伐离开。
        走出这个房间,走出他的生命。

        他是Prince,是superman,是king fuck'in kong,是No.1。
        而从最早他便注定孤身一身,他的感受,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无人在意。

        起初以为不过是打打闹闹的黑帮剧,带点黑色幽默,加些玉颜倩影,枪口中男人的浪漫而已。我真是错得彻底。
        即使旁白不是PB,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功力深厚,深厚到片尾的时候,响起The Good Life的时候,眼泪竟然化成一片,屏幕里翩飞的纸钞一片模糊。
        他脱下西装,脱下衬衣,脱下领带,不穿皮鞋。
        他把领带别针还给了他。
        他把欠他的纸钞焚烧殆尽。
        他点燃一根烟,把他所有给他的,习惯、记忆、情感……全还给了他。
        然后跳下楼去。

        我永远会记得这段对白。
        他坐在他曾经的位置上,端着一杯酒,正色说道:
        “听说你要结婚了。
        要举办一场舞会,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
        不,我还没有收到邀请,别担心。
        我可能去不了了,太忙,不过我还是希望一切顺利。
        弗雷迪,我只想真诚的说,恭喜你。
        你被放出来了,一切都不错。
        然后,这是敬你的。”
      
        而他的对面空无一人。

        【FIN】
  3. 据说在英国,雄心勃勃是个令人尴尬的字眼。

    但当今的主流是美国文化。美国人自然不以此为耻。年轻的小混混张开双臂,叉着双腿坐在沙发上的时候,深受和平演变的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相反,老大Freddie的坐姿很娘:拧着半个身子,虽然那时候他在发威。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英国人会认为里面有颇悲哀的黑色幽默。而American Pyscho里的Patrick Bateman穿上雨衣开始砍人的时候,美国人认为是荒诞的黑色幽默。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英国人会特意用镜头来捕捉那个青春的,少年人特有的身体,透着一丝暧昧。American Pyscho里的Bateman,则毫不吝啬的对着镜子展示自己赤裸裸的荷尔蒙。

    小混混心底对自己尖叫,白齿红牙龈,歇斯底里到可怖。Bateman看着对方完美的名片发呆,愤怒却不歇斯底里。这一点,似乎英国人压抑太久了。

    最后,如果美国人拍这个片子,大概他们会把公民凯恩的那个镜子镜头作为结尾,让主人公高处不胜寒的固执着。三十年的叙述,让人误以为这是另一部教父:他终于混到合法经营的地位了。

    而等级概念分明的英国人,会让他脱掉所有伪装,绝望的盯着他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连他曾经唯一拥有的青春,都已不复存在。

    英国人果然很艺术。
  4. 看《天王流氓》之后我顺便也看了一发《天才雷普利》。非常有意思地发觉这两部暧昧的片子居然有着许多惊人的共同点,这里不妨搞个总结。

    一开始是因为不小心看了贾尼的同人视频《斯德哥尔摩情人》不小心掉了这个坑,对老贾的真人版产生了强烈了兴趣。所以去看看保罗贝坦尼的早期作品《流氓天王》。
    《斯德哥尔摩情人》里面的大部分镜头都来自《流氓天王》,那视频剪辑得忒好看了点,给我感觉是老贾一定是个鬼畜优雅冷酷的杀手攻。于是我兴奋满点地坐在电脑前看《流氓天王》,准备抱着电脑屏跪舔……呃,别想了,那是不可能的——这部CULT片拍得真是意外的矜持。

    你知道,腐国人嘛,搞基从来都不显山露水。哪怕是腐片也要拍得那个优雅痞气有格调得很,哪怕是暧昧也要含蓄绵长五味交杂。

    乍眼一看保罗贝坦尼饰演的男主,满脸凶相,看似鬼畜冷酷(MV中的形象多少有些误导),实际看电影的时候反而会觉得此人粗暴单纯,有点二愣子,刚出场那会儿屌丝气十足,真是十足的青葱水嫩。被老大收买之后马上死心塌地,跟着老大出任务的时候格外卖力,老大叫干事他就狠狠干拼命干啊,砸个车窗玻璃都要欢快地跳起小脚匡匡乱砸,充满了小学生气质的破坏欲可萌可萌了~老大被偷袭他马上就给他挡刀子二话不说完全是本能反应啊,脑残粉是什么样的他就是啥样的。最难得的是——人家长得虽然鬼畜,但是行为举止很纯情很青葱呀!

    第一眼看老大,他被老大的魅力折服——他看到老大的什么呢?
    看老大的房子,大得跟宫殿一样耶( ⊙ o ⊙ )!
    看老大的衣服,镶钻的纽扣!西装!领带!
    看老大的仪容举止,帅!酷!那气势,那腔调,就连拿个玻璃杯子呼人都显得如此有魅力!
    看老大出手阔绰——一次就扔给他500英镑!啧啧啧,老大真有气魄!

    他爱他老大,他简直他妈的爱死他老大了——为什么?老大的一切都是他所向往他想成为的样子,他怎能不爱他老大?

    但是——容我讲个但是——但是,这片子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基片。保罗贝坦尼饰演的主角对他的老大弗雷迪确实有迷恋之情,这种感情,这种迷恋,是属于男性的、一种虚荣与向往混合而成的恋慕感。他看他老大,瞪大了眼鼓足了劲儿看,就像是粉丝看他的偶像明星,看他顶礼膜拜的神灵,艳羡中含着微妙的暧昧,暧昧中潜藏着蠢蠢欲动的野心与贪婪。

    正如《天才雷普利》里面雷普利对迪克的恋慕,雷普利爱迪克,也是很明显的爱,也是混杂了太多的仰慕和虚荣,区别在于雷普利本人确实是双性恋的,而《天王流氓》的男主角脑回路比较短为人又比较二,没有太多细腻的弯弯绕绕的心思。

    雷普利对裘德洛饰演的迪克真的有那么一些情愫,他爱迪克的大衣,甚至会去埋首他怀中嗅他的味道,这动作很娘,很暧昧,最后迪克宣布 订婚的时候他的反应也很过激——“你爱玛吉就和她结婚?你还爱我呢,你怎么不说跟我结婚?”而在发觉求爱无望反遭侮辱后,他误杀了迪克,还不忘把迪克与自己摆成相拥的姿势——他是爱迪克的,也渴望被迪克爱。毕竟面对着的是这样一个惊为天人的美少年,人都是受不了诱惑的生物,哪个小基佬能说自己在面对那种光彩照人万众宠爱的男神的时候保证不动心?保证自己定不会渴求一点那阿波罗一般的美少年一点点的垂青?。
    只不过现实是骨感的——迪克对雷普利并不好,态度糟糕,恶劣至极,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搭不搭理全凭自己的心情。但是雷普利就是爱迪克,为什么?因为雷普利是个穷人家的小子,迪克是生来的王子,万众瞩目,无数人爱上他就是因为他光彩照人的外形和吸引人的魅力,不管这人的脾气多糟糕私德有多烂,不管这人把你的自尊心是怎么往死里糟蹋,但是他就是美丽着的,但他就是光彩照人的,他就是像个太阳一样,你不管被烧伤烧得多痛,多忍不住那种渴望与膜拜——人就是这么贱的不是?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要。付出再大代价忍受再多折磨与践踏都忽略不计。

    我们的《天王流氓》这片子里保罗贝坦尼与雷普利有着惊人相似的虚荣,和对上流社会/黑帮一号的向往与追逐,并且因为这种向往对拥有这些光环的特定对象产生了深不可解的偏执与迷恋。

    主角“我”是一个稚气未脱懵懂粗暴的青年,从他的出场和一系列的行为方式来看,本身也是个没见过多少市面的屌丝,然而老大的一次召见让他完全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被那气派的黑帮作风、被老大那雅痞帅气的举止、被老大那豪华的房子衣服饰品晃晕了眼——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在头一次意识到自身与上层建筑之后的差异之后会产生什么想法?
    自然而然的,他对这种表面的风光华丽产生了崇拜与向往之情,爱这霸气的黑帮,爱这喧嚣狂野的生活,也爱这样有魄力又体面的老大——人嘛,不都是缺什么就想要什么,这就和没见过世面的中二女生看了脑残剧X时代之后也想要谈恋爱穿名牌风光体面做名媛搞撕逼大战一样——女人如此,男人也如此,雷普利如此,“我”亦然。

    还是那句话:很多时候大众的那种偶像情节就是那样——你爱你的偶像,而你之所以爱他,爱的是他身上的光环,爱的就是他的不真实。
    你爱他,你总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潜藏的愿望是——你其实多多少少还是想成为他的。尽管这个愿望不怎么现实。

    而相对于雷普利的自卑、怯懦、阴暗,炮儿就显得比较单蠢呆萌了~老大开着车送他别针的时候他一脸的受宠若惊,当时那个背景音乐又是暧昧风骚至极的萨克斯,听起来还真有些调情的味道,只不过配上当事两人一个浑然不觉自我陶醉一个粗糙冷硬又受宠若惊的两张脸,看起来偏偏那么违和又搞笑。炮儿接了别针之后把他男神用目光舔了特么的一遍又一遍,那模样真是恨不能把他老大连皮带骨吃下去还是怎的,众人自己体会。

    另有一点雷普利与天王流氓的主角惊人的巧合的是——他们在自己的偶像死亡/陨落的时候,都想到了要取代偶像。这其实是一种潜意识里野心与欲望的膨胀与实体化。如果不是他们曾经距离自己的梦中偶像那么近,如果不是他们都那么了解自己的神明,如果不是他们确确实实有那样的野心与贪婪与欲求,他们最后也做不出替代偶像的事。

    他们确实爱着迪克或者弗雷迪,只是说到底这种爱终归不是纯爱,而是混杂了欲望与虚荣的、被华丽的皮相与风光蒙混了眼的“爱”。读作“爱”,写作贪婪、野心、追逐。或者说,那种混杂着幻想和崇拜的爱,硬要掰成男男相爱也成,但是你其实明白这和男女之爱是不同的——它不纯,它虚浮,它包含的假象与欺骗太多,两人之间地位的悬殊与卑微的心情是显而易见,若真爱了,就对弱势低下的一方也会很受伤。所以迪克厌恶那个唯唯诺诺又粘人的雷普利,所以弗雷迪不高兴了也会把“我”一脚踹开,哪怕人家为他挡过刀子。
    (另,一直觉得这两部片子里的妹子都挺好的,也都是真爱——《天才雷普利》里面的玛吉聪慧温柔至始至终都爱着迪克,《天王流氓》里面弗雷迪的女人也是自始至终忠贞不渝,妹子的爱都是单纯的执着的,也很柔韧很美好,不似男人那般心思险恶翻脸无情。)

    相较于雷普利的娘炮阴损,炮儿饰演的主角显得更加清纯、硬派,也更加萌。

    炮儿的黑帮一号真的纯情,真的——一辈子的处男是肯定的。弗雷迪跟他老婆第一次勾搭的时候,炮儿那个酸啊,眼神里幽怨得要死,看着女人和老大唱歌调情,他就在一边脑补他老大坠入爱河的过程脑补得自己被自己的脑补虐到眼眶发红。之后就因爱生恨觉得老大被红粉骷髅耽误了之后不配做自己老大了,就自己趁机取而代之了。但是老大被仇家陷害入狱,老大的女人被仇家割喉,他还是抄起家伙杀到仇人家去报仇了,后来他回忆也是说自己根本不愿意干,但TMD为了老大他还是杀了仇家然后满身血地哭啊!哭什么?哭他的偶像梦破灭了,哭他之后二十年里再也见不到老大了?反正那含糊不清的语句里到底有几个fuck几个意思也只能他自己知道。

    此君更萌的一点是孩子气,自负得分外可爱。弗雷迪老大的女人说,你长得不错呢,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他理理自己的西装:Not a bad looking?I'm a princess!你说这人自恋不自恋?放网络里大概也是个专门写汤姆苏玛丽苏的小作者。不过人家炮儿的自恋却是光明正大的,首先他自己就不感到任何羞耻——我又不是凤姐,我就说说又怎么了?我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就不能自恋了?就是这小小的偶尔张狂让人觉得挺可爱的,只因他无人可说,终于在和女人讲话的时候说出来自我感觉良好,却是为了拒绝女人给他找对象——这种孤独的自恋中含着一丝倔强的孩子气,“我才不需要女人呢,我每天耳朵里都能跑出好几个女人~”这话说得真是分外可笑,孩子气的吹牛皮里又含着一丝孤单几分倔强,也饱含着自尊和强硬。

    与之不同的是雷普利偷偷穿了迪克的衣服跳舞臭美自我陶醉,正巧被回来的花花公子迪克撞见,他吓了一跳,窘迫又羞愧仿佛是个贼子,观众比他自己还觉得难堪万倍。也不知为何,明知雷普利是无心为之,还是让人觉得可悲可鄙难以直视。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炮儿啊?因为他哪怕是讲这么二逼的话的时候还西装革履满脸潇洒浑不在意!因为他这辈子真的就是这么浑!浑不在意女人浑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就这么过过来了啊!最后取代了老大是真的有乘人之危的嫌疑,但是老大也确实是不把他当回事把他踹在一边在先不是吗?老来的主角“我”稍微懂些人情世故了,对着多年不见的弗雷迪的女人说:“是的,我他妈的也希望我能够有一个爱我的女人,我不介意她是个贱妇,我愿意爱她,我愿意花钱给她买衣服。我应该被爱!我可能哪天也会(为了她)洗手不干!但是没人想过我!现在别管这些了,老子只想见弗雷迪!”

    所以其实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对弗雷迪的女人也是有点意思的,只是年轻的时候太逗比太犯浑,就和小学生一样看到喜欢的女生就知道欺负人引她注意引她讨厌,却不知道怎样让她喜欢自己。初见面的时候女人把他错认成弗雷迪,惹得他跟她斗气出口伤人,之后女人又抢走了他老大,他又跟女人吃醋较劲。这里不妨注意一下他在内心独白的时候对那女人的形容词,作为一个混迹黑帮的流氓痞子,在形容那女人的时候居然极其富有抽象的诗意。他讨厌她抢走他老大,但她明明白白摆在那儿确实是个漂亮性感的女人,很难说他被误认为弗雷迪搭讪的时候他自己心里到底存了几分恼火几分妒忌。以及望向这对恋人鄙夷又怨恨的眼神里,感觉到的到底是老大单方的抛弃还是包含了被女人忽视的双向抛弃。

    事实上呢,心情好的时候他还是想跟女人好好讲话和好的。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那本来就不怎么发达的情商完全被自己的野心勃勃给占据了,就如《红与黑》里于连索莱尔开枪射杀德莱纳夫人时候一样,他岂不知自己是喜欢她的?只是在虚荣与愤怒面前,那点小事根本微不足道了。

    这里穿插说一下《天才雷普利》,雷普利也是双性恋,即爱着迪克也爱着迪克的未婚妻玛吉。相对于《流氓天王》的主角的硬气倔强犯浑二逼来说,雷普利显得更加心机深沉,更加阴毒卑劣。面对男人,他的爱慕卑贱又懦弱,面对女人,他没有勇气抵抗诱惑却只有勇气欺骗勾搭,然在情急之下又想杀人灭口。这是个极度阴损极度自私的人,为了掩饰自己的行径不惜任何卑劣手段,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狠心杀死挚爱。冷血到令人发指。

    当然相比之下,《黑帮一号》的主角就显得非常有一股雅痞的浪漫气息,敢爱敢恨,敢说敢做,爱得精分,恨得痛快,不相干的娘们一边去——原谅我这么说,两部片子我正好是连着看的,雷普利我真心看着反胃,所以只好不得不把天王流氓刷了两遍来抚慰我致郁的心灵——尤其是在雷普利那种贱人的衬托下,炮儿就显得格外的有风度……开玩笑,炮儿哪怕是去砍人都要穿得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好吗?跟谁说话都是一副硬汉派头!他不帅谁帅?!英伦口音和西装苏死个人好吗?还有那修长的身材!还有那哪怕是看着很屌丝很二逼但是一拽起来就特有杀伤力的颜!金发碧眼啊亲!这五官虽说不算精致也足够性感了好伐?

    最后的结局——雷普利凭借一次又一次的杀戮,终于换来了财富,终于将自己的罪孽瞒天过海。而自己爱过的人或深爱自己的人都离自己远去了,自己也永远堕入黑暗之中(这结局别提有多糟心了,我看完整整郁闷了一天)。

    而炮儿的黑帮一号,几十年后,终于与老大重逢,他激动,他愤怒,他用尽所有办法来嘲讽对方——只希望得到一个结果——你他妈就告诉我一声,我干得比你好!我才是NO.1!
    没错,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记得他,爱着他。老大给了他最初的梦与追求,此生若能再得到老大的爱与肯定,此生若真能击败那时高高在上的男神,那此生真可无憾了。只可惜人家老大早就老了,也疲乏了,看到这两鬓斑白还这么急吼吼风风火火的他只觉得累不爱了,老大看他的眼神就跟小学老师看那些才二年级就努力装逼的混混一样鄙夷又嘲讽,枪一扔——再见,我不跟你玩了。这是你的世界,不是我要的命运。

    然后他就崩溃了——崩溃啊!为什么啊?活了这么多年也活明白了,什么好房豪车好马都有了,什么权势地位都有了,他自己还是那么一回事。他永远永远在他老大面前无法当黑帮一号。哪怕他学他老大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带着一大票小弟干着天大的事,他还是离那个年少的梦想遥不可及。为什么?年少的他是想成为老大那样的人啊,可惜他干了一辈子,就是不能把自己变成弗雷迪,也无法打败他。

    幻梦崩溃了人也醒了,就像过了十二点的灰姑娘,发觉脱了礼服没了水晶鞋你依然什么都不是。耗费了大半辈子追逐的梦啊,到头来都是空的。成了黑帮一号又怎样?他离他老大的距离和少年时期一样遥远。

    呃……我不得不说看到最后还是很喜欢他的。哪怕中间他有那么几分钟的歇斯底里和血腥暴力的镜头。总觉得很同情这样的人呢……年少时候因为无知懵懂去爱了一些很空虚无用的东西,得到之后就感觉失落至极。其实一开始,就不该爱什么老大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大,只有罩在老大头上的那个光环罢了。而那个光环,必须是你在尘埃中仰视的时候才有,等你真正的自己走上去,买了好看的衣服首饰,拿腔拿调说着傲慢的狠话的时候,你其实发现那儿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