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
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
此君更萌的一点是孩子气,自负得分外可爱。弗雷迪老大的女人说,你长得不错呢,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他理理自己的西装:Not a bad looking?I'm a princess!你说这人自恋不自恋?放网络里大概也是个专门写汤姆苏玛丽苏的小作者。不过人家炮儿的自恋却是光明正大的,首先他自己就不感到任何羞耻——我又不是凤姐,我就说说又怎么了?我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就不能自恋了?就是这小小的偶尔张狂让人觉得挺可爱的,只因他无人可说,终于在和女人讲话的时候说出来自我感觉良好,却是为了拒绝女人给他找对象——这种孤独的自恋中含着一丝倔强的孩子气,“我才不需要女人呢,我每天耳朵里都能跑出好几个女人~”这话说得真是分外可笑,孩子气的吹牛皮里又含着一丝孤单几分倔强,也饱含着自尊和强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