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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 The Painted Veil(2006)

演员:



影评:

  1. 一座城的倾覆成全了白流苏。

    一场乱世的霍乱成全了沃特与吉蒂。

    或固执,或骄傲。戴着面纱拒绝审视,这爱情的无端与短暂。

    可这都只是电影里的戏码,太平盛世里没有灾祸与无常,

    戴着面纱的人们依旧看不清内心的表情。

     

    这世界,男人有的忠贞不渝,一颗朱砂恒印在心。

    也有的,处处风流,说着何必太认真。

    女人有的聪敏,内心明镜,懂得争取幸福。

    有的却迷恋镜花水月,以为自是特别,该当拥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于是愚钝者难免被骗受伤,这不是上帝的错。只是不清醒的人该当此报。

     

    而这是电影,会有一些奇迹让你我唏嘘感动。

    所以吉蒂是幸运的,自小娇纵任性,连婚姻大事都草率对待。

    却偏偏碰到一个如此爱她的沃特,执意结婚,以为日久就会有爱。

    可其实爱情没那么伟大,也要天时,地利,人和才会有恰如其分的结局。

    他努力讨好的举动在她眼里是索然无味。

    彼此努力寻找的都是对方所缺,没有人看到那些确实的存在。

    于是她轻易投进别人怀抱,以为是伟大的爱。

    却在最后狼狈收场。只有那个深爱自己的男人还等在原地。

    他用一次自杀式的旅行去惩罚这无计可施的关系。

    惩罚太过爱的自己,和不够爱的对方。

     

    不交流,不相视。冷漠的残忍和隔世的绝地让她无所适从。

    她负气的吃没有煮熟的蔬菜,是想惩罚对面的他,还是要得到关注?

    而沃特也沉默的将蔬菜吃下去,彼此伤害着,却又都无能为力。

    最终,是陌生的瘟疫之地拯救了两个人。

    人都如此,在陌生的环境里容易害怕,本能的想要亲近熟悉的人。

    正是这样,一直戴着面纱的吉蒂才开始愿意去观察,去了解。

    才发现之前那个古板沉闷的丈夫是如此道德高尚,让人敬仰。

    而煎熬里的沃特,也在那首熟悉的钢琴曲里发现,恨之浓烈都只缘于更深的爱。

    于是旧有过往在这陌生的地方都渐渐死了,新的希望随爱衍生。

     

    如果他们走过了这场霍乱,重回文明世界,这特定环境催生的爱又会不会迅速夭折?

    如果他们没有走这一遭梅谭府,是否仍会在一起,

    却各怀心思面似好合的生活着,象大多数人那样?

    可惜,故事没有如果。

    沃特得了霍乱,在片尾迅速的死去。美好的可能却是一开始就已来不及。

    可也正因这缺憾,来之不易的爱情才得以永存。

    电影散场时,越人歌里的那句“爱到分离才相遇”不断回荡在脑海。

    唏嘘着,却想问:爱究竟是什么?

    而谁又真正知道呢?
  2. 日期:2007-01-27 作者:安迪 来源:文汇报
     
     
     
     
        一
        
        一九一九年秋天,毛姆带着他的同性密友哈克斯顿,途经美国,在纽约和芝加哥稍事停留后,来到亚洲。他们从西贡经香港到上海,然后北上天津、北京,再转回上海,坐船溯扬子江而上,一直到山城重庆。第二年元月初返回上海,又去香港住了几天,最后取道苏伊士回英伦。
        
        根据在中国历游四个月的见闻经历,毛姆写出了三部作品:随笔集《在中国的屏风上》(1922)、以北京为背景的剧作《苏伊士之东》(1922)和以香港及中国内地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面纱》(The Painted Veil,直译为《彩色的面纱》,1925)。
        
        毛姆在《面纱》的序言中说,这部小说的灵感得自于但丁《神曲·炼狱篇》中的诗句。一八九四年,毛姆还是医学院的学生时,去佛罗伦萨度假,房东的女儿教他读《神曲·炼狱篇》。其中有这样几句:“请记住我,我就是那个皮娅,/锡耶纳养育了我,而马雷马却把我毁掉,/那个以前曾取出他的宝石戒指并给我带上的人,/对此应当知晓。”(黄文捷译文)房东的女儿向他解释说,皮娅(Pia,董桥译作“碧娅”,显然更传神)是锡耶纳的贵妇,她丈夫怀疑她红杏出墙,把她关进马雷马的一处有毒瘴的废宅中。她居然没有死,她丈夫就把她从窗口扔下去。拉斐尔前派画家罗塞蒂的名作《碧娅》画的就是这段哀艳的故事。
        
        这段故事激发了毛姆的创作想像力,持续了好多年,一直到他去香港,听到一个类似的故事,寻找到合适的角色,才写出了《面纱》。
        
        二
        
        《面纱》的书名出自雪莱的十四行诗:“别揭开这幅彩幕(就是‘彩色的面纱’),它被活人称为生活;/虽然上面所绘的图景显得很不真实。/只不过是以随随便便涂刷的彩色/来摹拟我们愿信以为真的一切东西;”(吴笛译文)
        
        凯蒂是个漂亮而虚荣的女孩,择婿多年,但到了二十五岁还没嫁出去,眼看就要变成老处女了。这时,一位在香港工作的细菌学家瓦尔特·费恩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凯蒂慌不择路地嫁给了他,并随他一起远赴香港。婚前没有多少了解,婚后凯蒂更是发现他毫无魅力可言,是一个“矜持、保守、冷漠、自制”的男人。就在她对瓦尔特越来越厌倦的时候,英俊潇洒的助理布政司查尔斯·唐出现在她面前,两人很快坠入爱河,频频幽会。某次,他们在凯蒂家中午幽会时,被瓦尔特发现了。但瓦尔特不揭穿也不声张,而是申请去内地瘟疫流行的“湄潭府”,要凯蒂随他同往。事到如今,凯蒂只好向丈夫摊牌,她嫁给他是个错误,而此时她全心全意爱的是查尔斯,她要和瓦尔特离婚然后嫁给查尔斯。凯蒂原以为查尔斯也会像她那样,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她结婚。但查尔斯一心只想到自己的前途,不愿与妻子离婚,并明确对凯蒂说:“一个男人深深爱一个女人,并非意味着他就希望下半辈子和她共同度过。”
        
        凯蒂绝望之余,只能和瓦尔特一同去霍乱疫区。在湄潭府,瓦尔特拼命工作,得到了当地军民的爱戴,也得到了在那里救援的法国修女的尊敬。凯蒂认识了那里的海关助理专员韦丁顿,又在韦的引导下去了修道院帮助那里的修女照顾病人孩子。在工作中,她逐渐忘了查尔斯,对瓦尔特也慢慢产生了好感。然而,就在得知凯蒂已怀孕后,瓦尔特却不幸染上霍乱去世。临终对凯蒂说的一句话是:“死的却是那狗。”
        
        凯蒂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韦丁顿解释说,那是高尔德史密斯《挽歌》中的最后一句,大意是:一个好心人把狗领回来,起先相处融洽,后来狗却发疯了,将人咬伤。但人活过来了,死的却是那狗。
        
        凯蒂回到香港,查尔斯却让太太把她接到自己家里住。又和查尔斯重新上了一次床,凯蒂为此极端嫌弃自己,匆匆料理一切后,她回到伦敦,此时她母亲已去世,她就随着父亲一起去了巴哈马群岛。
        
        三
        
        这部小说毛姆写得很不顺利,是他第一部写了好几年的小说。其间他又出了几次远门,直到一九二四年九月才完成。小说从这年的十一月开始在纽约的一本杂志上连载,十二月起在伦敦的杂志上连载,次年四月在纽约和伦敦同时出版,首印八千册。
        
        小说在连载时,在香港有位和小说主人公同姓的莱恩,要告毛姆的状,毛姆花了两百五十英镑平息了这场官司,并在小说正式出版时把主人公的姓改成费恩。同时香港助理布政司也认为其名誉受到诽谤,毛姆只得将故事发生的那个殖民地香港改为虚构的“清源”,后来的版本又改回来了。
        
        由于书刊的介绍和这场“侵权”官司,《面纱》出版后几乎成了畅销书,短短几年在伦敦就重印五次,印数高达两万三千册。以后又改编成舞台剧在伦敦上演,一九三四年又改编成电影,由葛丽塔·嘉宝和赫伯特·马歇尔主演。最近再一次搬上银幕。
        
        评论界对《面纱》的褒贬很不一致,法国评论家许为经典小说,而英国的《旁观者》杂志却认为“落入俗套、做作、不可信”,英国的著名传记作家林顿·斯特拉奇卧病在床时读了小说,评定为“二等一级”。
        
        四
        
        如同毛姆的所有小说的主题,《面纱》所揭示的也是:爱情、婚姻都是不真实的彩色面纱,揭开这层面纱,“将是一条通往宁静的路”。
        
        小说出版后,有评论家认为小说中那位“矜持、保守、冷漠、自制”的瓦尔特就是毛姆本人的写照,但毛姆自己说那是以他哥哥弗里德里克为模特的。晚年毛姆还跟他侄子罗宾说:“我曾在我写的一本书里描绘了你父亲的肖像,我想就是《面纱》那本书。”毛姆一辈子和他的这位兄长不和,据罗宾说:“他有许多理由厌恶我父亲——而理由之一是妒嫉。”
        
        而小说中借瓦尔特的口对凯蒂说的话:“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论者认为这其实说的是毛姆的太太西莉尔。毛姆和他太太结婚后就后悔,他总觉得是西莉尔设下陷阱害得他娶她的。他们结婚后共同生活了十年(其间毛姆还不断带着同性密友出游),双方都感到这是不幸的十年。毛姆对西莉尔的恨伴随了他的一生,因此,在他笔下,是不可能找到感人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
        
        五
        
        《面纱》出版后两个月,正在热恋中的陆小曼就读了这部小说,在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日记中,陆小曼写道:“因为没有气力所以耽在床上看完一本《The Painted Veil》,看得我心酸万分;虽然我知道我也许不会像书里的女人那样惨的。书中的主角为了爱,从千辛万苦中奋斗,才达到目的;可是欢聚了没有多少日子男的就死了,留下她孤零零的跟着老父苦度残年。摩!你想人间真有那么残忍的事么?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为故人担忧,平空哭了半天,哭得我至今心里还是一阵阵的隐隐作痛呢!想起你更叫我发抖,但愿不幸的事不要寻到我们头上来……”
        
        显然,陆小曼误读了《面纱》,却不幸而预示了她自己后来的命运。
        
        (《面纱》[英]W.S.毛姆著阮景林译重庆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3. 我一直觉得,如果是由小说原著改编的电影,那么应先看书再看电影,书能涵括的更为深刻,而电影是很难把人的思想印盖在画面上的。读完书自然对电影的情节内容了然于胸,也就有更大的空间衡度两者的差别——情节是增还是减?表达是深还是浅?这都会使之成为同个物体的两个不同面。

    毛姆的原著《面纱》与电影的《面纱》可谓是不同着重,各有好劣,性质不一样所以各自讨彩——毛姆的原著是真实而酸冷的,从女主角凯蒂的角度写着她一个人的事,写她的虚荣、自私、娇惯,写从她的视野片面看待其他人的自我观点,写她对自己、爱情、婚姻、灵魂、宗教信仰、精神等的困惑,后期更着重于她对“道”的寻索;而电影却俨然只是一个“爱与宽恕”的典型霍乱时期的爱情故事,没有或者应该说是无力表现她如何从一个虚荣自私的女人变为一个愿意在孤儿院里帮忙甚至开始思索的求道者。然而电影却因不局限于凯蒂的视野,反而扩展到不同人物的丰富刻画以及真实再现1926年中国与外国的一些矛盾冲突等,使得它的结构更严谨合理以及为影片中男女主角从不爱到相爱的剧情做了密实的铺垫。

    尽管电影其实算是享用了小说的情节和背景来讲述另一个方向的爱情故事,但我既喜欢原著的酸冷,又喜欢电影的浪漫,所以两者的区别我还是想仔细写一写。

    【一、结构与情节的区别】

    {小说}:从凯蒂和查理在房间内偷情,而沃特在门外停留写起。故事很简单:流连在英国上流社会的女子凯蒂为躲避母亲的催婚匆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细菌学家沃特,跟随他到中国香港,遇到了香港布政司查理,两人迅速打得火热,搞外遇的事被沃特知道了,沃特就要求凯蒂与他一起去正在闹霍乱的湄潭府。凯蒂向查理求救,但被拒了,看穿他虚伪一面的凯蒂心灰意冷的跟沃特去了湄潭府。
    与电影不同的是,凯蒂虽然在湄潭府的日子里发现沃特品德高尚的一面,但始终没有爱上他,得知怀孕一事的两人更是冷漠尴尬。书中是凯蒂一直希望沃特能原谅她,但沃特至死都没有原谅她,临死前只说了一句话:“死的却是狗”。这句话出自戈德 史密斯的诗《挽歌》的最后一行,诗的大意为:一个好心人在城里领养了一只狗,起初人狗和谐相处,但有一天两者结下冤仇,狗发疯病把人给咬伤了,人们预料被咬的人将会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
    沃特临死的遗言表明他把凯蒂带到湄潭府确实是为了报复她,有意让她在此得霍乱而死,他自己也是刻意寻死。电影是写他染上霍乱而死,但小说里写他可能是在做实验时被感染的,而他一直在拿自己的身体做试验。他的心是碎了。
    沃特死后凯蒂回到香港,以一个备受崇敬的医生寡妇的名义,得到在香港上流社会里生活的英国人的同情和热情接待,其中就包括旧情人查理的妻子。借宿在查理家的凯蒂,虽然早已看清查理是个怎样虚伪的人,凯蒂却没有抵挡住诱惑,又跟他滚床单了。羞愧难当的凯蒂事后坐船匆匆回到英国,这时她母亲已经死了,她决定跟她父亲一起生活……
    所以小说是很真实的,毛姆文笔的尖酸刻薄也可见一斑。


    {电影}:从凯蒂与沃特已经在去湄潭府的路上开始叙事,再慢慢用回忆来倒叙她与查理的外遇。地点从香港换成了上海。情节被大幅度的更改,换成了一个从不相知到相爱的浪漫爱情故事,点点滴滴的铺开凯蒂和沃特的情感之路,得知怀孕消息却无法确认孩子之父究竟是谁的两人甚至还柔情拥抱在一起,最后成功地把凯蒂塑造成为一个情比金坚愿为亡夫独自抚养幼子的深情女子。电影结局是凯蒂回到英国偶然在路上遇见查理,查理示好,而她表现得忠贞不渝的拒绝了他旧情重燃的暗示,并不屑的对儿子说“他谁都不是。”
    电影虽然把故事源起地点从香港改为上海(减弱了殖民地的背景),但在情节处理上却加入了不少1926年中国反帝国主义的形势,英国人开枪射杀罢工的中国人,此事导致同为英国人的沃特和凯蒂在霍乱中的湄潭府所遭遇的工作困难和生活危险,正是这种矛盾冲突的激化下,使得人物的性格更饱满(在湄潭府民众的不信任下解决霍乱的饮水问题显出沃特的聪明才智),也使得两人的情感融接与深入更合情合理(凯蒂受反帝国主义者的侵扰,危急之际沃特救了她)。
    小说甚少写出沃特的工作情景和困难,只是通过修女对他的崇敬得知他的艰辛;而电影却通过他执着的用一口破中文对群众说:“这水不好,不好,不喝,不喝”以及机智的从凯蒂无聊中做的小风车联想到把上游的水用水车引渠到村里等等让观众对这个男人有了喜爱、怜惜之情,观众甚至会嘟囔说凯蒂这个不认美玉的家伙怎么还没看上这个绝世好男人沃特(当然这跟男主角是爱德华 诺顿扮演的脱不了干系),自然而然地凯蒂在后来慢慢爱上他也是观众喜闻乐见之事了。


    【二、人物刻画的区别】

    {小说}:从头到尾都是凯蒂的视野与观点,从毛姆笔触来看,沃特确实不是一个人物——严肃寡言,毫无魅力,何止无趣,简直就是——“这人没什么好说的”。而凯蒂却是个活跃在舞会、打高尔夫球、调情说笑的女子,虚浮且幼稚,天真又可笑。这两人的确是一对性格不合的表面夫妻。
    小说中有个讨喜的人物韦丁顿,算是沃特的助理,也是他们的邻居,而想来他是毛姆的关键人物,韦丁顿率性坦言、聪敏活泼甚至诡计多端,言谈间能把所有事情都逗乐一番,令人愉悦,他敏锐的看出凯蒂与沃特之间的不自在,也是他令凯蒂在沃特的冷暴力下得以消解苦闷;而他也搭起了凯蒂与修道院的桥梁,引荐凯蒂去参观修道院并认识了院长,使凯蒂开始思索自己是否该做些有用的事情。书中的韦丁顿背后还有一个神秘的中国爱人,一个因缘际会被他拯救的清朝格格——而这也引发了凯蒂对东方神秘色彩的探究。毛姆借韦丁顿之口提及了中国的禅——“道”,说:“有的人从鸦片里寻求这个道,有的人从上帝那里,有的人投奔了威士忌,有的人想从爱情里寻个究竟。而有了道,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电影里把这个人的情节全部弱化淡化掉,好似可有可无成为了路人甲,但在书中这个人却是引导凯蒂思索自我与灵魂的启迪之师。

    {电影}:片中把凯蒂的虚荣全部替换为她对快乐的真实追求,把沃特的无趣替换为他的认真可敬,使得一个本应是酸冷充满压抑苦闷纠结的故事变成一个慢慢开始出现暖色调的罗曼蒂克爱情片。不过片中增添了小说中没有多说的人物(于团长改为黄秋生扮演的国民党)、没有出现的人物(护卫兵宋青与清朝督军头子)。黄秋生这个角色真是神来一笔,电影改编的最大亮点。借沃特与黄秋生的对话显出中国人民(无论哪个党派)的真心话“中国人的地方还是要中国人自己管”;在与清朝督军头子谈出动士兵搬走霍乱死者尸体一事,黄秋生夹在诚心为民的英国人沃特与摆官架子腐朽不作为的督军头子中间做翻译,气定神闲的篡改两者的对话,达成共识,这一段简直就是精彩绝伦,当然黄秋生的制服诱惑装扮是不容错过的。而书中的韦丁顿在电影中就是一个小老头儿,机灵聪敏全无,他的清朝格格就变成个抽鸦片的寻常女子,这点我就有点不满了,但全片都没把主题引进“道”上,估计是导演无心也无力吧。


    【总的来说】

    毛姆的原著和电影于内在的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但都各有所好。把电影当爱情片看你不会失望,在小说中领悟毛姆的尖刻与直率也是必不可少的,毕竟,电影中那些经典台词,如:“如果一个男人无力博得一个女人的爱,那将是他的错,而不是她的。”、“一个女人不会因为男人品德高尚而爱上他”、“你就那么看不起我吗?”“不,我看不起我自己。”“为什么?”“因为我爱你。”等等这些都是出自于毛姆笔下。

  4. 曾经的深爱和无言的憎恨,刻骨铭心的爱恨纠缠,在生命的尽头,是一片平静-----

    如花一样的女子,选择一场草率的婚姻,不过是为了远离唠叨市井的母亲。

    自私娇惯,即使出轨,仍然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无法让女人爱上是他的错,而不在她。

    然而飞蛾扑火,拥抱的只是一场爱的幻觉,醒来才发现,不过是情人眼里的一场露水情缘。

    舞台上的戏子低吟浅唱:流落异乡,罪责加身,生活无望,没有爱情,枷锁中的灵魂,哀怮欲绝。

    她在台下看着,听着,自悲身世,不禁黯然。

    他是沉默的,沉默到除非有话要说,否则便不会轻易开口。

    他是笨拙的,笨拙到求婚的措词都过于直白,以至于受她嘲笑。

    他是固执的,固执到明知婚姻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还是执拗地以为爱能改变一切。

    他是害羞的,害羞到只敢倚在门前,手足无措地问她是否满意替她布置的一切,即使二人之间的亲昵,也需要关灯才觉得安全。

    他是隐忍的,隐忍到即使明知她与人偷欢,一门之隔的距离,停留把手上的双手,片刻的犹豫,终于离开,留他们在房间里惴惴不安。

    然爱之愈深,恨之愈切。

    霍乱横行的梅坛府,恐怖的死亡之地。

    他选择一场自杀式的死亡旅行来惩罚她的不忠,因为她背叛的那一刻,他的心就已经死亡。

    破旧的木屋,昏黄的灯光,肮脏的桌子。僵持与冷战,报复与伤害。

    她赌气吃没有煮过的蔬菜,以抗议他的沉默和冷淡,他亦陪同。

    他宁愿注视着墙、地板和自己的鞋子,也拒绝看她。她是他心头的那根刺,扎进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鲜血淋漓。

    如此不同的二个人,却一样的固执,那层面纱,横亘于彼此,似漓江上终年不散的雾蔼。不能分开,亦拒绝相视。

    待面纱揭开一角,露出爱情的真相,瘟疫成全了爱情,却让死亡逼近。

    彼此煎熬,一朝释然。他还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他,她却已读懂他眼里的爱。

    她还没来得及了解这个曾经如此陌生的男人。此刻忘我工作,救死扶伤,面无表情底下,是深藏的温和与善良。

    他还没来得及在她那首熟悉的钢琴曲里缓过神来。他注视着她,被一群天使般的孩子们围绕,洗尽铅华后的蜕变,如此美丽。

    死神相邀,他勿勿赴约,化为异国乡间的一杯黄土,死亡成为他对爱的祭奠,只留她驻足原地。

    他只存在于她生命中的一瞬,却已是无法抹去的永恒。

    伦敦街头,繁华落尽,浮生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