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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鲍比·朗的情歌 A Love Song for Bobby Long(2004)

简介:

    母亲去世的消息传来,令女孩帕斯林(斯嘉丽·约翰逊 Scarlett Johansson 饰)回去乡下老家,没想到在母亲留下的旧屋住着两个古怪的人,一个是落魄文学教授鲍比·朗( 约翰·特拉沃尔塔 John Travolta 饰),是个衰老、邋遢的酗酒男人,和打算为他写传记的学生兰森(盖布瑞·马赫特 Gabriel Macht 饰)。三人暂时居住在一起,从鲍比·朗的口中,帕斯林听到许多母亲的过去,也让她找到母亲曾经的情感——这个始终写歌、最终吸毒过量去世的母亲,生命中的情歌都是写给谁的。新奥尔良乡下的悠闲足以让时光静止,这个老男人身上已经看不到将来,年轻的帕斯林渐渐不堪忍受这一切,也慢慢发现自己和鲍比·朗真正的联系……

演员:



影评:

  1. 记忆力是值得考验的,但是并不值得依赖。那些书本里荧幕上的故事,总是有种生活在别处的嫌疑。对于我们自己,大多数人常常会遗失美好,放大伤痛;那么对于这种影像生活,更是容易转瞬即逝吧。
    所以,似乎是潜意识里,我常常以回忆的形式来写影评。确切地说,是以回忆的方式描摹过去的细微。这种奇妙的感觉如同老片回放一样,所有的影像都从你的眼前过滤掉了,剩下的是最值得回味的细节。

    这些细节,带着自己的影子,闪耀在记忆里。

    依稀记得当初看《给鲍比·朗的情歌》是在一个下雨的午后,蜷缩在沙发上,从最初的好奇心态看约翰·特拉沃尔塔 (John Travolta)倚老卖老地扮老,到最后用热烈而感恩的心态拥抱旁边的人,中间经历的,不过是一个剧情的轮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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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的时候,他走过每一片云彩的投影,走过河滩,走过原野,走过彩色的商店,走过墓地,走过铁轨,走过街道,走过光阴、岁月、时间;而她走过时间、岁月、光阴,走过街道,走过铁轨,走过墓地,走过彩色的商店,走过原野,走过河滩,走过每一片云彩的投影。

    John Travolta这次在荧幕上老了,不演动作片了。他演了这么一个酗酒,说脏话,颓废沮丧的瘸腿的绝望的老头。他在公车上跟十几岁的孩子胡说八道,他在酒吧撒酒疯,他在河边下棋,他在下大雨的天气坐在房檐下喝酒,他唱动人的歌,他伤痛,小心翼翼掩护自己,害怕失去。

    Scarlett却经历了苦难,她长大了,不再是一个胸大无脑的花瓶美少女。她演了这么一个叛逆,堕落,心碎,失去亲人,不知生父,无家可归的女孩。她3岁便离开生母,16岁便和男友同居,辍学,无业,不再相信未来,身心疲惫。

    后来的时候,有些东西已经改变。

    时光,过去,恋人,街道,城市,水……我们常常沉溺于自我世界,在白天的时候假装坚强,也喜欢用冷漠掩饰脆弱。尖利造成的最大伤害,其实是自己。而那些逝去的,注定不再回来;那些犯过的错,注定无法弥补。但是幸亏,但在他们走过彼此不相干的生命,在他们爱的人离开之后终于相遇。他们找到对方,找到爱,找到不离弃自己和这世界的理由。

    鲍比朗说,感谢上帝,他没有抛弃我,他给了我这么好的孩子,她是最漂亮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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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 Travolta还是跳舞。

    从《低速小说》的无赖舞蹈跳到比较近的《Be Cool》。而在这样一部电影里,即使花白了头发,颤抖着身体,瘸了腿,John Travolta依旧伴着吉他的音乐,拉着Scarlett跳起了舞。

    舞蹈对于John Travolta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追忆似水年华的怀旧,还是对于青春的留恋,抑或只是单纯的的个人喜好?

    其实50岁对西方男人根本不代表什么,甚至可以说,正当壮年。但是相对于《变脸》或《剑鱼行动》中的身手,接下去他定然是难以突破了,毕竟他不是施瓦辛格,他也似周星驰。John Travolta选择这样一个角色作为以后荧幕发展的转型无疑是明智的,因为我们从中,看见了某种人生的悲剧,也看到了希望。

    Scarlett起先并不是我喜欢的女主角,虽然至今都没有好好看过《迷失东京》,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同一天就有两步关于她的新片上映的女演员来说,可塑性强的同时,未来的路也很长。真正喜欢上她,还是因为这部电影,以及她的名字。

    斯佳丽儿时的梦想,便是与心目中偶像屈伏塔合作,此次,借《给鲍比·朗的情歌》,不但圆梦,还整剧都大玩对手戏。

    当年那个乱世佳人是炙烈的,让每个时代的人都为之疯狂。于是我在Scarlett Johansson身上,也看到了些许执着以及野性。

    Gabriel Macht是男二号,我对他无甚印象,虽然也算主角,但是似乎只是一直在配戏而已。多一个他,和少一个他,不会有太大影响。


    于此,算是剧本的一个缺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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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不是一个苛刻的人。当然也可能是业外人士的原因,除了科幻片,我几乎不会关心它的技术。但是我对自己这样的角色非常满意。

    电影,看的是我们未能实现的生活,感知的是我们心底最软弱的地方。

    整部电影,一个始终没有出现,但是一直在主角们口中,被主角们追忆寻找着的人,Scarlett的母亲,却是最打动我的人。

    她是天才的歌手,却在露水情缘间爱上了他,并为此怀孕,但是偷偷生下了一个女儿。她一直没有告诉她,只是在临死前写了封信给女儿,放在阿拉巴马的老屋子里,并且让John Travolta和他的助手住进来,再让她的女儿回来继承房屋。

    一度揣测,这个女人在女儿3岁就把她送走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态。

    她在酒吧里唱歌,穿最妖娆的装束,酗酒,抽烟。那个男人是大学教授看起来博学多才,那个男人结婚了看起来狂浪不羁。她得不到那个男人。唯一和男人生下的女儿也在3岁时离开了自己。她和孤独相伴。她不快乐。但是她却在他死前送还给他自己的女儿,让他体验到了自己一生没有享受的亲情。

    比起她的坚强,他因为过去的一个过错而从此一蹶不振逃匿于世,是显得多么渺小。

    坚强是什么?

    坚强是面对着爱的人忍住不哭,是受伤的时候用微笑示人,是寂寞的时候独自抗下真相,是擦干了泪等待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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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与缺乏爱,有勇气接受爱与寻找爱。朋友,亲人,恋人,一个人和很多人。

    阿拉巴马阔大的天空与大地,春暖花开的时节透明的空气与露珠,五色缤纷的花朵,金黄色的希望和未来,刚刚漆好的蓝墙绿百叶窗的小房子。喝着酒弹吉他唱歌,踩着青草地跳轻快的舞步,一切的一切,是多么美好。

    死去的人能够在结尾长眠在爱人的身边;活着的人能够手牵着手看蓝色天空云卷云舒。

    只是再回首时,一切过往烟消云散,只有这首情歌最伟大:

    “我用一支吉他 为你写情歌
    一段旋律 想甲半瞑半
    熬过了多少苦夜
    看断了多少白发的情话
    每句都是挣扎

    我用一段性命 完成这条歌
    望你唱乎 心爱的人听
    无论是哪种语言
    只希望替你表达出
    想要 想说的话

    他们都说情歌最伟大
    爱过的人听了会融化
    如果有人为你眼泪如雨下
    记得把他 把他带回家”
  2. 美国的生活电影,总能够把人与人的关系刻画得很人性很生动也很深刻,这或许就是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和状态,这也许就是我们时常感觉到生活很无聊很单调的原因。我们总追求一些流于表象的快感,却忽视了生命力最真实的一些情感。约翰屈伏塔的表演很出彩,斯嘉丽约翰逊继续让我着迷,她的外表身材和气质,无一不是梦想中的女人形象。
    如果没有一次契机,是不是再也没有找回生活的可能?We shall not cease exploring,没看出波比的exploring,但毫无疑问,他的确更了解了最初达到的地方。影片很美,但是情感链略经不住推敲。好好对待生活中闯入的每一次闯入,或许就是你探索的开始哦
  3.   “我们永远都不该停止探索,在我们探索的最后,我们将到达我们所开始的地方,并且第一次了解这片地方。” ——T•S•爱略特

      *妖妇般的城市
      “新奥尔良,妖妇一般的城市,充满了谎言和幻想。”从这一句旁白开始,我被电影吸引。

      大多时候,云都在天上翻滚着,远远看去像是天地之间的一幅壁挂。喷洒机浇灌着花草,湿热的空气让人懒洋洋地不愿意动弹,到了中午还在床上鼾声大作。人们经常斜躺在摇椅上,穿着昨夜没有换下来的宽大的睡衣,抱着把吉他,三五个人围起来唱歌。或者去湖边钓鱼下棋,依偎着海浪翻滚的声音,远处是跨海大桥,还有渡轮悠长的鸣笛声。回来的时候专门挑一条小径,绕过丛林,蹭一脚青苔,不舍得拭去。

      时间在这里时常是静止的。清晨的阳光还在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在寂静的街道间偶尔能听到它的喘气声和早晨未醒时的梦呓。新奥尔良的光线并不刺眼却也足够烤得屋边的柏油马路滚烫,如果是孩子,总会光着脚,把袜子塞到鞋里提起来飞奔过去,留下一连串尖叫和欢乐。

      如果你想逃离喧嚣的生活,这是个逃亡的最佳终点站,你的心会在这里渐渐熟睡。隔两三条街就有会有一间酒馆和教堂,人们定时出现在那里,不用很相熟,他们就会讲起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可以亲密交谈。如果你坐上公车,说不定它比你的年龄还要大。其他的房屋都矮矮的静立路边和花草中间,颜色会随着光线的强弱变化,有时是嫩绿色还淌着露水,有时是天蓝色,像是天空的碎片。纠缠向上的蔷薇、大朵大朵的向日葵、金黄色的马齿苋一簇簇的拥抱在一起,等待每个傍晚夕阳把一切都染成酒红色,那是让人心灵悸动的时刻。

      周围的人总是善意的,快乐的,就像这个安详温暖的城市。

      *鲍比•朗的情歌
      有人打电话告诉帕斯林,她的母亲洛琳去世了。就算她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被母亲抛下,帕斯琳还是怀着复杂的心情回到新奥尔良,她在故居中遇见了鲍比•朗和劳森。

      鲍比•朗,哦——那真是个顽劣不羁的男人。满口诗词、脏话、烟雾和酒气,像一瓶混合各种佳酿却散发臭气的杂牌子酒,不堪入鼻却让人忍不住抿着嘴往下咽。这酒吞下去可能反胃,却让人浑身一震、大脑发麻,算得上是有些“荡气回肠”。他脸上的伤疤告知着所有人他曾被打断骨头,左脚因为浮肿已经变得发黑,只得贴上一个不知道哪里捡来的卡通创可贴,勉强挤进一个破拖鞋中,另一只脚还是穿着皮子已经褶皱不堪的皮鞋。走路的时候,他总会弓着腰,宿醉未醒地拖着那条肿痛的腿走过街道,伴着他的是手中香烟燃尽的声音。鲍比•朗总会露出轻蔑高傲的笑容,那个标志性的臭名昭著的笑容:每当虚情假意的给女人承诺时会闪现的笑容,答应妻子会早回家时的笑容。他颓唐的脸仍旧算得上英俊,时间是个喜怒无常的孩子,暗中夺走了他的一切却除了这张脸。

      和鲍比•朗这样的男人真的很难第一次就看对眼。他和帕斯琳这一老一少就像上满发条的闹钟,稍稍一碰就歇斯底里的争吵。他说她不尊重自己的母亲,她说他没有权利管教她。

      帕斯琳。帕斯琳是一捧一捧金灿灿的小花,长在田野、山间,美丽却不招摇,直到日落时分都会芬芳四溢。虽然不让农民们喜欢,却不妨碍它们成就少年们的梦想。小时候,帕斯琳总希望母亲抱着她亲吻,给她唱歌,哪怕站在镜子前面化妆时谴责她的调皮。后来当她绝望的发现一切都是徒劳,只能自己编织回忆,就像真的拥有过一般。

      叛逆的孩子似乎总是在逃避,逃避纯真、理想和责任,在他们眼中那些都不再属于自己孤独漂泊的心,而在此同时他们也只是孩子,还是极其渴望再次拥有失去的那些时光。帕斯林喜欢坐在盘根纠结的树干上看书,闻着浆果的清香,让泥土的香气混合着水气钻进鼻子里,嫩枝在她的周围摆动,趁着长日未尽听一听夏天的蝉鸣。母亲原来也和她一样坐在这里,她们不需沟通就能如此相似。这里每个人都谈论着母亲,难以掩饰对她的喜爱和尊敬。他们说虽然洛琳难以被理解,却总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心扉,总是知道如何与人沟通,不管这有多难。到处都是属于母亲的回忆,这些回忆不断呼唤着帕斯琳留下来。

      帕斯琳知道自己属于这里,不管她是否承认,她还是适合生长在这样潮湿温暖的土地上。那个总是在写小说的劳森,吸引着她绽放得愈发美丽。

      鲍比•朗没有一副好嗓子,也许是烟酒摧毁了他的声音,可歌声依旧真挚得动人心弦。

      “我的真爱昨日死,明日我将为她亡。她就葬在教堂的后院,而他就葬在她墓旁,他的墓上长出了红玫瑰,而她的墓上长出了绿色蔷薇,长啊长,最后长出两条枝蔓,结为同心结。”

      每个人都有隐藏的伤痛,他也一样。他曾是著名学府的教授,受到学生的尊敬,得到无数女人的青睐,遭到同事的嫉妒。他有一个美满的家庭,聪明的儿子,一切都太完美了,所以当这一切被摧毁时是那么悄然无声,就像是一场永不醒来的恶梦。

      莫里哀说,“我们只死一次,但死得很久很久。”

      *我们开始的地方
      唱歌让人忘记悲伤。在新奥尔良这样娴静安宁的城市总是难以针锋相对太久,一切的转折从脸颊的亲吻开始,帕斯琳开始觉得鲍比•朗是个好人。

      挑一个晴朗无风的日子,站在那棵苍天古树下,闭上眼睛就能听到小鸟啾啾的啼鸣和各种昆虫振翅的嗡嗡声,不同频率的声音组合起来就像一组交响乐。当炎热变得温暖,秋天缓慢的到来,你会发现新奥尔良也有冬天,冷得直打哆嗦却没有暖气,只能裹着一层又一层的毯子,把自己包成一个粽子。潮气熏天的衣服总也干不了,没完没了地雨水浇灭了所有初来乍到的兴奋。

      新奥尔良有很多名号,最让人心仪的一个是爵士乐的故乡。爵士乐算不上怀旧、老套,它是这里永远的流行,讲述人们的生活。人们总是不断提起洛琳,唱起她的歌,诉说她坐在高脚凳上唱歌的样子,仿佛她不曾离去。

      吉他的撩拨带动着时间的前行,也揭开难以回避的伤疤。

      帕斯琳从律师的信函中发现那所三个人共同居住的房屋,原来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她像个抓狂的疯子把鲍比•朗和劳森的东西都丢到了门外,不肯开门。是不是像帕斯琳这样的野草就算开出了花朵最终还是野草?她不停质问自己,犹豫着不知该继续学习,寻找全新的生活还是直接跳回原先的窘境,直到她发现一个更大的秘密。是的,鲍比•朗“生活在虚幻的世界中,生活就像本书,却没有人对这本书负责”。但却是这样一个人赢得了她的爱与尊敬,却是这样一个人陪伴在她身边填补童年失去的时光,却是这样一个人是她的父亲。

      电影的步调总是平和的,带着遥远的哀伤。囤积在体内的感情,不时会爆发出来,就像夏日的暴风雨。而雨后的阳光总是温和,含蓄,让人仰望着便不禁流下眼泪。

      帕斯琳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庆祝会上,鲍比•朗难得穿着如此正式整洁,骄傲的拉着女儿在夕阳中共舞。他说,他的小女孩教会了他一个道理,“我们永远都不该停止探索,在我们探索的最后,我们将到达我们所开始的地方,并且第一次了解这片地方。”

      上帝不会抛弃什么人,那么就不该有什么自我放逐。长年的酒精和一蹶不振的生活态度毁掉了鲍比•朗的身体,庆幸的是他可以通过他的地狱迈向天堂。他的墓碑紧紧挨着那个他曾经深爱着的女人的墓碑,就像歌中唱的一样。

      墓志铭写道:“我曾经与这个世界爱人般地争吵过。”

      *电影的情歌
      以约翰•特拉沃尔塔的个性演绎鲍比•朗这个老混蛋形象真是很贴切。早期他给观众留下的印象都是像“油脂”(Grease)和狂热周末(Saturday Night Fever)这样的青春歌舞电影,之后为了转型演了些牛仔,比如都市牛郎(Urban Cowboy)。好莱坞从来都瞬息万变,今天你是明星,明天就有可能演不上戏。1994年的“低俗小说”让约翰•特拉沃尔塔重回一线明星行列,在塔伦蒂诺的镜头前他变身成为一酷到底的杀手,同乌玛•瑟曼大跳摇摆舞。也算是让这位个性十足的大叔成功转型了,接连拍了“变脸”(Face Off)和“断箭”(Broken Arrow),塑造了一系列让人咬牙切齿的恶棍形象。像是“给鲍比•朗的情歌”这样温情脉脉的文艺片他到真是很少出演,印象中只有一个1976年的电视电影“塑料男孩”(The Boyinthe Plastic Bubble),他扮演一个身患免疫系统疾病的人,仍旧渴望着爱情。成功翻身的约翰•特拉沃尔塔变得宠辱不惊,虽然现在也总在一、二线之间徘徊,接片却也随意许多,安心在家开开飞机,被老婆养得毫无线条可言。

      估计也就是这样的性格让特拉沃尔塔把鲍比•朗这个角色演绎的光彩四射。毫无顾忌的满口脏话,糜烂颓废。戴着一顶破烂草帽,穿着女式印花睡衣躺在床上,劈开两条腿,露出短裤和肚腩呻吟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全然一副猥琐、不羁的样子。当然了,必要的时候他也出口成章,掩饰不住的才华横溢。

      电影中优美的景色和贯穿始终的音乐也是成就这首动人情歌的重要元素之一。

    转载请注明作者:九尾黑猫
  4. 在新奥尔良,多云的日子比纯粹意义上的的阴或者晴都要多。这样的天气不必穿着过多,因为春秋冬占一半,夏天占据另一半。多年前从阿拉巴马来的人们,居住在城中的一座破败的旧屋里。他们酗酒,聊天,在漫长的夏季里无所事事。当生活因为失去目的而一无所有的时候,躲避在这样的南方小城里虚度时光,这听上去倒也不赖。

    就像吉布森懒散的电音总让人想起流速缓慢的云和镀金般的七十年代一样,这部电影最出色的并不是它的剧情,而是那些好天气与BBQ聚会,怀旧的乡村民谣原声,港口之城的人文景致,浪子回头的情节.....从头至尾也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反面角色,唯一的晦涩源自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些不美满的过去。

    想象一下帕斯琳几年来在外闯荡的生活。缺乏抚慰关爱的童年,长大后离经叛道的不良少女,鄙视教育,整天和男友鬼混,吃蘸过花生酱的朱古力豆,靠电视机打发打发时间——所有这一切直到她决定赶回故乡参加母亲的葬礼才结束。生命中似乎总要有一部分时间是必须被浪费掉的。因为懒惰虚荣偏激稚气或是所有由年少而赋予的无知,有人消耗了两三个暑假便完全清醒过来,有人则断送了整个青春期。帕斯琳是个聪明姑娘,虽然控制不好生活,但偶尔也会感到空虚疲倦,希望改善。当她抛下一塌糊涂的现实回来的时候,或许她只想到换个地方换个男友换份类似酒吧女侍应的工作,她并没指望母亲能为她留下些什么。她惯用刁难的比喻向可恶的家伙(譬如初识不久的鲍比)还以颜色,但她并不是那种喜形于色急于表达自我的人,她懂得这世界的规则,明白无关紧要的调侃比滥情的自白更能保护自己。一天她坐在门口,小心翼翼告诉拉森自己的意愿——做X光医生,那时她的美好和自卑是浮现无遗的。在同一屋檐下与鲍比逐渐建立起信任的同时,她对母亲的了解与好感也从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来,所以在得知鲍比的欺骗之后她才怒不可赦,怕刚得到的一切会重新失去。她是一个倔强而识趣的姑娘,完完全全的性情中人。故乡赠予她的除了渐渐清晰的儿时回忆,还有重新生活的机会。和母亲劳拉茵一样,她心灵的大门也始终是敞开的。没有人的心永远只是一扇旋转门。

    而对老鲍比来讲,一个放荡不羁的诗人,一个逃避现实的懦夫,一个吊儿郎当的醉鬼——这些形象居然聚合在一个跛脚老头的身上。他可以滔滔不绝的在与朋友们的夏日烧烤聚会上成为焦点,可以沉溺在酒精与自大的自我世界里面,可以在深夜里偶尔克制不了思念而拨通家里的电话,最后却不敢作声。鲍比的阅历让他对世界的期望逐渐干涸,使他判断生活的触觉变得迟钝,麻木。需要他面对或者逃避的责任太多,因此那本看上去永远写不完的传记成了他应付生活的唯一理由。年轻时的鲍比深受大众青睐,而衰老之后的他仍延续了当年的玩世不恭、自我陶醉。帕斯琳的到来让他有了威胁感,因为老屋是他唯一的庇护港,所以他选择隐瞒和拖延,能拖多久算多久。 后来拉森要搬老屋的打算也让他伤透了心,他以为失去了长久以来自己唯一的追随者,失去这个多年来始终与他分享黯淡生活的伙伴。因此他对拉森的女友充满敌意,回家后面对疾病与孤独,又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鲍比的可爱之处就在于永远活在理想世界之中,这样的人的一生都会遭遇不幸,因为他从未想过度量现实。鲍比式的形象让我感到如此贴切,每个人穷其一生的故事总带有一半的遗憾。生活停滞不前是因为已经活过了自己的时代。这就像鲍比喜爱引经据典,常挂在嘴边的莫里哀的名言一样:我们只死一次,却是如此之久。

    拉森,这个鲍比忠诚的朋友,这个温和的男人。学生时代的他一定是一个心地柔软而又内向的小伙子。鲍比显然因为魅力而广受大众欢迎,而拉森就一定是离鲍比的光芒最近的人,拉森甚至认为认识鲍比是他的荣幸所在。当鲍比为了拉森而闯了祸,从而失去了从前那些美好的生活之后,拉森背负着对鲍比的热爱与愧疚,跟随鲍比离开阿拉巴马的生活来到新奥尔良的这所心事重重的老屋里,放弃爱情和前途,怀着情殇静静的度过了九年。他亲眼目睹了鲍比如何从当年的魅力十足沦为如今的浑浑噩噩,尤其鲍比喋喋不休的提起当年为拉森而留下的创伤,强调生活的变质全部因为当年要替拉森出头时,拉森开始厌倦抵触这样的鲍比,不过却仍会纵容维护。在鲍比与自己的爱情发生冲突时,拉森最终还是选择回到老屋陪伴在孤独的鲍比身边。而帕斯琳的出现稀释了回忆给拉森的重负,三人相互弥合彼此关于过去的伤痕。拉森终于开始尝试构思这个鲍比.朗的故事。

    劳拉茵的形象尽管从未出现,但她香醇而孤独的背影始终贯穿于电影本身。所有关于她的回忆是从帕斯琳的遭遇中积累下的。帕斯琳印象中的劳拉茵只是一个荒唐卑微的歌手,把自己丢给外婆就撒手不管,毫无责任心可言。母亲一辈子也没活明白,最后却因为毒品而结束了四十年生命,这是标准的瘾君子的一生,一个十足的可怜虫。但是当她回到母亲生活过的地方,逐渐由朋友甚至鲍比的口中了解那个曾经风光的劳拉茵,她开始对母亲的故事有了些许好奇。对劳拉茵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鲍比与女儿帕斯琳距离她都遥不可及。鲍比一生都在维持着自己定义下来的尊严,因此惯于忽略了周围的人们,忽略了劳拉茵。在欣赏完劳拉茵才华出众的演唱之后,又会返回阿拉巴马的家中,那里有他的妻儿,那里才是他的生活。对鲍比的无奈与对女儿的愧疚只能让劳拉茵独自面对生命的耗尽,她写给帕斯琳一封又一封寄不出去的信,又把自己唯一的小屋留给落难的鲍比。其实她是这个故事中最最孤独的人,就如那本鲍比送她的《心是孤独的猎手》一样,她将自己最孤独的等待延续了短暂的一生。劳拉茵离开之后的小城到处是她的影子,作为歌手,她的《my heart was a lonely hunter》最终被人们传唱不息。

    我喜欢的任何一部电影都是有理由的。尽管帕斯琳与鲍比迟到的父女情在篇幅上显然是被削弱了,但四下随和的人们、复古的家具和南方小城都能让人回忆起黄金年代的美利坚。拍新奥尔良的故事,原声主旋律却舍弃了阿姆斯特朗式的欢愉。这大概是因为电影里美丽风光更适合怀旧味十足的乡村民谣和布鲁斯,这本来就是怀旧的电影。人们都对过去耿耿于怀,而电影缓缓的回归让每个人都如释重负,在开阔的草地上跳完最后一支舞。或许真的只是我们还不太会生活吧,所以把遗憾和年华都留给了过去。

    总有那么一天,当我走过搭着花架的长廊,走过长之又长的的铁轨,走过古旧破败的围墙,走过修剪工整的花园,走过繁茂的参天大树,来到一方小小的墓碑之前,侧耳聆听。在那些有青草味的下午耳边响起的,总有一支是献给鲍比.朗的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