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琴(2014)
简介:
《天琴》以左江流域为背景,讲述一对壮族青年凄美曲折的爱情故事。影片立足广西文化资源,挖掘本土故事,打造本土演员,推出本土山歌和演唱家,在采集左江流域大量民歌的基础上,创作了9首壮语山歌,演唱者朴实无华、近似天籁的歌声令观众陶醉。《天琴》由广西电影集团和崇左市、龙州县联合打造。
演员:
影评:
《天琴》是广西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西影”)继《碧罗雪山》之后,又一次瞄准了少数民族题材出击,于2011年投资摄制的电影。电影2013年首映,走的依然是非商业路线:依靠本土企业和相关部门支持,电影产出后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奖 。《碧罗雪山》可称是近十年来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经典。但是《天琴》远远未能超越《碧罗雪山》。究其原因可能还是欠缺一个好故事。《碧罗雪山》有哈尼族作家存文学的小说在前,存先生曾多次前往碧罗雪山故事原型发生地——怒江边的倮倮人村落走访,经历过交通闭塞年代倮倮村落生存的艰难,这些都成为了碧罗雪山故事里厚重丰富的底色。而《天琴》与之相比就显得单薄了太多,作为文化历史承载物的天琴,到了电影里并未能完全发挥它的象征意义与拓展叙事的功能,影片导演曾在采访中表示影片最后可能还是不免落入爱情故事的俗套,他是个实诚人。
之前读过作家陈鹏举追忆已故恩师的文章,陈说,人生不是一部长篇小说,人生其实只是一句话。这对于电影同样适用,抛去导演费尽苦心为影片增色用的山歌、风景,《天琴》其实也可以用一句话概况——这是一个有关卖唱的爱情故事。
《天琴》故事走的是韩剧的套路,绝症,谎言,三角恋,本来应当作为电影最重要部分之一的情节成为这部电影最大的败笔。现代爱情故事即使包了少数民族的壳,也没有逃脱狗血的原貌。但《天琴》的宝贵之处在于贡献了9首崭新的壮族民歌,这些歌曲均由壮族歌手陆正信与陆益广泛采集山歌基础上再创作而成,再加上相当不错的摄影与配色,影片就像是唱出来且“动听”的。除此之外,影片的男主人公阿罗其实塑造得相当成功,阿罗叛逆,“小心眼”,容易生气,但这些缺点让人物显得更为立体,他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个活生生的壮族男孩,而非如女主人公良美以及一众配角一样扁平。
有评论称《天琴》是继电影《刘三姐》之后,使用壮族山歌最多的电影。这引出了一个核心内容,壮族山歌。壮族善歌,这是一个已经形成已久的刻板印象,我们习惯将壮族的民族歌曲称为“山歌”,在《山歌好比春江水》、《刘三姐》之类歌曲影片的攻势下,一提山歌,可能有很多人都会想起壮族。在《天琴》中我们可以看见导演的诚意,他试图通过影片展现南部壮族的文化,包括作为生计方式的甘蔗种植业,三月三的歌圩,作为常用交通工具的手扶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等,而壮族文化的一个核心表达,就是歌,导演找到了陆正信,他们走访了许多壮族乡村去收集山歌,再在电影里展示出来。“山歌”贯穿了整个电影,而不管导演是有意还是无意,影片的中后半段从良美的卖唱开始,非常清晰地表现了“山歌”异质化的一面。
在南部壮族传统民间,严格意义上的山歌是指在当地社区默认的固有调子中即兴编唱歌词的歌,山歌强调的是即兴的演唱,“以歌代言”,一个地区的山歌往往没有多少种调子。民间对好山歌的评判标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词是否犀利生动,第二才是歌手唱的时候底气是否充足,唱腔是否有转折。而在《天琴》中后半部分,我们看到的是女主人公良美到深圳卖唱,在酒店大堂里演唱“山歌”,当城市里和荧幕外的人们欣赏着少数民族的服饰,“原生态”的唱法,动听优美的旋律时,“山歌”的本质已经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嬗变。
胡谱忠先生评论《天琴》时批评说:“壮族民歌在大都会的展演颇具反讽色彩......人与文化从原有生活环境中被连根拔起,移植到新的环境里,无论如何惊艳,都只能成为都市人的消费,难以让人看到活态传承的希望.......”但我恰恰认为良美在深圳的卖唱是挽救了《天琴》的一个部分,这种反讽性也许并非导演计划表达的,但它为影片增添了一些爱情套路外可供分析的现实意义。在前四分之一部分,这部电影营造了一个导演构想的与世隔绝的少数民族“乌托邦”,这里有喀斯特山区美丽的风景,淳朴勤劳的壮族农民,俊秀的小伙子和美丽的姑娘,物产丰富,节日里载歌载舞,活脱脱就是一个世外桃源。在电影的设计里,这个乌托邦和外部世界是二元对立的,外部世界充斥着欺骗和危险,良美和阿罗的每次外出都带来不好的消息(第一次,良美去南宁诊出白血病;第二次,良美在广州重病,骗阿罗已和弄平在一起,阿罗失恋,落魄归来),阿罗说去深圳打工辛苦而且不赚钱,良美和阿罗要外出时阿罗父亲一再阻拦,阿罗外出后太公死去。
在被塑造的这种“少数民族村落(传统)”与“外部世界(现代)”的二元对立里,良美在深圳的卖唱总算被赋予了一点现实主义色彩。电影的色调与演员服饰都刻意地建造着一种隔离,良美和阿罗即使在深圳依然穿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才能见着的土布衣服,但从良美去深圳开始,这部影片就不再只是一部臆想的浪漫爱情电影,它把一些现实的沙子掺进了脱离现实的甜美之中。当良美告诉阿罗自己要去深圳的酒店唱歌时,阿罗生气地质问:“你要去当歌女?”这里的“歌女”含义其实有点不明,崇左民委将影片译为左江壮语时处理得显然更好,壮语的意思直截明了地译为“Kaih ndangh(卖身)”,更符合壮语人群的表达习惯,也非常清晰地表明了影片中“当地人”的观念,在传统壮人的观念里,去饭店、夜总会之类的地方唱歌,就是一种“卖”。将自己的文化摆出受市场喜爱的模样去兜售,无关乎卖唱还是卖身。从良美在深圳酒店唱歌受欢迎后,一个老板便想要出钱约她“私会”可以看出,即使导演想要借良美之口解释“是去高档宾馆大堂唱”——看似正规而高端,这种卖唱仍然无法摆脱其处于社会底层的地位,是一种出售了自我文化人格和尊严的“表演”。现代化的触手穿过影片刻意营造的重重“文化”围墙,抓住了文化的核心——山歌,在酒店里出现的山歌,不再是具有功能意义的文化事物,而是一种猎奇式的娱乐体。这种嬗变又何尝不是折射出了当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一些现象?在高度商业化与现代化的时代,传统维系文化传承的源动力在社会变迁面前分崩离析,资本成为众多事物维系的动力,旅游业让许多本应早就消失的文化事象得到了存续,但它们的存在早已经异质化,为迎合外界的幻想与消费进行了一系列自我改造。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现在还无法定论。
影片另外一些表现现实的地方,比如阿罗去深圳打工时“一天做十几个小时(工)也不得什么钱”,其实在桂、滇偏远农村地区还是较为普遍的。由于基础教育质量低下,大批青少年只有初中学历(考不上高中又无钱读技校)就开始辍学外出打工,从事的大多是如影片中弄平所做的体力工种,聚集于城市阶层的底部。虽然外出打工带来的收入让如今的壮乡大多已经建起新楼房,购入小车,这在以前单一农业生产的时代是很难实现的,但他们又何尝不是在“卖唱”呢?
这些较为现实的环节让《天琴》总算没有彻彻底底脱离实际,一只脚又碰到了地面上。当然,让《天琴》重新回到地上接地气,崇左市民委与民语委功不可没,将《天琴》译制为壮语,让这部在崇左龙州县拍摄的壮族题材影片重新回到母语的怀抱,是这部影片最好的转折。
我曾在崇左的一些圩市里看到当地的壮族老人们看着这部电影品头论足,有的说“这个妹子怎么这么穿衣服?”有的说“三月三不是这样的呢”“这个男的不实在哦”,诸如此类,他们对这部电影的失真部分感觉不解和不满意,但仍然看得津津有味。这时候我便觉得这部电影还是有价值的。毕竟,能让我们不懂普通话的老人看懂听懂的电影,真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