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视剧尺度上面,继承了《人民的名义》的优良传统,可以说是难得的题材,但就是《巡回检察组》这名字改的,明明有藏獒的气势,却起了个二哈的名字。
大隐者总是联想到电影1942里面的范伟的巡回法庭。
说回电视剧,硬伤不少,比如演员的演绎,脱离了角色本身,想怎么演就怎么演,揣摩角色严重不足,其中一个是韩雪,一个是监狱的郑锐。
在综艺节目里的韩雪,演技是过硬的。但在这部剧里,韩雪在演绎人民的公仆时,反而把握不好了。
按理说,韩雪的出身,应该对这样的角色有深刻的理解,但可惜的是,我们从罗欣然身上,看到的却是官二代的影子,还是背景很深的二代。
罗欣然级别的干bu,说实话,就是小屁妮子,在官场应该是收敛锋芒、低调做事的。但我们看看罗欣然的表现,实在是只能有韩雪一样的背景,才敢这么放肆。
见到熊绍峰的朋友,一点社交的礼貌也没有,上来就来这么一句:
再说和熊绍峰打交道,一副御姐范,冰冷路线,一个能力出众、气场强大的女强人形象呼之欲出,
但你这样演绎,你的人物表现要前后一致啊,不能离开熊绍峰,马上变成小可爱啊。
难道董明珠的另一面,会是这么可爱吗?小鸟飞呀飞。
看这表情,慌张失措,活脱脱一个职场新人的造型,韩雪啊,你看柯蓝是不是就演的好一些?
这个角色与剧中身份严重不符,你说小人物吧,多少还算个小头目,但怎么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难以控制情绪呢?都当管理者了,基本的规矩不懂吗?
在监狱这样的环境里,脏话就是普通话,这么几句就被激怒成那个样子?都当了分监区长了,一点管理能力都没有?收拾沈广军有一千种方法,非得这么硬来吗?
如果你想演戏,那能不能演的不这么反常,能不能符合一下逻辑,这是在和领导说话吗?懂不懂规矩啊?你犯纪律了知道吗?骂你你就打人,你是黑社会吗?到底谁是领导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韩雪同志在本身演的就不成功的情况下,还把角色变成了个人的时装秀,同样题材的《人民的名义》,柯蓝怎么就可以演的接地气呢?
优秀的女检察官,您这一天光妆容就得画个个把小时,还有多少精力扑在工作上呢?严肃的题材,硬生生的搞成了时装秀,有人带资进组,您是带衣橱来的吗?
每个演员都有尊重角色的责任,特别是严肃的正能量剧。
看到下面有评论说韩雪这样的演绎是为了表现俏皮、微表情,这样的角色才真实。
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有些凌乱。
看了一集半,感觉又好气又好笑,剧情真的很尴尬,设计也不合理:1、开场合影的大楼,居然是省人大、省政协、省司法厅、省检察院四个单位在一座楼上办公,试问全国,有这样的地方吗?司法独立懂吗?2、一个老太太居然能够进入省单位门口,安保形同虚设,您觉得合理吗?一个省政法委书记没有询问由来,就当即发言表态,太不合理了,太小看高级领导了;3、还是开场献锦旗,记者拍摄,居然还能在电视台播出,奇闻奇闻,编剧能不能深入研究一下电视新闻哪些能播,哪些不能播?这是一个大漏洞;4、胡老太太居然变身福尔摩斯跟踪,谎称是保姆,竟然可以蒙混过关,都笑场了,如果有这个本事,直接让胡老太破案得了;5、胡老太太在医院大闹,众人束手无策,不合常理;6、监狱“打人”环节,更不合理!总之,剧情太不真实,太假,漏洞太多!
这部剧,满怀期待开始看,但作为法律人,越看越气愤。且不谈情节、节奏、叙事等等,最高检背书的剧居然能有这么多法律错误,让人震惊!
凭记忆整理一部分:
1.强奸罪的定罪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性的性自主权,标准不是简单的“女方是否说了一句不”,而是要结合客观情况判断是否确实违背了女方意愿。特定情形之下,一句“不”可能只是调情或者其他状况,同样,在受胁迫等情形下,就算没有明确拒绝也不代表女方愿意。因此,判断女方是否真正愿意,标准是女方是否是在遭受暴力、受胁迫等情形之下发生的性关系。剧中,显然不存在这种情形。实践中,公安办案之时必然需要结合客观证据来判断是否有存在暴力、胁迫等情形,例如现场有无反抗痕迹,女方身上有无伤痕、女方有无呼救等等。
2.刑事案件被害人谅解是否可以不立案。张一苇第一次从警局出来,警察说女孩不追究,不立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应当侦查。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仅仅能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不能作为不立案的理由。
3.关于剧中律师为了利益与罗欣然结婚。首先,检察官与律师结婚,则律师必然面对回避问题(是否间接带来利益先不论)。其次,律师电话里说监狱里几千个罪犯哪个不需要律师。监狱是执行刑罚的场所,也就是判决已生效盖棺定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关在看守所里,真正需要律师的人大多在看守所里
4.律师毁灭证据。《 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实中,大多数律师注重执业风险,对待证据十分谨慎,剧中律师居然为了一个非亲非故的人,又在没受胁迫的情况下亲自烧了证据,,,,,律师被塑造成了罪犯,真的不是在黑律师行业吗?
补充:听说后续剧情中,揭露律师是被收买的,对前期邓律师行为的合理性有所解释。其实,前期的一些伏笔表明邓律师大概率是个反派,但他亲自下场毁灭证据的方式确实不太高明。
5.毁灭证据这场戏中,律师说还没到公安要口供。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才能够阅卷,在侦查阶段证据不会提供给律师。
6.郑狱警打人。作为狱警,被人利用动手打人,造成骨折,没立案就算了,居然因为讲了母亲的故事就变成了行为正当的,不用面临任何处分?
未完待续。
总结:既然是政法剧,希望编剧不仅仅注重戏剧冲突,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尊重客观实践,符合思维逻辑。政法剧拍得好能普法育人,存在错误信息的剧只会误导人!借用短评里的一句话表达疑问:请一个法律顾问很贵吗?!
补充:
题主看了13集,后面没有追了(听说有反转)。
一开始写影评,是因为看到剧里一些与现实及法律规定相左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人们每年做大量宣传、开大量讲座,但对某一个法律知识的普法程度可能远不如一集电视剧,所以作为法律从业人员看到剧中出现法律错误之时特别失望和心塞。这种心情,就好比我们总希望有影响力的人能做正确的事,有话语权的人能说正确的话,作出好的示范和引导。但最近偶尔上来,看到好多人对剧中的法律问题感兴趣(居然有1.6w阅读量了)想法有些改变,突然觉得这个剧还挺有意义。惭愧的是,这篇影评,题主并没有花很多时间整理,很多问题也没详细展开讲,但作为万千法律人中的一员,开了一个话题由大家一起讨论也挺开心。
每个人的角度、观点有所不同,但所有理性探讨的声音都欢迎,谢谢关注的朋友们!
剧透,慎入 剧透,慎入 剧透,慎入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人民的正义(巡回检查组)口碑不如他哥人民的名义,原因就是他哥太优秀了。
敬业的卡司,精湛的演技,露骨的官场常态,再加上反腐这么一个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话题,人民的名义拥有成功所需要的一切因素,想不大火都难。
但是,人民的名义之所以成功,我看,还是因为周梅森这个剧本的底子打得太好了。
正因为这个剧本确实优秀,说实话,电视剧剧组基本上就是在对小说剧本作负优化,把一个20集就能拍明白的故事硬生生塞到50多集,怎么塞?加戏呗。B组导演阚犇犇饰演的郑胜利,他们一家子在小说中的戏份,远没有在剧里重要。导演他不清楚?清楚的很。但是就是不管,硬凑也要凑出这么一倍的戏份。结果呢?结果凑出了“快进三人组”的臭名声。
所以,即便是同样的出品方,同样的拍摄班子,甚至是大部分同样的演员, 到了人民的正义这个弟弟的时侯,拍的这么拉跨,也在意料之内。
首先剧本,相比人民的名义,格局是差得远了。从反贪打老虎,抓狼抓内鬼,进步到着重拍摄检察院其他两项重要职能:公诉和监所检察。当然人家编剧余飞也理由说的:检察院当年什么牌面,反贪局反渎局牌子往门口一挂,你现在检察院能干什么你叫我写,就这么几个职能我能写吗?我写不了,没这个能力知道吗!
我看见好些观众在第一集播出之后就一个劲地猜测:临时会议上,公检法和ZFW书记都一个劲地打太极,太像官场了…这个ZFW书记张友成是不是狼啊…我的祁厅花是不是又是反派啊…这个袁检察长一看就是不是好人…观众朋友们,别瞎猜了,正如前面说的,本剧的格局可没这么大。这一个个领导,看着威风八面,其实都是工具人,三五场戏就杀青的那种。我们的主角于和伟同志,不和最高检派来的猴子一样,天天搅动政治平衡,人家是去监狱当青天大老爷的。
剧本这么写吧,也算是合情合理,可关键是剧组偏偏不老实,偏偏要来整点负优化。截止到12月17号,这片子已经放了10集了,直到这个时候,还有一大票观众不知道于和伟到底演的是谁,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我寻思你们这保密工作做的还挺好的啊,我还没见过一部剧,拍了五分之一,主角还潜伏成地下党一样,一切身世都是个迷。剧情注水成这样,除了导演拍的主次不分层次不明,可是要好好感谢各位赞助商爸爸们的倾力贡献。
赞助商爸爸们贡献的这一串广告小剧场,属实给我干懵了。必须让大家欣赏欣赏:
啊!我开着XX牌汽车,行驶在美丽的街道上,突然望见XX科技的大楼矗立云霄之上,好不气派!刚回家里,迫不及待地拿出了我在冰箱里珍藏的XX牌矿泉水,喝一口,味道好极了!突然。我亲爱的邻居某某某来访,我赶紧拿出招待客人用的XX牌锅巴,向他推荐:“这是XX牌锅巴,真的好吃!”又突然,我的XXXX万高清摄像XX手机亮了,原来是我的女朋友通过XX应用给我发消息‘老公爱你 么么哒 !’我好爱我的女朋友!赶快用XX购物APP全场三折,把我女朋友最喜欢的XX牌衣服全都买下来,给她个惊喜!”
可算恶心死我了。这剧组全体是不是饿死鬼投胎过来的,还是上一部戏没吃到足够的商业,这次报复性地吃回来啊?你们这样恰饭就不考虑考虑形象的吗?这片子好歹也挂着最高检影视中心和山东宣传部的名头,结果吃相是最难看的。就这?就这?
剧组之后,咱们再来细说演员们的演绎。首先是韩童生老师演的这个ZFW书记张友成,我深度怀疑此君是怎么爬上ZFW书记这个位子的。其实第一集已经初露端倪。张书记面对献锦旗的上访群众,不分青红皂白,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是一通豪言壮志,一通“人民的正义”,顺着杆子往上爬。可见顺着杆子往上爬,是张书记为数不多的优良官场品质。还有呢?还有廉洁。成功上位ZFW书记,我要清正廉洁,达康书记找他谈话,我要清正廉洁。出了办公室大门,和秘书大声密谋,我儿子不成器,我要清正廉洁,儿子最终出事了,我要清正廉洁。这么一位把清正廉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好干部,足见清正廉洁也是张书记优秀的官场品质。还有呢?还有一个姓冯名森的主角,是张书记老友,主角身边的人,多多少少能沾上点光环。还有呢?没了。
为啥说张友成演的ZFW书记是失败的?同样是ZFW书记,同样一个剧组导出来的,看看张志坚老师是的。
然后就是张公子,除了一嘴刻意的京腔,越听越难听(当然这也不算什么毛病),还有就是请展现展现你能当CEO的真正的能力,我寻思靠一身痞子气,靠光瞪眼睛,靠撇着个嘴说话,也不配当什么CEO。我知道剧组要设计这么一个缺乏父爱,成长畸形,但本质又不坏的纨绔公子形象。但这个表演,可真没多少人不觉着这位公子本性不坏,而且这公子哥的表现,也不像他口口声声说的对自己老爹的权力并不在乎的样子。也许,这就是精神分裂吧。
然后说说陈海儿( 何树国 ),这一类演员虽然自身演的可圈可点,无可指摘,但是也架不住导演给他强行降智。本剧第一个浮出水面的案件是沈广军杀人案,这是政法系统前前后后一百来号专家口中的铁案,按理说不会有失,陈海说自己堂堂政法大学博士,受不了胡雪娥的狡辩和侮辱。被问及此案断案有什么证据,陈海说:有的。然后就是一串应该,大概,也许…哦,源赖氏专案组的推测啊,那到底有什么物证呢?有的。进出林子的监控器显示,只有沈广军在案发前后进入了林子,然后螺丝刀手上也有他的指纹,所以人就是他杀的。好嘛,这是不是在向观众说,我们政法系统一百多位专家都是草包废物啊?当年呼格吉勒图案,嫌疑人呼格吉勒图也是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他的手指甲里也有被害人的血液,当时的警方就凭这两点判断呼格吉勒图有杀人嫌疑,法院就这么判了小伙子死刑。经典的冤假错案,和沈广军案是不是如出一辙。沈广军案,就凭探头只拍到了沈广军,就断定现场没有第三人,过于幼稚,摄像头是拍到了人还是车子,如果是车子,能探出车里一共有几个人吗?如果真正的凶手藏在汽车里,是不是就能构成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我看编剧就是懒得编了,一百多人办出一个满是漏洞的案子,且看他怎么圆吧。
韩雪…算了,本剧有她没她对剧情都没有影响。甚至有她影响更坏,给唯XX多打了几个广告?
最后,片子口碑这么差劲,和观众就没关系了吗?谁叫我们期望这么高,谁叫我们以为它是人民的名义的姊妹篇,就得和前作拍的一样荡气回肠,都是偏见。好吧,把这部剧和人民的名义剥离开来,就单纯的去评价它,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烂,反正现在的电视剧都已经开始比烂了,这种制作水平已经可以算得上可以看一看的程度了。
片方更是,为什么非要攀前作的高枝呢?不管是制作方还是演员,如果不是同班人马,我就要骂他们蹭热度了,就是你们,把观众的期望带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然后再给观众们喂屎,观众们不骂你骂谁,更何况,请了一堆老演员,我们根本入不了戏啊!老公子哥赵瑞龙,摇身一变检察官熊绍峰,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结果呢?公安局长赵东来,摇身一变检察长武强,怎么看怎么像好人,结果呢?厅花祁同伟,平调东川继续当厅长,寻思着应该会再次飙戏吧,结果十集就露了一面。就这?
夜晚想这个剧,想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剧都写着三个字是:“蹭热度。”中国的好演员再少,也不至于只有他们二三十人能演戏吧。经此一役,足以证明,人名的名义之所以大热,除了一众演员演的真是绝了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周梅森的剧本质量,实在是高。
当然咱们也不能光说电视剧的不好不是,曹玄德于和伟演的男一号,确确实实要比陆毅强上不少,这一点,我是极为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