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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的鞋子 Dead Man's Shoes(2004)

死人的鞋子 Dead Man's Shoes(2004)

又名: 死到临头

导演: 西恩·迈德斯

编剧: 帕迪·康斯戴恩 西恩·迈德斯

主演: 帕迪·康斯戴恩 加里·斯加奇 乔·哈特利 托比·凯贝尔

类型: 剧情 惊悚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英国

上映日期: 2004-10-01

片长: 90 分钟 IMDb: tt0419677 豆瓣评分:7.2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理查德(帕迪·康斯戴恩 Paddy Considine 饰)身强体壮,头脑灵活聪明的他野心勃勃,誓死捍卫自己的个人利益。安东尼(托比·凯贝尔 Toby Kebbell 饰)身体瘦弱,生性胆小怕事的他甚至显得有些懦弱和迟钝。这两个个性和外表迥然不同的男人是不折不扣的兄弟。对于弟弟的生活,理查德照顾的无微不至,而只要跟在哥哥的身后,安东尼似乎能共从中获得勇气。

演员:



影评:

  1. 印象深刻的台词: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把毒品卖给小孩吗?
    -那样就可以控制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思想都很脆弱,连动物都不如。
    (这句台词出现之前,其实故事的谜底还远没有揭晓。兄弟两个如常对话,一个坚强成熟的兄长用带有责备和警示的语气告诫自己尚且年幼无知的弟弟。。。然而当“真实的故事”显现,我们会发现这是兄长因为缺席弟弟的成长的遗憾,和自己没能在其生前给予足够关爱的弥补。可惜小镇青年的悠闲岁月,只是他脑子里的幻象。)
    - When you were torturing him, was he calling for me? Was he screaming my name?
    - Yeah, he was.
    - He still is.
    (-是的,他当时一直在叫你的名字。
       -他现在依然在喊着我的名字。)
    ——————————————————————
      看这部电影之前先听的OST,棒呆。因为是《Made of Stone》的导演,所以想来音乐上的taste应该和我很match,一个记录了80年代最伟大的英伦乐队复活后第一场演出的纪录片,大概导演当年也是曼城小镇不折不扣的迷弟青年 ,然后工业时代城市的异变就在斯派克岛那晚不灭的掺杂了荷尔蒙的大麻烟叶里燃烧,最后爆炸成了个大蘑菇。还有一个原因是奔着Paddy来的,因为一直觉得他眼熟,就在参演的片子里找出了这个人的名字,点进列表里发现自己看过《血与冰琪凌三部曲》和《滚石风云》,所以对这张酱油脸比较有印象,于是想来看看他在这片子里贡献了什么样的“深井冰”演技。然而出乎意料,不是那种怪咖的感觉,就像是王宝强在《天注定》里的表演,突然就让我觉得他张家辉上身了。
      Paddy在片子里的表演也真实而内敛得多,不像他自己,就像个刚从战场回来被精钢包裹的士兵,聪明、勇敢、理性,善于思考却不失狠辣。包括导演拍摄手法,蒙太奇的运用,那些闪回,记忆片段的穿插,镜头的运用,演员的对话、收声,甚至让我觉得不是电影了,有点伪纪录片的感觉。然后配合音乐出现哥俩在草地广阔的农场上浪荡,有一种单调恣意的平静安心,有种特属于小镇青年的懒散安逸。有别于看其它电影,看这部电影完全是出于听了OST之后的好奇,所以事先完全没去查影片的内容,也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电影。
      播放影片后的好一阵子都以为只是单纯描述青年间帮派关系或是成长困惑的电影,要么就是又和烟酒毒贩子扯在一起的what the f**k类型片。但也觉得气氛有点怪异,显然那么一伙人一提起那个名字就会陷入沉默,那是触碰到了属于他们共有的秘密,那种恐惧和躲避绝不是欺负谁那么单纯,而弟弟在哥哥的“保护”之下也从未在人们面前出现,只有他们两个单独相处时,他才像个单纯的孩子一样和他聊天,时而附和,有时也表达想法,但从没暴露在第三者面前。哥哥的复仇逐渐开始,随着过往记忆的穿插闪回,故事的轮廓也愈发清晰。哥哥的复仇和弟弟死亡的真相两条线交叉并行,颜色灰暗,阴冷潮湿。
      但是当影片终于揭开谜底,弟弟早就死于自杀之时,我内心还是受到了不小震撼,那种感觉就像是半夜在被窝里读《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时,作者终于来到旧日职教的小镇,在那所学校里“撞鬼”一般遇到了曾经教导的学生,然后读者终于在悬而未决的内心里确定,那个作者一路上一直叨逼叨的“裴德洛”其实就是未患精神病时的自己。
      说回电影。其实就是哥哥参军远走他乡,留下一直以来视为“累赘”的智障弟弟,而镇上的人可不全是善类,一次弟弟只是偶然去一伙流氓地痞的聚集地送外卖,在药物、群体和“首恶”的共同作用下,人性的恶被放大,他们将弟弟视为玩物一般,施以威胁、恐吓、诱使其性交、嘲弄、假意的称兄道弟、迫使其抽烟、吸食药物,并将其捆绑在牛棚中进行侮辱,本就心智不全的弟弟战战兢兢,尊严受辱,但却无力反抗,只能顺从施暴者,而后终于在人群狂欢着散去后选择自己了断。哥哥返乡得知弟弟的死讯,开始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不光要让那群混蛋尝到肉体的疼痛,更要让他们尊严尽失。然而作为一个良心未泯能称之为“人”的人,暴力残忍的复仇并不能削减哥哥的悔恨,也无法平息他内心的痛苦,他清楚地明白在复仇计划完成之际,他也早已被自己憎恨的罪恶吞噬,他在痛苦中祈求自己的死去……
      常想,罪犯里最可怕的不是冲动杀人者,而是以作恶为乐的人,你越是真诚善意相待,他越是以恶十倍报之。所以《烈日灼心》里虽然开篇就是触目惊心的灭门惨案,但整部电影却充满温暖,而像《伊甸湖》这种不断丢给主角希望骨头,却最终在施虐者的纯粹美好的快乐里结束全片的,才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一旦陷入集体行为里,人的邪恶就被放大了,出于均摊道德风险的借口,个人的罪孽被集体的行为淡化了,或是人类都可以选择性遗忘,继续凭借酒精药物,共守沉默,如常度日。当然恶人也分三六九等,有些天生就是邪恶阵营,人类社会的道德礼教完全束缚不了,凭借着狡猾、阴狠、没有人性成为坏人的boss,然后那拿人取乐的乐子可就多了去了。有些天生也是坏人,但是无奈蠢笨愚钝,就像山中小妖,跟着大王巡山也想着尝上那么一口唐僧肉,他们无疑是胆怯的、弱小的、没有主意的追随者。然后还有些人,普通如你我,拥有世界上最平凡的家庭和生活,并一直在自己的条框里努力扮演着称职的角色,大概是“符合标准”已成习惯,放到坏人堆儿里他们也能自然融入其中了,变成一些个不知反抗为何物的顺民。当然,你看坏人里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嘴脸,好人堆儿里也一样。
      关于为什么最后哥哥选择让那个父亲杀死自己。其实他并非活在cult movie里,所以并不信奉爽利干脆的“以暴制暴”,他清醒地知道,恶人最大的罪恶就是将善良的人异化,最终让他成为monster,但出于对弟弟的愧疚也好,怀念、不舍、爱意也罢,他只能将自己变得比坏人更坏,比狠人更狠的存在。
      结尾,他在那个拥有家庭并尚存善念的“爸爸”仓促的挥刀中死去,对于这个处理,我觉得又一次证明了普通人善恶界限的模糊,一个举动只在闪念之间,这个“爸爸”在“弟弟”的死亡中扮演了不作为的角色,而在“哥哥”的死亡中又扮演了作为的角色,两次看似相反的行为举动,却无一例外的导致了个体死亡的悲惨结局。究其原因,就是人性中包含着太过软弱、容易动摇、屈服强势、自私、逃避选择的成分。
      可是,好人被坏人害死了,坏人被好人清除了,好人在血污中自毁了,而这种人却一直活着,不是吗?
  2. 片名《死人的鞋子》来自英国的一句谚语“要等死人的鞋子,你就会光脚走路很久”心存信仰,禁忌的人,在复仇与忏悔中纠结,一面要伸张正义,一面要恪守教义,索性牺牲自我,忠义两全。 这片子最终是宣扬宗教式的传统思维,不断的压制天性,使人民永久的压抑中生活。而天性是,痛快恩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惩治罪恶,就难以颂扬善良。

  3. 这片子看得我很费劲:首先是没有一个好的中文字幕,英文的也没有,然后就纯靠猜他们的英国某地方言和故事的逻辑。
    看到最后我才整明白,弟弟早就死了,是不堪戏弄上吊的。前面兄弟俩一起乡间走着,对着话一问一答的都是哥哥的幻想,或者一人一鬼,像我们中国鬼故事的情节,让人有些心跳加速。
    哥哥有一双非常温柔坦诚的眼睛,和那几个混混讲话的时候,语气平淡从容,哪怕下一秒就要致人于死地。有一种知识分子才有的坦荡,他不急不躁,反正计划早就安排好了,只是按部就班的执行而已。他也不是什么嗜血狂人,只是为了弟弟的委屈出气,气出完了也就完了。不该杀死的人,让他杀死自己。因为他自己也活得够了,无聊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体会到导演刻意表达出来的那种无聊,美好但是无聊的英国乡村生活。绝对湿润的绿色、被废弃的教堂、单调落后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所以才有混混们的胡闹,看看那几个家伙的年龄组成,老中青三结合啊。他们贩毒只是个形式,为自己挣点儿小钱、惨淡活着而已。捉弄弱智小孩只是让自己的生活多点儿乐趣罢了。
    当哥哥的活得也很没什么乐趣的,为了给屈死的弟弟报仇只是个借口,杀人本身的刺激让他的日子有延续下去的可能,也就延续那么几天:四天?五天?

    我没有去过英国,但是多少知道一些他们现在的场景和状况,了不起的过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怎么往前走谁也不知道,谁也没信心。中下层的人们只是用各种方式对抗孤寂而已。他们的想法又简单又朴素,没有我们中国人那么chicken hearted。我们有麻将啊。我们还有把简单的事儿扯复杂了的本事啊。我们最怕安静,是吧?
    所以总的来说,这部片子说的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如果作为一个中国人你看得郁闷,那就对了。

    无聊情绪是怎么生成的,有客观也有主观原因,我没能力解释清楚,但是像该影片说的,它就在那儿,在那个绿油油的村子里。

    最后那个被迫杀了哥哥而活下来的家伙,他倒是有理由存在下去:他有完整的家庭,有稳定的收入(看看他的车),他不至于孤寂无聊,也不会再回到那种浑浑噩噩的游戏里面去。所以他得活下去,为了他的孩子。也许他会教育好他们,以后不要当混混,用健康的方式对抗孤寂。不想说这是个整个故事的亮点,只是一个事实。
  4. 我认为标题里的这两个词是电影的核心。
    在故事上,这是一个凌驾于敌人之上的复仇者如何无敌般地施展复仇的经历,福尔摩斯般的精彩、冷酷,猎物无从躲避,几场报复的戏都使气氛几近恐怖片。

    在意义上,复仇者象征着让人被迫偿还的宿命,展现命运的有序和人类的渺小,之所以这么说,因为这部电影的主角并不完全是复仇者,故事很大部分是由受害者(瘾君子们)来推动的,是由他们的惧怕、可悲、和最终不可避免的死亡来驱动悬念向前走,在复仇的几场戏里,主角出现的相当少,和恐怖片里的鬼怪一个频率,影片给人的启发就只能来自观众将自己代入被害者的心境,也就自然有了Karma的感觉。
    正如《无间道》里倪坤所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将过往的恶行与现时的惶恐交错,很深刻地展现的人在恶面前的无助,恶是一个打开关不上的盒子,一旦与其交错,便难以再分黑白,关于这些瘾君子的死可以这么说:这些人是被自己的恶行而吞噬的。

    关于结局,为什么主角要让最后一个被害者杀了自己,我本是这样觉得:Karma对于有过恶行的人自然是以死和恐惧相惩罚,但对于有恶行而恶行未满至死的人怎么办呢?就只能让这个人进一步地接近恶,让他知道为保护妻儿而将自己推向恶行的自我分裂之痛、因惧怕而行恶的悔恨之恼,这样比简单地杀死他更有说服力。
    但我后来因台词听不清去看了别人对台词纠正,发现复仇者是因为对自己的复仇行为悔恨而选择了让猎物杀死自己,我觉得虽然也解释的过去,但多多少少让前面整部电影建立起来的猎杀者的万能前功尽弃,让复仇者沦为了一个复仇者,而不是一个宿命的执行者,当然了,创作者本身极有可能就没有想过所谓宿命的代表这一说,作为一个复仇者来说,这也是有根有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