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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本色(1986)

英雄本色(1986)

又名: A Better Tomorrow / Gangland Boss

导演: 吴宇森

编剧: 陈庆嘉 吴宇森 梁淑华

主演: 周润发 狄龙 张国荣 朱宝意 李子雄 田丰 吴宇森 曾江 成奎安 徐克 陈志辉

类型: 剧情 动作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香港

上映日期: 2017-11-17(中国大陆) 1986-08-02(中国香港)

片长: 95分钟 IMDb: tt0092263 豆瓣评分:8.6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香港某个国际伪钞集团重要分子宋子豪(狄龙 饰)和Mark(周润发 饰)情同手足,某次宋子豪带手下谭成(李子雄 饰)去台北交易时被其出卖受枪伤被捕入狱,为替好兄弟报仇,Mark孤身赴台,结果被人打成瘸子,江湖地位自此一落千丈,而宋子豪的父亲也在不久丧命。 一向视宋子豪为偶像的宋子杰(张国荣 饰)得知哥哥的真实身份后,对黑社会及他恨之入骨,立誓利用警察身份将黑帮势力斩草除根,宋子豪出狱后不顾苦等他想重创辉煌的Mark的劝阻,决心弃暗投明,无奈得不到宋子杰的谅解。而此时已成帮会老大的谭成欲找宋子豪再合作,遭拒绝后放言会害宋子杰,被逼走投无路,宋子豪决定再与Mark连手共抗强敌。

演员:



影评:

  1. 黄百鸣在他的书《新艺城神话》里提到1986年的时候,用了“风起云涌”四个字。之所以这么说,全因为新艺城公司所投资的英雄本色。 二十年后的今天,对于英雄本色的地位已经无须再多说什么,多少次香港的几十年几十大电影评选,它总是高居榜首。其历史意义也无须多言,自该片始,黑帮片成了香港电影除了功夫片之外另一永恒的主题,直至今日的无间道,黑社会,放逐,无不是在变换角度重复叙述着同样的江湖意气,家族恩怨,男儿尊严。 1989年给张彻祝寿的《义胆群英》里,倪震饰演的那个年轻人整天开口闭口都是小马哥的名言,还频频模仿到处藏枪,真实的反映了英雄本色对当时社会的巨大影响力。吴宇森与徐克联手打造的强烈的个人风格,情绪化的语言,流畅的画面,火爆的枪战,和横空出世的英雄形象,不知吸引了多少拥趸。当时不只香港和大陆为之倾倒,连韩国的风衣墨镜都卖到脱销。 无法不佩服周润发的演技,塑造出了小马哥这一深入人心的不朽角色。忽而长衣挟风潇洒不羁的浪荡在街头,忽而叼着牙签用假钞点烟往假腿上倒酒嚣张到极点,忽而出枪如风当者披靡傲视江湖,忽而蓬头垢面一瘸一拐的为人擦车混饭,无一不令人信服,让你觉得英雄就应该是这样的。 最著名的那一幕枪战多少年来为无数人津津乐道。风林阁里南国夜曲靡靡醉人,小马哥拥着歌女在长廊内辗转反侧,吴宇森经典的慢镜头让这一幕显得格外优雅迷人,周润发从轻佻的浪笑到狠辣的眼神间的转换是如此自然融通,翩翩舞步与腾腾杀气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暴力美学。 然而,我更喜欢的场面,是之前小马在街头读报得知豪哥失手的消息,他扔下报纸面无表情的走过天桥,背影落寞,脚步坚定。还有三年后他放下从前的骄傲,衣衫褴褛的拎着水桶抹布,坦然地捡起阿成扔在地上的钞票,一瘸一拐的推着小车回到地下室,大口嚼着盒饭。这时阿豪现身:“小马,你写给我的信,不是这么说的。”兄弟的手又紧紧握在一起。每次看到这一幕,我总是会想起少林寺前段誉虚竹为了萧峰挺身而出并肩对敌,想起李寻欢拉起失去斗志终日醉酒的阿飞,想起李沉舟悲怆如风雪的痛呼柳五…… 最是英雄落寞时。 英雄本色,说的本就是男人在落魄失意时,怎样找回尊严的。然而,当我们还是未经世事的懵懂少年,挤在黑暗狭小烟雾缭绕的录像厅里,为“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而满堂喝彩,为枪林弹雨的决战而心潮澎湃,我们何曾真的看懂周润发眼中英雄末路的不死之心,真的明白狄龙人在江湖的无奈,真的读懂银幕背后吴宇森那份大志难舒的沉郁呢? 那一年,吴宇森40岁。暴力美学大师十余年来从邵氏到嘉禾再到金艺城,只能拍些不着边际的喜剧片糊口,英雄情怀无处施展。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John Woo失落中精神恍惚,把施南生的手当烟灰缸猛按。 那一年,狄龙40岁。一年前他离开了为之效力十八年的邵氏,手中拿着一封辞退信:谢谢你为公司多年来做出的成绩。曾经的香江第一美少年正品尝着人老珠黄的凄凉。 那一年,周润发31岁,正处在个人事业的最低谷,人生的二次创业是如此艰难,长剧之王走上大银幕却似乎无法再现辉煌,所拍电影无不赔钱,江湖人称毒药发。 真想不到香港的夜景原来这么美 这么美的东西一下就没有了,真不甘心 幸好,香港永远是盛产草根神话的地方,那个时代还是英雄的时代。一个失意导演,一个过气明星,一个票房毒药,在困顿中凑到一起,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呐喊,一鸣惊人。从此拨云见日,潜龙升天。 让我们记住1986年吧。 那一年,狄龙凭豪哥一角荣获金马影帝,姜大卫忽然到场祝贺,疏远多年的两兄弟紧紧相拥,狄龙激动得语无伦次。第二天香港所有报纸头版都是两人和好的大幅照片,香江都为他们沸腾了。 翌年金像奖颁奖礼,刚从片场赶来的周润发一身夹克牛仔就匆匆上台:“这个奖,我等了三年了,三年啊!”结果奖座都被他捏断了。台下观众似乎比他还兴奋,热烈的掌声打断了他的发言。最后周润发感谢了三个女人,顺便又爆出一则新闻:“我要感谢的第三个女人,就是我的未婚妻——陈荟莲。”满场震惊。他更当场从衣袋里掏出两张请柬送给司仪郑裕玲和钟景辉,上面的日期是一个月后的1987年5月6日。情路坎坷的浪子终于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此发哥发嫂一路风雨兼程直到今天。 多年后吴宇森说:“在我最失意、失落,曾经一度被人认为已经落伍;也在我最要肯定自己、最需要朋友的时候,徐克大力支持我重拍龙刚导演的六十年代名作《英雄本色》。而在拍摄期间,许多时我都能从周润发、狄龙、张国荣和徐克之间,看到我自己,同时也更加了解别人,也终于,我能够在影片中找回了我的尊严。虽然如此,我可不自视为英雄,我只不过重视友情,晓得凡事感激。” 那真是一个美好的年代。 那时徐克和吴宇森还是困境中互相帮扶的好朋友,还能坐在一起亲密合作,施南生还是新艺城的管家婆,麦嘉石天黄百鸣三巨头的事业正如火如荼,奋斗房里老友鬼鬼,七人组讨论的热火朝天。 那时张国荣还像个孩子,面容光洁,笑靥灿烂,跨着摩托意气风发,一如他正在追赶谭咏麟的脚步。他为这部片带来了不一样的活力和层次,更有一首当年情唱得人如醉如痴。 那时李子雄还是个小公务员,朝九晚五,偶尔拍拍广告挣点零花钱。谁能想到他演了这第一部戏就拿到了金马奖最佳男配角。影片杀青时周润发对他说:“子雄你看拍完了这部戏,有多少年才能拍这么一部电影。”他还很茫然不明所指。他不知道,周润发那一年拍了11部片,为人记住的只有这一部英雄本色。 那时叶锦添还只是个潦倒的美术助理,常常一年拍不上一部戏,穷的连午餐都吃不上,“最难的是还要顶着家人失望的眼神、埋怨的唠叨,觍着脸伸手,找哥哥啊、小妹啊,一千一千地借钱过”。 那时小美刚帮她的偶像写了几许风雨,拿了当年十大中文金曲奖。罗文的歌声在酒吧里悠悠飘过时,小马正叼着牙签对阿成激奋的细说当年,旁边豪哥平静如水的微笑,正是歌词的最好解读:“无求一生光辉唯望斗志不会断,见惯风雨见惯改变尽视作自然”。 那时还有老辣的曾江,柔美的朱宝意,憨直的成奎安,更有黄霑与顾嘉辉的经典合作,空前绝后的徐克与吴宇森的联袂客串。真正的黄金时代,此情难再。 那时,罗大佑在台湾邀集群星合唱祈愿,歌名“明天会更好”与英雄本色的英文片名“A Better Tomorrow”正相呼应。影片中孩子们咿咿呀呀,稚嫩的童音唱起来别有一番情怀。“谁能不顾自己的家园,抛开记忆中的童年”,英雄侠士,江湖意气,不过是我们飘零的童年梦而已。 拥着你,当初温馨再涌现 心里边,童年稚气梦未污染 今日我,与你又试肩并肩 当年情,此刻是添上新鲜 “豪哥,你还回香港吗?”朱宝意问。狄龙笑而不语,转身离开教堂。 那时,吴宇森还不懂放白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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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看《英雄本色》,不是温故、是知新。

    我一直认为自己之所以看起来比同龄人单纯傻气,正是成长期部分元素的缺失造成的。主流媒体不倡导所谓江湖道义的港派文化,能看到这些东西的渠道又被应试教育魔化成了罪恶的温床,我的成长环境隔离了一切暴力色情的因子,受到了真空般的庇护。长大了才发现,无论表层如何太平,都掩盖不了另一种蓬勃的暗涌,别人都适应了,我仍在茫然。阴暗面看的少了,未必就不会受到伤害。

    所以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的很多文艺作品我是相当陌生的,周润发为什么那么红?古惑仔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发言的权利,也没有深究的欲望。还是在《黄金甲》中迷上了那个老男人精湛的演技,如同一排烂菊花中独秀的白梅,一颦一笑都看得出功底。遂找来一干老片,像个小女孩般兴致勃勃的要一睹“发哥”当年的风采。

    女人看英雄,无非是想看三个气概,一是英雄的豪气,二是英雄的痞气,三是英雄的孩子气。于是2个小时下来,整部片子被我浓缩成了三个眼神,反复温习着。团团脸的小马哥,目光如炬的掳获了后知后觉的我。

    痞气,是枫林阁酒家的歌舞升平。小马哥一脸坏笑拥着舞女,翩然辗转,暗藏杀机。镜头推近,一个漂亮的滑步,小马哥揉捏着蓝色绸缎下的肉体,露着两排白牙,笑得轻佻放荡。

    从女人的角度来说风流远不该是什么优秀的品质,但即便是排除重任在身的因素,单纯看这段逢场作戏,也觉得养眼得很。好多女人都架不住这种轻飘飘的吸引,越是无情,越是痛苦的深陷,这是命门,自作自受。到最后咬着牙怒斥薄情郎,才知道这种妖艳的花朵、巨毒。

    孩子气,是地下车场的兄弟重逢。小马哥跛着一条腿,跳来跳去的伺候着,然后回到角落里,填饱肚子。一切如此平静、自然。今非昔比的惨状已经够让人肝肠寸断的了,而其中蕴含着的复仇的力量又昭示着情节的转折。这样的铺垫真是精彩,节奏从容,引人入胜。我被牵引得快贴到屏幕上了,眉头紧锁、嘴唇微张。就在这时,豪哥的话音出现,小马哥惊愕的一扬脸。

    我都不知道怎么去描述小马哥脸上一系列的表情变化,激动、无措、狼狈、委屈、往事、欣喜、绝望、希望……交杂在一起,短短40秒,就这样通过固定角度的特写拍摄流畅的展现出来。当两只男人的手握在一起,音乐推向高潮,小马哥在豪哥肩头瘪了瘪嘴,我就恨不得替他哭出声来。

    英雄落难的俗套情节为什么屡试不爽,因为母性决定了女人心底里是有疼爱男人的需要的。一个男人越强,在他像个孩子般脆弱委屈的时候,就越动人。

    豪气,是深夜码头的黑帮火拼。小马哥在快艇上猛地一掉头,端着双枪轰隆隆的加入了火光冲天的战场。阿杰愣住了,豪哥也愣住了,这时小马哥一侧脸,伤痕累累的脸上流露出坚定的淡淡笑意,一切尽在不言中。

    豪气是英雄的主流气质,是女人永远无法企及的一种高度,正如同男人无法企及女人的柔美一样。这种对性格因素中互补成分的欣赏,是隔岸观火,叹为观止,彻头彻尾的折服。

    收笔前想了想,其实女人看英雄,还想看到第四种气概——柔情。所谓侠骨柔肠,风流叱诧惯了的男人专情起来是顶级毒药。然而在英雄的世界里,女人通常是背后的、默默的、次要的、点缀的,因此小马哥没有爱情。私心里,我也不想一个女人的出现稀释了这样情节紧凑主题鲜明的作品,爱情有时,只是 “下一件事”。

    *配图版参见
  3. 听过一个小笑话,说,弟弟问已成年的姐姐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姐姐说想找一个玉树临风的,弟弟问什么是玉树临风啊,姐姐说就是玉做的树被风吹着,弟弟不明白玉做的树被风吹着是种什么感觉,等他长大了,等他看到周润发的时候,突然明白了什么是玉树临风。 最早看到周润发是在香港电视剧《上海滩》中,他扮演戴着礼帽围着白围巾的许文强,那时候周润发的演技可真是糗啊,有好多镜头是他拿着白围巾的穗子扫他的脸,确实有点惨不忍睹,但这一点儿都不影响他的风流倜傥,一点儿也不影响我热爱他。 我曾有一个特别精美的笔记本,上面贴满了印有周润发的不干胶贴画,有他的剧照,也有生活照,其中有一张周润发与赵雅芝的合影,那是《上海滩》的剧照,是我的最爱。许文强手撑一把竹伞,高大英俊,伞下的冯程程温柔甜美,两人风华绝代,交相辉映。 有一本杂志叫《中外电视》,是那个时候的八卦周刊,里面有很多港台影视红星的八卦新闻,内地明星的私生活还没有现在这么精彩,写了估计也没有什么人看,我们都关心遥远的星辰。 有一年,周润发的夫人陈蕙莲产下死婴,在历史课上偷看杂志的我忧心重重,放学后我问妈妈:“脐带是什么?脐带能把婴儿勒死吗?”我当时正值青春期,除了整天疑神疑鬼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外,经常会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对此妈妈见怪不怪,得到的答复往往是:“你的作业完成了没有?” 妈妈不许我老看电视,怕耽误我的功名,我还是有办法一集不落地看完。《上海滩》、《鳄鱼潭》、《火凤凰》、《笑傲江湖》,看完周润发的电视剧,白天在课堂上也不打盹儿,带着对周润发的倾慕和想象,顺利地考入大学。 跑到大学再也没有父母的唠叨,可以想怎么看电视就怎么看电视,一宿不睡几宿不睡甚至再也不睡都没有人管。 学校的电影院票价很低,经常放老电影,那些被好多届学生看过的电影,对于我们却是新的。有一年电影院维修,不知道内幕如何,修了整整一年,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我们周末全跑去录像厅,学校周边的录像厅都爆满了。可我不愿意去,那时录像厅热衷于播放莎朗斯通的《本能》,就不明白了,莎朗斯通岔开两条腿有什么好看的,两条白花花的身体纠缠在一起呼哧呼哧的,看得我直犯恶心。我喜欢看周润发的《倾城之恋》,有很多人没看过这部电影,看完小说的她们不喜欢范柳原,她们想象的范柳原是一个长着小胡子的油滑商人,跟阮玲玉的情夫似的。可我怎么可能不喜欢范柳原呢,因为我先看的电影,范柳原是发哥呀!我喜欢周润发扮演的范柳原对白流苏说:“你知道吗?你的特长是低头。” 我喜欢到阶梯教室看录像,那是几个电子系的男生勤工俭学租来的光盘,我们怎么说都是大学生呢,欣赏趣味还不会只滞留在色情与暴力上,我们只须一块钱,就可以看到很多经典之作,比如《罗马假日》、《傲慢与偏见》、《战争与和平》。当然我还是喜欢看《英雄本色》、《喋血双雄》、《江湖情》,剧中周润发身披黑色风衣,清秀冷峻,坚毅的下巴,高大身材,这一度奠定了我对男性的审美观。 多少回,夜深了,从阶梯教室出来,慢慢蹓跶回宿舍,在斜斜的小路上,冷清的月光照在单薄的肩膀上,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中学时偷看电视的惬意和满足感,却无端地感到异常空虚。是因为剧情太过刺激,而生活太单调乏味,反差太大的缘故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有那么一天,我忽然立志或者说突发奇想要做知识女性,杜绝一切娱乐埋首苦读,先是忙着考学深造,深造还没完就忙着兼职打工,打完工忙着写论文,写完论文忙着答辩,答完辩忙着找工作,工作后忙着处理人际关系,终于有一天,一个看过《防弹武僧》的80后小同事,毫不留情地对我说:“小苏姐,你的偶像都成大叔了。”我突然意识到我不关注周润发已很多年。 最后一次看到周润发,是单位发电影票去影院看《满城尽带黄金甲》,他演一个古代版的周朴园,在炼丹房被宫人搀扶着去沐浴,步履蹒跚。那个血气方刚玩世不恭有情有义玉树临风的周润发已经荡然无存! 如果影院放映他的新影片,不准备去看了,“小马哥”渐行渐远,我的偶像已经老了,而我,也不再是那个只知道追星的小女孩,我已有过实实在在的可以触摸的感情,我牵过一个曾给我无限温暖的手,可是当我准备用一生的真诚去挽他的臂膀时却失去机会且永远失去,那种感伤,是再看多少周润发的脸都无济于事的。 可我依然非常感谢周润发先生,《纵横四海》、《赌神》、《我在黑社会的日子》、《长短脚之恋》、《八星报喜》、《江湖龙虎斗》、《鬼新娘》、《秋天的童话》、《伴我闯天涯》、《监狱风云》,许多形象留在永不褪色的回忆里,是他陪伴我走过了那么漫长而寂寥的少女时代。

  4. 1981年,黄百鸣、麦嘉、石天三个臭皮匠成立了新艺城,黄百鸣找来老友吴宇森执导第一部片《滑稽时代》。当时的香港电影圈有两大巨头,几乎垄断了电影市场,一是邵氏,一是嘉禾。新艺城相当于是蚍蜉撼大树。结果《滑稽时代》票房收500多万,成本只150万。成绩相当不错。 这个时候吴宇森表示不能再帮忙了,《滑稽时代》里,他也只是用了假名吴尚飞,即是不想飞往。因吴宇森当时仍在嘉禾,老板已经发火。再帮忙恐怕就要被炒鱿鱼了。于是吴宇森把徐克介绍给黄百鸣。当时徐克已经拍过几部电影,《蝶变》更是香港新浪潮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黄百鸣认为徐克拍的电影成本很高,又不卖座,有些犹豫,吴宇森就说,你相信我吧,徐克是一个人才。结果徐克在新艺城拍的第一部片《鬼马智多星》即十分成功,票房好,还在台湾金马奖获得三项大奖,分别是最佳导演、最佳美术、最佳剪接。徐克在新艺城做的风生水起,吴宇森在嘉禾却郁郁不得志。后来约满嘉禾,吴宇森归来新艺城。但此时新艺城已成为和邵氏、嘉禾三分天下的第三方势力,人才济济。吴宇森有些失落,后来被调到台湾,成为台湾方面的总监。当时新艺城的总监是施南生。 在台湾两年多后,徐克叫吴宇森回香港,说有个剧本等着他拍,于是吴宇森回到香港,拍摄了《英雄本色》。徐克任监制,还在里面客串音乐老师。《英雄本色》票房收3300万,助新艺城第三次打破香港票房纪录。《英雄本色》开启了香港黑帮电影的时代。吴宇森凭借着这部电影重生,也印证了吴宇森和徐克之间“惜英雄重英雄”的情义。这时已是1986年,吴宇森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快要40岁了。 当中还有个小插曲,黄百鸣说和邵氏、嘉禾争夺江山时最难过的一场“战役”是面对着吴宇森。1982年吴宇森在嘉禾拍了《八仙林亚珍》,在邵氏和嘉禾两条院线同时上画。新艺城与之抗衡的是由谭咏麟主演的《小生怕怕》。结果《八仙林亚珍》票房收400多万,《小生怕怕》收1400多万。新艺城赢了邵氏和嘉禾,小生战胜了巨人。 这是《英雄本色》背后的一点故事。 《英雄本色》的画面很有城市感,环境干干净净,人物的穿着打扮斯文得像个高级写字楼的上班族。出场的背景大楼高耸入云,玻璃光滑洁亮,门柱金碧辉煌。Mark哥着西装打领带,外披大衣,墨镜掩脸,光鲜有型,一转眼却在街边吃猪肠粉,十分不拘小节。也表明了他不是什么“正常上班族”。待小贩遇上警察,他还没吃完碟中的猪肠粉,还会快步追上把碟子还给小贩,然后镇定自若地和阿Sir打招呼,却全无半点流氓气。黑社会的盘踞点居然在中环的高级写字楼,里面还要干干净净,职员有条不紊地工作。Mark哥拿玫瑰花挑逗女职员,她还能视若无睹地继续打字。和想象中的黑社会形成反差。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着毒品交易,制造假钞等不法勾当。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就是这样存在于城市中光明的地方。 吴宇森觉得中国电影一向表现得太含蓄,也太没有风格,对观众来说没有重看的价值。中国人要开放些,显示自己的真,再把这些性格放到电影里。服装指导余家安回忆,拍摄《英雄本色》时穷的要命,吴宇森却要求人人都要穿大衣(港产片从来没见过)。导演坚持,即使不修饰场景,也要做大衣。大衣是展现戏中人物气场的重要道具,包含着强烈的象征意味。Mark哥在帮中地位一落千丈,落难时委曲求全擦车窗,只简单地套一件短款外套。镜头一摇,却见新上位的阿成率众从大楼里走出来。美术指导雷志良故意颠倒黑白,让反派阿成穿纯白色的大衣,其余角色全部穿深色大衣,走路有风,气势惊人,与Mark的落难情形形成强烈的对比。电影的末尾,Mark哥重披大衣与敌人对决,双手各持一枪,边走边开枪,步伐富于韵律,配合大衣的下摆飘动,激烈又浪漫。有人说Mark哥是“张彻式”的角色中姜大卫的浪子高手最成功一次的现代化。从吊儿郎当到落难英雄,再到惨死于枪下。戏中只有他才能享受慢镜头美化死亡的浪漫英雄待遇。 前两年有部韩剧《我的女友是九尾狐》,里面有个角色是导演,估计剧情设定他很喜欢动作片,所以老是穿着一件大衣,嘴里叼根火柴,出场时还要配上张国荣的《当年情》,人神经兮兮的,完全是一喜剧角色,模仿得很是滑稽可笑。记得当时舍友在看,却突然听到张国荣的声音,惊吓之下转头一看那猥琐大叔我就笑得不行。由此可见Mark哥当年的风靡程度。 张国荣真适合做人家的弟弟,两颊丰润,目光一派纯真自然,直到Mark哥被爆头,血液从前额喷到他的脸上,他的表情仍是少年人那种怔怔的惊讶,然后才表现出内心感情的冲击。他率真又固执,爱憎分明,在爸爸和大哥的保护下过的十分的自由自在。所以一旦知道和蔼又会照顾人的大哥居然是黑社会,还间接害死了爸爸,他就由爱走到了恨。因着他的性格,他的感情强烈而极端,绝对不存在任何的灰色缓冲地带。最后Mark哥死在他眼前,很有戏剧张力,他的感情突然激发出来,也一下明白了情义二字。所以最后他没有激动地抱住哥哥,而是静静地把枪递过去。大哥拿出手铐时也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明白。片中的细节配合得很好,张国荣的家以高明度的颜色为基调,配合时髦的挂画、面具等装饰,年轻而具现代感。 片中唯一的女角珠宝意惹人喜爱,一头短发,一出场即闹出笑话。后又因迟到而发挥失常,张国荣一时不小心用大提琴把徐克的车窗砸碎了,她气得跳脚就走。她和张国荣一样年轻而纯真。到了豪哥把录像带交给她的那场戏,她的头发第一次扎起来,反常地穿上全黑的衣服(生日那场是粉红色毛衣),即便是看着小朋友欢乐地唱歌也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显得深沉而内敛,完全不同于往日撞板闹笑话的性格。然后她目送豪哥离开,消失在黑暗中,预示着剧情的急转直下。 吴宇森说过,“最向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荆轲、聂政。他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们的地方不是他们的刺杀事迹,而是他们肯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坚持的信仰,就是那种有义气的表现。我用血、死去达至一个扩张的效果,令观众感到害怕,使他们觉得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的恐怖。”虽然Mark有情有义,但是最后他还是要死的,因为导演已经借狄龙之口说,张国荣走的路才是正确的。 电影的情节一点都不跌宕奇诡,这样一个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计没有人听着会觉得有新鲜感。不过话说回来,这毕竟已经是二十几年的电影了。何况吴宇森强烈的风格和兄弟间的情义就足以取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