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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差总按两次铃 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81)

简介:

    机械师弗兰克(杰克·尼克尔森 Jack Nicholson 饰)身无分文,被洛城附近小镇上的一位希腊店主尼克收留,尼克年轻的妻子科拉(Jessica Lange 饰)引起弗兰克的强烈兴趣,科拉亦对酗酒的希腊佬心生厌倦,两人很快趁尼克进城时发生了关系,并决定私奔,但弗兰克的好赌成性迫使计划改变,科拉本欲杀死醉酒的尼克但只是将其重伤,尼克出院后科拉与弗兰克又生一计并终于得手。保险公司因不愿赔偿尼克的意外身亡险遂组织人手证明科拉与弗兰克有罪,幸有律师巧借不同保险公司间的厉害冲突使二人得以脱罪。弗兰克与科拉虽在狱中互相倾轧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两人接管小店后的生活平淡无奇,直到某天一名男子登门要挟他们……

演员:



影评:

  1. 为了大卫·马梅而看这部片子的。
    大卫·马梅主要的成就是编剧。
    他写了《导演课》。宣扬了KISS原则这个关于镜头的著名的电影理论。就是keep it stupid, simple.“使它看起来愚蠢,和简单。”
    (当然,我认为它适合很多方面。)

    在电影的开始,Jack Nicholson扮演的Frank在黑暗中,搭上了一辆车。在清晨,他们到了一个加油站,Frank对车主说,“谢谢你载了我,我请你喝点东西吧。”
    然后他们向餐馆走去。一只猫从Frank的身后跑过。
    到了餐馆,Frank点了牛排鸡蛋薯条等一堆东西后,径自走进了厕所。
    他隔着门缝,看到车主喝完饮料独自离开,他这才走出来,开始用餐。
    吃了一会,他突然装作寻找自己的朋友,惊问老板:我的朋友呢?
    老板说,他已经离开了。
    Frank装着悔恨莫及的样子,“他拿走了我的全部东西,包括我的钱包!”
    好心的老板听完了Frank一番解释,并让Frank吃完自己的牛排。
    同时他兴奋的跑向厨房,对自己风韵动人的老婆说,“我找到修车工了!”
    接着他向Frank表述自己缺一个修车工。并每月可以支付八美元的工资。
    在Frank看到老板夫人之后,同意留下来。
    于是故事开始了。

    我想,这是大卫·马梅的讲故事的方法。
    如果是格林兄弟的话,我想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从前有一个小镇,镇上有一个不太和睦的夫妇,他们开着一个汽车餐馆。
    他们缺少一个修车工人。
    于是有一天,Frank凑巧来到了镇上。

    呵呵。
    大卫·马梅的让演员自己讲故事的方式,让人一开始就融进了不停发展的情节中。是的,整部片子没有给观众多少休息的时间,或者是思考电影还有几分钟结束的时间。
    他狠狠的贯彻了他的KISS原则。简单、直接、有效。
    当后来Frank躺在医院的时候,保险公司拿来一份文件,他对Frank说,“签了这个,只有这个能让我和陪审团相信你是无辜的。”
    但是没有人看到合同上写了什么。
    以及后来律师和Cora都几乎为这份合同发疯,影片始终没有把画面停留在那份合同上一秒钟。
    这是大卫·马梅的风格。所有人绝对会去想这份合同的内容。
    到最后大家肯定能够猜出来是什么。但是真正的合同在这里没有什么意义,他只是需要一个道具,一个让电影出现高潮的MacGuffin。

    也许是最近市面上出现了太多的讲意识流/玩弄技巧的片子,这个认认真真在说故事的片子才真正的吸引了我。
    他只是跟着这些怀着梦想和罪恶的人们,一起把最真实的东西展现了出来。
    一点没有玩耍技巧,也没有欺骗观众,更没有故弄玄虚。

    and:在影片的开始,一只猫从Frank的背后跳了出来,大家或许很快就把他忘了。接着,Frank和女主人Cora偷欢之后。Cora睡觉前把猫抱到Frank的旁边,拿出牛奶给它。同时和Frank最后亲热,然后再回到自己丈夫的身边。
    Frank和Cora准备谋杀他丈夫的时候,这只可怜的猫将爪子伸向了电闸,烧成了熟猫。但也就了Cora的丈夫一命。
    大家以为再也见不到这只猫了的时候,在影片的后面,Frank搭乘了一辆大卡车,他问司机后面装的是什么。司机说,“猫。”
    卡车驶进了马戏团,Frank也终于看到了这只巨型的“猫”。
    似乎猫和Frank有着微妙的暗示和联系,他像猫“偷腥”一样,和马戏团的女演员发生了关系。
    以及,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女演员带着这只“猫”拜访了Frank和Cora的汽车餐馆,将这只巨猫留在了主人的卧室。
    “猫”又重新了回到了汽车餐馆女主人的身边,只是,他变成了凶恶的豹。并且只能被关在笼里。
    这也许暗示着他们的罪恶。终会将他们吞噬。
  2. 人究竟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便会伤天害理?

    杰西卡·兰格 Jessica Lange,在电影里饰演这位寂寞的少妇,为了她的情欲和她的爱人,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可是从头到尾我也没有对她有任何的反感和厌恶,倒是一直担心她遇人不淑,尽管她遇到的是一个好色的有前科的家伙,但是他们的感情却是真正的历经了种种考验,即便是死,也是是在嫁给了她爱的人以后。圆满的结局在死亡中结束。她演的很好,高高大大的身板,却惹人疼爱。13年后1994年她终以《芳心的放纵》勇夺奥斯卡影后桂冠。

    杰克·尼克森 Jack Nicholson,我还用说吗?这里他扮演一个刚出狱的混混,有情有义。

    其实这个故事我用几个熟人的名字讲可能更利于大家理解:刚出狱的西门大官人路过武大郎开的烧饼店,本想骗顿饭离开,但是看见貌美的潘金莲,就接受了武大郎的劳动合同……

    补充一点课外话题:

    《邮差总按两次铃》(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是美国作家詹姆斯·凯恩创作于1934年的长篇小说。据说在此前曾被三次改编成电影:第一次是1939年,法国的比埃·歇纳尔以此拍了《最后的转折》;第二次是在1942年,意大利的鲁奇诺·维斯康蒂在没有取得詹姆斯·凯恩同意的情况下拍了《沉沦》,致使此片在1975年才在美国上映;第三次是1946年美国导演泰伊·迦尔内特拍的同名影片。

    电影名字(书名)的由来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作者凯恩曾解释道,《邮差总按两次铃》的前十三次投稿都被出版商拒收,直至第十四次努力才成功。当出版商问起凯恩,他要给书稿起怎样的一个题目时,凯恩回想起自己的经历,就起了“邮差总按两次铃”这个题目。

    意思是即便命运之门始终关闭,始终会有开启的那一天?
      
    二、有个硬汉派小说作家威廉·马尔林撰文说,这个书名可能来源于1927和1928年的一起街知巷闻的新闻故事。外号“Tyger Woman”的鲁思·辛德联合情夫贾德·格雷,谋杀了亲夫艾伯特。这起案件被东海岸的报章广泛传播,《纽约每日新闻》甚至还刊登鲁思坐电椅的照片。马尔林留意到,凯恩或许是从鲁思的一句告白中借用了书名。原文为:鲁思给她的丈夫买了一份人生保险,但却吩咐邮差只能把付款单送到她手上。邮差会按响两次门铃,以此作为信号。

    三、根据詹姆斯·凯恩的传记作者罗伊·胡珀斯的说法,凯恩和他的出版商在选用哪个书名问题上争执不下,始终没有一个决定,最终凯恩和剧作家文森特·劳伦斯想出了《邮差总按两次铃》。起这个名字的缘故是因为文森特发现自己在投出新稿件后焦急地等待消息,有时却特别不想听到门铃声。可对门铃声听而不闻的策略往往以失败而告终,因为邮差往往会多次摁响门铃,确保房子主人听到铃声。凯恩和文森特一致觉得,《邮差总按两次铃》比喻出了弗兰克在小说末尾的境遇。
      在这种解释下,“邮差”就好比是上帝或者命运的化身,递送给弗兰克的就是他自己的死亡,以此来作为谋杀了尼克的恶报。弗兰克第一次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错过了第一声铃声,不过邮差(命运)还会摁响门铃,这一次就是死亡的铃声。弗兰克被指控谋杀了蔻拉,被宣判了死刑。

  3.       1981年版的《邮差总按两次门铃》翻拍自1946年的同名电影,但1981年版所取得的艺术成就远比1946年原版要差。两个故事讲述方式一样,关键情节处理一样的电影,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如果仅用“一招鲜”来解释是难以搪塞过去的。

        平心而论,1981年版的《邮差总按两次门铃》无论在生活细节的处理上,还是故事节奏的把握上,都要比1946年版更为出色。原版中很多时候叙事都是平铺直叙,但在1981年版中,这点得到了很大的扭转。

        例如影片开始阶段,1946年版的主人公弗兰克看到路边的招聘去应聘,而在1981年版本中,弗兰克去双橡树餐厅开始可不是为了应聘,一方面为了摆脱原来的搭车人,另一方面是为了吃白食,是双橡树餐厅的老板尼克看到有便宜可占,才决定雇佣弗兰克。

        1981年版的这种叙事技巧,好处在于让叙事摆脱了单纯叙事功能,由一件小事顺带表现了人物性格和心理活动,一个贪心的老板和一个流浪老油条已经凸显出来。这也让这个故事从一展开,就充满了生活的烟火气息,人物已经在自己表现自己,不用导演再废话告诉观众他是谁,他有什么性格爱好等等,仅仅用一个情景就表现出来。

        看过两个版本的都知道,1946年的版本有一条叙事辅线是检察官塞克,这个人物送影片开始就出场,作为法律的代表,带着强烈的宿命气息一直在监视主人公弗兰克的一举一动,直到影片结束。在1981年版本中,这条造作的辅线被彻底删掉,检察官塞克只在故事涉及到诉讼时出场。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删减掉枝蔓情节,让故事的焦点只落在主人公身上,同时可以加快叙事节奏。

        1981年版本对比1946年版本所做的重大改动还有,1946年影片有一个矫情又做作的劝诫结尾,车祸后弗兰克因为谋杀科拉被起诉,虽然符合影片情绪发展的需要,却违背生活常理和法律通识。而1981年版让影片在科拉死亡后结束,砍掉了训诫的狗尾,避免了我们观看港片普通话版本时,普遍遇到的吃苍蝇的感觉。

        如此说来,难道是1981年版比1946年版更好吗?事实远非如此。1981年版的编剧是大卫马梅,此人作为评论家和老师,眼尖嘴利,一眼就可以发现别人剧本的毛病所在,所以他对1946年版剧本的某些修改,具备相当水准,这个毋庸置疑。

        但此人也堪称美国版的郑洞天,只要自己一上手,一流的评论家立即变身三流编剧,完全具备让剧本惨不忍睹的本事,这部改编亦然。

        大卫马梅对于《邮差总按两次门铃》剧本所做的最重大调整,是褪掉了剧本中的黑色电影元素,正是这个重大变化,让这个令人感慨的故事平淡温吞,甚至变得无趣起来。

        黑色电影剧作最核心的要素之一,是贪婪导致的毁灭。从《日落大道》、《双重赔偿》到《白热》、《夜阑人未静》,莫不如此。1946年的《邮差总按两次门铃》也是这样。主人公弗兰克是流浪汉,受到女主人科拉的诱惑,一步步走进深渊,无法回头。但弗兰克并非命中注定必然如此,他在影片开始是背景清白,有着无限可能的未来,而正是影片的际遇,让他的其他可能都灰飞烟灭。

        在1981年大卫马梅的剧本中,弗兰克一开始就展现出了他阴暗的一面,他的行为举止已经说明了这个人因为过久的流浪生活,不再可能满足于日常的正常生活;之后和科拉私奔一段,大卫马梅更让弗兰克在汽车站与人赌博赢钱;在车祸杀害老板尼克之后,借检察官塞克之口,说出了弗兰克前史:抢劫,坐牢……

        在1981年的版本中,也许弗兰克这个人物更为贴近真是生活,但却很难获得观众认同。1946年版影片主题是贪婪导致的毁灭,弗兰克处在转变的关键时期,戏剧张力十足,但对于1981年版弗兰克来说,此时生活早已经毁灭了,现在不过是继续往下掉的过程,什么时候掉到底什么时候算,你根本看不到现在的弗兰克要与过往的说再见的任何努力。

        在1946年版本中的双橡树餐厅,是引起贪婪的目标。正是老板尼克决定卖掉双橡树餐厅,导致了科拉要痛下杀手。到了1981年版,双橡树餐厅变成了一个路边的小破房,为这个破房子杀人简直不可想象,于是大卫马梅编造了一个更离谱的情节,尼克变成了希腊人,有着数不清的朋友和亲戚,这让科拉和弗兰克的私奔变成不可能的,所以这对充满情欲的爱人只能为爱杀死尼克。换句说话,尼克该死。

        把美好的东西毁给你看,这个过程是充满戏剧张力吸引人关注,容易引起观众共鸣,但是把已经毁掉的东西再砸碎,恐怕赶兴趣的人就寥寥的。对大卫马梅来说,也许细节技巧比主题更重要,也许他想把这对笨手笨脚举止失常的爱侣拍成《邦尼和克莱德》,所以他能一以贯之的搞砸了一个又一个的剧本。

        蛇蝎美人是黑色电影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之一。1946年版本中的科拉由拉娜特纳饰演,一袭白衣冷艳动人。人物还没出场,是一管口红滚出画面,人未到,充满挑逗的气息已经迎面扑来。在1981年版本中,杰西卡兰格饰演的科拉出场就黯淡太多了,只见一个壮硕的中年女人在里间揉面,此时的弗兰克不愧为低下阶层的人,一眼就相中了这个身材壮硕的女人,难道是因为好生娃吗?

        在1946年版本中,很多时候,我们并不完全了解这个冷艳女人的内心到底在想什么,这个科拉一直保持着神秘美丽,她的功利和算计并不会时时刻刻写在脸上,与弗兰克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状态,但关键决定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做出。1981年版中,大卫马梅把科拉处理成了杀手版的《廊桥遗梦》,一边享受着自己的情欲,一边对丈夫尼克痛下杀手,大卫马梅也许是为了迎合当时的女权运动,尝试对女主人公做同情的了解,不过这种同情的了解并没有给科拉这个人物带来人性的光辉,反而对人物自身狠狠抽了记耳光。要知道,在银幕上,观众宁愿喜欢冷艳的坏女人,也不要情欲勃发的蠢女人。同情她?也许,喜爱?这就很难了。

        在大卫马梅褪掉了1946年版的黑色电影元素之后,《邮差总按两次门铃》这个故事确实被洗白了,变成了让我们试着去同情的了解一个天生犯罪人和情欲旺盛的蠢妇人合谋杀夫的故事,这个故事已经经脉尽断、武功全废,虽然两个故事还有着同样的叙事手法,同样的关键事件,但是他们在本质上已然没有相同的精神内核,没有相同的代入感,也没有一样的吸引力。

        什么叫弃其精华取其糟粕的改编,什么叫化深刻为肤浅的改编,大卫马梅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4. 电影刚看完并没有什么豁然开朗的感觉,不知道到底想表达什么。
    之后稍微一想,觉得还是蛮有深意的:

    人都是复杂的,没有绝对好绝对坏的,剧中的人物的行为有时被情欲左右,有时被利益左右,有时却又是面对危险的自然反应。

    但是导演告诉我们,不管是好人坏人做了坏事所导致的因果报应却是一定的,应对得好有时侥幸过关,应对不好小事也会酿成大祸。

    我能想到这么几个镜头:

    1,Frank开车不看路,跟女友亲热。这在影片中出现不只一次,前一次侥幸逃脱,最后就让女友丧命。这种看似小事,不经意间最后变成大祸。为何?因果使然。(请问你平时闯红灯么?)

    2,Frank跟女友真正害死了希腊老公,律师巧舌如簧帮他们赢了官司让他们回了家。但是从因果的角度这事没完呢(的确干坏事儿了),结果后来律师的助手被解雇之后拿了女主人的供词来家里敲诈,险些又酿成再一起命案。这又是因果。

    3,作为公诉方的警察在败诉之后,抛出一句狠话。以后你就是出门吐口痰的话我也会整死你。这也为最后的车祸埋下伏笔,Frank肯定是难脱罪名的,被绞死是必然的。


    我不禁回想起,影片开头Frank要跟女主角私奔,然后在车站里面向女主角借钱赌钱。女主角看了觉得很泄气,觉得这个男人是个赌徒于是就一甩手不私奔又回家了。Frank说其赌客都很蠢自己一定能赢,最后Frank回到家把赢来的钱给了女主角,并且很自豪的表情意思是你看我没说错吧。但是,其实这正是全篇最重要的一个交代。告诉我们Frank是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赌徒,在生活中处处他都有这种赌徒心态。

    他可以赌犯罪不被人抓住,可以赌开车不出车祸,但是不要忘记,因果是什么。

    老子有言: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一次两次可能被你的小聪明应对过了,但是长此以往总有一天你会被擒住。邮差总按两次铃,这句西方谚语,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