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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之杀人执照 Licence to Kill(1989)

简介:

    007邦德(提摩西·道尔顿 Timothy Dalton 饰)和好友赖特在南美洲追踪毒品大王桑切斯,不但被狡猾的桑切斯逃脱了,而且赖特还掉进了桑切斯的陷阱――一个鲨鱼池。虽然最终赖特保住了性命,但他却失去了一双腿。上司要求邦德停止追查,然而报仇心切的邦德执意要追查到底,被没收了他间谍独有的“杀人执照”。没了情报机关的支持,邦德决心一个人独干。

演员:



影评:

  1. 007——詹姆斯邦德

    这个代号与名字会令你想到谁?

    年纪大一些的朋友可能第一反应是皮尔斯布鲁斯南

    年纪小一些的朋友或许第一反应是丹尼尔克雷格

    大概也有些不着调的朋友第一反应会是周星驰吧- -

    老炮一点的007影迷说不定会提起肖恩康纳利和罗杰摩尔两位爷爷,顺带着再把乔治拉赞贝拉出来Diss一翻。

    偏偏夹在罗杰摩尔和皮尔斯布鲁斯南之间,连接新旧时代的提摩西道尔顿是鲜少被提到的一任007。

    也偏偏是这一任007做到了前三位都没有做到的事——将007电影拉回原著小说。

    脱胎自小说的007

    如今当人们提起007或詹姆斯邦德,脑海中浮现的是一个身手不凡的绅士特工,他风流倜傥、他才华横溢,他永远开着最拽的车、耍着最帅的枪、杀着最坏的人、泡着最美的妞。

    007电影的预告片几乎都要包含部分床戏以吸引观众,每部电影的邦女郎人选比起大反派更让人期待。邦女郎这个头衔也不局限于女主角,只要是在007电影里轧一角的女演员或多或少都会以邦女郎自称,并以此为宣传。

    《量子危机》预告片中的这个舔背是全片唯一床戏

    那么这个如种马般在全球开车的特工真的是原著小说作者伊恩弗莱明的产物吗?

    原著作者伊恩弗莱明在1962年接受《纽约客》采访时说过:

    我需要一个毫无浪漫气息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男性名字,于是詹姆斯邦德诞生了。1954年,我写第一本小说《皇家赌场》时,我心中的邦德是一个极其无趣乏味的男人;我希望他是个纯粹的工具。当时我在给这个角色想名字,詹姆斯邦德,那真是我所听过的最没意思的人名。

    无趣、乏味、毫无浪漫气息。

    这还是我们所熟悉的那匹大种马吗?

    但在弗莱明的原著中,邦德是冷峻的,甚至可以说有些冷酷。

    弗莱明手绘的邦德肖像,M字秃顶非常英国

    不管是他所画的肖像还是小说采用的插画,这个特工都很难给人以风流的印象。那为什么詹姆斯邦德如今变成了我们所熟知的形象了呢?

    1961年6月,弗莱明将自己的小说电影改编权卖给了哈里萨尔茨曼,萨尔茨曼旋即与阿尔伯特布罗克利合伙,开始张罗拍摄007电影。

    尽管弗莱明心中的邦德演员人选是美国歌星霍基卡迈尔克。可第一部007电影《诺博士》拍摄于1962年,当时霍基卡迈尔克已经年逾六十,显然不适合这个角色。

    制片人哈里萨尔茨曼和阿尔伯特布罗克利的最初人选是彼时正当红的好莱坞影星加里格兰特,不过由于加里格兰特只愿意签一部片约,而两位制作人想把007打造成系列电影,遂即打消了选用加里格兰特的念头。

    为了更好地遴选邦德的演员,两位制片人带上原著作者伊恩弗莱明三人共同举办了名为“寻找詹姆斯邦德”的海选大赛。

    比赛的最终获胜者是名叫彼得安东尼的二十八岁模特。很遗憾,我没有找到这位模特的影像资料,无从得知这位模特的身形样貌。据布罗克利描述,彼得安东尼和出演《罗马假日》《百万英镑》等的影星格里高利派克有几分相似。

    虽然取得了海选的胜利,但这位模特并没有如愿成为第一任007。根据阿尔伯特布罗克利的解释,彼得安东尼缺乏演技表现力,无法和邦德角色产生共鸣。毕竟模特不是演员,演技不到位也是难免。

    海选失败后,两位制片人开始重新选角。此时,三十岁的苏格兰人肖恩康纳利进入了他们的视野。根据萨尔茨曼回忆,肖恩康纳利给他们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因为肖恩康纳利来试镜时穿着邋遢,衬衫都没烫平就来了,可当他进入角色后便显露出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潇洒霸气。

    试镜结束后,萨尔茨曼和布罗克利看着康纳利上车离开的身影,当场就对彼此说这就是邦德的最佳人选。

    不过原著作者伊恩弗莱明起初并不认可肖恩康纳利,只因他笔下的詹姆斯邦德是上层社会出身的英格兰人,而肖恩康纳利是工薪家庭出身的苏格兰人。

    可正如小罗伯特唐尼和休杰克曼对漫威漫画的反作用力,随着电影影响力越来越大,弗莱明最终在小说《女王密使》中给邦德添加了苏格兰血统的人设。

    真香- -

    据某些古早舅舅党说,第三任007罗杰摩尔也曾进入到首任邦德人选的考虑范围,但由于制作人认为他过于年轻漂亮的缘故而被淘汰。

    我个人认为这个消息不足为信,因为虽说罗杰摩尔是第三任007,可他比肖恩康纳利还要大上三岁呢!

    电影近乎重新塑造了詹姆斯邦德这个角色,将原著中不近人情的冷酷特工变成了幽默风趣的魅力绅士。据说,伊恩弗莱明在观影后留下了如此的评价:

    可怕,真是太可怕了!

    由此可见,就连第一部007电影也没有很好地传递原著精神。联美公司对007的人设进行了天翻地覆的改动,目的自然是为了更大的市场。

    尽管由奥森威尔斯和雷蒙德钱德勒发展的黑色电影及硬汉派侦探在1961年已成气候,美国的老少爷们追求及欣赏的仍旧是视觉奇怪和轻松诙谐的故事。

    事实证明,制片人的想法是正确的。

    《诺博士》以一百万的成本斩下了将近六千万的票房佳绩,全球观众都被这位英国特工的魅力折服。联美公司立即在1963年上马了续集《俄罗斯之恋》,并且将投资成本翻倍至两百万。

    如今我们所熟悉的大部分007电影套路,比如每部电影里Q都会给邦德提供几个之后会派上用场的新道具,比如片尾字幕滚动完会出现“James Bond will return”字样等等都是从《俄罗斯之恋》开始的。

    甚至包括007那著名的片头。

    007的片头想必无人不知:通过枪管我们看到邦德缓步走向银幕中间,突然转身朝我们开枪,鲜血汨汨染遍全屏,随后镜头中故事展开。

    但这都是在续集《俄罗斯之恋》中确定的套路。《诺博士》中邦德开枪后电影并没有立即开始,而是伴随007主题曲进入了一段动画片头。片头开枪的人也不是肖恩康纳利,而是替身演员鲍勃西蒙斯。

    《俄罗斯之恋》是我唯一一本007原文小说,标题直译是“来自俄罗斯的爱情”

    逐渐走向荒诞的邦德

    肖恩康纳利的表演或许仍有部分暗合原著那冷峻乏味特工的行事风格的话,那么他的继任者离原著的距离恐怕是愈发遥远了。

    连续出演了五部007电影,肖恩康纳利萌生退意,继任者是二十八岁的澳大利亚人乔治拉赞贝。

    乔治拉赞贝仅仅演了一部就告别了007系列,这导致联美公司为了填补空窗期不得不花重金请肖恩康纳利二进宫。至于乔治拉赞贝为什么只出演了一次,还有他那部《女王密使》究竟如何。这个有趣的话题展开的话就太复杂了,以后有机会再说。

    第三任邦德是正是上文提到据说因为过于漂亮而被淘汰的罗杰摩尔。

    从1973年到1985年这十二年,罗杰摩尔演了七部007电影,是所有邦德演员中最多的一位。他的演绎风格和肖恩康纳利有不小的差异,这多少也是受到了007电影风格从偏写实逐渐走向科幻甚至魔幻的影响。

    经历了60年代性解放运动的美国大众文化在70年代末逐渐滑入享乐主义。

    我们可以看到罗杰摩尔时代的邦德可说是所有邦德中最好色最种马的一位:他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猎物调戏女人,他在电影中的很多表现都不像个有职业素养的特工,而更像是个被情报部门外聘的极限运动高手。

    在食色大开、百无禁忌的罗杰摩尔时代,007电影的喜剧色彩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可以说某些戏码已经进入了卓别林或艾伯特与卡斯特罗那样的闹剧领域。

    低俗的搞笑段落频出,再也没有肖恩康纳利那样略带风雅的黄段子,而是直白露骨的色情笑话。

    比如在《金枪客》中,当邦德说完“Bottoms up”(干杯)后,立马下一个镜头切到脱衣女郎高高抬起的臀部特写。(臀部的英文也是Bottom)

    虽然我个人对罗杰摩尔时代的007评价不高,不可否认的是这几部007票房表现均不俗。简单来说罗杰摩尔时代的007紧跟着时代步伐,观众想看什么就拍什么。

    黑人文化火了,好,我们就让邦德大战黑魔党。

    太空科幻火了,好,我们就让007上天入海。

    硬汉动作火了,好,我们就让007到金门大桥上肉搏。

    所谓盈不可久,单纯依赖角色地个人魅力和跟风主题先行,缺乏电影风格,如投机主义者般地处理续作终究会失去固定观众。

    况且,罗杰摩尔本人比肖恩康纳利还要大三岁。到拍摄其最后一部007电影《雷霆杀机》时,罗杰摩尔已经57岁,比那部电影邦女郎的母亲还要年长。

    这个事实严重打击了罗杰摩尔继续饰演邦德的动力,在2007年一次采访中他坦承:

    当时我太老了,差不多快四百岁了。

    首任007肖恩康纳利在1997年的采访中也说道:

    邦德应该由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人来演,我太老了,罗杰同样太老了。

    现在回头再看《雷霆杀机》这部电影,我们很难忽视罗杰摩尔的年龄。

    五十七岁的罗杰摩尔无法完成片中大部分特技动作,因此替身演员的部分令人发指般明显。片中大部分的惊现片段,不管是赛马、跳桥、搏斗、滑雪,对年近花甲的罗杰摩尔来说都很难胜任。

    唯一可以亲自上阵的动作戏恐怕只有床戏。

    可痛苦之处在于,即便是床戏,由于巨大的年龄差异,罗杰摩尔和邦女郎坦娅罗伯茨之间的感情戏十分强硬干瘪、毫无火花。在自传中罗杰摩尔承认他感觉和坦娅罗伯茨在表演中的化学反应近乎为零,另外,他还十分不喜欢片中另一位邦女郎格蕾丝琼斯。

    尽管《雷霆杀机》的票房表现差强人意,年迈的罗杰摩尔仍旧在全球斩获一亿五千万票房,电影本身收获的口碑却实在难称理想。

    《纽约客》对本片的批判毫不留情:

    詹姆斯邦德系列有过起伏,可还从来没有过像《雷霆杀机》这样的失败。人们去看邦德电影,期盼的是一部有格调,至少有新鲜感和刺激度的电影。可这部电影贡献的只有愚蠢的撞车戏码。这部片子是有些极具创意的点子,但它们都被搅在了一起,铺垫方式亦很不负责任。

    过于夸张的剧情和过于年老的007混合在一起,令违和感强烈至荒诞的地步。而80年代的好莱坞步入了硬汉动作片时代,在施瓦辛格、史泰龙、布鲁斯威利斯这些铁打的硬汉面前,一个满脸褶子的登徒子特工越发显得不合时宜了。

    到此为止,电影中的007和伊恩弗莱明书中那个沉闷的男人之间的距离被拉扯至无以复加的遥远

    一次阴差阳错的选角

    饰演邦德长达十二年之久的罗杰摩尔选择退休,令人头疼的选角问题再次摆在了制片人阿尔伯特布罗克利面前。

    通过无数次试镜,最后进入角逐邦德角色的最终名单是三个人:新西兰人山姆尼尔、爱尔兰人皮尔斯布鲁斯南以及威尔士人提摩西道尔顿。

    提摩西道尔顿

    最先被排除在外的是山姆尼尔,这是阿尔伯特布罗克利力排众议的结果。联合制片人迈克尔吉布森乃至阿尔伯特的女儿芭芭拉都极其认可山姆尼尔,可阿尔伯特就是无法信服山姆尼尔的表演。(这个决定我认为很正确,山姆尼尔的气质怎么看怎么像中产阶级)

    不为人知的是,阿尔伯特原先看好的并不是日后成为第四任邦德的提莫西道尔顿,而是第五任——皮尔斯布鲁斯南。在三天的带妆试镜后,制片方正式向皮尔斯布鲁斯南提供片约,看起来布鲁斯南成为邦德已是板上钉钉了。

    让皮尔斯布鲁斯南失去成为第四任007的机会的是一连串连锁反应的后果,始作俑者则是美国广播电视公司,简称NBC。

    接到007p片约的皮尔斯布鲁斯南当时与NBC尚有片约在身,那是电视剧《雷明顿传奇》。

    这本来不成问题。由于收视率每况愈下,NBC已经决定腰斩《斯蒂尔传奇》。正因为知道电视剧会被砍掉,皮尔斯布鲁斯南才会去试镜007,制片人们才决定向他提供片约。

    但当媒体爆料皮尔斯布鲁斯南即将接任007后,许多听风就是雨的吃瓜群众为了一睹新007的风采开始收看《斯蒂尔传奇》,《斯蒂尔传奇》的收视率不降反升。眼见007效应的威力后,NBC决定给《斯蒂尔传奇》续命,于是就又续订了一季。这也同时启动了皮尔斯布鲁斯南合同中的条款,皮尔斯布鲁斯南将不得不继续拍摄《斯蒂尔传奇》第五季。

    NBC的行为惹恼了007制片人阿尔伯特布罗克利,他旋即撤回了给皮尔斯布鲁斯南的片约。NBC曾经试图与阿尔伯特达成协议,以便让皮尔斯布鲁斯南可以一边拍007,一边拍电视剧。但阿尔伯特的态度十分强硬,斩钉截铁地正面肛了NBC:

    詹姆斯邦德不会是雷明顿斯蒂尔,雷明顿斯蒂尔也不会成为詹姆斯邦德。

    失去了皮尔斯布鲁斯南,难道又要重启选角工作吗?

    此时阿尔伯特的女儿将提摩西道尔顿这个选项重新摆上台面,这很正常,道尔顿本身就在初次选角的最终名单之内。

    可是拥有最终拍板权的阿尔伯特对道尔顿这个人选始终不太满意。原因是道尔顿虽然成名已久,但他以古装形象和莎翁剧闻名,在影视圈还没有很大的名气。

    幸亏阿尔伯特的妻子强烈建议丈夫一定要和道尔顿见面谈谈,这才总算说服了阿尔伯特。(这种对舞台剧演员的偏见并非孤例,著名的好莱坞段子就是华纳公司在拍摄《窈窕淑女》时,认为舞台剧出身的朱莉安德鲁斯名字太小,转而选择了奥黛丽赫本。)

    重振007系列的责任最终落在了四十岁的提摩西道尔顿肩上。

    吊诡的是,如果阿尔伯特一开始就选择提摩西道尔顿的话,道尔顿恐怕没办法成为007。

    因为道尔顿没有档期,当时他正和波姬小丝拍摄《天使神差》。反倒是NBC、皮尔斯布鲁斯南、《斯蒂尔传奇》这一堆破事拖延拍摄进程后,阿尔伯特再次找到道尔顿时他才空出了档期,便毫不犹豫地接下007的拍摄。

    所以说一个人的命运啊,固然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看历史的进程。

    噢,至于那部拖住皮尔斯布鲁斯南的《斯蒂尔传奇》。

    在发现皮尔斯布鲁斯南不是新任007后,人们对这部剧迅速失去了兴趣,收视率一落千丈。第五季仅仅拍摄了六集,NBC就迫不得已再次砍掉《斯蒂尔传奇》。

    熟悉又陌生的新詹姆斯

    《黎明生机》这部电影从开拍伊始就呈现出要摆脱前作影响的势头。

    最醒目的改变之一就是把伴随邦德长达十年的座驾路特斯换回了我们熟知的007经典款——阿斯顿马丁DB5。

    那位从第一部007电影《诺博士》就出场的角色——钱班霓也换人了。钱班霓是邦德直属长官M的秘书,每部电影她都负责给邦德发任务以及与邦德调情。

    从1963年到1987年,路易斯马克斯韦尔将这个角色从少女演至老妇,她不可避免地同这个长寿系列一样露出了衰老之相。在《黎明生机》中,钱班霓由年轻演员卡罗琳布利斯扮演,象征着剧组给这个系列重新注入活力。除了军需官Q,从《诺博士》一路走来的老班底全体退休。

    最重要的变化自然反映在故事上。

    罗杰摩尔时代的007电影情节基本大同小异:某个有权有势的商业/科技大鳄利用美苏冷战的空隙,寻找机会挑拨美苏关系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尽管冷战的高峰在60年代,70年代已有缓和迹象,可那段时间的007电影却从来没有把冷战作为故事的主要矛盾,而是将谍战作为邦德冒险故事的背景。久而久之,观众们产生了审美疲劳。毕竟拿冷战作障眼法的戏法一旦被识破,再变下去也就没意思了。

    一望而知的故事总是很难吸引人。

    《黎明生机》拍摄于1985年,此时冷战已至尾声,美国的领先优势越来越大。

    苏联国内矛盾重重,社会主义联盟已有崩溃的先兆。这却恰恰提高了美国观众对待电影中冷战描写的接受程度。《黎明生机》里的危机不再是金融大鳄、科技巨头的阴谋,而是围绕着一位想要从苏联叛逃的将军。这位将军指名要007负责他从捷克斯洛伐克开始的逃亡之路。

    看来快死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与故事主旨一同改变的还有邦德的性格。

    之前的三任007,不论是肖恩康纳利、罗杰摩尔还是乔治拉赞贝,他们永远是衣着光鲜、风度翩翩、不急不躁地处理任务。即便在执行最危险的任务时,他们依然能够保持风趣幽默,时而还能拿危险状况说个笑话。可以说是吃着火锅唱着歌就把强虏给灰飞烟灭了!

    但在提摩西道尔顿的表演中邦德严肃了许多,仿佛更加弗莱明原著了。影评网站烂番茄上就有一条对《黎明生机》的评价:

    新任接班人提摩西道尔顿饰演的詹姆斯邦德比他的前任都要更为严肃,这的确让故事变得更多彩刺激了一些,但同时也让人觉得他缺乏幽默感。

    这不是巧合,而是提莫西道尔顿刻意为之的结果。

    道尔顿读过原著小说,他希望邦德可以更靠近原著人设,而非重复前任风流浪子。

    编剧们不仅认可了道尔顿的想法,又由于当时欧美社会中弥漫着艾滋病恐慌情绪,在《黎明生机》中邦德连床戏都没有。这让提摩西道尔顿成为唯一一位没有床戏的007。

    《黎明生机》中邦德与邦女郎卡拉之间的几场对手戏甚至让人忘却了这是部007电影,仿佛我们在看的是类似《罗马假日》那样的爱情小品。比起肖恩康纳利、罗杰摩尔一步到位的感情戏,道尔顿饰演的邦德花了不少笔墨讨卡拉的欢心,无怪乎人们称道尔顿是最文青的007。

    这并不是邦德头回品尝爱情的滋味。

    早在1969年的《女王密使》让邦德与邦女郎步入了婚姻殿堂,但那只是剧本强硬的结果而已。《黎明生机》则细致描绘了邦德和卡拉暗生情愫的过程,以及卡拉是如何一步步倒向邦德的怀抱。

    人呐,一旦动了情,便会有火

    这一作的邦德由前几任都未达到的情绪化愤怒时刻。

    《黎明生机》还有一点让人另眼相看之处,那就是本片有不少桥段被《神秘海域3》无情“借鉴”了。

    电影后半段,邦德来到阿富汗,随后他与阿富汗圣战者伊斯兰联盟共同打败了苏联军队,实力致敬了一波阿拉伯的劳伦斯。

    在最后一场动作戏中,卡拉开着吉普帮助邦德爬上飞机,接着邦德与和反派悬挂在运输机外殊死搏斗。整个桥段在《神秘海域3》里被完全复刻了一遍。(详细比照请移步h

    虽然飞机上的惊险段落由替身完成,四十岁的道尔顿在大部分的动作场景坚持亲身上阵,包括在直布罗陀拍摄的车顶动作戏,这是老迈的罗杰摩尔很难做到的。

    如今回过头看,这里让007与阿富汗圣战者联手打击苏联的政治宣传意味实在太浓,这让《黎明生机》的政治色彩达到了系列之最。

    之前编剧们甚至不敢在007电影里明着写“Smiert Spionam”组织(意为暗杀间谍)。“Smiert Spionam”就是原著小说中的“SMERSH”组织,伊恩弗莱明所写的这个组织很明显指向苏联。而电影编剧为了避嫌,将“SMERSH”改为没有俄国元素的幽灵党。

    但在《黎明生机》里,“Smiert Spionam”堂而皇之地通过苏联将军之口说出,文字更出现在了邦德同事遇害现场。

    果然快死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中道崩殂的暗黑向改革

    《黎明生机》取得1亿9千万的全球票房,道尔顿这个新007似乎是选对了,他所代表向原著靠拢的改革似乎也成功了。

    两年后的1989,道尔顿的第二部——也是他的最后一部007——《杀人执照》制作完成。该片在《黎明生机》的基础上更为写实也更加黑暗,痛心的是上映后却遭到了评论界褒贬不一的评价。

    《帝国》杂志只给出了两星并附有相当苛刻的评论:

    道尔顿实在令人绝望……提摩西道尔顿或许有邦德的长相,但他丢掉了摩尔和康纳利传下来的那些道具、高科技和汽车。

    影评人诺曼维尔纳甚至将《杀人执照》列为仅次于《雷霆杀机》的史上第二差007电影:

    提摩西道尔顿得到是个半成品。这位演员本有可能成为决定版的007,可十分不走运地赶上了007系列最弱的时候。你可以看到这个系列在冷战尾声遭到了多么严重的创意枯竭危机。

    就连著名不靠谱评测网站IGN也给出了差评

    该片过于黑暗,偏离了007系列的常规套路。

    那么在讨论《杀人执照》是否偏离了007系列常规套路之前,我们就要先弄清楚什么是007的套路?

    古典007电影的流程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片头开枪动画→邦德正在执行某项和电影主线有关联却不是很关联的任务→邦德被召回环球贸易公司(即MI6)→从M手中接任务并和钱班霓调情→伪装身份接触反派BOSS/邦女郎→在不撕破脸的情况下和BOSS争锋→被BOSS揭穿身份/陷入江局(往往伴随二号邦女郎的背叛或死亡)→得到邦女郎搭救/发展剧情→正式潜入或闯入BOSS领域→再次陷入江局(往往伴随二号邦女郎的背叛或死亡)→利用某个伏笔成功执行任务→误以为胜利却被漏网之鱼的反派打断→XXOO

    《杀人执照》却打破了这个套路,邦德在本片并没有从M手中接任务,而是纯粹的个人复仇行为。正因为此,在本片中邦德被M代表组织收回了象征特工权力的“杀人执照”。事实上,这部电影的另一个标题就叫“Vendetta Privata”,意为“个人复仇”。

    被改变不仅仅是邦德的行为动机,还有角色的行为模式。

    这一次007不再依靠组织事先准备好的伪装身份与BOSS混脸熟,而是用纳投名状般表现打入反派毒枭桑切斯的核心圈子。之后邦德也没有利用高科技道具打败敌人,而是故布疑阵令桑切斯怀疑手下的忠诚,从内部将其各个击破。

    《杀人执照》的编剧威尔森坦率地说之所以如此处理剧本,让邦德采用离间计,其灵感来源于两处:一是提摩西道尔顿本人倾向于将詹姆斯邦德演绎得更加黑暗、阴沉;二是黑泽明的名作《用心棒》。

    威尔森说道:

    (《用心棒》)不用和反派动武,仅仅播撒不安的种子,主角就能让反派作茧自缚。

    事实上,这样更间谍的手法并非编剧独创。原著作者伊恩弗莱明在小说《金枪客》中就已经写过类似剧情。只不过《杀人执照》之前的007电影很少考虑采取偏隐晦的剧情发展手段,更偏向于搞个大新闻的花头。

    《杀人执照》的黑暗更体现在对暴力更加直接、直观的表现上。这部电影是007系列唯一被英国电影审查机构BBFC评级为15+的作品。美国电影评级机构MPAA对影片对暴力行为的过分表现表示不满,勒令剪掉了36秒的镜头。

    打破常规需要勇气,勇气带来的却未必是胜利。

    如果说《黎明生机》中的邦德尚且是熟悉的陌生人,那么在《杀人执照》中的邦德在观众们看来就显然是另一个特工了。

    如前文所述那些批判声音类似,影评人里克格洛恩认为这部电影将詹姆斯邦德变成了寡言强壮、彻头彻尾的美国特工,如此导致了本片十分地不“邦德”。

    沉默寡言、强壮机敏,这描述分明是伊恩弗莱明原著小说中的詹姆斯邦德。

    一个最符合原著的007反而被评价为最不007,这真是一份无辜的责备。

    弗莱明老爷子若在世,就算他对《杀人执照》再怎么低,我想也不会低于他当年对《诺博士》的评价——“可怕,真是太可怕了”。

    虽然批评声音不断,《杀人执照》的全球票房依然超过1亿5千万。1990年,提摩西道尔顿的第三部007电影提上议程。

    遗憾的是,米高梅公司与联美公司以及布罗克利就007电影改编权问题爆发了长达四年的法律纠纷。由此引发的项目延迟令道尔顿心灰意冷。他主动终止了合同,我们再也无法看到他对邦德的进一步演绎了。

    随着时间推移,经历了皮尔斯布鲁斯南时代的兴衰以及碟中谍和谍影重重对特工电影审美观的洗刷,影评人为《杀人执照》平反的呼声也水涨船高。

    不少人甚至认为丹尼尔克雷格《皇家赌场》之大获成功,多多少少是站在了提摩西道尔顿两部007的肩膀之上。

    那么,有关皮尔斯布鲁斯南时代的故事,以及丹尼尔克雷格塑造的“克格勃”007和提摩西道尔顿究竟有何传承和异同。

    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2. 这是一部十分独特的「007」电影,邦德的行动不再是上级指派的任务,而是一心一意为了好友复仇,甚至连被吊销特工执照也毫不在乎。中情局的探员莱特夫妇与邦德交情莫逆,不料因缉毒行动而得罪了毒枭桑切斯,以致这对新婚燕尔惨遭毒手,莱特夫人被杀,而莱特更是遭到桑切斯的酷刑,被鲨鱼咬去双腿落下终生残疾。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无比愤怒的邦德,与之前的任何一个都大相径庭。然而,这样的形象却恰似为蒂莫西·道尔顿量身定制,纵然没有康纳利的风流潇洒、摩尔的优雅从容,但果敢决绝无疑是他最大的「标签」。

    当然,靠邦德一个人单枪匹马搞定庞大的贩毒团伙也不现实。上司M扣了他的执照更像是军情六处的例行公事,并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而度假中的Q博士带着一大推高科技产品千里驰援怎么看都像是安排好的一出戏。对于军情六处而言,既灭了毒枭,又卖了邦德和中情局一个人情,何乐而不为。而聪明如邦德者,估计也早就猜到了一二,不妨来个心知肚明、顺水推舟。

    邦德勇则勇矣,但亦需好运相伴。本故事的一大转折便是运气使然,邦德扮作求职的职业杀手混入匪巢,并伺机刺杀桑切斯,不料却坏了香港缉毒局的好事,差点被恼羞成怒的香港特工误杀(这中间出现过一个叫法伦的英国特工,言明要押解邦德回国,但据本人分析更可能是M指派来暗中协助邦德的)。没想到一系列的错进错出反而让他取得了桑切斯的信任,遂乘机利用桑切斯的多疑离间了他及其合作伙伴克雷斯特的关系,借桑切斯之手除掉了克雷斯特——莱特夫妇悲剧的另一个元凶。

    数辆油罐车的追逐戏是最后的高潮,这个段落的惊险火爆程度并不亚于当时任何一部动作影片,甚至还有几秒钟油罐车倾斜驾驶以躲避火箭弹的特技,相当耀眼。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作的两位邦女郎,虽不美艳,却都是气质型美女,尤其是编剧设计了争风吃醋的桥段,让其中的一个(布维尔)黯然落泪。说来有趣,虽然道尔顿仅仅出演过两部「007」电影,但这两部中的邦女郎都为邦德掉过情泪,在充斥着露水情缘的「007」系列中绝对属于异数。

    《杀人执照》之后,蒂莫西·道尔顿因不想从此被观众定型而坚决辞演,成为了饰演邦德次数第二少的演员。即便数量不多,但道尔顿为邦德注入了敢作敢为、一往无前的英雄形象,并在演绎中使这个人物更加人性化、立体化,令人印象深刻。由于版权问题,自90年起该系列遭遇了为期四年的停摆,而在那以后,就是关于皮尔斯·布鲁斯南的传奇了。
  3. "Licence to Kill"是Timothy Dalton继"The Living Daylights"之后主演的第2部007系列片.也是我完整看完的第二部007电影.虽然,几乎所有的影评都把他选做最差007.但在我看来其实并没有那么差.Timothy Dalton莎剧演员出身,有着丰富的表演经验,看过他主演的"Jane Eyre "的人都会对他的演技不抱疑问,一个有想法的演员自然想给他的角色添加点新东西,Timothy Dalton当然也想往007体内注入点文艺气质(做为一个莎剧演员,这也很正常),只是他身不逢时,影片一出,恶评如潮,运气而已. 我想Daniel Craig 如果在那时接演007,结果也是一样--打手一个,正如当年对Timothy Dalton的评价--一个莫名其妙,内涵过多的007. 时势造英雄... 就如我始终认为Daniel Craig 演绎的已经不是原味007,因为他已经是个美版特工杀手,太过黑暗,太过暴力(与演技无关),也不英俊.在我心目中最佳007应该是Sean Connery ,Pierce Brosnan,( George Lazenby只演了一部"On Her Majesty's Secret Service"印像不深,Roger Moore 中规中矩,太过平淡,不甚出彩) 当然,Timothy Dalton我也认为不错,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他.
  4. 据说他一改007永远西装革履彬彬有礼的打不死神话。看到他最后和敌人几乎同归于尽的场面真是为他捏了一把汗,幸好007机警的拿出打火机焚烧了敌人。
    这次的邦女郎很有味道,可以说我是因为他才喜欢这次的007的。看到身着蓝衣的邦女郎和邦德最后在泳池里热吻,真有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