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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 The Exorcism of Emily Rose(2005)

驱魔 The Exorcism of Emily Rose(2005)

又名: 艾米莉罗斯的驱魔记 / 恐怖灵讯

导演: 斯科特·德瑞克森

编剧: 保罗·哈里斯·博德曼 斯科特·德瑞克森

主演: 劳拉·琳妮 汤姆·威尔金森 詹妮弗·卡朋特 坎贝尔·斯科特

类型: 剧情 惊悚 恐怖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上映日期: 2005-09-01(威尼斯电影节) 2005-09-09(美国)

片长: 119 分钟 IMDb: tt0404032 豆瓣评分:7.5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演员:



影评:

  1. 电影是好莱坞式的恐怖片,但是这个电影的原型背景是真正有别于其他电影的部分。这个可怜的Emily Rose,其实原型是来自德国的一个叫Anneliese Michel的普通姑娘。

    Anneliese于1952年9月21日,生于Leiblfing, 巴伐利亚. Anneliese Michel在巴伐利亚的小镇中Klingenberg am Main长大. 她父亲经营一间锯木厂. 她父母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并且她慢慢地成为一个有深厚宗教信念的人.
      
      入院
      1968年, Anneliese 最初在夜期间遭受异常的侵袭, 她的身体突然变得刚硬, 极大的重量在她的胸口, 麻痹, 不能说话。很快她在 Wurzburg 精神病学的诊所被诊\\\断为癫痫症, 虽然最新验尸报告指出, 包括脑子的微观研究, 没有显示有关癫痫症的任何变动或损坏。然后女孩被派遣到一家在 Mittleberg 的精神病学的医院, 她留院大约一年。在1970年的秋天 Anneliese 返回到中学, 和能上 Wurzburg 大学。
      1970年的秋天, 并且当世界的青年人享受宽宏自由的时间, Anneliese 正在被邪恶的力量侵袭。她的每日祷告期间她突然看见恶魔般的面孔。并且开始有声音跟随她, 说 Anneliese 会"在地狱被煮炖", 这些似乎没有其他的解释。她只对医生提及了"恶魔"一次, 她解释他们开始命令她。加上药物治疗对她的问题毫无影响, 长期药物证实不能成功, 她的抑郁症日益恶化。医生似乎无法帮助, 并且 Anneliese 丢失了对医学能治疗她的希望。
      在1973年的夏天, 她的父母拜访不同的牧师请求驱魔。他们的请求被拒绝并且见意现在20岁的 Anneliese 应该继续医学疗程和治疗。他们解释, 罗马教会对邪灵符体(Infestation)严密地被定义, 并且要直到所有现像出见, 主教决不批准驱魔。这些包括反基督的行为, 用从未学会的语言讲话, 和超自然现像。
      
      驱魔
      1974年, 在 Anneliese 被观察了一段时间后, Ernst Alt 牧师向维尔茨堡的主教请求证执行驱魔仪式。请求被拒绝, 并且推荐如果要令 Anneliese 得到安息,应该居住一种以宗教为中心的生活。但魔鬼的袭击没有减少, 并且她的行为变得更加古怪。在 Klingenberg 她的祖屋, 她欺辱, 摔打, 和开始咬她的家庭的其它成员。她绝食因为邪魔不会允许。她睡在石地板上, 吃蜘蛛、苍蝇, 和煤炭, 甚至开始喝她自己的尿。当打破耶稣受难像, 毁坏耶稣绘画, 和扯断念珠时在她房外能听到几个小时的尖叫。Anneliese 开始自残时, 撕毁她的衣裳和小便在地板上变得普遍。
      
      在1975年9月当一齐现像确切地证明后, 维尔茨堡的主教, Josef Stangl, 命令 Father Arnold Renz 和 Ernst Alt 牧师为 Anneliese Michel 执行"大驱魔仪式"。之后确定, Anneliese 主要是由几个邪魔, 包括 Lucifer (撒旦)、Judas Iscariot、Nero、Cain、希特拉和 Fleischmann, 一位在16世纪声名狼藉的法兰克人的教士, 和通过她身体显现的其它灵魂。所有那些邪魔令 Anneliese 受尽酷刑. 导致她伤害自己的身体并且在精神上说服她被神离弃。有趣的是, 那他们通常只在驱魔仪式中变得活跃, 但每日的活动譬如出席学会或见朋友他们就停下来, 当她有的症状是沮丧的感觉。其实在邪灵符体期间, Anneliese 对每次的痛苦经历都是清醒, 只是控制她身体的是邪灵,有一次当她回复自己时, 她谈论她的苦难是为了从地狱拯救其他人的灵魂。
      从75年9月直到76年7月, 每星期举行两次驱魔仪式。Anneliese 的攻击有时强悍非常, 她必须被3个人才按得著, 甚至用铁链束缚。在这期间, Anneliese 发现了有些生活回归到正常。因此她能去学校, 在维尔茨堡学院考期终试, 和再次去教会。
      袭击, 然而没有停止。实际上, 她经常会发现自己比以前近加不自觉地麻痹和昏倒。驱魔持续了好几个月, 总以同样祷告和咒语。有时家庭的访客都\\\"发现"驱魔仪式进行中。几个星期以来, Anneliese 拒绝所有食物。由於平均每日她在驱魔期间不断地大力下跪600次(自残行为), 她的膝头碎裂了。为了保存细节, 用了40盒录音带记录整个过程。
      最后的驱魔时间是在1976年6月30日, Anneliese 这时患了肺炎。她现在以是皮包骨, 和发高烧。完全无法自残。Anneliese 最后对她的母亲, 她说, "妈妈, 我害怕。" 安娜 Michel (母亲)第二天记录了她的女儿死亡, 1976年7月1日中午, Ernst Alt 牧师通知了当局。检察官立刻开始调查。

    法庭审讯
      在这些最后的事件展开不久之前, 威廉 Friedkin 的"驱魔人" (1974)来到了德国的戏院, 带来一股灵异热潮。到处欧洲的精神病医生报告他们的患者增加了灵异的想法。检察官需要超过两年的时间张 Annaliese 异常的案件对法院交代。Anneliese 的父母和二位驱魔者被指责疏忽照顾而引至死亡。"Klingenberg案件"会被在两个问题裁决: 是什麼导致 Anneliese Michel 的死亡, 并且是谁负责任的?
      法庭最后决定, "Anneliese 的死因是饥饿和缺水"。专家声称如果在她的死之前一个星期开始强行喂食, Anneliese 的性命会被保存。其中一个姐妹告诉了法院, Anneliese 她没有想去精神病院和被迫进食。驱魔者设法证明邪魔的存在, 在堂上播放其中一盒在驱魔仪式中对话的录音带, 那像是两个邪灵对话。邪灵当中一个称自己 Hitler, 和以法兰克口音说话的邪魔 (Hitler出生在奥地利)。没有在场者当中在那期间曾经有对这些邪魔存在的真实性有怀疑。
      精神病医生, 由法院下令作证, 以 "Doctrinaire Induction" 解释。他们说, 教士提供 Anneliese 她的精神病行为内容。他们声称, 她之后应为她的行为是恶魔附体形成的。医生们并且提供, Anneliese 的不固定的性发展, 与她的被诊断的世俗耳垂癫痫症一起, 影响了精神病。
      审判结果不像他们期望的严厉苛刻。Anneliese 的父母, 并且驱魔者, 被判因疏忽照顾病人而引至死亡。他们被判监禁6个月。定案包括指责应该由药物治疗照顾女孩的需要。反而, 他们用一种无知的手法令 Anneliese 已经恶劣的情况近加恶劣。
      
      事后
      德国主教会议的委员会事后宣称, Anneliese Michel 并非被恶魔附体, 然而, 这没有保留信徒支持她的奋斗, 并且是因为很多人相信 Anneliese 的遗体没有得到安息。她的尸体埋葬后在半年内被发掘了11次, 只是证实, 它会在正常情况下腐朽。
      
      今天, 她的坟墓成为那些相信 Anneliese Michel 勇敢地与恶魔战斗的朝圣地方。
      一个重点要题及,在驱魔前直到最后。Anneliese 一直服食由医生规定药力被较强的治疗精神病的药物,以下是根据 F. Goodman 的研究资料而列出她的药物治疗时间表。
      1970年6月在第三次癫痫发作后, 在她逗留精神病院期间, 女孩第一只药是一种不明的 Anticonvulsant。这并没有对她的癫痫症起作用; 她仍然在不同时间看可怕的魔鬼脸孔..
      1972年9月 Dr Lumlthy 给她的 Zentropil, 这药会在中央神经系统产生严肃的副作用-- 其他人, 失眠和头疼。它并且导致脑细胞丢失钠, 令她对身边的人和事变得麻目。在同时间, 看见常规医学治疗没有帮助, 因为根本没有微小的好转。 并且她越来越相信, 她的病症是恶灵作祟, 她请求教会执行驱魔。那时, 她拒绝医学上的帮助。同样她服用其它 Anticonvulsant 的药物, Aloept (periciazin), 降低神经系统的抽风门。
      1973年11月. Anneliese 开始了服食Tegretol (Carbamazepin), 根据医师桌参考书, 由於它对红血球的危险作用,这种药不应该给予育婴年龄妇女。Anneliese在死亡不久之前频繁地服食这药物直到当她无法吞下任何东西。
      1975年9月Anneliese 的驱魔请求终於被教会批准; 每周罗马驱魔仪式开始了。
      1976年7月1日,如 Anneliese 的预料那天是她的解放, 在午夜她在熟睡中离去。 根据她说, 邪灵以经离开她, 她停止发怒。疲虑但安静, 她最后昏睡然后不再醒来。根据医师桌参考书, 停止服用 Tegretol 会产生精神迷茫的癫痫茫,发高烧和 Hypoxemia (血液缺乏氧气)。Anneliese 有所有这些症状, 提升另一个理论, 死因是窒息。这事实根据法院被接受的理论是清楚地对立。

    看来魔鬼是真正存在的,各位还是好自为知吧。

  2. 律师艾琳向陪审团和法官呈上一份证据,那是一盒录音带,长达一个多小时。留声中记录了一个女孩用双重声带发出的可怕语音,说着某种上古的语言,宣称自己是寄居在该隐、尼禄、犹大和罗马军团身上的堕落天使、大魔王路西法。录音的制作者,莫尔神父说那录音是对一次驱魔仪式的记录。可惜的是,那次驱魔最终失败了,女孩在巨大的痛苦中死去。神父被送上了法庭,因为检察长认为正是那所谓的荒谬驱魔仪式,延误了医疗的时机,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
    作为一部恐怖片,导演当然会花力气描绘那神秘的驱魔场景。然而本片所以不俗的原因,正在于它把叙事的重心放到了庭审过程上。对于司法审判程序的细致而专业的刻画,使得观众被一种深重的推理悬疑笼罩着。
    影片一开始便解脱了观众的疑虑:艾米丽真的着魔了吗?是的,着魔和驱魔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导演可以用镜头将“事实”告诉观众,可是剧中的辩护律师如何说服陪审团接受这一“事实”呢?也许,说服别人比自己相信更困难。本片中,最大的戏剧性不在驱魔本身上,而是在于律师艾琳的辩护策略。
    对于控方律师来说,此案并不棘手,他要做的不过是把一种人尽皆知的“荒谬”展现给陪审团。然而,审判还具有另外一种令人上瘾的魔力:熟练掌握司法技巧的人可以在法庭上“合法地”羞辱、玩弄对方。本案的公诉律师沉迷于此好,他不仅要赢得官司,还要将被告剥得体无完肤。
    控方律师手上有大把的证人,医生、精神病学专家等等。一些证人声称自己亲眼目睹了艾米丽在“着魔”时,身体扭曲到了不合常理的程度。这些形象正好符合了西方人对于魔鬼的想象,我们在各种恐怖片中屡见不鲜。控方律师却轻易地请出专家,以科学普及的姿态,为所有人“祛魅”:那不过是癫痫病发作时的肌肉痉挛而已。之所以会给人造成“着魔”的误会,完全是因为一般人少见多怪。在医生看来,这是完全可以用医学知识进行描述与解释的。
    可辩方并不退让,癫痫症可以解释艾米丽身体上的扭曲,可她口口声声说自己身体里面寄居着魔鬼又怎么解释呢?毕竟癫痫症引起的只是肌肉痉挛,而不是神经错乱。而控方律师早已预料到这一点,他请出了一位更加权威的学者。这位老兄一出庭,便来了一段冗长的自报家门,他在一个特殊的领域——癫痫症与精神病的并发症上出版过若干专著和成堆的论文。他充满自信地断定,艾米丽就是这种罕见症状的受害者。此病虽然罕见,却和“着魔”以及其他神秘的东西毫不相关。对于同样的症状他可见多了。
    那么录音上艾米丽的双重声音如何解释呢?魔鬼附在人身上,他说话的时候,自己的声音与宿主傀儡的声音是重叠在一起的,这是人们对于在“着魔”最直接的想象之一。控方律师手上的科学并没有让他失望,他找到了证据说明人在生理结构上是有两条声带的,一些人(例如西藏的僧侣)通过联系,可以同时使用两条声带发音,造成双重音的效果。那么,在特殊的身体情况下,艾米丽也有可能暂时获得了这种能力。
    控方的攻势很猛,咄咄逼人,辩方却回应得有气无力,虽然艾琳在法庭上有出名的“起死回生”的技巧。在以前的许多成功辩护中,艾琳可以自始自终相信自己的委托人是清白无辜的,而在此案中,她却很难理解并接受被告的行为,这给她的辩护带来了深重的阴影。
    从开庭以来,艾琳便处在一种尴尬的地位。她发现自己并不仅仅是在为莫尔神父,而且是在为驱魔本身进行证明。吊诡的是,论证行为本身就是排斥驱魔。在这个法庭上,理性既是原告,又是法官,它审判的不是神父,而是非理性本身。富有启发意义的是,本案的被告,那真正与魔鬼面对面较量过的人,莫尔神父从一开始就不追求脱罪、胜诉的结果,他所在乎的仅仅是向人们展示他所经历的故事。这颇有点苏格拉底的气质。把那不可思议的故事讲出来,告知大众,这是非理性自身的策略,它不会上当受骗落到理性的游戏规则当中去。而辩护律师艾琳的第一目标是胜诉,她就不得不遵循那套游戏规则,即使她注定要被规则所玩弄。
    要证明驱魔是真实可行的,最直接的证据莫过于当庭展示它。可是,操作这门技艺的人都是被理性所排斥、边缘化的巫师神汉们,他们与法律的调子格格不入。让这样的人出庭,无疑会增加被告的怪异性,强化陪审团的反感,令案情雪上加霜。艾琳绞尽脑汁,终于找到了一位人类学家,出庭作证所谓的“着魔”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它的真实性以及驱魔仪式的有效性都是可以用科学语言进行描述的。
    人类学家之所以可以出庭作证,是因为她身上背负着名校博士、科学研究者的身份,她使用的是理性的语言。寻找为科学证实、承认的神秘,这便是艾琳的策略。而这位专家证人并不能使被告摆脱困境,毕竟在人们看来,这位人类学家的研究无疑处在意识形态的边缘,它能够在理性的大学体系中存在,不过是因于某种宽容。而宽容,是人类最隐秘的一种暴力形态。在宽容中,非理性被彻底放逐了。
    艾琳近乎绝望了,她从来没有感受到过在此案中所经历的那种寸步难行。然而她也慢慢地发现在胜诉的后面还有些其他的东西在支撑她。这些东西正慢慢地改变着她对于正义、法律的成见。
    细致的接触,艾琳感受到莫尔神父是位极其慈蔼,富有爱心的人。从艾米丽行为异常以来,所有的医生、专家们都是那样冷漠地对待这个可怜的女孩。在他们眼中,看到的只是一种疑难杂症,所有的治疗方案都是针对着病的。而只有莫尔神父关爱艾米丽,他所对待的是一个人,其治疗方案针对的也是人。
    是谁陪着艾米丽走完生命的旅程呢?医生们无法治愈病人,可以表示无能为力,耸耸肩膀走开,将病人扔在绝望和痛苦之中,不会受到任何责难。而那永不放弃拯救的人,却被人们送上被告席。艾琳的辩护策略改变了,她不再去纠缠驱魔是否合理这个自身矛盾的伪问题,而是转而控诉在这个事件中人们的薄情寡义。
    艾琳的结案呈辞颇为可观。她提醒说,控方一直希望告诉陪审团什么是事实。然而,癫痫症也好,精神病也好,驱魔也好,这些都只是一种可能性。她进一步反思到:我们能掌握事实吗?或者是法律所能做的仅仅是在各种可能性的猜测中进行判断?而医生们、医学专家们、控方律师,他们都以科学之名,试图将所谓的事实占为己有。他们拒绝承认自己的局限性,并拒绝一切非理性的存在。而在他们所努力建构的知识王国中,展示出来的却是信仰的塌陷与人情的冷漠,那是一个令一切良知都会为之心酸的世界。
    本案的结局是富有戏剧性的,莫尔神父被判有罪,刑期却全用羁押期相抵。于是,一个被判有罪的人,在走出法庭时便获得了自由。这是胜诉还是败诉呢?很难说,然而观众却舒了一口气,暗暗地在心里,他们都能感到正义得以伸张的畅快。
    而无论如何,本案确为我们展示了一场真正的驱魔。不过着魔的不是艾米丽,而是那个叫做科学的庞然大物,虽然它坚决否认魔鬼的存在。然而,诸位大概不知道,魔鬼最有效的伎俩正是让人相信他们并不存在。魔鬼正是通过不信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看看吧,谁需要被驱魔啊!
  3. 就我个人而言,我相信一件事情:如果世界上真有恶魔的话,那么这些关于驱魔的电影一定是导演在恶魔的主使下去拍摄的。因为他们虽然是打着宣传信仰的幌子,其实贩卖的却是恶魔力量的奇观。

    这话说得有点重。纯粹从电影本身来说,我觉得这是一部不错的电影,能将驱魔的惊悚恐怖故事与针锋相对的法庭戏结合得那么好,而且最后的结局居然还兼顾了法律精神和宗教信仰,可见美国是一个多么擅于在各种多元价值中取得一个平衡的国家。

    这种在相冲突价值中获得了平衡和救赎之道的手段,才是所谓主流商业片真正能获得普世性和长久生命力的法宝吧?想想西部片中自然与文明的对立如何在牛仔的身上统一起来,想想超级英雄片中一个凌驾于众人之上的英雄和一个普通的小人物身份是如何统一在超级英雄身上的,想想弗兰克·卡普拉的癫狂喜剧如何把小人物与大城市的斗争完美地解决的。好莱坞就是这么让人喜爱。

    但对于恶魔力量的炫耀,真的是宣扬神的领域存在的最好方式?这部电影最后作为煽情高潮的这个理由,真正让人难以接受。

    如果上帝和恶魔真的存在,如果驱魔真的存在,人们必然要追问,上帝为什么会放任恶魔如此去残害这样一个无辜善良的女孩,而在一旁袖手旁观?也许有人会举旧约《约伯记》的例子,但请不要忘记,约伯记的最后,上帝双倍补偿了约伯,并且亲自献身解答约伯的质问。

    影片最后,导演借着圣母玛利亚(他倒不敢说是耶稣)之口回答说,因为上帝要借着女孩受苦,来彰显神的领域的存在。

    我个人认为,导演把上帝描述得有点腹黑。旧约故事里,上帝要彰显自己的存在和大能,他将自己的信徒从埃及人的手中拯救出来,将可怕的灾难降临在埃及,他带领自己的信徒穿过旷野,并且在旷野上养活了他们四十年,又带领犹太人战胜了一切仇敌,获得了流奶与蜜之地。

    上帝有没有靠着让一个无辜圣洁之人受苦牺牲来彰显自己的例子呢?

    当然有,那就是耶稣基督。

    耶稣死而复生将会是上帝展示给人类最后的神迹,也是最大的神迹。因为仆人不能高于主人,在这以后,对于一切所谓的神迹都应该小心谨慎,因为那神迹所显示的奇观未必是上帝的大能,也许是敌基督。

    所以我认为,好莱坞所有那些渲染恶魔力量的恐怖片,作为一种商业片形式我能理解,但打着宣传信仰的幌子就实在是骗子行为了。

    接下来瞬间变身法学身份。

    我觉得女律师最后强调的所谓可能性,在现实庭审中是扯淡。美国司法制度里,对于刑事诉讼,强调的是“排除合理怀疑”。

    排除合理怀疑不是排除一切可能性。事实上任何警察和检控官都没法做到排除一切可能性。哪怕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刀捅死一个人,事后证明我没有精神问题,但我就说我在那一刻被恶魔附身了。这种可能性难道就能说一点没有?

    所以检控官要做到的是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所谓合理,当然是符合现代的科学常识和法律常识。

    事实上,辩护律师和检控官真正的争议点应该是,牧师对于女孩的死亡是否负有过失?当然,女孩的死因,到底是癫痫病还是恶魔附体,对于牧师是否负有责任有很大影响。但这只是交锋点之一,更多能够争论并且对辩方有利的地方,应该是牧师并不需要对女孩没有去医院这件事情负责任。

    因为如牧师所言,牧师从未建议女孩不去医院进行医治,只是建议女孩停止服用药物,而那种药物的疗效的确在前期没有显示出任何作用。只要证明女孩不去医院完全是基于自愿,而牧师只是在这个前提下尽到自己所能做到的照顾女孩的责任,那么他对女孩的死亡当然不负有过失了。医院要对患者动手术还需得到患者或者患者亲人的签字呢,难道因为患者不签字,医院无法动手术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医生还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么?

    最后陪审团建议法官量刑的情节也不符合现实。法官的量刑不应该受到任何私人或团体的影响,哪怕是建议也不行。
  4. .事情往往是我们想要它那样而非它本来的样子).


    不知道你看过香港无线的<创世纪>,还有斯提芬.金写的<死亡区域>没有,与<驱魔>一样,我发现他们之间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揭示了"一个人的真相"的存在,这种"一个人的真相"只属于一个人,或者说至少属于一个人.在百度的推理吧里面我发现一条有趣的推理题,摘录如下:


    假设: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红色,把红色看成蓝色,并且其间的所有颜色全部相反(紫色之类)。
     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他看到的是红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国旗是红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红色”。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
      
      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这里暂且放下题目本来对应的推理过程,让我们来探讨一下此题的哲学内涵与外延. 

       『1:假设我们每个人从一出生看到的天空颜色都不一样,但是统一的外界力量迫使我们对"天空"作出统一的定义』, 
     
    从这个假设出发,将蓝色与天空割裂开来,,我们可以怀疑一切自己所看见的.正如我开头所言:人们都喜欢以自己的标准去定义他人.并且强迫(至少从心里期望)他人接受自己的价值观,于是就会有人际关系之中的种种问题,比如你会觉得--某某人不该这么做,应该那样做.因而他让你产生某种情绪.

    2:题目中的病人将我们看到的蓝色说是蓝色,红色说是红色,这里有一个:起因--过程--结果 的命题,,然而社会更关注:起因--结果,而过程则被忽视,,因此病人在社会看来与常人没有不同.于是可以明确提出,即使相同的起因与结果,依然有着千万种过程,这便是古人言的"殊途同归".

    3,由外界环境导致的,我们对各自所见的统一定义,在国界与民族之外则消失,但"翻译"是一种独特的联系方式,它把英国人所说的"不绿"与我们所说的蓝色联系起来,将高丽人说的"亲古"与我们的"朋友"联系起来,但这东西并不那么完美,于是总有一些我称之为定义之外的无法翻译的东西,这点在华桥身上深有体会.

    4,接下来的问题是,这种"一个人的真相"对于我们普罗大众意味着什么?人性是自私的,"一个人的真相"到了大众那里,一分为二,信,或者不信.我们不妨将自己设置为影片里的法官,陪审团,控方律师,置身处地为他们作打算,然后,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想象一下这事情的整个过程,那会很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