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第二遍结尾才回味过来主人公最后的冲动和“幼稚”是故意安排的。
注意对比满堂彩的普通百姓:【急匆匆下台不愿受牵制的陪审员们+被告并不惊慌+司法体系内无人认同+那个已成疯子的律师朋友戴着遮羞假发快乐得重归体系!】+主人公并没摆出任何实质证据(对比《刺杀肯尼迪》可知,美国法律是严格的证据制度,即使全国人都觉被告有罪没证据也不会定罪)——结局是彻底的负面走向!
暗指故事中掌控司法体系的不是疯子,就是利欲熏心者,或两者兼备!(从这个角度看那个老自杀的法官安排挺合理有趣)
只是这个满堂彩太过强烈,以至于最后——“什么也没有改变”——容易被不用心的观众忽略,反成了个正面高潮的结局,实现了“理想主义的象牙塔大胜利”!
那句——“并非控方律师干掉我,而是我自己,要干掉我的当事人!”——非常的理想主义,非常的血脉喷张大快人心。
主人公过于情绪化的表演实际是剧情需要(如同大多是理想主义者在主持崇高正义时忘乎所以的自我陶醉状态!很有感染力,但就连电影外的观众都觉“似乎有点不妥不够理智吧?!”)导演和编剧应该是考虑到这点故意而为。
就因为真的的确“无用”。热血冲动解决不了问题!
结果就是编剧和导演笔锋一转——戴着遮羞假发已经神经病病入膏肓的同僚重归系统,再次走马上任“维护正义”!【蜻蜓点水的一笔,但极具张力!】
对所有血还是热的理想主义们提了个醒——维护正义不是将个别几个偶然“犯错”的邪恶代表拉下马就成功了,真正的邪恶生命力顽强——可怕的是形成了恶性循环的体制!
【一个倒下去,但有千千万万(名利熏心,或天真,又不明所以,将被腐化而不自知的)新血液成长起来!】
p.s.如果影片只停留在“主人公这么勇猛一下,只要自我牺牲坚持出淤泥而不染,就能解决这个正义/邪恶千古大难。那就真的太理想化归于一时爽快的俗套下品了!能拿到最佳剧本还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