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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张正义 ...And Justice for All(1979)

简介:

    亚瑟(阿尔·帕西诺 Al Pacino 饰)是一位精明强干的律师,在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巴尔的摩生活和工作。和大部分利欲熏心为了金钱可以放弃底线的同行们不同,亚瑟始终坚守着自己正义的准则,为小人物发声,绝不违背良心。

演员:



影评:

  1. 看第二遍结尾才回味过来主人公最后的冲动和“幼稚”是故意安排的。

    注意对比满堂彩的普通百姓:【急匆匆下台不愿受牵制的陪审员们+被告并不惊慌+司法体系内无人认同+那个已成疯子的律师朋友戴着遮羞假发快乐得重归体系!】+主人公并没摆出任何实质证据(对比《刺杀肯尼迪》可知,美国法律是严格的证据制度,即使全国人都觉被告有罪没证据也不会定罪)——结局是彻底的负面走向!

    暗指故事中掌控司法体系的不是疯子,就是利欲熏心者,或两者兼备!(从这个角度看那个老自杀的法官安排挺合理有趣)

    只是这个满堂彩太过强烈,以至于最后——“什么也没有改变”——容易被不用心的观众忽略,反成了个正面高潮的结局,实现了“理想主义的象牙塔大胜利”!

    那句——“并非控方律师干掉我,而是我自己,要干掉我的当事人!”——非常的理想主义,非常的血脉喷张大快人心。

    主人公过于情绪化的表演实际是剧情需要(如同大多是理想主义者在主持崇高正义时忘乎所以的自我陶醉状态!很有感染力,但就连电影外的观众都觉“似乎有点不妥不够理智吧?!”)导演和编剧应该是考虑到这点故意而为。

    就因为真的的确“无用”。热血冲动解决不了问题!

    结果就是编剧和导演笔锋一转——戴着遮羞假发已经神经病病入膏肓的同僚重归系统,再次走马上任“维护正义”!【蜻蜓点水的一笔,但极具张力!】

    对所有血还是热的理想主义们提了个醒——维护正义不是将个别几个偶然“犯错”的邪恶代表拉下马就成功了,真正的邪恶生命力顽强——可怕的是形成了恶性循环的体制!

    【一个倒下去,但有千千万万(名利熏心,或天真,又不明所以,将被腐化而不自知的)新血液成长起来!】

    p.s.如果影片只停留在“主人公这么勇猛一下,只要自我牺牲坚持出淤泥而不染,就能解决这个正义/邪恶千古大难。那就真的太理想化归于一时爽快的俗套下品了!能拿到最佳剧本还是有道理的。

  2.        整部电影,看到最后的时候,老阿面临着两个选择,而且,身为司法人员,我们也不必说在哪个司法健全的国家或者是讲究法治的国家,在哪里都一样,政治是恐怖而又严肃的
        老阿最后的选择,我想应该是正常司法人员的选择,这无关乎自身的正义感以及廉洁感神马的,只是必须要这样选,否则当律师干嘛?否则当律师做什么?当事人有罪的多了去了,难道这样的案件一件都不接吗?律师怎办?饿死?
        所以看到最后,我知道他一直在压抑着自己,想在法庭上,在这个他知道是神圣的地方一吐为快,然后打起精神,勉强的撑着自己完成这场罪恶的诉讼。
        然而,当他说出真相的时候,我还是傻眼了,老阿的演技,他的激情,年轻时的他那样的爆发。我还是傻眼了。身为一名学习法律,立志做律师的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
        可是到最后,这名拥有正义感的律师,还是违背了律师守则,没有一点操守
        前两天在日记上,与友人的聊天中,都在强调这句话:
      “真相和一场诉讼的关系,就像一份热狗和一只热的狗——完全没有关系!”引申自《论述苹果与唯冠的关系》的一篇司法论文
        这就是律师的准则,保护当事人,而并非保护正义
        然而,老阿算是违反了,不算是一个好律师,然而,他的行为,是一个爱国的公民,一个守法的公民,一个真正尊重司法精神的人
        我想起了左拉
        最终,可能老阿这样的律师会被吊销律师执照,可能从此会有很多的政治迫害,可能过的穷困潦倒
        至少,他做到了问心无愧
        这部电影留给我们一个问题:
        身为律师,我们应该尊重司法?还是尊重职业?
  3. Al Pacino 在剧中的一个客户是个有易装癖的小偷,在监狱里因为警察的过失而自杀身亡。对于这么一个很多人眼里的“人渣”的死亡,Al Pacino 的反应却极为强烈,他满眼激愤,不停的嘶吼着一句台词,记忆里似乎是 “It’s also a life”。时间太久,对这句台词的记忆可能有偏差,但是大意差不多。这一幕让我深刻体会到对生命的尊重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品德而改变。

    而在哈尔滨警察杀人事件中,受害人林松岭的身份和品格却成为决定某些人对整个时间看法的关键,似乎因为他的嚣张就使得警察有了滥用职权致人于死地的权力。这是对生命的何等漠视啊!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我们的大多数网民竟然支持国家暴力机器肆意剥夺人的生命权,说实话,这让我有种绝望的感觉。
  4. 一贯的Al风格,在影片的最后,用大段的激情洋溢的陈词来作为高潮和结尾,这样的风格对于擅长演绎有性格甚至有些歇斯底里的角色的他,再合适不过。

    说说影片,这部电影所描述的社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法律系统存在很多漏洞,导致腐败、官僚主义横行,Al所扮演的有正义感的律师,看到无辜的人入狱、自杀,罪犯逍遥法外,有良知的律师发疯,法官堕落,而法律的公正性荡然无存,而影片的最后,作为辩方律师的他说出了那句:“今天不是控方律师要放倒他,而是我要放倒他!”。。

    而放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不顾。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

    重要的是,这是一部揭露社会阴暗面、揭露法律制度、揭露政府敏感问题的电影,而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奖提名。

    没有被和谐,没有被要求删减敏感部分,没有被某局某署审查而未通过,那些胶片没有被锁在阴暗的仓库里慢慢腐烂。。

    而获得了奥斯卡奖提名。

    没有自律,就什么都没有。

    看到影片结束,阿瑟律师被警卫拉出法庭,挣扎的说出:“我的开案陈词结束,法官!”而旁听的民众纷纷回应:“支持阿瑟!”“阿瑟是对的!”。。说明民众还没有麻木。

    要是在某国,可能就是:“这货有病吧?”“不想混了估计是。。”

    但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哦,抱歉,我不能说的太多,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