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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布朗森 Bronson(2008)

简介:

    查尔斯•布朗森(汤姆•哈迪 Tom Hardy 饰)出身于上层社会家庭,从小就具有不可自抑的暴力倾向,布朗森没能像其他人一样完成学业和工作,在1974年结婚后,布朗森因为携枪抢劫邮局而被判入狱七年,至此,布朗森抛弃了自己的本名迈克尔,成为了臭名昭著的英国监狱恶徒。富有表现欲望的布朗森用暴力作为自己成名的途径,在狱中不屈服于任何管教,同时也得到了犯人们的钦佩和媒体的关注,布朗森自诩为“英国最残暴的犯人”,他的监狱生涯就是不断的单人禁闭、不断的更换监狱……布朗森出狱后投身地下拳击界,但不久又再次入狱,监狱暴徒布朗森的故事还在继续……

演员:



影评:

  1. 英国最暴力的囚犯
      本片主人公原型迈克尔·皮特森被成称为“英国最暴力的囚犯”,他身上聚集的矛盾、困惑和争议激起了英国民众的好奇心。他已经超越了“社会生活察版”刊登的刑事案件而成为一名特殊的“明星”。
      皮特森1954年生于英国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少年时代结交了些不良的朋友,他曾当过马戏团的表演者和拳击手。19岁时他因为持械抢劫了仅仅26英镑而第一次入狱。与大众相信的说法不同,皮特森从来没有犯下过任何谋杀案件,也就是从来没有杀过人。由于在监狱中的恐怖表现,包括恶意伤人、非法拘禁以及恐吓等罪名,他的刑期不断被延长。从19岁获判7年有期徒刑开始,他一共在被判了34年监禁,这其中有30年都在严格的禁闭室里度过。曾住过120座不同的牢房的皮特森也被公众戏称为“英国监狱之王”。
      1998年监狱方为他和另外两名罪犯特别设立了行动小组。2000年皮特森又由于恶意伤人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总共这些年中,皮特森被释放过两次,但不在监狱的这120天大多他基本都在酒吧度过,并且最终因为抢劫和蓄意抢劫而再次被抓。
      在监狱的日子里,皮特森据说每天会做2500个俯卧撑,还出版了一本关于如何在极简陋和孤立的环境下健身的书籍。后期他又渐渐研究起诗歌和艺术,已经出版了11本书并获得过柯斯勒奖。他还是一位卡通画家。此外皮特森还参加过阻止青少年犯罪、保护动物的公益活动。据说他曾给一家博物馆写信,里面这样说:“我这样的人生来被该关在笼子里,但请放过那些鸟儿和小动物们。否则小心我把你肩膀上的脑袋揪下来。”皮特森的支持者将他的行为归结于难以控制的脾气和对正常生活的手足无措,称他的本质其实和普通人一样善良温和,“他不是恶魔,而是病人”。
      皮特森曾在17岁结过一次婚。后来一位穆斯林女子在报纸上看到他的照片后和他开始书信来往后。两人结婚前仅仅在监狱里见过三次面。不过离婚后皮特森表示对方只是希望借着自己出名。皮特森在最近八年已经没有使用暴力的纪录,他声称暴力已经不是他生活的部分。他还对本片的拍摄给出了很多建议,与导演和主演进行过几次谈话。他对剧本也感到满意。
  2. 终于看完了期待已久的Bronson, 这个英国历史上最臭名着著,最暴力,最昂贵的囚犯。电影开拍时,他已在监狱里呆了34年,其中30年是被关禁闭。而他的入狱是因为抢劫邮局而被判了7年。电影里,他妈妈在宣判后还对他讲,孩子,你不用呆7年,4年就会出来了,那是1974年。而实际情况是直到现在,他还在监狱里呆着。

     

    电影本身是走文艺片路线,看起来还是有点沉闷,加上一口含糊不清的英国音,根本听不大明白。但看得出拍与演都很用心,一些摆拍的镜头,类似精神病院里的长镜,以及在禁闭室里的徘徊,空旷,最后的暴力艺术,给人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电影知道了这样一个人,一个绝对与众不同的人。一个关了三十年禁闭而绝不悔改的人。估计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的精神世界。他的内心有没有平静的时候,他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自己的一生?他是真的愿意选择这样的生活吗?记得他也有想不通的时候,第一次快放出来前,他想到自己已被关了26年禁闭,但他其实从没有杀过人,从没有真正地严重伤害过别人。想一想他也觉得委屈。但出来后只呆了好象69天,他又义务反顾地回去了,很明显,外面的生活他并不能适应。可能只有在监狱里他才能为所欲为吧,才能把他的野性完全释放,这不禁让人想起那位一生没下过船的海上钢琴师,当他站在甲板上,望着城市纵横交错的道路,还没下去他就已经迷路了。他们只能生活在极其简单的环境中,用极其简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也许,Bronson就是一个原生态的动物,通过动物的条件反射来解决问题。不管什么样的折磨与惩罚都没办法改变他的行为方式,也许我们应该称赞他绝不屈服的精神,也许那只是他的本能反应。

     

    最后,他展现了自己的艺术天赋,这也的确是他的一个好的归宿,他的行为与艺术家是相通的,脑子里都充满了常人无法理解的想法与念头都不会用世俗的心态 来看待世界与自己。也许他的一生就是一次行为艺术,告诉人们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哪怕是遭到整个世界的唾弃
  3.  我似乎有一种和沉闷的电影做斗争的特殊才能。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中断了大概三到四次才算看完。当然,这是我个人的习惯,除非是特别好的电影我才会一口气看到尾。

     这部《Bronson》可能是由于改编自真实事件,其想要传达的意义反而显得模糊而晦涩。在进行一个艺术创作的时候,虚假的东西往往才能准确的表达含义,因为无论是事件的进展还是其中人物的动作无不是冲着这一意义进行的。导演(或者是作家)可以设定很多事情从而达到自己的意图。他们变成了一个创世者,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

     而在现实里,意义才是最难凸显的,它们隐藏在每个动作里、每句话语中、一个眼神、甚至是漫不经心路过的一个陌生人……而且这种不经意的意义或许要等上很久才会慢慢浮现出一点儿端倪,我们要慢慢把这些散落在各处的意义碎片逐渐收集,满头大汗的进行长年累月的拼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失望乃至绝望,开始破口大骂。即使是这样,我们整个儿人生的意义在最后也不一定会出现。在过去的两年里我一直被甩倒在意义的垃圾场(现在也是。),在现实琐碎的衔接中发了狂一般搜寻意义的身影,可是始终却没有寻求到,逐渐我认识到或许现实本身就没有意义,也或许正是我们生活其中的意义太多相反我们却没有意识到。

     而在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信息的轰炸与物欲的冲击更是把这些细小的意义消磨的消失殆尽。这些东西,快速、方便、简单、拥有对于一种宗教的逆反气质。它们把我们推得越来越快,以至于我们无暇去关注身边的人和物。个人的存在感越来越渺小,也就越来越显得无足轻重。

     我们渴望被众人关注,赢取自身的存在感和价值。获得这种关注的途径唯有出名,而Bronson就是想要出名的其中一位。

     想要出名(或者说引得关注)最快的途径是什么?不是绘画也不是写作,这些事情总是进行的太沉太慢,你得要有足够的耐心才有可能达成。

     其实最快的途径无非就是两种:一是哗众取宠,二就是犯罪。这两种行为把你与芸芸众生区分开,你跳了出来,就像一颗弹珠,独自的滚落在地上。

     Bronson选择了后者——犯罪。他家庭不错,也没有成长的困惑,并且还结了婚有了个孩子。一切让他犯罪的可能性都不存在。只能说他并不满足于日常的生活,他的抢劫和其他罪行虽然过程很可怖,但是结果却都荒谬可笑,他是一名合格的喜剧演员(我承认他做到了),用自己的一生尽职尽责的走上了这条路,只是他并不可笑。

     他是一名喜剧演员,但并不可笑。

     他上演一个又一个的秀,面对一群他看不到的观众。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当有人发现他的艺术天赋之后(这点让我很惊讶。)他站在一个通往关注的十字路口,是继续犯罪来引起注意还是通过艺术?他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艺术。他需要一种更为快速和强有力的冲击力来表达自己。当他把那名发现他才能的人撂倒在地上时,他赢得了一阵久久不能停息的掌声。(在那个以他为主角的虚幻的舞台上。)而他沉浸在艺术里的时候是毫无反应的。也许并不是毫无反应,他有一名观众,(那名发现他的人。)但是,实在太少了,仅仅一位而已。这远远不够。

     而事实上,他的选择是否正确呢?很讽刺的是他是正确的,这部电影的出现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假若当时他选择了艺术,他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广为人知。可能最终沦落成为一名三流的艺术家。当然在艺术上成功也说不一定,我们只能说从现在看来他当时的选择并没有错。他达到了他的目的,成名了。

     记得在一部电影里,一部关于伊拉克战争的黑色幽默电影,一个恐怖组织人员问一个美国大兵:你们把迈克杰克逊怎么了?怎么变成了那样?而在这里我要问,我们把Bronson怎么了?我们全人类把Bronson怎么了?或者反问一句,这个世界把我们怎么了?怎么会变成这样?人的存在感竟然淡漠到如此地步。要通过这样极端的方法才能凸显出个人的存在。才会有人去关注自己。

     或许这就是这部电影想要反应的东西,即悲哀又沉重,却无可奈何。在不断越来越快的社会里,我们是否要考虑开始慢一点儿了?是否该让科技停一停了?快速是遗忘,散步时我们想一件事情的时候会不自觉的越走越慢,而想要忘记一件事情的时候则是越走越快,在高速的行驶中我们是什么都不会想的,速度把我们的思想一齐给带走了。

     想要找到自己的存在,找到意义,就得慢下来。

     慢一点儿吧。
  4. 唉,这片子就白拍了那么有冲击力的预告片啊,影片本身叫我在九十分钟内打了N个呵欠

    那个好像含着红烧狮子头咬一口似的口音,还有Bronson在过场中站的那个舞台,那些马戏团表演用的化妆,再加上从头轰炸到尾的古典音乐——尤其当中有几首也是老熟人,导演侬是想要向库布里克大师致敬呢?还是有心做库布里克二代目?!

    我觉得吧(端茶),其实吧,根本应该是古典音乐不要版权费,抱着不用白不用的精神,所以胡乱在塞吧(扔杯子ing)!这种“多搞几首古典乐作BGM就有三分老库味”的鬼烂idea到底是哪里来的啊?

    简单来说就是情节画面和节奏跟背景音乐不配啊~~~我虽然不是古典乐迷,好歹是个有耳朵有眼睛的人,这种景前画面和影后音乐几度脱节的状况进到全片过半的时候几乎都快引发我的偏头痛了。

    另外一个重点是Bronson被称为“全英最暴力的囚犯”,在影片中他自己也多次强调了这个头衔并且明显非常以此自得——结合他一开始就说他生平所愿是出名,大约是这种出跳的肉搏癖给他带来了不少名气,所以让他很enjoy其中。因此即使古典音乐多而不当到老娘很想中途甩袖子走人,但这个题材总还是很有趣的,多少还是期待一点“特别暴力”的场面——不管美不美的吧,至少要唤起我一点激动的肾上腺素啊。结果来来去去就是拳打、脚踢、扑向众人,然后被围殴这样的过程,除了主角越脱越少之外,实在有点无趣。我一点都没有看出这肉搏当中“艺术性”和“趣味性”的一面,呵欠打得越发严重了。唯一让人感到有点兴味的殴斗场面还是伊在病人院里勒那个恋童癖的情节,镜头以第三者的角度投过去,中间还隔了一道窗帘,我都有点在看希区柯克悬疑片的趣味了。

    这是典型的把一个很怪的题材,用一种很怪手法,结果却没有拍出应有的冲击(无论是感官的还是心灵的)案例。不知道是说导演比较疲软呢,还是我怪片看太多口味太重所以轻易满足不了。总之全片前三分之一看似手段极丰富的自我介绍类似于文笔明明不通却加了很多花哨修饰词的流水账,而中间关于他出宫再二进宫的爆点也像是搔痒没有搔到胳肢窝的点上,最后的大高潮也不够欢乐。结构也未免太糟糕了吧~~~其实最适合这部电影的古典乐导演侬知道是啥——是海顿的惊愕,侬就应该隔三十分钟来吓我一跳,不然我真是撑眼皮子撑得很辛苦。

    主演Tom Hardy倒是蛮得我青睐的,这么让人叹气想要出去溜两个弯吃个冰淇淋睡个小觉的电影,也就是光头先生可爱的演绎和满身的肌肉让我在电影院里坐到the end吧(顺便说此片说明了一个真理:鸟的大小跟块头大小大部分时候是不成比例的),不过光头的口音和小眼神虽然有爱,那身肉还需要练练,据说 Bronson本人每天做一千个掌上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