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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山杠爷(1994)

被告山杠爷(1994)

又名: The Accused Uncle Shang Gang / 没有原告的杀人事件(港)

导演: 范元

编剧: 毕必成 范元

主演: 李仁堂 董丹军 毕夫 张一梅 孟聚德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上映日期: 1994

片长: 104分钟 IMDb: tt0333139 豆瓣评分:8.3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山杠爷(李仁堂 饰)是堆堆坪的党政最高领导人。由干他在村里主政几十年,享有很高的威望。但村妇强英吊死在他门前,还是在村里掀起不小波澜。与此同时,接到匿名信的县检察院干部苏琴来到村里调查。自以为“身正不怕影子歪”的山杠爷并不惧怕调查组。苏琴很快查明了强英自杀原因,一切皆是山杠爷工作作风粗暴所致。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者回村种责任田,私拆他人信件。村民不按时交公粮,他派民兵关押。腊正反对滩派民工被他打了耳光等等。苏琴明白,山杠爷大公无私无可厚非,但法律意视淡漠,以为村规就是国法。山杠爷自知违法,临行前,他有条不紊地交待着村里的工作,送行的人们在一声声“杠爷”中跪满一地......

演员:



影评:

  1. 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的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被告山杠爷》中的堆堆坪是一个乡里公安很少去的村庄,因为这个村庄一直很太平,一切事务都有山杠爷在主持大局,完全不可能出什么乱子。即使村里出了什么悍妇刁民,也有山杠爷,这位正义与权威的化身,来用他自己的方法教育甚至惩罚他们。
    看完这部影片,首先我觉得这是一部普法影片,特别是影片借山杠爷的孙子这个角色,引出了村规与国法的矛盾,而也正是孙子这个正在接受教育的角色,看到了村子中现实的现状与书本上所学到的知识之间的矛盾,才写了一封信给《法制报》,想要弄清到底是老师说的对还是爷爷说的对,才引出了故事后来的发展。影片想要告诉我们,依法治国,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都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面对国家法律,就连村民们奉为权威的山杠爷也不例外。的确,普及法律知识在当今社会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特别是在乡土社会,普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急切。诚然,堆堆坪是一个特殊的村庄,堆堆坪的山杠爷更是一个特殊的村支书,我们可以说这不具有普遍代表性,但是,像堆堆坪这样的农村在中国还有许多,像堆堆坪的村民那样不懂法、不知法的农民在中国还有很多。可见,在中国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已是迫在眉睫。
    其次,这部影片更是描述了发生在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控制形式由硬控制逐渐转变为软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普遍现实。
    在堆堆坪,我看到了当今中国部分乡土社会所遇到的困惑与矛盾,那就是乡土社会奉为经典的传统村规与现代化法律之间的冲突。堆堆坪、山杠爷、山杠爷处理村内各项问题的方法,使我想了许多。我不禁要问,当一种据说是更为现代、更加关注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开始影响中国农村时,给农民带来了什么,给农村的管理带来了什么?这种“现代的”的法治究竟是否适合在农村运行,法治取礼治、硬控制取代软控制,其代价又是什么?
    山杠爷出事了,检察院的苏琴在乡王公安的陪同下来到了堆堆坪,对山杠爷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苏琴弄清了事情的真相:强英因虐待婆婆引起公愤,山杠爷为惩治歪风邪气,在强英的父母和全村人面前罚她放电影。强英既不服处罚,还变本加厉,于是山杠爷将她捆绑游街示众。当晚,脾气倔犟的强英就上了吊。对强英的死,山杠爷虽感意外,但自觉心中无愧,当孙子告诉山杠爷他的做法是违法时,山杠爷语重心长的说道:“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孙子似乎明白了什么,没有再问下去。在接下来一系列调查中,苏琴对山杠爷的了解也随着一个个故事的回忆而渐渐清晰起来。山杠爷是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威望极高,深得村民的拥戴。村里有什么重大决策时,山杠爷总是站出来主持大局,用他的方法将问题解决,无论谁有意见,山杠爷都会要求村民按照村里的规矩办事,因为这是老百姓们普遍认同的根本规范,这都是为老百姓好,为堆堆坪好。
    在影片中,极少数泼妇刁民不服管教被山杠爷惩罚游村。在中国农村这样一个熟人社会,游村对于当事人来讲,是极其丢“面子”的。在乡土社会传统的礼俗与道德观念的熏陶下,村民们普遍将“面子”看的很重,在这样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社会,违反村规、习俗,是为大众所不能容忍的。这时候山杠爷出来了,用一套十分有效的方法,处理了违反传统习俗的村民,从而维持了堆堆坪的善良风俗。可见,在农村社会这样一个极其看重“面子”的社会,软控制发挥着具有核心意义的作用。堆堆坪在山杠爷的领导下,村里的道德教化很成功,山杠爷用自己的方式,在堆堆坪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控制机制。但不曾想,在维持堆堆坪善良风俗的同时,山杠爷自己却违反了法律。他的动机是好的,社会效果也不错,可是方法却触犯了法律。可是,这是山杠爷的责任吗?在这个全村只有一个村民是初中以上学历的堆堆坪,人们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就是权威,而山杠爷就是这个权威的执行者,有了山杠爷,堆堆坪才能保持善良,年年评上先进,在这里,那些现代化的法律离堆堆坪很远,离堆堆坪的村民们很远很远。农民的日常生活完全不需要法律,而现在,检察院苏秦的到来,这个现代法律的化身的到来,在堆堆坪引起了巨大的波澜。世世代代认同的权威忽然被推翻了,人们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山杠爷犯法了,堆堆坪的权威的象征要去坐牢了。
    旧的权威已经被破坏,从前的维持秩序的方式被打乱,和谐忽然间被打破,新的秩序似乎已经到来。每个村民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每个村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难道经过这一次,堆堆坪的村民就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了吗?法律就能完全影响村民的生活与思想了吗?
    堆堆坪这个法律管不到的偏远村庄,正是山杠爷这样一个做出违法行为的人,维持住了善良风俗。在法律到来之前,这里是如此的和谐,所有的一切都由山杠爷处理妥当,而正是法律,这个我们现代社会正义、公正的象征,破坏了一切。法治权威的建立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堆堆坪,原有的和谐被打破了,而新的和谐显然不可能立即形成。如果一个社会的生活完全不需要法律,那么我们能肯定地说法治一定优于礼治吗?山杠爷不懂法有错吗?在他生活、工作的环境,处处都有礼俗道德指导,法律只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可有可无,对堆堆坪的村民们来说没多大影响。而且,当法律禁止村民们按原有习俗办事时,法律似乎更是起着唱反调的作用。不能按老规矩办事了,新来的法律又管不了那些事情,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事谁能来管呢?传统的习俗遭到了冲击,我们知道,硬控制终将替代软控制,法治终将替代礼治。然而,要乡土社会摒弃适合实际需要的习俗道德去遵循国家法律,这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村民们一时无法接受山杠爷竟然犯法了,正如传统的乡土社会一时不可能适应法治突然的到来。
    多么尴尬、多么无奈的现实,看着山杠爷的两行泪水,难道山杠爷真的错了吗?法律来了,原先的道德习俗被否定了,现代社会的法律将成为人们的基本准则,法治取代了礼治。但是,新的法律又真的能立即担起维持中国乡土社会平静善良的风俗重任吗?相信在这之前,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条漫漫长路,还等着一代又一代人走下去。


  2. 这绝对是我这个自谓“movie weekend”中看到的最好的一部,远不是影院里那些专为拿我兜里钱的影片所能比的。
    看的过程中,一波一波的感触,似乎逼着我时时点下“暂停”的按钮,去写下几句什么。但是,紧凑的剧情与朴实的事理又催着我目不转睛地看完,然后抓紧写下那积累的多个瞬间的感触。这不是影评,是与影片人物和社会环境的共鸣!
    公平抑或公正——这是一个社会维持“公序良俗”的根本,不管你给它贴上封建、资本、社会、共产等各色标签。这是一个人之为人的“根”,是社会的“理”。
    但是,不管是从进化还是平视的视角来看,维持这一人类终极目标的精神或手段,是各有不同的。就个人经验来看,封建社会依的是明君、清官,资本社会依的是法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因为没有出现,我们相信还有新的,变化的形式。这是一种从人类发展历史和文化差异的角度提出的算是结论的描述,我想这理应不容置疑。也就是说,公正是终极的,实现这一目标的精神和手段体系是历史的。
    在这个意义上,明君、清官、法律等是在一个解释层面的,是没有价值上的优劣的。只是由于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文明”携带的强烈的价值评判,为自己的合法性立足,比如“法律”这样的现代规范体系才带有了某种先赋的正当性,并因至今为止较为成功地社会治理而得以维持和扩张。
    这部影片就是描写这一现代文明在移植过程中所面对的文化差异和个体特征。山杠爷,这个有些封建,有些专断的山乡“干部”(这俨然也是一个融合的称呼,这代表了这个山乡的第一次巨变,这里暂且不谈),在干干净净维持“公序良俗”的过程中,也就是在掌控这个村落“公平”之秤的同时,被现代法制文明而控告!然而,自始至终,我相信,这部片子没有将何谓“法”讲得清清楚楚:
    1、掌握现代法律武器的县城干部,按照那种文明标准,调查、勾勒着山杠爷的“违法行径”,却又在作出决断时留下那有些矛盾的泪水;
    2、知晓一些法律精神的村里人,因与山杠爷治村行为抵触而遭剥夺“公民权利”的人,拿起似乎属于自己的法律武器,力图为个人的报仇铺路;
    3、自然,村里人,不信法律,只信公正。在山杠爷的廉明权威之下,他们知道触犯法律的山杠爷走后,这个村子会变成怎样的混乱,却又对外来的法律文明感到陌生、恐惧;
    4、最后,山杠爷,信自己的人生,信自己的公正,信自己对国家、共产党和村民的作为,却最终不得不在似乎仍然迷茫的“村规”与“国法”的区分中,屈于强大的法律理念和国家武器;而他的孙子,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最终得到的回答,我相信仍然是迷惘的。下一代,真的觉得法律是正确的吗?真的觉得国法就一定是保卫公正的吗?
    法律的工具性掩盖了那深埋于底下的人类对公正的需求。当手段成为目的,这将是多么可怕,尽管这一文明至今仍然是被奉为圭某的。我们现在只称法治国家,却不称具有公正的国家,俨然将两者等值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如何能将之与“武器的批判”分离!
    在充满“背景”性的对话中,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不同,以及彼此之间的强弱对比,以及前者融入后者的艰难过程。
    我们不能将“山杠爷”们的牺牲看作是进入法制社会的必然历史,或者是获得法律文明的必须牺牲。山杠爷在片尾留下的那行泪,清晰地表达了他深爱这片土地,却又被这片更大的叫做国家的土地所囚禁的苦楚!她他心中的家国天下,在现代文明中,在操作意义上,已经不在一条标准线上。
    他不明白,我相信,现代人们,也大多不明白!尤其是那些信奉法律,自然坐在人类“最文明”座椅上而自得其乐的容器人们。这个世界不是一面的,至今仍然不是。
    剧中人,尤其是山杠爷的那句常挂在口边的“狗日的”,可被看做是对任何不公正和匡扶公正现象的最朴实的情感表达。在这个层面上,在法律无法维护公正的环境里,这句话所修饰的,也可以是“法律”自身!
    另外,这部剧里充斥了“党的干部”这一角色,我们可以猜测其中主流口径的操作,但也未尝不是真话,这似乎还是给执政的党带来一点启示。
  3.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急剧向现代化转型,在经济发展、物质进步的另一面,是艰难转型过程中的撕裂与阵痛,《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山杠爷的悲剧,就在于外面的世界已然旧貌换新颜,可山里的风景却是一成也不变,于是在传统与现代、乡土与城市、人治与法治之间就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紧张关系,山杠爷也就成了过时的人,与高速流动的现代社会扞格不入。

    当然,依据费孝通老先生的理论范式,乡土中国本来就是个熟人社会,具有遵循差序格局、信奉礼治秩序、服从教化权力的特点,因此在送法下乡的过程中,就需要尊重基层逻辑和乡村实际,适当发挥传统习惯与村规民约这种习惯法的作用。

    不过,山杠爷的被“清算”虽然悲情,却不冤枉,他德高望重,他大公无私,但贤能政治也可以自然而然地走向好人暴政。影片中山杠爷采取打人、关押等暴力手段来完成上级任务,这只是冰山一角,殊不知有更多山杠爷式的基层干部(更多的是连山杠爷也不如,甚至欺压百姓,作威作福),在计划生育、上交公粮等过程中,为了贯彻上级意志,采取十分冷血暴烈的手段,制造了多少桩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

  4. 山杠爷自认两袖清风,刚直不阿,最后却“犯法”了,被自己的孙子告上了法庭。

    这部电影值得反思的太多,折射的社会问题也实在尖锐,在法律不普及的大山里,人们按照数百年流传的习俗生活着,村里的最高制裁者山杠爷就是一个“法官”,大小事物由他来秉公办理,然而这个秉公是秉的传统所谓公道,而不是宪法。

    电影拍摄手法熟练 ,悬疑迭起,故事精彩纷呈,也令人步步叹息。法与德,法与传统,法与教育,都是我国需要去一步步追求平衡的,我国的普法之路依然任重道远,破除传统陋习依然刻不容缓。

    一部值得深思的农村电影,诚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