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中国人的经验,对于文学可以承载真理,早就伤透心了。人们喃喃自语,诗歌固然美好,现实确实残酷。全世界每年有大约6千万人次堕胎,还有无数新生儿在各种漠视生命的体制与文化下被杀害或遗弃。后现代的这一幕,与二千年前的希腊和罗马时代惊人的相似。基督时代之前的哲学伟人们,面对胎儿和新生婴儿时,他们的良知与伦理观就如石头一样刚硬。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曾以《十二铜表法》为依据,论证“杀死残疾婴儿”是正当的。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几乎一半以上都是弃婴,象俄狄浦斯王和挑起特洛伊战争的帕里斯王子等等。你甚至可以说希腊文化就是一种弃婴文化,在他们的文学中,你也几乎看不见对杀婴、弃婴、婴儿献祭和堕胎有丝毫的愧疚感。所以柏拉图在他的《国家篇》中,第一个主张城邦有权强迫妇女堕胎,以免人口过多。斯巴达为了大国崛起,干脆将每一个婴孩从母亲身边夺走,将赢弱的孩子扔进山谷。亚里士多德在《政治篇》中效法他的老师,说“让我们立一条法律不许畸形的孩子活下来”。 从对人类新生命的爱的回应看,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明,仍然与最野蛮的土著无异。恩格尔哈特在他的名著《生命伦理学基础》中,将那些持一种没有恩典的道德观的人,称之为“道德的异乡客”。直到保罗将福音传至罗马,基督徒用了三百年的时间,不但争取自己的合法化,而且彻底改变了这一令人齿冷的“杀子文化”。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指出,摩西律法“禁止妇女堕胎和治死胎儿”。在新约中,耶稣的使徒们把用药物等方式人工堕胎,称为“邪术”。初代教会的《十二使徒遗训》中规定,“不可堕胎、杀孩童”。374年,罗马皇帝在一位大主教的深刻影响下,在欧洲史上第一次立法,全面禁止杀婴、弃婴和堕胎。从此近二千年间,生命从母腹开始,这一观念成为西方世界的伦理共识。直到二十世纪上半叶,达尔文主义、科学主义和社会主义把一个人间乌托邦的理想推到史上最高峰。法西斯德国开始以优生学的名义,全面恢复希腊罗马时代对新生命的残酷筛选。这一做法甚至影响到了当时的英美等国。神学家和思想家朋霍费尔公开抨击法西斯的优生学,捍卫二千年的基督教伦理传统,他说,“摧毁母腹中的胎儿就是侵犯上帝赐给这个刚成形生命的生存权利”。他话音刚落,就被希特勒处死了。 半个世纪过去了,围绕这一问题的立场依然构成西方社会最尖锐的困境,尤其在美国,从1973年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以后,堕胎一直是牵动道德、宗教和政治立场的一个核心议题。1973年之前,几乎所有州的法律都禁止堕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布莱克曼在罗伊案判决书中,认为以往禁止堕胎法律的理由有三个,一是清教徒时代人们对不正当性关系的普遍反感(言下之意清教徒时代已经过去了),二是出于对堕胎危险性的关注(因为医学昌明这一风险也不显著了),三是“新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一基督教观点。布莱克曼以专业性的思维,指出无论伦理上认为新生命起于何时,未出生的胎儿都不能被承认为宪法上所说的“人”。于是他将母亲的堕胎选择视为包含在隐私权当中的一项宪法权利,而将胎儿谨慎的称之为“潜在的生命”。 布莱克曼做了一个很可爱的,平衡但两面都不讨好的分类。他把孕早期(头三个月)、孕中期(中间四个月)和孕晚期(7个月或28周以后)作为判决的依据。他说,在孕早期,母亲的选择权是压倒性的,政府不能干涉她和医生作出的选择。但在孕晚期,“潜在的生命”利益是压倒性的,政府可以因此限制和干预堕胎选择。这个自由主义的判决允许孕早期的自由堕胎,一举废除了35个州的法律。 罗伊案的判决影响之深,犹如美国的第二次“内战”。美国人被分成两个阵营,一派叫“生命权利派”,支持胎儿的生命不可剥夺,犹太教、天主教和福音派基督徒构成了反罗伊案联盟的中坚力量。一派叫“自由选择派”,支持母亲的自由选择,认为胎儿不是生命,只是母亲身上的一部分器官。自由主义和女权主义是最顽强的挺罗伊案的群体。1976年后,两党也逐步确立起针锋相对的政策,共和党支持宗教和道德立场,反对堕胎;民主党支持自由选择,反对保守主义的伦理立场。这个剑拔弩张的格局一旦形成,直到今天的每一次竞选,to be or not to be,依然泾渭分明。 可惜题目离中国人这么近,争论却离我们那样远。生命的一种可悲,就在于很多观念尚没有得到机会澄清、反思和争吵,就稀里糊涂成了人心中颠扑不破的东西。说这许多,因为非这样,就不晓得这部片子的宝贵。人类花了四千年的时间,才第一次清楚看见《诗篇》139篇所描写的母腹中的世界。《子宫日记》记录了一位母亲从受孕到生产的全过程,以最先进的3D超声波和4D动态三维摄像机,将一个生命的形成首次以逼真的画面暴露在阳光下。 以前人们用一些冷漠的科学数据来评价胎儿的生命性质,如胎儿在第12周以后才观测到脑波,24周以后才可能独自存活,等等。但这是一部令人惊喜、也令人哭泣的电影。以往世上没有一个人知道,胎儿原来会在母腹中微笑,在母腹中打哈欠,用手玩鼻子,甚至还会做梦。第8周开始,他已具有人的形象和样式,第9周从静止状态中开始动作,小家伙把母亲的子宫壁当作跳床,作踢腿练习。16周后,他的动作开始由大脑控制,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看那个幽暗的世界,觉察到周围的空间,甚至对母体外的一切刺激都有反应。用哲学语言说,他有了主体意识。他兴致勃勃的吞羊水,尽管他并不需要。他玩耍脐带,把它绕在自己身上。 今年1月18日,英国媒体也曾公布一组令人震惊的4D技术的子宫内图片,你能清楚看到双胞胎和多胞胎怎样在腹中“玩耍”。其中一幅,一对双胞胎姐妹一个斜靠在另一个身上,还亲了一下对方的脸。 我的一位朋友也看过类似的纪录片,孕晚期的胎儿在引产手术中,不断在子宫内躲避。你能看到的不再是仪器上的曲线,而是他惊惶的表情。你若看见,不可能不想哭。在美国一些允许堕胎的州,法律要求医生告知病人堕胎以外的选择,或告知病人反对堕胎的理由和资料,或要求病人通知配偶或父母,或必须在24小时的冷静期后作出选择。这些法律有的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有的被判为违宪。 在亚里斯多德的伦理学中,“幸福”只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幸福就是善,而胎儿不是人。所以他支持强制性的堕胎,这就是“道德异乡人”的生命伦理。但中世纪的哲学家阿奎那说,人最高的三种美德是“信、望、爱”,而不是肉身的幸福。所以我那位朋友打消堕胎的念头,决意承担生活的艰辛,举目仰望那高于人间的恩典,凭着信心生下了第二个孩子。而我的意见,就是假如一件事是从未曾了解、却应当了解的。人去看这部片子,心在人里面,会作出它的回应。
2007-3-21,写于孩子出生第12天。 《子宫日记》》(In the Womb),美国国家地理频道2005年10月7日首映。 《生物学与基督教伦理学》,(英)斯蒂芬•RL克拉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 《生命伦理学基础(第二版)》,(美)H•T•恩格尔哈特,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
先赞一下强大的QVOD,不然想看这种高级科普的片子,用emule要挂很久。 叹为观止,受精形成受精卵,在输卵管中分裂最终在子宫壁上着床,细胞分化形成胚胎,进而分化形成生命维持系统,形成器官等等。每一步都是这么的完美精确,让人不禁怀疑人类究竟是上帝的创造还是进化的奇迹。 DNA里有压缩的各个信息,在胚胎里重演了进化的历程,在前期,根本无法从宏观上区分人类和大猩猩等动物的胚胎,这些部分的DNA都是类似的,在胚胎的各个阶段,不同的细胞里,不同的DNA片段被表达,人的身体就是表达的产物,在这个神奇的物理世界上,实现完美的自我复制。 从程序员的角度,可以更好的理解胚胎的发育过程,人体可以看作一个庞大的集群。 女人的染色体比男人多半个,大概可以猜到这半条染色体的作用。女人的身体是男人的超集。 在胚胎阶段,头的体积差不多占了二分之一的体积,而身体部分,实际上是生命维护系统,本质上来看,头是生命的主题,越重要的发育越早,至少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的。 胎教,是有依据的。 从吮指开始就决定了胎儿是偏好左手还是右手,做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就像对称破缺,开始不经意的选择会造成后期极大的不同,这也是所谓的习惯,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我相信,实际上是可以改变这种偏好的。就像我之前基本上全部用右手,经过几年的刻意训练,在很多场合,已经把用左手作为本能了。我更倾向于相信,这是个用进废退的过程。 直觉上看,情绪应该是激素作用下的结果,如果母亲长期处在某种情绪下,胎儿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胎儿和儿童的教育,是一个难以入手的事情,太无所适从了。又或者人类有意识的干预,是弄巧成拙。 意识是神经系统足够复杂下的涌现的产物吗? 且夫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一切皆是造化的鬼斧神工。 结合Inside the Living Body,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