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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 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2006)

简介:

    十八世纪,让-马普蒂斯特•格雷诺耶(本•韦肖 Ben Whishaw 饰)出生在巴黎最肮脏、最恶臭不堪的地方——鱼市场上。格雷诺耶天生对气味有着惊人的天赋:无论恶臭还芳香,他都一一记住,并能轻易分辨各种气味。

演员:



影评:

  1. 在原著中,作者徐四金(Patrick Suskind)一开始就借泰利耶神甫这一角色略带鄙夷表示,嗅觉是所有感觉里面最不高贵的,人类对于味道的语言形容贫乏得不成比例,而人类的味道一直是肉体的,因此总是罪恶的味道。如果按照达尔文进化论原理,这似乎有所道理。人类的嗅觉在离开远古蛮荒之后确实退化近乎殆尽,或者说,只剩非常基础的功能,毫无远距离的侦测作用,如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之间的上下风卡位争夺,或是蜜蜂蝴蝶寻花问柳的能力,在人类社会里这些早已毫无用处而不存在了。但是,有一点你不得不留意到,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没有勿嗅、勿闻,因为人可以遮住眼睛不去看,人可以捂住耳朵不去听,人可以闭住嘴巴不去说,却不能不呼吸,于是也逃避不了气味,这就像《香水》(Perfume: A Story of Murderer)书中所说的,“人可以在伟大之前、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词,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徐四金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就是香水的男主角:让-巴蒂斯特·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

    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葛奴乙于1738年7月17日,这年最炎热的一天,生在巴黎最臭的市区内一个臭鱼摊的宰鱼台下,他的生母原想他能好像之前的五胎一样被那些宰鱼剩下的烂鱼内脏等垃圾掩埋,然后随着晚上的垃圾清理一起被倒去公墓或河里。可他却偏偏哭喊起来,最终导致生母因为谋杀婴儿而被判绞刑。婴儿时期的葛奴乙举目无亲,被送进孤儿院,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他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嗅觉成为他学习语言的特殊方式。八岁起葛奴乙就被加拉尔夫人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并在那里像牛马一样干活。成年时一次进城送货的经历使他发现了巴黎是他的寻香园,并在塞纳河边邂逅了纯美的少女香,笨拙的失手误杀后,他脱光了她,他用手深深撅起少女身上的每一寸体香,然后将自己陷入。也许就是这次,葛奴乙似乎明白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活。之后,他设法成为巴黎的一个香水师,已经江郎才尽的香水店老板兼调香师鲍迪尔从制革匠那里买回了他,但那个工头开心拿着钱,却在桥头失足落水,成了第四个因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香水店因葛奴乙而东山再起,他在那也学会了蒸馏法和知道香水的前、中、尾三调,且每一段的味道又可以再细分成四种味道组合变化,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香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然而,蒸馏法并不能实现他复制气味的目的,于是葛奴乙和老板达成协议,留下很多香水配方,老板同意给他自由。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房子又像以往一样震动,但这次是彻底倒塌,这次,是他离开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葛奴乙凭着嗅觉选择在徒步去南方的途中进入了荒山洞穴,按照原著的写法,他在那里离群索居了七年,他在纯净的环境里完全荡涤肉欲横流的俗世气味,也许那次留下的记忆中那少女挥之不去的体香使他不要不再不加选择地闻取味道,七年里伴随他的就只有植物和留在他脑中那个少女的气味。他回避是因为在俗世,人的身上只会发出如酸乳酪、醋和鱼腥的腐败气味,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只会变得越来越臭,即使在教堂里的神也不过是被薰上劣质香粉加上本身发出腐朽木味的雕像,人和教会都是伪善或赤裸的恶,能发出香味的只有诚实的植物和未被污染的处女。值得回味的是,在这个远离人类恶臭的纯粹的自然环境中,他发现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人,这令他恐惧,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己没有影子一样的恐惧,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他要继续寻找和尝试他的想法,于是他又回到人类世界,去完成自我味道的救赎……之后,故事进入正题,在南方蒙彼利埃,一个接一个的少女相继失踪,人们似乎可以很轻易地在那个镇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被割去头发的裸体少女的尸体,这个十八世纪的法国乡镇陷入无底的恐慌而人人自危。葛奴乙用从二十五名少女提取的体香终于制成可以征服人心、操控人们行为意识、所向披靡的香水。然而,他却依旧没有办法让他像常人一样爱以及被爱。

    其实早在半个星期以前我就看了这部由当初执导《罗拉快跑》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导演的改编自徐四金同名小说的电影,原著早已成为有史以来第二畅销的德文小说(第一部是《西线无战事》),堪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媲美,如今这部首版于1985年的小说已被译成45种语言,发行过超过1500万册,所以这也是一部叫人期待了21年的姗姗来迟的电影。但我当时并没有马上写我的这篇观后感,事实上,这两个星期我甚至几乎暂停了我博客的更新,就为寻找能写成这篇日志的“第13瓶香”。

    这是我第一次在看过一部电影后如此认真地去寻找到它的原著阅读,从未看过一本书或者电影能拥有那么多繁复混杂的气味。在原著中,不得不对随着作者得意洋洋的笔四处流溢的气味感到五体投地,而被作者以及作者唯一曾寄望的导演斯坦利·库伯利克都认为“没法拍成电影”的作品终于完成为一部通过大量提供视觉与听觉的刺激精准无误链接至嗅觉的电影,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无疑标志着又一种诠释人世的叙述方式被占用。这部作品对照以往任何的文学或电影作品都可称之谓一个异数,主人公葛奴乙背离了读者或者观众对一个主要人物的所有预期,在他身上既不承载作者的理想,也不背负作者的反思,甚至以“Murderer”(杀手)作为标签却不让人在看完觉得惊悚,没有惶恐。影片后半段,葛奴乙的行为渐渐失控而且疯狂,越来越多的美丽处女被残忍杀害,那种叫做油脂分离法的精华萃取使得这些女人的死似乎成为艺术的必然。他用油脂抹上所有女人的身上的时候,看起来跟一个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的圣洁,他用布把这些女人裹起,再解开,再把所有油脂刮下来的时候,他认真的像个孩子在玩他的一个最挚爱的游戏一样的纯洁,你看到的只是用地狱在描写天堂,用肮脏在描写纯洁,用恐怖去叙述浪漫。

    我找到的“第13瓶香”就是,香水无关乎爱与不爱,而是要揭示一种最本原的恐惧,一种比讨论爱与不爱更可怕的恐慌——不能证明存在。这也是我在阅读完小说后与汤姆提克威最大的分歧。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同影片最震撼的一幕是尾声部分对葛奴乙行刑的那场戏。那场处决宛如一场浩大的盛典,全城的人们聚集到广场,爬满了城楼和屋顶,只是为了看到这个口耳相传的凶手是如何被处决,那种叫嚣,那种痛恨。但是当葛奴乙走下马车的一瞬间,因为身上香水的缘故,所有人的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貌似上帝已经来到他们身边,而自己正是他虔诚的信徒。葛奴乙把精心从被害少女身上提取调制的香水洒到手帕上,国王一般,优雅地轻轻一挥,所有在场的人几乎就要窒息,包括刽子手和教宗都不禁惊呼,他是天使,他是无罪的,“he is man,he is nature”,然后众人开始宽衣解带,开始抚摸、拥抱对方,偌大一个广场变成了露天狂欢的所在。据介绍这一群裸场景用到750个临时演员、40个化妆人员与35个服装助理,因为要表现盛大的感情变化、宽衣以及拥抱的动作,光是脱下笨拙的古装就得练习多时,才能在镜头前脱得轻松,更别说脱衣之后要表演的动作,所以提克威请来欧洲著名舞团“La Fura dels Baus”,由这支巴塞罗那的舞团组成约150人的核心团体与其余600个打散的临时演员诠释出当时心旷神迷的陶醉气氛。但我与提克威的分歧在于,小说中葛奴乙杀人动机就是将少女的气味占为己有,仅仅为让自己拥有气味而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提克威在处理这场戏中,却让葛奴乙一人站立在到处躺满全身赤裸的天体广场上时镜头反复出现最初那个被误杀的红发少女的身影,甚至后来让葛奴乙流下眼泪,教人理解他在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显然理解错了作品的主题,也矮化了作品。这一周的《上海壹周》,连岳有这样一段话,“只有爱这种东西,僧道妖魔,上下九流,人人都有——确切地说,是人人生而就被赋予的权利,像自由与尊严一样——那些可怜的没被爱过的人,至少也在心里体会过爱别人的滋味。走到再贫穷的山村和再没落的城市边缘地区,只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会有爱情,对于生活在冷酷世界里的最冷酷的物种来说,这像是某种拯救神迹。”我相信人人都有爱这种东西,就像人人都拥有体味一样,但《香水》中的葛奴乙就是没有体味,这其实是种隐喻,隐喻就是要剥开人人皆有甚至万物皆有的东西来探寻比爱还本原的存在。

    《香水》原著者徐四金是这样原本形容他笔下的主角的,“他的决断模式比较接近植物,或者更像那只仅仅攀附在树上的扁虱,除了永远的冬眠之外,生命什么都没有提供给他。”“葛奴乙这孩子就像这种扁虱一样,他严严地把自己包裹在他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静静地等候最后最佳时机。除了粪便,他吝于提供任何事物给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微笑,没有一声尖叫,没有一个发亮的眼神,甚至连一丝丝气味都不愿意提供”。这些文字精确地勾勒出主角葛奴乙的特性。“他用嗅的比有些人用看的还要准确,因为他在事后观察它,因此是以更高的形式,仿佛看到某种逝去事物的精髓和本质,而不受当前事物的寻常属性所干扰,因为后者除了喧嚣扰扰和争奇斗艳,就是活生生的肉体令人作呕地挤在一起”。令其丧失是为更显其纯粹,没有味道又对味觉的天份正是用来形容主角太过超凡入圣的一面,而超凡入圣的另面却是孤独,孤独到他自己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而显出恐惧,所以他在离群索居后又回到世俗里,他要完成的其实是从神化回归人化,从本质回归自然的救赎,救赎证明自己确实真实存在。

    理解这些就不难理解以下的情节,为什么是谋杀却看不见阴谋,为什么电影只有越来越华丽的抛尸现场,纯洁的肢体美丽地扭曲着,和教堂、石墙这些环境做着鲜明的对比,几乎是值得定格去看的画面,而不会让你联想到任何不好的东西。葛奴乙就像香水一样的透明和冰凉,剔除了爱会带来的肉欲,谋杀仅仅成为他出于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本能,就像我们普通人无法抗拒呼吸的本能一样,所以我们甚至无法再给他定罪,即使扮演最后被谋杀的少女罗拉的饰演者者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在谈到葛奴乙时,也认为“他一点也不坏”,在小说玫瑰色的烟雾里,也许你也会感觉,当葛奴乙提刀向你走来时,那一刻你可能已无怨无悔,除了请求他杀死自己以永远地拥有这种香味,其它的已别无选择。当葛奴乙独自站立在俯瞰众人群P的行刑台上时,他确实是哀伤的,但绝对不是“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他的悲恸而在于他发现他的香水仅仅证明了可以让人得到他最想要的错觉,就像所有味道都可能产生一种心情一样,新鲜鸡蛋与发酵面粉混合产生的类似精子的味道表示粗鲁,会得到重视;稀牛奶和干净的软木塞可以带来引起同情的味道……就像《食神》里吃了撒尿牛丸的吴孟达感到自己穿着纱衣在海滩边奔跑的功效一样,却依然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甚至那一刻更像是遗忘了他的存在,只沉醉于自己的欲望中。所以电影在那场中让葛奴乙眼前出现他对少女的爱情明显是一处阅读理解错误。也正因为葛奴乙从此发现香水与爱与被爱无关,与证明自己存在无关,所以最后他决定做一件唯一可以让自己和味道融为一体的事情,1767年6月25日晨,这一天又是这年最热的一天,他回到他的出生地,走进由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组成的聚集地,将剩下那些足以征服整个世界的香水一滴不漏地倾倒在自己身上,对于这些人,他们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的时候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可口的肥肉近在眼前,人们争先恐后的冲上来将他分食。天才终于可以和他挚爱的味道合为一体。

    当然,除了这个分歧,总体电影改编部分还是成功的,比如小说中的遇害女子都是黑发,而电影对最初与最终被杀的两个主要女子无一例外选择红发美女,据说红发是吸血伯爵德拉古拉后人的标志,又据说红发的人对痛觉更为敏感,这就更能让人通过视觉感觉她们身上的浓郁。特别值得褒扬的是作为新人出演葛奴乙一角的,出生于1980年的英国新秀班维萧(BEN WHISHAW),兼有魅力与神秘感,在与饰演调香师鲍迪尔的达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的对手戏中,对角色的理解甚至比金奖影帝还要到位,而仅有16岁的瑞秋哈伍德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只永远想飞走的蝴蝶一样。而有报道称电影还带动了相关衍生市场,最近,调香师Christopher Laudamiel与Christophe Hornetz还根据主人公葛奴乙的嗅觉描述,配制了15瓶香水组合“Le Parfum”助兴,由近年主攻香水事业的Thierry Mugler时装屋限量发售,每套700美金,其中14瓶味道来表达爱情、贞操、生命、热忱、财富、性欲……不少香味的“惊悚”程度实不亚于电影情节。而第15瓶Aura(气氛),是14瓶元素的合成,能独立存在,更能交织强调,突破传统的“前调、中韵、余味”框架,手法之大胆诡异,留下史无前例的嗅觉烙印。而在伦敦也仿效电影裸体,The Perfume Shop举办了一场裸体香水时装展,模特们全身仅“穿”香水走天桥,观众戴上眼罩,让鼻子充分发挥想像力,不过席间却频频有人忍不住偷窥,饱览春色。

    人与爱俱来,人,人人有爱,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会怕分手,怕失去,原来不是怕爱失去,而是怕曾拥有的爱找不到之后存在的证明。又想到了《香水》这部小说里那令人称道的描写香味的语言,如葛奴乙找不到罗拉的香味:“在城市的香水衣服中,在这成千上万条线织起来的面纱里,缺少了一根金线”。其实我们害怕的也是在这成千上万爱与被爱线织起的生活里,缺少那一根金线,在五味生活里缺少“第13瓶香”——拿什么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还存在,无论证明给你,还是证明给我自己。人人生而被赋予爱的权利,但爱情最后还是稀缺的。爱情有什么难,到了青春期,你爱一个人,恰好那个人也爱你,就行了,可是,最后真正能得到爱情的人又有几个?也许现实不得不令我们分开,把你变做回忆,谁又来证明回忆也是爱,即便爱的不是人,是神,在狂热之后你也不得不苦于寻找这份爱还依然存在的证明。这周我看的电影是《面纱》,里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镇老修女对女主角的一段话。她说,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疯狂地爱过一个人,就是上帝,后来才明白爱情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一段时间,她和上帝之间就像老夫老妻,谁都不关心谁。于是她只有把尽责作为她对上帝的爱还存在的证明。所以,honey,当你觉得是到你的爱走过的时候,是完成了一个前身约定,请不要约我做最后的拥抱,我不想再要一次来证明这只是最后,我只想留自己在回忆里看护那段爱,以此做爱依然存在的证明。

    爱与被爱是双方的事情,爱与被爱也许有天会迁移,我不担心那些爱走远,我害怕是再证明不了她曾存在过,从这点来讲,我也成了葛奴乙。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的,但不能要他所想的,这电影因此不是惊悚而是出悲剧。

    (原文地址:)
  2. 在我迄今为止的读书生涯中,有两本书绝对重要。
    一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本是帕·聚斯金德的《香水》。
    前一本书直接导致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热衷于东编西抄地弄一些小故事出来,证据就是,那些小故事常常以“很多年之后当我回想往事就怎么怎么”或者“后来让我一直引以为豪的是什么什么”之类的文字作为开头。
    后一本书则终结了我那段热衷于编造小故事的生涯。聚斯金德在这个关于谋杀少女、提取体香、制造香水的故事里所展现出来的惊人想象力,让我瞠目结舌,也让我彻底明白了自己实在不是一块编故事的料。

    很多年之后,这后一本曾经让我瞠目结舌的书,居然、终于,被拍成了电影。
    应该说,曾经拍出过《疾走罗拉》的汤姆·提克威,非常成功地将《香水》中那个充满味道的世界,转化成了光与影像,转化得腔调十足格调十足。
    油画般的光影轮廓,毫无血腥和暴力气息的香艳谋杀,主人翁格雷诺耶千里追踪制作香水的关键少女,香水完成后格雷诺耶振臂挥香令众生迷醉:每一个场面,汤姆·提克威都再现得可圈可点。
    两个小时的观影过程,弹指一挥间。
    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有人问爱因斯坦,您能不能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一下您的“相对论”?爱因斯坦回答说,您跟一个美女面对面,觉得几个小时就好像几分钟一样,跟我这样一个糟老头面对面,几分钟也好像是几个小时一样,这就是“相对论”。
    按照爱因斯坦的这个解释来类推,汤姆·提克威绝对是把《香水》拍成了一个美女,而不是一个糟老头。

    但是,即便如此,看完之后,我觉得,变成了电影的《香水》,也终究只能算是一个还不错的美女而已,远没有达到增之一分则太少减之一分则太多的倾国倾城的程度。
    起初我以为,这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故事会怎么推进,所以没有情节上探索的乐趣所导致的。不过,看完电影的深夜,我找出已经蒙尘多时的书又看了一遍,所感受到的那种震撼依然超过电影。
    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也许,唯一的解释就是,有的时候,平平常常到无以复加的文字,都会比华丽绚烂的光与影像,更拥有那种直抵心灵深处最隐秘的角落的力量?
  3. 看第二遍,发现理解错很多……语言啊……
      
      
      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
      他本没有错,却被爱遗弃一生
      
      电影正片的开场,伴着画外音,镜头摇晃似乎走路的人的视线--1744年,法国。肮脏杂乱的菜市场;一个男人将一筐鱼倒下,和一个同样浑身腥臭,湿头发披脸前的女人说了一番话就离开了(很多台词没有听懂--)。
      片刻之后,这个女人突然表情痛苦,镜头转向她圆突的肚子。她倒在地上,使劲,然后伴着哗啦一阵水声,她用杀鱼刀剪断自己这部分脐带,踢开婴孩--这就算生产完毕。有人前来,她吃力站起来,神情虚弱恍然,然而却真的似乎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
      那个婴孩躺在鱼堆上,肚子上的脐带,浑身的残血,让人看了可怕。他闭着眼,但是小鼻子抽动。四周的一切气味,鱼腥味,狗味,垃圾味……刺激着他天生无比灵敏的嗅觉。约一分钟之后,他终于睁开眼睛发出哭声。
      人们开始寻找声源,通过鱼摊掩布的缝隙看到了这个才出生的婴孩,于是寻找孩子的母亲。然后镜头便是正要逃跑的母亲被逮住,下一幕便是上了绞刑台。
      这是第一个因为他而死的人。第一个遗弃他的人。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刻遗弃他。
      
      
      不知道他吃什么度过生命最初那段时间。他竟然这样活了下来。他叫Jean-Baptiste Grenouille。
      在襁褓里被送去孤儿院,刚到的夜里占了一个男孩半张床。这个男孩和其他几个孤儿打算闷死他。
      --不晓得为什么这些孩子这样,难道只因为他会分他们的食物?他们自己也是孤儿啊。因为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和爱,所以也变得残忍?怎么让我想起那些自己刚出国时候受了苦现在也不愿意举手之劳帮新人的人。
      他的哭声吵醒了孤儿院太太,救了他,也让那些孩子吃了棒子。
      可以想象他慢慢长大,都是不受其他孩子欢迎的,于是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而灵敏的鼻子早已让他和任何人不一样。他总是用力吸气,闻着各种新鲜的气味。也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学语言背单词--用嗅觉。他甚至可以闻到很远以外池塘里的青蛙卵。
      他把树枝,树叶,苹果放在一起闻,背后飞来一个果子,他闻到所以躲开,不知道那个砸果子的孩子会不会被吓到。他甚至闻死老鼠,闻到里面的蛔虫。
      再大些,他被卖去码头(?)当劳工。孤儿院太太和工头讲价,成交,回走,被抢钱的人杀死在几步之外的门口。这是第二个遗弃他然后马上死去的人。
      
      
      Grenouille在码头干活,突然有天工头让他一起到巴黎市区送货。这一行,大开“鼻界”。各种各样新鲜的气味在城市中间向他飘来。他在香水店外隔窗闻了很久。店里生意兴荣,调香师在太太小姐面前晃动香水瓶,飘动滴着香水的手帕,她们则一片痴迷神情。尤其那蓝色瓶子里的香水,更是迷惑众人。
      突然一股特殊的气味吸引了他,他寻香而去,跟踪一个红发少女的背影走过了几条街。他从未闻过这种香味。少女和她那篮柳橙(?)。
      少女转身,被吓掉,然后还是给了他第一份爱--以为他想吃橙,伸手递给他两个--这个善良的女孩,片刻前曾同样送给街边乞丐老太两个橙。
      他说不出一个字,也没有接橙,却是捧住女孩的手,死命闻。女孩吓到,抽手转身逃走。而他那超能的嗅觉,哪怕跑了几里也能够寻找。
      他找到她,从背后出现,继续闻女孩的背。女孩回头,吓了要叫,正好有人经过,他堵住她的嘴,拖到边上。人走远,他松开手,她却已经永远断气。
      第三个因为他而死的人。第一个他杀的女孩。但是是误杀。
      他愣住,我想那一刻他没有太多想法。既没有害怕,也没有伤心,他一时还没有接受现实。他舍不得那个充满神奇香味的身体。最终他解开她的衣服,嗅遍她全身,很用劲地嗅。最后,尸体冷却,香味不再,他开始不安。
      回去工头那里,挨了一阵打。而那晚,他一直没有睡,他在思考。回味那少女的气味,思考不再存在的气味如何复制。
      
      
      香水店全景,镜头从窗口推进。没有一个客人,老板兼调香师在内打瞌睡。当年年轻有为的调香师已经江兰才尽,没有灵感,甚至嗅不出那蓝色瓶子里香水的配方。房子时不时地震般震动一下。
      一天夜里,Grenouille送一批皮料去香水店。进店开始直到地下室,他的鼻子第一时间闻过所有气味,辨认和记忆更在瞬间完成。
      他和老板说什么我没有听懂,后来便是他说他可以马上配出一种香味,争执之后,老板终于同意他试,只同意配一小瓶。他不认识那些瓶子里东西的名字,但是了解气味。很快,他配好,老板又惊又怒,他说他没有完,又加又配,然后说那才是出色的香水。老板闻也不闻赶他出门,但是同意考虑收他。
      第二天,老板把他从工头那里买回。那个工头开心地拿着钱,却在桥上失足落水。第四个因为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
      
      
      香水店因Grenouille东山再起。他实验着他的想法。老板教他各种基础常识,如何将原料(花草)煮沸再蒸得植物浆液(larme),以及香水的前,中,尾三调。每个调4个小瓶子,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
      一天夜里他砸了很多东西,老板赶去看,他实验了丢各种东西进大锅炉(玻璃杯,皮料,甚至小狗!),但是什么气味也没有得到。老板告诉他,这些东西就是不会出来气味的,不存在的就是无法复制。就这么一句话,无法复制物体原有气味,竟让他立即晕倒,差点死去。老板很紧张他的安危,但是不是因为爱,是因为他给他带来很大利益。
      他醒了,喃喃着也许可以换一种方式复制气味。问老板,是否也许存在。老板表情复杂地点头说也许存在。
      他想离开,于是和老板达成协议。他留下很多香味配方,老板给他写证明(?)。然后分道扬镳。
      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然后房子震动,这次是彻底倒塌。
      这次,是他离弃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
      
      
      Grenouille需要远离大城市,找简单,纯净的环境去思考复制气味的方法。他需要复制那个不在存在的红发少女的气味。
      没有地图,没有任何工具,靠着鼻子的辨别方向,岔路口凭着感觉选择。
      他在一个山洞里住了很久,慢慢忘记了自己的计划。一天夜里,他梦到那个红发少女,他就站在她面前,而她却看不到他,问,谁?这里其实是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那个少女闻不到,于是他对她而言不存在。他醒来拼命闻自己,再冲进大雨中洗澡,再闻自己,还是什么也没有。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
      他要继续他的计划,他要寻找和尝试他的方法。
      
      
      途间被一个气味吸引。又是一个红发美少女。因为这个美少女的体香,Grenouille来到这个小城。小城开始了不幸。
      他继续实验他的想法,煮了一个女孩,但是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后他花钱找妓女回来,想把发膏似的那个东西涂在她身上,然后用类似保险膜作用的布裹起来,隔上一夜再刮回来,这样会有女人的体味。结果那个妓女看到他的刮刀,怕了,觉得太变态,就把钱砸还他要走,于是他开始了蓄意杀人。
      小狗证明了他这次实验的成功。
      这以后,接连12个女孩遇害,被发现时候都是被剪了头发的裸体。
      小城开始恐慌,骚动。
      即便再三警告女孩夜里不要出门,还发了枪给市民。
      而那些枪则成了太过紧张的市民互相误杀的工具。
      这里真的有点不太合逻辑,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办法去查。
      而他行凶以及进行制造香水那些过程,居然这么安全。
      不过他的嗅觉太灵敏了,别人在哪里,在干嘛都可以用闻来知道。
      
      那一排准备前,中,尾三调的小瓶子被装满。剩下最后一个。最重要,最特别的第13瓶香。
      那个红发少女一共逃过3次。
      她聪明的又极爱她的法官父亲要求搬家,知道那个坏人要在这些女孩身上得到什么,而应该要最好的女孩到手才会完结。他预感这个最后就是他最爱的女儿。
      他还故意兵分两路,让仆人上女儿的马车,自己带着女儿单独逃跑。
      
      这里就是故事夸张的地方了,好几里呢,鼻子真的可以嗅出位置。而且步行和马奔跑,只差五六个小时而已吗?
      父女二人在一个家庭旅馆住下,父亲将女儿锁在窗口对着海的悬崖的房间,自己在隔壁。但是,钥匙,居然放在床头柜!
      女孩不能理解父亲的做法,更觉得委屈。
      
      夜里,Grenouille从房东的窗口爬进,房东夫妇没醒也就算了,后来跨过一只狗--狗也不会醒的么?这里又是一处不合逻辑。
      打不开女孩的房间,他就去去父亲房间,直接拿走钥匙。
      
      女孩在睡,他举起棒子,女孩转过来,他竟然停住,女孩也是用嗅的方式醒来,然后看着他。无声无息。
      知道女孩难逃一劫,但是不知道这里为何他没有立即动手,为什么女孩眼神那般。因为Grenouille应该是没有气味的,而女孩却是嗅着那般醒来。
      第二天清晨,当父亲打开女孩的房门,女孩像其他女尸一样被剃了头发裸体躺在床上。父亲的哭痛彻心扉。
      不远的山坡上,Grenouille在专心蒸煮这最重要的第13瓶香。用最快速度加入已经调制好的香水里,藏进贴身衣袋。然后被捕。
      又有一个不合理,他离开那个小城时候斜背着一个包,怎么都不可能放下这个蒸炉。。。
      
      女孩的父亲将Grenouille倒吊,置于水桶中再抽上来。他神情呆滞地苦苦逼问Grenouille,为什么要杀他的女儿。
      一个伤心欲绝的父亲,苦求完全没有意义的答案,只因为他已经不知道缺失的生命要如何继续。
      
      回去那个小城,全城人都恨他,都要看着他死。--这个在片头已经上演过。那种叫嚣。那种痛恨。
      可是,Grenouille把香水通过手绢点在自己的大动脉上。他用这瓶完美香水迷惑了所有人。
      前调:人们感动地拜他,觉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
      中调:人们迫切需要他的香味,得到时几乎要昏厥;
      最后,他散那块滴了香水的水帕出去。
      尾调:人群全像着了魔一样,开始脱衣,开始乱伦。有异性也有同性,甚至三人,甚至神父。
      这个场面拍起来倒真是很困难。
      那么大广场,到处是裸体的人,群众演员要这么多肯拍这种镜头的,还要足够敬业--因为都只扫到一点,但是有一处不对就很容易看出。
      
      Grenouille也嗅着这个香味。他自己也从前调走到中调再到尾调。人群踢翻一箱橙的时候,他想起最初那个红发少女。
      这时,他的幻想里出现的是少女向他伸出手来,他们拥在一起……相爱相吻,身体接触,气味并和。
      然而所有人都被香水迷惑了,他却清醒。他清醒记得她僵硬地躺在地上,她死了,那个体香不再。眼泪滚下他的脸庞。
      这瓶香水让人都有爱的错觉,就是让人得到最想要的。哪怕是幻境,也至少存在。
      所以那些人疯了晕了迷糊了,但是那个状态应该是幸福的。
      唯独他,错觉只是片刻,始终清醒所以痛苦;他意识到他的爱已成风,于是绝望于是消失。
      
      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原来Grenouille还是有爱的。
      他从出生到死,都没有人给过他爱,那么他会杀人,这样平静地杀人,为了这样一个他爱上之后立即消失的红发少女杀人,觉得合情合理。
      没有得到过爱的人,是会残忍。
      可是,在那个女孩递给他橙的瞬间,也许他感受到片刻的爱,或者只是我的想法--我没有看过小说,一点也不了解,还只是看了一片不太听得懂又没字幕的法语片。
      
      第13瓶香的那个美少女的父亲向他走来,他也还清醒。可是当他走近,也还是跪倒在这个香味里,抱着Grenouille哭,听到“我的儿子”这句……
      这里我猜,他曾经失去他最爱的儿子,就是片中他女儿换花的那块墓碑--小说里应该有答案。因为失去儿子,无比珍惜女儿。当都失去,心已跟着死去。
      这瓶香水让他得到他最想要的环境,所以他跪倒,抱住Grenouille哭,喃喃mon fils……
      
      Grenouille离开。
      这些人慢慢苏醒。看着自己和别人的丑态,全都窘迫地迅速穿衣回家。
      
      Grenouille回到他出生的地方,在难民区那样的地方,将整瓶香水从自己头上倒下。
      那些身上破烂肮脏并且饥饿的人们冲来围着他,要吃掉他。
      对于这些人,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时候的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的可口肥肉近在眼前。
      然后,他就这样消失。
      只剩下衣物和那个倒尽的空瓶。
      如同他出生之时。一无所有。
      末了,画外音:他至少来到世上做了一些事,出于爱(par amour)。
  4. 我觉得此片就纯粹是一部给仇女吊丝洗白的片子,但是豆瓣影评下面还有很多跟风的装X者 说不喜欢此片就是“智商不够,艺术修养也还没到一个层次而已” 艹,男人杀死活生生的女人做成所谓的艺术品就叫艺术吗?那如果是一部女吊丝杀优秀男人做成死物的片子,各位觉得舆论还会这么评价吗? 小说中的男主角,是个奇丑无比的怪物 外加上他的出身跟对待美女的畸形态度,应该是个典型的屌丝 但是电影里的男主角长得挺帅的,我觉得有些误导人了 用长得好看的男人,很多时候跟电影想要表达的东西,都是矛盾的 比如男主角杀死那些女人,是因为活的女人会产生痛苦的情绪从而影响香水质量,如果他真的很迷人的话,那么女人看到应该产生愉悦情绪而不是痛苦情绪吧。对待受女人欢迎的男人,活着的女人自然比死了的好,对待不受女性待见的男人,女人还不如女尸更能满足他的需求,让我想起了我朋友对恋尸体男的分析,恋尸体的人,几乎都是男性。 我看了这个电影,发现男主角杀女人的原因大致分为三种: 他杀第一个少女的时候,是因为他第一次迷恋一个少女的体香,可他的样子吓到了少女,于是他为了避免少女喊叫把他误杀了,在电影中,这个女孩似乎是他唯一爱过的人,他还为了她流下了泪水,一个因为贫穷丑陋得不到爱的可怜虫 他第二次杀女人,是发现一个女孩在草房里偷情,这个女孩死的最惨,被他给煮了。抛开别人对这个人物的解读不看,单从潜意识方面分析,不难看出,他似乎嫉妒别人有正常的爱情跟性。 他第三次杀女人,是他出钱找一个妓女做实验,可连妓女也不愿意配合他,于是他把她给杀了,其实他提炼香水的方法并不用杀掉女人,只需跟女人沟通好就行了,但自从杀了那个不愿意配合她的妓女以后,他就不愿意跟女人沟通了,直接杀掉女人处理尸体。这或许代表了某些男人因为跟异性正常交流有障碍,就对女人产生了仇恨的心理吧 影片最后,广场上的人们闻到他用杀了13个少女提炼出来香水以后,都开始群龘交了,这证明他从那些少女身上提炼出来的,不是爱!而是欲望!但此时的他却不断回想起第一个少女,可见他还是挺渴望爱的,但是他已经爱无能了 然后总结一下就是,这是一个得不到女人爱的挫男,因为憋精而对女人产生了扭曲的态度,进而极端的对待女人的故事,可怜可恨可悲。但更可恨的是很多看客似乎把这种行为合理化?我认为写这书的作者,很明显是包含了那么些不好的心理的,可惜很多文艺女青年没有发掘作者潜意识层面的东西: 《香水》这部片子里面有个细节:就是男主角尽管“嗅觉灵敏”,但是却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这使得他觉得自己没有存在感,所以变的不安起来。但那些美丽的女子们呢,身上的味道倒是如此的浓郁,于是他杀了那些女人做成了香水,最后又把香水倒在了自己身上,使得向来被人嫌弃的自己,成为了大家蜂拥而至的对象,最后竟然被大家吃掉。 其实这个看似荒谬的情节,反应的也是一种务实的屌丝现象,又名“屌丝的逆袭”:在我们这个社会,很多杀害女人跟儿童的男人,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他们找不到自身的存在价值(没有气味),也只能通过杀害比自己美丽善良的人(有香味的人),这样一来,自己也沾了受害人的光,变的有价值了一般。比如日本的那个食人魔,就是这样的人,之前是一个矮小瘦弱没有人关注的loser,因为杀了一个美丽的外国女人,所以竟然成了受大众关注的名人,还频繁的出书上节目,如此荒谬的情节看来现实中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以前听过男人说:“美女是艺术品” 看过《香水》这部电影,再想想这句话,顿时觉得恶寒! 那些推崇男主角行为的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觉得他干了一件他们想干却又不敢干的事情呢?所以他们才会说那些反对男主角的人都是无聊的道德家,难道除去道德因素,男人为了体现自己的艺术才华就去把活生生的女人做成没有生命的艺术品的行为就是可以被理解的吗? 再来说说男主角的所谓艺术天赋,也依然摆脱不了屌丝YY的典型套路: 他真的是一个“气味天才”吗? 各位不觉得把美女做成香水本来就是一件男性视觉本位强奸嗅觉的YY吗?就好比男人偷女人内衣YY一样,所谓的嗅觉享受不过是建立在视觉yy的基础上,男人对视觉的依赖远大于其他感官,而对于我这种各方面感官比较均衡,即使关灯也不影响我欣赏所爱的男人声音美,气味美,手感美的女人来说,爱人的内裤其实并不是体味残余最多的物品。我曾经闭眼嗅过很多爱人的日用品,结果发现残留体味最为明显的竟然是一支被他握了一个多月的笔壳,而被他穿了一天的内裤呢,上面残留的体味竟然还比不过贴身的T恤。 接下作为一名对男人体香特别敏感的女人,我来详细分析一下这个“嗅觉天才”的扯淡之处: 首先,自然界里面能够提炼香味的动物,如麝鹿等,都是雄性而不是雌性,至于人类,也没有理由证明美女就比美男更有提炼香水的价值。 其次,无法证明女人的体香跟她的美貌就成正比,而这个片子里被此男杀死的女人,却都是视觉上的美女。 最末,就算美女的体味对男人更有吸引力吧(可惜目前为止,我只看到女人可以通过男人体味来筛选男人的科学研究,至于男人通过体味判断女人,我只找到一则男人偏爱排卵期女性体味的研究,这只能证明同一女人不同时期体味对男人吸引力不同,无法证明美女比普通女对男人更为体味上的吸引力),让我奇怪的是,片末的那些女人们闻到从女人身上提炼的香水,也会跟男人一样产生欲望,太不照顾直女的心理了 所以吧,这本质上就是一部屌丝YY“美女其人必香”的故事,跟YY美女不长腋毛不拉大便的YY没有区别,看来这点上中外屌丝都一样。 如果男主角这就叫气味天才的话,那么让D8十万给美女跪舔黑丝臭脚的吊丝们情何以堪! 男人打着成就艺术才能的幌子杀死女人做成艺术品的时候,可曾想过被他杀掉的女人有可能也是一个有着艺术才能的艺术家呢? 假如我是一名天才烹饪家,我把男主角那奇特的鼻子割下来,做成比象鼻更美味的菜肴,吃到他鼻子的人都觉得很快乐,那么算不算是更好的体现了男主角的价值呢? 《香水》这部淘汰男打着艺术的名义屠杀优秀女的电影看的我好憋屈,所以我想写个番外篇反转一下,大致内容是我跟对象都穿越了,我成为了一名拥有天才厨艺的女孩,无奈我对象患上了丧失味觉的疾病,即使我采用象鼻猴脑这样珍贵的食材,也不能让他恢复味觉。这时候我听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个奇怪的男人嗅觉超级灵敏,然后根据我们东方人吃啥补啥的跳跃性思维,我认为把嗅觉特别灵敏的男人鼻子割下来做成菜肴给我对象吃,说不定能使他的味觉也变的一样的灵敏。于是我戴上红色假发,假装成猎物去引诱《香水》的男主角来猎杀我,并趁机反扑,一棍子打晕了他,然后把他的鼻子活活割了下来,空运回去用最精益求精的厨艺烹调,在烹调过程中发出了奇异的香味,使得方圆百里地以内的人们都愉悦的跳起来了舞蹈,我对象吃了我烹调好的鼻子以后,味觉也全部恢复了。而那个杀女人做香水的“天才”呢,因为被我割掉了鼻子,所以再也不能受鼻子驱使去干坏事咯,我的厨艺进步了,而他的香水配方,却一直没法完成。 那些喜欢《香水》这部电影的人总说,把少女杀了做成香水,要比让她们活着更能体现她们的美;那我也可以说,把那位天才主角的最引以为傲的器官切了做成美味佳肴,要比长在他脸上更能体现他的美。追捧这部电影的人认为捂嘴致死就是神性,根本不在乎凡人的看法,那我也可以说,我使用自己的权利积极删评也证明了我拥有神性,根本不会动摇立场,不知道追捧这部电影的男女是否会同意我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