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都市里,四位女性都有过难过窘境。Miranda是和幼稚的酒保男友分手,她站在客厅门外颓然:我真的试过,尽力试过了,对不起。Charlotte当然是发现第一任丈夫的私密身体问题,又生不出小孩,穿性感内衣看医生做针灸,一套劳心劳肺下来,最终还是一拍两散。Samantha最勇猛果敢,编剧就安排她患乳腺癌,和金发小男友搞到一半,抓下一大把头发。Carrie就更多,无数次的分手,在秀台尴尬跌倒,淋雨,被偷,因为她是敏感细腻的作家,又是整部剧的第一叙事人,所以生活中一些微小的令人泄气细节都由她完成。
但最难过的一幕,是出现在她和Aiden已经分手后的好久,她彼时正在和一个玻璃心男作家约会,和他告别后走到半途偶遇Aiden,他背对着她,她上前打招呼,对方侧身转过来,胸前是一个婴儿袋,背着婴儿。
那一刻真真是物是人非。
有时候怀疑一个人一生中碰到佳侣的次数是不是有限,Aiden过后Carrie就再也没碰到什么像样的有commitment的伴侣。作家玻璃心,Carrie谈论自己前男友不对,谈论他书中细节不对,走红毯记者要多影几张她的独照也不对,怎么都不对,分手也分得不利落,是最最难看的落跑。俄国艺术家更虚无缥缈,最后还收获一记疑似掌掴。Carrie那么美又有趣,在人生前半段一定是情场无限上升,换掉这一个,下一个更好,间歇还能插足大先生的婚姻,风生水起,活龙虎跳,但走到某一个转折点,突然好像人生的气势没有像之前那么鲜花似锦烈火烹油了,有点点颓然,有点点卑微,是karma,又像用光运气。
明确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好像会过得比较好。Charlotte从始至终就要做曼哈顿区美丽妻子,有家庭有小孩,所以执行力强,寻觅的伴侣都是必须有commitment意向的。第一次失败,没关系,获得一套房子,再战,和离婚律师组成家庭,有波折,但最终她会收到一位中国弃婴做女儿。Samantha要的是性和痛快,也很具象化,搞完就跑,对方要约「下周六我们什么时候见……」,话没说完她就溜之大吉。碰到金发小忠犬,粘人甩不脱,就试着交往下去,谁知道患癌还不离不弃,经过生死考验。Miranda是事业最好的一位,用自己的钱买公寓,「是用你丈夫的钱付的首付吗?」「不是。」「那是你父母的?」「不是,是我自己的钱。」这段和房产中介签字时发生的对话,底气十足,可能是当代女性最心向往之能发生在自己人生的对话之一。
至于Carrie,她在最后一季最后一集里终于面对俄国艺术家作出剖析自己所有动机的自白: 「I'm someone who is looking for love, real love, ridiculous, inconvenient, consuming, can't-live-without-each-other love.」听了真觉得好虚幻啊,real love到底是个啥啊,但同时她也是真的好忠实地在执行自己这一套哲学。
对Aiden不算real love吗?第一次交往的时候中途劈腿大先生,又为了「忠于内心」告诉了Aiden,对方难过得不知所措,眼角含泪地淡淡离开。第二次为了重新追回来,去Aiden家门口投掷石子砸玻璃窗挽回,一路发展到对方为她买了隔壁的公寓房间,敲开墙要展开新生活,结果一提到结婚,她又怂了。她因为大先生不给commitment而分手,又因为Aiden要给她commitment而分手,这其中反复让观众看了真的大呼你是不是有病。虽然知道编剧可能就是为了曲折一些,为了突出大先生才是她的the one,但作为旁观者一次次看大先生耍Carrie于股掌之间(死活不给承诺,不带她见家人,说搬离纽约就搬离纽约,心脏病做完手术翻脸不认人……等一系列),真的觉得……不是美剧女主角还是覅挑战这么高难度的关系了。
她错过最佳结婚对象Aiden,我觉得她就是错过婚姻这件事,有时候没准人的一生真的只有一个最佳对象。最后大先生拯救她于巴黎水火之中,好像一个特别绵软无力急吼吼的结局。可能中国人信奉的是「本性难改」?就感觉之后还会有非常多幺蛾子……但她的女友们都有好的归宿了,亟需结尾,也就勉强让大先生出来做一个圆场。
感觉除了Carrie,人人都目标明确,知道想要什么,中途当然有弯路,谁能笔直冲向终点?
最喜欢Miranda, 事业心强,对朋友也是向来直言不讳。 有一次崩溃是因为母亲过世,全程忍住没流泪,但却在去挑选内衣的试衣间里突然抱着那个言行举止略微粗鲁但热心的导购员大妈哭了起来,她粗暴地闯进那小小的试衣间,觉得自己经验丰富就大手大脚地触摸指导起Miranda的尺寸起来,那种粗野又温暖的「地母」感让她放下防备,终于可以大哭。她人生鲜有失控,失去男友的第二天就成为律师合伙人(那个转景印象深刻:我失去了一个partner,但又成为了一个parner),顶多是当单亲妈妈那一段,但因为经济条件良好,所以最多烦恼就是骨盆变大有段时间穿不进之前的牛仔裤而已。最后她放弃了曼哈顿的公寓,和丈夫小孩搬去布鲁克林。原来曼哈顿女郎搬去布鲁克林也不会死,她放弃一些东西,但换来的是和丈夫小孩在大院子的雪地里打滚玩耍,那一幕温馨到爆炸。
Smantha最潇洒,「我爱你,但我更爱我」简直成为全剧最震慑的金句,传统男性听到估计会吓一跳,强悍女性原来已经发展至此?尤其当时语境下,她摘下硕大钻戒,对着钻石王老五毫无惧色地轻轻放在桌上,如释重负离开。Charlotte也令人崇敬,只要她认定一件事,牺牲多少都无所谓。为了和第一任丈夫造人成功,她甚至愿意尝试中医针灸。第二任需她转换信仰,她立即学习背诵新的教义,重新受洗。大多数人是以为自己可以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但其实真碰到要牺牲,又畏手畏脚犹豫起来。虽然现在大家都崇尚不要为relationship改变自己一分一毫,高兴则聚,不高兴则散,但我依旧敬仰Charlotte,能二话不说做出牺牲妥协的人,其实内心强大就如同能二话不说抽身离开的人,都需要魄力勇气,不是人人都能做到。
最后,这部剧的细节和微妙情绪的描画,真的非常一流。Carrie在最后几集去了巴黎,受到culture shock,她坐在塞纳河边木讷而迟钝地吃着三明治,有游客的船经过,一个脖子挂着相机的小年轻对着她挥手,又拼命录像,一个远景拉出去,她成为这动人心魄的美景中的一部分,但她当时一点也不开心,就勉强挥手回去,却是近乎甩了一下的气馁感。不是画外音独白说自己多沮丧,也没有泪水,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说明白人物所有情绪,这种妙笔俯拾皆是,真的很好。
看Sex and the City的时候,很多关于Carrie Bradshaw的桥段很多我都直接快进了。后来发现不喜欢Carrie的不是我一个人,不喜欢这个演员的也不在少数,刚才看资料才发现她屡次获得美国金酸梅奖最差女主角。 不可否认的是Carrie是个好朋友,可靠、无私,值得信赖,不传朋友的秘密,不随意给别人增加负担,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往大局着想 (Charlotte婚礼想要逃婚的时候,Carrie安慰她一切都会好的)。 四个女人当中 Carrie是团队的核心,要是只有除她之外的三人,可能谁都跟谁处不到一块去。 但是单把Carrie拆开,作为一个个体来讲,这个女人简直是a mess。。。比如以下: 1. 不会理财。三十多岁时已是纽约小有名气的作家,收入应该是中等或者中等偏上。可是出租屋需要过户的时候,她的银行存款只有900美金,是个典型的月光族。最后还是跟朋友借到了首付。 2. 不良生活习惯。过量吸烟,熬夜,晚睡不卸妆,生气了还会不换衣服;睡到中午迷迷糊糊起床开始找人约约约;经常大半夜突然回家发现完了,稿子要due了! 3. 没有教养。以自己是纽约客为荣的人,随地扔烟头,扔垃圾,公共场合吸烟 ——这在美国都是一些disgusting habits,are you fXXking kidding me?高档的party后门外跟不是男伴的人玩脱衣看下半身,没结成婚打Big花瓣飘了一整条大街。。。你可考虑过清洁工人的感受。纽约脏乱差你和其他一些人简直功不可没。 4. 自我。Big要婚礼时临场退缩,并不是因为不够爱她,而是这不是big想要的婚礼。已是中年的男方第三次婚姻却要面对宴请的二百多人,Carrie从来都没有跟Big商量过对方理想的结婚方式是什么样子。连Carrie自己都承认,自己在结婚前发表的文章里,只有“I think..” ,从来没有“we”。 5.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跟Big和Aiden分分合合,她可以不答应Aiden求婚的,结果答应了又不结,把对方搞得遍体鳞伤;经别人提醒才知道自己想要孩子,去跟德国佬商量德国佬不想要,也就不了了之了;明明是一直深爱Big,有很多机会可以把握好好解决两人关系,结果不是在婚内乱搞,就是直接埋葬自己的感情把人家拉黑;抑郁了半年终于缓过来了,结果看到Big又爱回去了。。。天,你是怎么做到的。对得起你精神崩溃那半年么? 6. 拎不清。跟Big什么都不是,对方没让他一起去巴黎痛不欲生;德国佬跟她什么都不是,听到有人叫他去巴黎乐得屁颠屁颠;每次她的好友如Miranda提理性的建议,都要跟朋友吵翻,说“why can’t you just be happy for me”. 可过不了多久又肠子悔青,哭着回去。 7. 做作。在朋友家聚会丢了鞋子,非要得理不饶人想尽各种办法逼朋友原价赔偿。难道你的鞋都没有折旧费吗?电脑坏了Aiden帮买了新的,直接说她只要旧的甩人家一黑脸。。。 8. 虚荣。你的生活真的需要那么多全价奢侈品衣物和包包吗? 偌大的衣柜就能满足你生活的空虚吗。Aiden暂时搬进来同居的时候,恨不得把Aiden全世界的东西都给扔掉。。。不胜枚举。 9. 没有生活气息。不热爱动物,不懂艺术,从来不做饭,貌似也很少读书学习,写作的源泉全部是通过八卦、社交、搞汉子。 10. 没觉得她的作品有什么point。每次都是提出一个问题,然后” I can’t stop but wonder…?” ,然后给的答案都是不了了之,还不如跟着感觉走,或者际遇自然会work it out。这大概就是类似郭敬明一样的不入流 chick flick 作家吧。 11. 整体竞争力差。个人欣赏不来马脸、身材过瘦个头偏矮,声音尖锐我听着也不舒服只好快进,但关键还是没房没车没积蓄只有几百双鞋,(假设她的房子自己在还房贷,除了她还欠Charlotte钱,依她的消费水平,几年内不可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信用记录破产(经常过度开销后,说自己再也不会用那一张信用卡。真是不知道这种人怎么通过贷款申请的,理论上即使通过了贷款,偿还利率也是非常高)。Big转转悠悠了十几年最后娶了她,实在不知为什么,大概是真的对女人太绝望。。。 12. 没觉得她有多fashionable,倒是天雷滚滚的造型不少。孕妇装、婴儿服、走在纽约大街随身可以带一朵大花、全身亮片羽毛闪瞎眼,或者五颜六色城乡摇滚风。好看的装束当然也有,但是哪个女生打扮一下,全身的奢侈品装备,看起来都不会差。毕竟是大牌,穿出乡土效果和很难。 。。。。。。。 欲望都市里的这些人,除了Miranda还有对亲人的爱,其他几个父母实在都不知道哪里去了让她们放任自流。。作为Carrie的长期写作支撑和八卦来源,这几个朋友也不知道怎么可以长期忍受自己的各种生活细节被Carrie当做素材,写进书里还出版给全世界看。。。这真的在你们的舒适圈吗? Carrie这样的人,生活在世界大都市,工作清闲自由收入貌似还不错,可以有机会出入各种fancy party,买数不清的名牌,无论自己多么messy,没关系要相信the one,最后总会跟爱情在一起。对方倾力支持她的超大衣柜事业,买曼哈顿顶级公寓可以做到马上付现,有车有司机还是商界名流,相貌品味一流还有自己的酒庄。。。 少女们。当你在她身上看到你自己的时候,这不过是你年少时梦的泡泡和天上掉馅饼的幻觉。 Get Carried away, not Carried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