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看破红尘或者真正厌世了,我不要住到寺里庵里或者教堂里,或者有一天,我觉得我的生活各种圆满了,我也游够了世界只想找个地方度过余生,我就到伦敦去开一家二手书店,名字就叫Black And Company,养一条斗牛犬就叫Manny,如果养的是金毛或者贵宾就叫Bernard,如果是拉布拉多就叫Fran,如果是猫呢?那就叫莎士比亚吧。 有机会再在塞纳河左岸开个分店,想在哪呆着就哪呆着,想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日子。无聊了就开书友会和茶话会,腾个空间给想看书的沙发客顺便可以帮我看看店;有聊了就写小说和剧本,哪怕永远都写不完也不要紧。 我的男人和我亲爱的毛毛虫小姐,你们要与我同在,毛毛虫也带上你的男人吧,这样可以凑桌麻将了,如果有英国佬感兴趣也可以教教他/她。你们说要不要在国内开家店?谁知道呢,到时候再说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