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美]罗杰·伊伯特《伟大的电影》
在1964年9月上映时,《一夜狂欢》是一个成问题的电影,因为它采用了摇滚音乐片这样声名狼藉的形式。披头士乐队已经成了公众现象(七千万观众收看了有他们出场的“埃德·苏利文秀”),但他们还不是文化上的偶像。许多影评人去看了电影,也做好了屈尊俯就的准备,但却发现不能一笑置之:《一夜狂欢》是如此的欢快和新颖,即便是早期的影评也承认它很特别。三十多年之后,它既没有衰老也没有过时,不仅超越了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类型,甚至超越了摇滚乐本身。它是电影史上洋溢着生命活力的里程碑之一。
在1964年,我们眼中的“六十年代”其实还没有脱胎于五十年代的余烬。这部电影可能首次奏响了新时代的音符——也就是一开始乔治·哈里森的新十二弦吉他上弹出的和弦。影片里的中性打扮产生了巨大影响,成千上万的年轻人进入电影院时留着短发,随着电影的发展他们的头发开始长长,一直到七十年代前都没有再剪过。 从一开始,《一夜狂欢》就明显和那些以猫王及其模仿者为主角的摇滚音乐片不是一类。它聪明伶俐,无法无天,不把自己当回事。电影由理查德·莱斯特(Richard Lester)拍摄剪辑,震撼人心的黑白影像和半纪录片风格拍下了大男孩们生活中的一天。披头士成员的个性渗透其中,他们的俏皮话似乎并不把自己的星途放在眼里。在一个记者招待会上,有人问林戈:“你是个现代主义者(mod)还是个摇滚乐手(rocker)? ”他回答:“我是个笑话别人的人(mocker)。”
(关于译者这里mod与rocker的翻译我有点不同的看法。译者注释里解释了mod,也就是一种起源于英国伦敦的亚文化。其实rocker也是一种亚文化,且这两种亚文化之间有点水火不相容的气势。)
音乐方面,当五十年代摇滚的推动力日益稀薄的时候,披头士代表着一次突破和解放。电影里充满了不起的歌曲,比如《我应该更清楚》、《不能为我买到爱》、《我想成为你的男人》、《我爱的一切》、《能和你跳舞就很开心》、《她爱你》和包括片头曲在内的其他一些。列侬和麦卡特尼受斯塔尔一句话的启发,一夜之间写下了这些歌。
披头士明显缺乏管教。早于他们的摇滚明星都受过经理的训练,猫王像个乖孩子一样尽职尽责地在访谈里回答着问题。而披头士成员尽管有整齐划一的外表——差不多的发型和衣着——但他们用充满个性的对话颠覆了外表的相似,所以很容易认出约翰、保尔、乔治和林戈分别是谁。阿伦·欧文(Alun Owen)的剧本获得了奥斯卡奖提名,他在原稿中创作了许多短小的俏皮话,以防披头士们不会表演。但他们有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于是阿伦又写了新的东西来发掘这种特质。它们才是一流的作品。
《一夜狂欢》所激发的最有力的品质就是自由,留长发只是其表面上的标志。隐藏在背后的主题是披头士不愿服从已经得到确立的类型。(关于“已经得到确立的类型”,可以参看五十年代保守的中产阶级传统价值观。)尽管他们的经理(诺曼·罗辛顿[Norman Rossington]饰)试图控制他们,尽管电视导演(维克托·斯皮奈蒂[Victor Spinetti]饰)对他们在现场直播节目里的即兴行为感到抓狂,披头士们还是我行我素。比如林戈陷入思绪中,离开演播室无目的乱逛,被他撂在身后的录音任务只得一直等着他回去。还有当大男孩们从“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们在一大片开阔地里像小孩子一样跑来跑去。这一场面很有可能逐渐变成六十年代公园里那些恋爱集会(love-in)、自由集会(be-in)和其他行为艺术。
若一部电影有着惊人的原创性,其影响会波及许许多多的影片,以至于有时你很难看出最早的那部新在什么地方。戈达尔《筋疲力尽》(Breathless, 1960)里的跳接后来出现在几乎每一部电视广告里。特吕弗的《四百下》结尾处凝固的画面成了陈词滥调。理查德·莱斯特在《一夜狂欢》里的创新也变为耳熟能详的事物。但由于它的风格、主题和明星之间特别相称,这部电影并没有过时。片中洋溢着四个音乐家的兴奋之情,他们正玩得高兴,也很清楚自己处于创造力的巅峰时期。
1964年的电影比现在更温顺。好莱坞的大制作拥有上百人的拍摄班子和摩托车大小的米歇尔牌摄影机(Mitchell camera)。导演们使用传统的电影语法,有主镜头、交叉特写、插入镜头、二次定场镜头(re-establishing shots)、叠化和淡入淡出。演员被置于小心翼翼的构图之中。但秘密已经不小心泄露出来,约翰·卡萨维茨这样的导演开始拍貌似纪录片的剧情片。他们用轻便的16毫米摄影机,手提摄影,构图混乱,看起来就像从真实生活里截取的片段。
莱斯特在这一传统中汲取了营养。1959年他拍了《跑跑跳跳停停的电影》(The Running,Jumping and Standing Still Film),用了彼得·塞勒斯(Peter Sellers)和斯派克·米利甘(Spike Milligan)等演员。这部影片也是手提摄影,有无政府主义色彩,看起来傻乎乎的,其中包含的精神影响了《一夜狂欢》。莱斯特之前拍过纪录片和电视广告。他可以迅速而潦草地完成工作,也知道自己非如此不可,因为他的预算只有五十万美金。
电影一开始,披头士在疯狂歌迷的追赶下试图登上一辆火车。莱斯特给这个段落带来惊人的能量:我们能感受到歌迷的歇斯底里和披头士的兴奋,配合着片头曲交叉剪辑在一起(第一次有电影在片头这么做),用来暗示歌曲和狂热的殷勤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其他的场景借鉴了同样的纪录片外观,很多镜头似乎都是即兴创作,尽管只有一小部分实际如此。
《一夜狂欢》里的技术并不是莱斯特的发明,但他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一套极具说服力的电影语法,影响了许多其他的影片。今天我们在电视上能看到快速剪接、手提摄影、在跑动中对移动对象的采访、快速交叉的对话片段、纪录动作下的音乐以及所有其他现代风格的商标,这些都是《一夜狂欢》的子孙后代。
电影的剪辑非常紧凑,几乎没有哪个瞬间放慢了速度。但尽管优秀的片段如此之多,还是很容易挑出最好的:披头士唱《她爱你》的那场音乐会。这是所有电影里最持久的高潮段落之一。披头士表演的时候,莱斯特明确地表现出他们乐在其中——演唱时面带微笑——并在他们和观众短暂的镜头之间交叉剪辑。大多数观众是女孩,她们在整首歌过程中一刻不停地尖叫、哭喊、跳上跳下、呼唤着他们最喜欢的成员的姓名。她们制造的疯狂是如此激情澎湃,以至于这么多年后仍有煽动性的力量。(我最喜欢的观众是那个眼泪汪汪的金发小姑娘。她在极度的喜悦中浑然忘我,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来,嘴里大声喊着“乔治!”)
披头士和《一夜狂欢》的纯真当然没法持久。等待着他们的是作为史上最流行乐队的巨大压力,和神秘的东方之间的调情,乐队的分道扬镳,六十年代以来毒品的副作用,还有约翰·列侬的死。披头士会经历一个漫长的夏季,一个幻想破灭的秋季和一个悲剧性的冬天。但是,春天的时光是多么可爱啊。它全都包含在一部电影里。
(周博群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