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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草(2004)

美人草(2004)

又名: The Foliage / Years Without Epidemic

导演: 吕乐

编剧: 吴颖 石小克 黄兢晶

主演: 刘烨 舒淇 齐欢 房子斌 陈创 李梦男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上映日期: 2004-03-04(中国大陆)

片长: 99分钟 IMDb: tt0450044 豆瓣评分:6.7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叶星雨(舒淇 饰)忘不了1974年的夏天,本是知青的她在回乡的路上遇到了同样是知青的刘思蒙(刘烨 饰),虽来自不同的知青团,但两人间的感情迅速迸发。这时星雨的男友兼队中排长袁定国(房斌 饰)与思蒙所在的团发生了冲突,定国应此受伤,双方都埋下了极深的仇恨。星雨知道自己是双方冲突的最终原因,于是她主动的找到了刘思蒙希望能解决冲突问题。

演员:



影评:

  1.      在《美人草》里有这样一段戏:叶星雨在电话里得知刘思蒙回国了并约见她,她压抑住自己的兴奋,回到家后开始换衣服梳妆打扮。镜头里那个已近中年的妇女叶星雨换了一条裙子,肯定是也应该是她自己认为最漂亮的一条裙子,出门了。外面下着瓢泼大雨,她撑着把伞就这样背着丈夫去幽会自己的初恋情人刘思蒙。去的途中她那条漂亮的裙子被过往的车辆沾上了大片大片的脏水。叶星雨真的要去,就这样去见多年未见的初恋情人?这样的自己,已近中年,已婚多年,还未忘情?不管不顾她还是去了,打了辆的士奔赴约会地点。可是当车开过来,车内的叶星雨看见了举目四望的刘思蒙……远远的,车又开过去了。叶星雨没有下车,直接坐着车又回到了家。她回到家,躺在丈夫和女儿的旁边,隔着熟睡的女儿,她对丈夫说:“我回来了……定国,我回来了。”

          明眼人都知道“裙子上沾满脏水”这是导演玩的把戏,那时那刻的叶星雨已被兴奋冲昏了头,差点忘却了自己背景和责任,象个不知天高地厚一心要冒险的孩子,她实在找不出不去见刘思蒙一面的借口。这不“裙子上沾满了脏水”的借口来了,这下好了。这时的叶星雨和当年当知青的叶星雨有了些变化,容貌是其次,主要在于她的倔强和激情还是有了些退化的。放当年,“裙子上的脏水”怎么可能成为抵挡她去见刘思蒙的借口?就这一点,让我发觉生活的可怕。生活,它真的可以消磨掉很多东西,它也真的可以打磨出很多东西。前者如青春,后者如韧性。

          这两年自己越来越少流泪,一边庆幸又惋惜自己的心肠变硬变得百毒不侵,同时敬畏生活的艰辛。偶尔脆弱的时候,才会写下一些柔弱感伤的句子,如“春天的到来,总是有些晚。”其实是怕了未来的路。第二天天亮早起,又感觉生活充满鸟语花香,鼓起精神气,继续前行。不管前面有所等待,或无所等待,不管前面会遭遇什么,不会遭遇什么。这样的想来,人是真的很悲哀,象是被绑在了轮盘上,唯一的路就是不停地转圈圈,单调而重复。所以人才得有点儿盼头。

          1974年夏天云南,汽车站,昆明知青叶星雨(舒淇饰)在探亲之后返回兵团连队的那天没有买到车票,情急无奈之下的叶星雨追着末班车喊,师傅停车!停车!北京知青刘思蒙听见喊声,从车顶上坐起来,看见了追跑着汽车的叶星雨,他帮叶星雨叫住司机停了车,叶星雨总算赶上了返回兵团的班车,也算是跟刘思蒙认识了。从邂逅叶星雨的第一天,他就给了叶星雨一个盼头。他问了叶星雨所在的连队号,并对她说了一句话:“你真漂亮……我一会儿就回来。”刘思蒙并没有一会儿就回来,可是他终究会回来的。不论他走得多远,走得多急。他会带着初恋情怀,带着对叶星雨唯一的爱回来。看了开头我就是这么想的,电影的结局也正好印证了我的想法。

          看完了电影,我的喉咙一直有些哽,象卡了块骨头,欲吐不能之,欲咽又怕之。久久怅然,还一面缅怀着与叶星雨刘思蒙一样青涩,充满激情和痛楚的青春岁月,感叹那句“有缘是缘,无缘亦是缘”的佛家之言,斥责自己无法超脱的弱势精神领域。那时,我并不知道这故事的结局原还有另一个版本。后来在某处看到原著作者石小克说,他在小说里设置的结局与电影里的截然不同。石小克还说,小说中的“美人草”这种植物在金沙江的两岸代表两个含义,一是定情,一是分手。正是“美人草”所代表的两种不同含义,才让叶星雨与刘思蒙彼此误会。石小克让刘思蒙离开叶星雨的时候,送她一株“美人草”(其实是代表着分手),但叶星雨一直误以为是刘思蒙送的定情之物,耿耿于怀,在自己临死前找到刘思蒙,告诉他:其实,我一直想对你说件事,虽然这很残酷,我想说,我一直都没喜欢你……结果,刘思蒙楞了老半天,觉得自己没有说明白才造成今天的局面,最后也遗憾的死去。

          原来是个误会,美丽而残酷的误会。两个人在经过漫长而艰辛的人生岁月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不过是个误会。就象一场梦。虚无又真实,缥缈而厚实,美丽又残酷的梦。你我也许都曾经历过这样或那样的梦,或坚持着这个梦境中最无法释然的部分。可终究是场梦啊,它真遗憾。

          相比之下,石小克的结局好象更伤感,更悲情,更有力量。但毕竟太残酷。现实生活已经太残酷,偶尔栖身电影里不就为了寻找些不一样的东西?所以,我更喜欢电影里那个结局。电影里,两人已是百发苍苍,面容憔悴,又在那桥头上相遇,一切阻碍都已成过去,还是撑着伞走到一起,怀念过去难忘的岁月。这时的镜头遂又回到两人初遇的车站,叶星雨追着车喊,师傅停车!停车!刘思蒙听见喊声,从车顶上坐起来,远远的看着追跑着汽车的叶星雨,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车很快开远了,叶星雨停止了追跑,身影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终消失不见。

          这个看起来有些卖弄的结局才是真的让我动情的部分,因为它印证我思想过多次的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遇到什么人,不能细想,也无法琢磨,更别想刻意安排。

          就好比初恋。
  2.  

    前言

     

    五一在家。某天一早打开电视,发现央视电影频道在放《美人草》,在此之前,只是听说过其名字,只是知道一向以性感女神著称的舒淇在这部片子里突破自我饰演了个女知青。不过只看了一遍,就给我留下无数的思考。可以说,这是一部在我生命中让我思考最多又使我难以入睡的片子(也许是唯一一部)。于是决定写影评的时候一定要写这部,但寻碟的历程却十分艰辛,校园外的地摊上没有,害得我专程跑到夫子庙去淘,在问过了十家店后终于觅得这张VCD,珍贵得很。

     先把剧情简要介绍一下。1974年夏天云南,昆明知青叶星雨(舒淇饰)在探亲之后返回兵团连队的路上邂逅了让她一生难以忘怀的男人——大江对面的北京知青刘思蒙(刘烨饰)。叶星雨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袁定国(房斌饰)是她所在连队的排长。在红春坪的集市上袁定国和好友林山等人和刘思蒙发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袁定国和林山都被打伤。伤感而多情的叶星雨成为两个团知青武斗的导火索。为了平息流血冲突,叶星雨过江找刘思蒙谈判,却陷入了一场感情的旋涡。叶星雨将自己在袁定国面前保留了多年的初夜交给了刘思蒙。然而幸福的天平并没有向两颗相恋的心倾斜。

    下来我要把具体剧情、场景、画面和我对于电影艺术美、心理变化、人性美、爱情美的思考联系起来表述。请各位看官一定要耐心,首先我可以保证,如果你能跟着我的思路,必定会得到一番洗脑的升华,如若觉得我在吹嘘,或者对这些话题不感兴趣,那我劝你不要看下去了,我不是一个喜欢听到刺耳批评的人。

     

                               (一)

    影片首个场景是叶星雨到团里去申请回城指标。起先我以为在整部影片中,这只是个由头而已,但后来意识到:团领导一句很关键的台词提醒了人们那个年代的背景,“申请病退回城是有一定规定:得有你家属所在地地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家属所在的单位、街道、派出所的介绍信,还得有你申请人本人所在连队的介绍信。……经过连里的民主讨论表决,再正式批准。有啥不清楚的,尽管找组织,组织!”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文革时期,知识分子下乡。我不希望把对那个年代的批评仅仅停留在政治黑暗或政策失误上,那是一个中国绝大多数人主动或者被动地犯着不道德错误的时代,而这所有的错误中对人危害后果最大的就是人们没有自由,哪怕你想做到最好,哪怕你努力,也没有用,人没有自己,人只是组织中的一个元素。一个道德的社会应该让存活于其中的人们都有最基本的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一个组织不能保证其中的人有个人幸福的话,那么除非强力控制,组织中的人无可质疑地会存在离心力,如果没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被组织骗了。文革中的社会是一个变形的社会,但其中的人却可以不及社会外在整体表现的如此变形,他还是可以尽力做好自己,当然这里不讨论这种努力的后果。

                                (二)

     

    第二个场景表述的是叶和刘思蒙爱情的发端。晴朗的天空映衬下,一辆红色的长途客车行驶在云南那充溢着热带绿色气息的山间公路上,刘思蒙因为车内人满,坐在车顶,当他发现车后有没赶上车的姑娘在追着车狂跑的时候,先是喊司机停车,见不起效灵机一动把车顶上的行李往下扔,于是便有了他和叶的邂逅。

     

    当刘思蒙的眼盯着叶星雨看的时候,我确信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为什么?很简单,是我喜欢上了她,而且我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这也许应该当作玩笑话,但冥冥中感觉这就应该是“符号”所带给观众的心理感受。叶星雨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白色上衣兰色长裤,黑色布鞋,很端庄秀气,而那种娇小单薄的身材又使人顿生怜惜疼爱之意,更重要的是她内敛羞涩又不闭呆的微笑注定迷倒了观众。演员的自身条件加上化妆师赋予她的特定造型引导观众得出这样的结论:叶星雨是美的。当然,这种美并不单单在外貌,还会由表及里。那我又为什么会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呢?不得不佩服,吕乐导演挑选了刘烨这样一个帅气、阳光、看起来很可靠的男人。我丝毫不避讳看电影前对于刘烨已有的喜爱,那如果原先讨厌这名演员的人来看这个场景,他是否会想,刘思蒙又在打人家小女生的主意了。但这种担心似乎是多余的,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无偏见地去看电影,而如若一个人十分讨厌其中的演员,这部电影他八成是不会观看的。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出现了,电影为什么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虚幻假设?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最好先考究一下其他的文学或艺术样式。人们在读小说或看戏剧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去把自己当作其中的一个人物,但诗歌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人们在看诗歌、读诗歌的时候会把诗歌当作了解作者实在心理感受的途径;在听别人读诗歌的时候,

    分两种情况,如果单是抒情诗,人们在意的是诗歌的内容和朗诵者的语气交汇出的效果,而除此之外的叙事诗更在目的上更接近于小说的讲述告知故事功能。

    那为什么人们在接受外来的长篇叙事的时候会把自己当作故事中的人物呢?深层的心理原因是这样的,人们在历经一个漫长的旅途时,有在“旅途”中寻找与自己相关事物的倾向,以便获得归属感。这种倾向可以由很明显的事实证明:姚明加盟火箭队后,央视体育台始终在大批量地转播火箭的比赛,而当有些场次不转火箭而播其他队的比赛的时候,收视率立刻下降,而且比赛即时互动平台上始终也是和火箭有关的观众留言,为什么观众不关注其他队的比赛了呢?正是由于这种相关性的缺失。再比如,观看一场西甲比赛,虽然可能那家俱乐部和中国观众毫无关联,但中国球迷还是会习惯性地挑选比赛的其中一方当作自己的支持对象。

    扯远了,回到刘思蒙的表白上来。

    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需要多长时间?三年?三个月?三天?还是三秒呢?之后有一幕戏,刘思蒙说,“我喜欢上你了,从那天你拿行李跑过来的时候起。”有人可能说,这人也太滥情了,怎么能随随便便这么短时间就喜欢上别人呢?那我要反问,多长时间算不短呢?必须澄清一个事实,喜欢不等于爱。刘思蒙把叶星雨接到车顶上同行时,剥香蕉给星雨吃,并主动搭话要认识她,他的有所行动而非“冷落不理”,表现出了自己对于叶星雨的“兴趣”。在这个阶段,我只能用兴趣,因为当一个人无法对另一个人做到他的概念中的“足够了解”的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当他因为介绍信有问题而被押下车的时候,最后用他深邃的眼神亲和地望着星雨,留下句话,“你知道吗?你特别好看,不骗你。”你特别好看。刘思蒙没有继续说下去,如果再往下说的话,应该是“我很喜欢你”,但是没有说,他知道时机不成熟,只有当他进一步和叶星雨有了两次接触,他才说出口。为什么时机不成熟?我想在这部分讨论的时机也不成熟,后面到另一幕戏时再议,也好继续吸引读者眼球。

    同样让我思考的是叶星雨此时对于刘思蒙的夸奖的态度。她眼睛呆呆地定住,刘思蒙的直白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她可能会觉得刘思蒙这个人怪怪的,可能会对他感到难以适应。从之后的一幕戏中,可以得知叶星雨对此事最真实的感受。她和好友卫红在卧谈,卫红说,“你身边没人敢这么夸你吧(说她漂亮)”,但星雨却不自觉骄傲地说,“有人敢!”当卫红追问是谁时,她又谨慎地不说出口,拉上帘子睡觉。我想,尽管那时她不一定喜欢上了刘思蒙,但躺在床上的她,一定在想念着,不,是回忆着那个夸她的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怀着被夸的满足感和被承认的幸福。

     

     

                               (三)

     

    下来出场的人物是叶星雨的男朋友,袁定国,也是她所在排的排长。他拉着牛车去接叶星雨。毫无疑问,这个时候的叶星雨还是喜欢着袁定国的。她把从家里带来的蛋糕先拿给袁定国吃,说他“回到队里就吃不着了”,可袁定国的反映是“给大家伙留着吧,晚上还有会呢。”她还向袁定国表示,“自己在家里很惦记你们”,袁定国不解风情地说,“咱们这个集体是该惦记”,叶星雨无奈地进一步点明,“我说我惦记你”,可袁定国却不着调地来了一句,“一会到了驻地,别忘了跟连里报到”。

    袁定国的扮演者是房斌,并不出名,长相也一般,不过很正气,可以代表中国的正统男人,换句话说,长得很象党员。对于袁定国的话语中表现出来的足够共产主义精神和对于叶星雨的亲切关怀,我表示钦佩,但不羡慕。不好推敲到底袁定国是否能理解叶星雨的话语中表现出的对自己的情谊。后面有幕戏,是排里的人在竹林里劳作,袁定国的卖力表现让我相信袁定国确实是个“过日子的人”,或者更准确些,是个“生活型好党员”。经过了刘思蒙“大胆”、“直白”、“深情”的夸奖,在面对一个不懂爱情的榆木疙瘩时,此刻的叶星雨是否会想起那个阳光的刘思蒙呢?那简直是一定的。

    记得《一声叹息》刚选定演员的时候,引起了一些争议,说张国立扮演的那个中年男子有了外遇(刘蓓饰),但他的老婆却是比刘蓓漂亮的徐帆扮演的,拍出来弄得影迷很难理解。幸好,这部片子没有本末倒置,刘烨的魅力比房斌强多了,也比较符合一般大众的审美眼光。

                             (四)

    下面一出戏更大的作用是引子。刘思蒙手下的小喽罗“狗屁”在红春坪偷了二排司务长的公费,刘思蒙为保护“狗屁”,动手和二排的人打了起来,当叶星雨跑来劝架时,他马上停止了打斗,并向叶星雨所在的二排的人赔礼道歉。袁定国很小器地拒绝了叶星雨对自己表示的关心,他肯定感到了刘思蒙是为了叶星雨才住手的,而当晚上林山叫嚣着要带着人去五连找刘思蒙算帐时,袁定国先是阻拦,但后来林山的话又激起了袁定国对于刘思蒙的嫉妒或是仇恨,他也跟着去了。

    我在想,袁定国的这种行为是不美的。他不去主动地向叶星雨表示自己的爱意,他表现出了仅仅是对于叶星雨的关心,那不是爱,而更接近哥哥对于妹妹的呵护;他还不允许别人向叶星雨表示爱意。我想对袁定国说的是,既然你作为叶星雨的男朋友,你就应该有足够的信心或者应该试图通过行动获得足够的信心让她一心一意跟着你,也就不必去担心别的男人对她有何企图。

    与之对比,刘思蒙处理此次冲突的方法是让“狗屁”带叶星雨去找他,要对他讲清楚,第一次叶星雨没去;第一次没请去又请第二次,这一次叶星雨去了,叶星雨打的旗号是要说服刘思蒙去“承认错误”。

    这时的叶星雨为什么敢于独自跟着“狗屁”去找刘思蒙?最基本条件:刘思蒙是可靠的。刘思蒙在这次见到叶星雨的时候对话很有意思。“你跟他们说咱俩的事啦?”“我是说别因为这件事影响咱们之间……”可叶星雨对此的回应是很绝对冷淡的,“我跟你之间有什么好影响的?”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你刘思蒙对我有什么意思我不管,反正我对你是没有一点感情。我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在叶星雨的脑子里斟酌,但我认为就算她是这样说,她脑里未必这么想,毕竟她在对比刘思蒙和袁定国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产生对刘思蒙的好感,再说,如果她真的对刘思蒙一点感情都没有的话,她又怎么会只身来到幽秘的树林来劝降呢?回到那句绝情的话,这让刘思蒙很受伤。他试图通过轻松的语言进一步表达对叶星雨的感情,但被叶星雨一句话毙倒,此时刘思蒙只能用沉默来表示内心的悲伤、气愤和不满。

    由于下雨,叶星雨第二天才离开,此时刘思蒙终于向叶星雨直接表白了。

    “你们俩认识多长时间了?”

    “快一辈子了。”

    “青梅竹马啊。那你们都不可能再喜欢别人了吧?”

    “不可能”。

    “可是我喜欢上你了。自从你那天拿着行李跑过来开始。”

    之后他们碰到一位僧人,刘思蒙希望僧人能告诉他们(刘思蒙和叶星雨)是否有缘,僧人的回答出乎意料:“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这句高深难懂的话语我在此无力解读,只是感觉它象极了《红楼梦》里疯癫和尚念叨的《好了歌》,只是感觉电影的作者希望这句话给观众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思考。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明显地看出叶星雨已经对刘思蒙有感觉了。

     

     

                         (五)

    袁定国知道了叶星雨和刘思蒙呆了一晚上很不放心,找她谈话。之后林山提议让叶星雨做诱饵把刘思蒙引出来教训他。叶星雨识破了他们的计谋,在第三天红春坪的集市上佯装打刘思蒙实则让刘思蒙逃走。感到歉意的叶星雨又去林子里找刘思蒙,没找到。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这段的结局最凸显的是叶星雨把自己的初夜给了刘思蒙。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首先,最基本条件: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这是唯一必要条件吗?我想是的。也许在那样一个封闭守旧的时代,叶星雨会顾忌到社会周遭环境对其的不利评价,但正是叶星雨的不顾忌,让我感到钦佩。那为什么叶星雨没有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很显然,叶星雨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有人说,袁定国和叶星雨那么多年了,而刘思蒙和叶星雨才认识多久,这样的结果不是对袁定国不公平吗?打个比方来解答这个问题。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还有没有其他因素促成了叶星雨的第一次呢?从这件事情往回看。一,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忌这顾忌那才能没有遗憾;二,对于刘思蒙的歉意,在红春坪虽然是为了帮助刘思蒙逃跑,但是确实是她给刘思蒙带来了麻烦。这种歉意从她只身去林子找刘思蒙也可以看出来,她还在林子里发现了刘思蒙根据她的嘴型刻的木雕,她知道,刘思蒙真心爱着她;三,袁定国的表现,我丝毫不怀疑当刘思蒙这样一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袁定国强的人在叶星雨的生命出现后,叶星雨看袁定国时的眼光更加挑剔了,而袁定国的表现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小心眼地带着排里的人找刘思蒙算帐,这是多么不男人不理智的做法!换句话说,袁定国的行为和外貌都是不美的。

    对于袁定国的意见,并不仅仅限于此。团里下来了回城指标,袁定国起初瞒着叶星雨没有告诉她;而到后来,袁定国虽然是排长,虽然他明明知道叶星雨很想回城去照顾独自在家的父亲,他还是仅仅表示,“我也会帮你的”。帮自己的女朋友是他天经地义应该做的事情,还用说吗?他应该尽力、尽全力去帮才是!不过这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爱一个人,应该尽力去帮他做事,这是对的,但如果这件事情是把他送到月球上去,再也见不到,再也无法帮他,再也无法爱他,这件事情还该做吗?后面继续讨论。

     

     

                      (六)

    袁定国出于极度的嫉妒,假借叶星雨的名义骗刘思蒙让他到二连道歉,而当刘思蒙雨夜来到二连后,遭到的却是一顿毒打。刘思蒙误以为是叶星雨骗了他,再也不理她了。通过民主选举,叶星雨回城了。

     

    雷声轰鸣的夜见证了刘思蒙在狂风暴雨中遭受着袁定国一手导演的惨剧,见证了刘思蒙在对于生命绝望的时刻萌生的对于叶星雨的极端仇恨,尽管这只是个误会,一个致命的误会。毛草屋里烈火般的情欲终究被倾盆的大雨浇灭。

    刘思蒙藏了起来,为了自己的安全。叶星雨在找他,希望他能听自己解释事情的真相,但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原本热恋的人被这样一个卑鄙的导演拆散了,当然要怪袁定国,但并非圆满的结局是否也有刘思蒙的过错呢?他为什么不静下心来听听叶星雨的解释呢?归根结底,他并没有给叶星雨足够的信任,这也许就是“速食爱情”与生俱来的缺点。燃烧起来轰轰烈烈,但却被暴风骤雨轻而易举地浇灭了,他们的爱情也没能逃出这个怪圈。也许,他们还需要做很多。

     

                        (七)

     

    过了几年,袁定国也回到了他和叶星雨原先生活的城市。他们结婚、生女、过日子。又过了几年,从美回国举办画展的刘思蒙打电话给叶星雨要见面,叶星雨特地换了衣服去见刘思蒙,但最后关头她还是放弃了,回到了原本规律的生活节奏。

     

    我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毫无疑问,叶星雨始终爱着刘思蒙。老天作弄、命运造化的结果却又使她和袁定国走到了一起。她的选择正确吗?

    没错,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那好,换一个话题,如果她最终和刘思蒙在一起,她是不是会更加幸福呢?

    有人可能说,刘思蒙是个画家,还去了美国,要是叶星雨跟了他会衣食无忧,生活宽裕,当然会更加幸福了。可如果我做个假设的话,上面的那句话就不成立了,袁定国是个画家,袁定国去了美国,那叶星雨又应该跟谁呢?

    我认为叶星雨和刘思蒙在一起会更加幸福,但和刘思蒙的资产地位无关,而是因为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不过我对自己的结论也没有底气,因为我实在无法解释清楚什么叫幸福。曾经的中国民众在建国初期共产党的愚民政策下也认为自己很幸福,不过他们生活得却又是那么的贫困艰难;现今社会的国人更加理智更加富裕,但时时觉到的不满足感又在摧毁着脑中幸福的理想。

    既然无法搞清,那我索性得出一个更干脆更美好的结论——只要一个人一辈子能和他相爱的人相守,那他就是幸福的,既然拥有了最爱的人,她便是他最大的财富,他还能向上帝奢求什么其他的呢?

     

     

     

                      (八)

    又过了一些年,袁定国病重,去世前他把骗刘思蒙的事情告诉了叶星雨。在公祭的时候,叶星雨碰到了袁定国通知的刘思蒙。他们再次相遇在雨天,相遇在那条曾经遇见过僧人的铁道。二十九年过去了,又有僧人经过他们的面前,此时的他们想必都想起了那句话,“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剧终,导演又给观众留下了新的思考。同样是赶公车,而这次坐在车顶的刘思蒙没能帮叶星雨上车,那这段幸福而又痛苦的爱情还会诞生吗?

     

    我不太喜欢袁定国这个角色,这种讨厌在剧终达到了顶点。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我从袁定国的临终遗言里看不出善来:“我骗了刘思蒙,这些人我一直都没对你说。因为我妒忌,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后悔!”袁定国尽管犯下了如此不道德的错误,但到临死他都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没有忏悔。

    他应该忏悔什么?就象潘知常老师说的,项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男人,以刘邦的胜利为起点,中国人开始遵循卑鄙的流氓行事作风。只要结果是好的,只要最终我战胜了你,就像袁定国所说,只要我袁定国和叶星雨在一起而不是你刘思蒙和她在一起,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而不去想自己的行为方式是否道德,是否美。袁定国应该忏悔的恰恰就是:虽然自己胜利了,但自己是流氓而不是英雄。

    袁定国在此剧中是典型的中国正统男人形象,但也是不美形象的代表。

    那谁是美的呢?

    叶星雨?如果没有刘思蒙的出现,叶星雨这一生可能连一次象模象样的爱情都没有,她很可能规规矩矩地守妇道,结婚生子,然后平淡地死去。不过当刘思蒙的追求卷着缘分因素到来时,她学会了真爱,她利用自己的行动去追求美好的事物,而当刘思蒙误会她时,她也极力挽回他们之间的感情。叶星雨是美的,但现实生活的残酷却让这样美的女子又轮回到原本的生活轨道上,证明了什么?证明我们这个社会是不美的,就算再美的人也得不到美好的命运。

    刘思蒙呢?他敢于追求自己心爱的女人,不畏惧世俗的偏见和周围环境的不支持,他也是美的。我相信,没有叶星雨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也会出现李星雨,王星雨,但叶星雨却只有一个。看这部戏,最大的遗憾就是他没能和叶星雨走到一起。

     

    “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佛家话语实难参透,不过道理大体还是懂的了。

     
  3. 我承认我只是爱上了刘烨,爱上他不论在什么时候,都不由自主流露的真挚眼神。不论他爱男人,或者爱女人,我都爱他。

    爱情象森林一样,越原始越好看。原始到只要有瞬间的吸引,就可以成就一生。一生中最初的点燃,会耗尽一辈子的思念。

    但是吸引,却那么捉摸不定。对于我,永远是一张脸,一个眼神,一种视觉。我象是一个没有鞋子的旅行者,一迈脚就注定痛苦的行程。很想走过去,却走不了。

    爱一个遥远的人,爱一个不存在的人,走不了,也走不去。
  4.       我不喜欢那个年代是因为我不喜欢活得太热烈,而作为知青的那一代人他们都把自己的理想、梦想化作动力,在穷乡僻壤的地方充满激情的活着。每个时代都有爱情。落后的年代,爱情出现的方式和形式却不一定墨守陈规。就像影片的结尾,如果他在看到她的时候,并没有心动,那他们也就没有纠缠半生的爱情。

          事实上。他看见了她就喜欢上了她,所以他好心的帮助她上了车。生命中会出现的人太多,我们也没有那个能力去辨别谁是命中注定。于是她一如既往的活着,也以为自己可以这样一如既往。但是,命运被改写时,那个执笔的人是自己。
    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十几年的感情。稳定得让人以为这就是一辈子。不。一辈子的时间太长,长得估计不到谁就突然的闯进自己生活了。

          刘思蒙在下车的时候还不忘说上一句:“你看起来特别好看!”这样的男人太容易打动女人了。而袁定国的平淡和迟钝的确让人没什么兴趣。叶星雨给他吃的蛋糕、对他说的“我惦记你”都没有得到该有的回应,他就像个木头。或许,以为不变的除了叶星雨还有他——袁定国。
    情感的产生往往是很微妙的,所以当刘思蒙拿着回城表让叶星雨填时她扑进了他怀里。她把初夜给了他,这是让袁定国始料不及的。爱情就是让人猜不透。

          原本以为这场爱情会惊天动地一发不可收拾,结果……一句谎言、一个骗局就闪电式的彻底毁灭了刚刚开始的情愫。他们分开。唯一留作纪念的是那个嘴唇的木雕。也因为那个木雕,证明了叶星雨对刘思蒙的爱是没有被切断的。
    记得他们在桥上遇到僧人,刘思蒙问了情缘的问题。僧人答:“有缘也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也是情,无情也是情。”

          什么是缘?他们在车上的相遇便是缘。什么是情?叶星雨因为裙子上的污泥而返回没有去见刘思蒙就是情。缘注定他们相遇,情偏要他们分开。时代洪流中的他们,终因自身的渺小随波逐流;感情,是他们唯一可以镇守的中流砥柱。

          时代变了。爱情可以混合多种因素,生活彻底解放了思想。我们不再需要到边远的地方接受改造,也不会为了回家去争那张回城的证明。是不是因为这样,我们就错过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