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 超胆侠
导演: 菲尔·亚伯拉罕 亚当·肯恩 史蒂芬·瑟吉克 法伦·布莱克本 肯·吉洛提 尤洛斯·林
主演: 查理·考克斯 黛博拉·安·霍尔 埃尔登·汉森 文森特·多诺费奥 罗莎里奥·道森 罗布·摩根 斯科特·格伦 彼得·新田 何炜晴 皮特·麦克罗比 沃迪·科蒂斯·霍尔 阿耶莱特·祖里尔 托比·莱昂纳德·摩尔 鲍勃·冈顿 达里尔·爱德华兹 尼古拉·尼克拉斐 克里斯·塔拉迪奥 约翰·帕特里克·海登 吉迪恩·埃默里 罗伊斯·约翰逊 J·塔克·史密斯 托尼娅·格兰茨 爱丽丝·基布勒 杰西卡·帕克 斯凯勒·加特纳 彼得·格雷蒂 安德莱内·列诺斯 杰弗里·坎特尔 温迪·莫尼兹 凯文·纳格尔 杰克·奥康耐 彼得·克莱默 苏珊娜·H·斯马特 嘉蜜拉·赖特 基特·弗拉纳根 大卫·瓦迪姆 托尼·诺莫夫斯基 本·利文斯顿 莫伊塞斯·阿塞维多 埃米·拉特贝格 亚历山大·布莱斯 马特·布鲁姆 加布里埃尔·弗曼 西恩·菲利普斯 贾森·芬尼 铃木康 博纳莱·范布里尼 多米尼克·隆巴多兹 基南·乔利夫 科尔·詹森 汤姆·沃克 迈克尔·阿伯特 苏珊·瓦伦 理查德·贝金斯 戴夫·T·柯尼希 马特·杰拉德 唐·盖尔利 菲利斯·萨莫维尔 詹姆斯·西科内 文森特·贝洛索 大卫·索博洛夫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上映日期: 2015-04-10(美国)
集数: 13 单集片长: 60分钟 IMDb: tt3322312 豆瓣评分:8.5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马特·默多克,拳王之子,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系高材生,纽约地狱厨房著名律师,是个瞎子但其实啥都看得见,爱好是每天晚上穿件红色紧身衣在小巷里暴打犯罪分子,头盔上有两个很可爱的角,作用未知,但可爱,所以管他呢。如果说特工卡特向我展示了女神和女汉子这两个相去甚远的属性可以合二为一,那么夜魔侠显然向我证明了一个男人居然真的可以兼具硬汉与软萌的特质(诶他有硬汉过吗X)。
一般来说在正经影/剧评里,我很少使用软萌这种形容词去形容一部超级英雄剧的男主角,因为在粉丝语境下,这类带有爱护、同情和怜惜意味的亲妈粉常用形容词往往伴随着对于这个角色的萌化弱化幼稚化,甚至于成为对这个角色本身强大精神力和远超出常人的意志力的否定。
当然,和所有超英一样,马律师也毫不例外的有着强大的精神力和超出常人的意志力(以及怎么挨揍都死不了的超强生命力),不过,我实在没法不用这个萌萌哒的形容词去形容他,因为他是真的字面意义上又软又萌orz
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男主角实在是长了一张我见犹怜的忧郁小帅脸,因为看不见所以无法聚焦的琥珀色眼睛,在犹豫和担忧时会垂下来形成八字形的眉毛,更别提那由于他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都带着面罩或者墨镜所以格外引人注意的柔软湿润的粉红色嘴唇(这导致我看剧时内心里一直在呐喊,马律师把你的口红色号交出来!)。在棍叟嘲讽他居然喜欢用丝绸床单而马律师义正言辞的回答到棉布对我来说和砂纸差不多的时候,我的内心里跑过了起码一万只豌豆公主。说真的,精准而敏感的皮肤触觉这种设定,真的不是为了写ABO文吗(吐血跪)。
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男主角确实非常会装柔弱,说真的,以他的五感能力,他带个墨镜在街上骑独轮车都没人看得出来他是瞎子,要不然他也不能像个人肉雷达一样跟反派玩屋顶追逐战,可这哥们就是非要拿根导盲仗还贼喜欢挽着同伴的胳膊,他和Karen出去吃饭居然非要在桌上摸半天才能摸到酒杯的时候我真的笑到抽搐,哎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套路深的不得了。然而你要是真扒掉了他的马甲,发现他就是那个每天在地狱厨房暴打大坏蛋的小魔鬼,气的想要揍他一顿的时候,他又身负重伤可怜兮兮地躺在沙发上,一行清泪从无神的眼睛里流下来,恳求你千万别把他的秘密抖出去,这时候你还真能下得了手不成?(这一段Foggy的反应真是太可爱,气得要死张牙舞爪的说要揍Matt一顿行为上却一直在照顾他,还一直等到第二天晚上他伤势稳定了再走,生怕小伙伴伤太重在自己不在的时候挂掉了)
而关于硬汉的部分,在此我不得不感叹一下美剧的血(nue)腥(dai)暴(zhu)力(jue)程度。虽然作为一个选修过一些医学课程的生物狗,我其实对剧中马律师的恢复和愈合能力是否属于人类可以达到的水平持严重怀疑态度(夜魔侠的超能力加成应该不包括愈合能力来着吧)。比如和日本忍者那一架,对方的链条勾刀明显刺穿了主角的右肋下方并且拖行了一段距离,以那柄勾刀的侧勾长度和地上的出血量,基本上可以判断是刺穿了肝脏,甚至有可能刺到了肺部,再加上在这之后他还被金并暴打了一顿+在河里游了一圈泳+努力避开所有追兵艰难的回到家,这可不是缝合一下伤口就可以没事儿的,就算是海豹突击队成员估计第二天也不是在哈德逊河里漂着就是在医院太平间躺着了。
不过不得不说,这种主角从头到尾基本就没满血过,平均每三集就要重伤一次,还因为担心反派追杀不能去医院,所以自己随便处理一下的剧,看起来居然有微妙的爽感。如果非要我找个词描述这种感觉,我想大约是野性。我们作为生活在城市里的当代罐头人类,已经习惯了现代科技和公共设施带给我们的便利,而且越来越无法离开它们。所以当城市罪案故事中的主角可以一个人在阴暗的角落舔舐完伤口继续穿梭于夜幕之中的时候,我们能听见野性的呼唤从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心传来,宣告霓虹闪烁的曼哈顿和亚马逊雨林一样世代遵循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所以在所有的侠客故事里,不论是中国的武侠小说,或是美国的街头超英,主角受的伤和恢复能力总是能气死当代医学,这不是因为写故事的人缺乏常识所以喜欢夸大其词,而是因为这些人,他们就像丛林里独行的野兽,他们从不指望负伤时有人会来拯救他们,他们有着现实世界里越来越稀缺的野性,而这是我们在故事里想要看到的。
—————————————————————————————————————————————
有不少人说夜魔侠和隔壁DC的老蝙蝠挺像的,他俩确实有不少相似之处,都生活在一个表面光鲜靓丽内里罪恶污秽的大城市,都是白天正常工作晚上出来打怪,头套/头盔上都有一对贼可爱的鬼知道是不是用来卖萌的耳朵/恶魔角,都只是拥有很强的格斗能力的普通人,都基本不用枪,当然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都遵循不杀原则。
这个原则在美漫里真的是一个挺有趣的原则,有很多超英都给自己设立了这个底线,但是每个人的底线其实有一定差异,比如小蜘蛛的不杀原则似乎比很多其他超英要温和一些(从《蜘蛛侠至暗时刻》那本看起来,似乎对小蜘蛛来说连去监狱里揍反派一顿这种违法行为都是违背原则的)。总之,不杀原则的最低底线如下,并不是该超英的行动不得导致任何伤亡(因为这显然不可能),而是,他不能亲手直接杀死任何一个人,比如不能直接一枪爆头、直接殴打致死、直接从楼上丢下去摔死,不过,如果是砍断了某反派的手导致其流血过多而死、把某反派从楼上丢下去最后这哥们在ICU里待了一个月之后挂了、在A、B两派人之间的矛盾中横插一杠导致A、B两派人互殴团灭、甚至于特殊情况下点燃炸弹炸死一批反派,这些都可以不算违反原则。
一般来说,很喜欢对反派痛下杀手的超英基本都是反英雄角色,比如金刚狼、死侍、惩罚者,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正向的超英都有这个不杀原则,事实上有这个原则的往往是那些在夜幕阴影犯罪边缘活动的街头超英,站在阳光之下并且公开身份的那几位反而似乎并没有这层顾忌,想必大家应该没听说过钢铁侠、美国队长或者雷神有什么不杀原则,而且他们确实也在自己的个人电影/漫画里杀过人。
这就带来一个很有趣的疑问,为什么有些超英一定要秉持这个原则?是怕自己只要迈出过杀人这一步,就会成为和自己对抗的东西一样的魔鬼吗?可是估计队长在二战战场上没少杀过人,也没见他就因此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反而还一直是复联耀眼的阳光的存在来着。而且他也并没有因为曾经杀过人所以就像罚叔一样干掉每一个反派,大部分时候他还是选择对反派留手。可见杀戮本身应该不是一个没有回头路也不是会无下限降低自己底线或者会导致一个人变得嗜血的行为。
我对此有两个推断(虽然好像都有点问题)。第一是,杀与不杀,在于所处场合和所面对的敌人的差异。街头超英的对手往往是财阀恶棍,这些人生活在现代社会之中,却总是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财富绕开法律为所欲为,所以就需要这些行走在阴影里的街头超英给予他们法律之外的惩罚,但是他们这么做的本质目的,是为了维护这个社会的法制体系,将这些法外之人踢回天网之内,所以他们不能私刑审判取人性命。而复联大部分时候的敌人都是外星大军,这是一个文明对另一个文明的侵略,从定义上可以判断为战争,而战争显然已经不适用于正常社会的法律体系,所以在战场上杀死敌人是无咎的,这时的杀戮并不是任何人对任何人的审判,它仅仅只是为保护自己文明的反抗行为。
(这个逻辑确实可以解释队长的二战或者锤哥与黑暗精灵和冰霜巨人的战斗,而且锤哥他们阿斯加德人估计完全不受现代法律体系影响应该不会纠结什么杀人的合理性之类的东西。不过铁罐去中亚干掉恐怖分子算不算私刑审判?可是如果不杀他们似乎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审判的了那些恐怖分子,但是如果说这是战争又太牵强,毕竟这个战争怎么看都像是我方发动的。包括铁2和3里他对战凡科和基里安,这两个人你要说把他们交给法律制裁,他们确实是人类法律可以审判的了的东西(毕竟不是什么齐塔瑞人),可你要说在战斗中杀了他们,似乎也没什么不对,反正铁罐作为一个在当钢铁侠之前从来没杀过人的当代城市人类,他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心理负担,看完电影的观众也没觉得有哪不对。)
第二是,这纯粹是一个基于自我的判断。如果你觉得对你来说,杀戮是一件会上瘾的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你不但从这个行为中感受到快感,并且逐渐倾向于去用杀戮解决一切问题,即你觉得杀戮会放大你心中的魔鬼,会让你感到双手沾血良心不安,那就永远不要尝试第一次。而如果,你并不觉得自己杀过人或没有有什么不同,你从来不享受这个感觉,如果可以你还是喜欢选择温和的方式,每一次杀戮都是情势所迫不得已为之,而且在深夜时回忆你做过的事,你能觉得坦坦荡荡良心无愧,那这就只是在面对反派时的诸多选择之一而已。
(但是如果这样,杀戮是否正义就变成了一个完全没有理论评判标准,纯粹由每一位当事者自己根据自身情况评判的东西。那夜魔侠阻止惩罚者的杀戮行为的意义何在?还是说他只要保持自己的不杀原则就好没必要管别人?那是否任何情况下A要杀B,只要B不是个好人,或者说他的罪行严重到应该被杀死(这个应该又是另一个问题了,毕竟不同州的法律都不一样),那超级英雄们就没必要阻止任其发生就好?)
所以这个不杀原则其实真的挺有意思。遵循这个原则的人遵循的究竟是什么,是自己心中的道德信仰,还是值得推崇的普世价值观?以及这个不杀的底线应该在哪里,在哪些情况下的杀戮或者对反派的致死行为是不违背原则的?虽然这个原则在超级英雄故事里主要体现出的是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尊重,但是这个原则确实在那些古典的侠客故事中都有体现。中国武侠小说里的侠客也会尽量不杀人,郭靖不小心刺死陈玄风的时候简直吓尿了,何况他那个按今天法律都算得上正当防卫。但是对于那些很严格的秉持不杀原则的人,因为性命受到威胁而失手杀死反派确实也是一桩罪责,所以这样一个原则究竟是发源于人类本身的怜悯之心,还是现代社会规则下训练出的产物,确实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
—————————————————————————————————————————————
然后关于世界观设置。众所周知MCU是电影和电视剧共享同一世界观,所以电影里的复仇者联盟和电视剧里的街头英雄们实际上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的,当然你确实会在剧里听到他们cue某些电影人物,夜魔侠第一季在时间线上也是直接对接复联1纽约大战,不过大体上来说其实电影和电视剧的背景挺割裂的。
说真的,地狱厨房,纽约曼哈顿西区,和斯塔克大楼估计隔了十公里没有吧,这一天到晚不是爆炸就是枪战的真的不会引来复仇者吗(捂脸)。就算复联是个非常驻组织,只有发生危机的时候会集结,其他时候都散落在全球各地,那钢铁侠总是常驻纽约的吧。发现金并利用毒品、枪支、人口贩卖、奴役之类的生意赚来的钱控制了全城半数的公检法成员是吧,那简单,直接给托尼·斯塔克打电话,让他派贾维斯监听金并的电话收集证据,然后上门找对应的证人,剩下的就交给FBI处理了,顺便再宣布一下跟金并做生意的都别想和斯塔克集团做生意,都用不着钢铁侠亲自出马就能让金并牢底坐穿再也别想翻身。
但是其实单就夜魔侠剧情里反派带来的危害的严重程度是不足以吸引来复仇者的,只要稍作调整就能让这个共存世界观完全不违和。比如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不是纽约的其他大城市,尤其是美国中部或者西海岸的城市,比如洛杉矶、旧金山或者芝加哥(华盛顿不行,队长绝对会在意这件事,然后带着神盾局干翻反派orz),这样发生在一个城市里的犯罪团伙链自然不至于招来忙于拯救世界的复仇者们,可以保持和电影在同一个世界观里但是距离又隔得比较远。虽说漫画里漫威一半超英住纽约,但是其实调整一下让捍卫者联盟成为另一个城市的超英义警组织也并无不可嘛。
而且大体上来说,不同超英负责这个世界不同的危机也有一定道理。基本上绝大部分看超英剧的人都知道,按照一个超英拯救的人的数量或者解决的危机的严重程度来评判他们的价值是很可笑的,因为说句大实话,一个超英的对手和他会面临的危机都是由他本身的能力决定的,而他们的能力强弱基本上都是命运赐予,他们也只能做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够做到的事情。如果你是蜘蛛侠、夜魔侠这样白天从事常规白领工作、夜晚扫荡城市街道行侠仗义的近战街头超英,那你的反派就是金并这样拥有相当财富和权力因此在城市里横行霸道草菅人命的恶棍头子;如果你是惊奇队长、奇异博士这种拥有时空控制或是超新星爆炸级别的能量发射之类完全超越正常人类范畴能力的神级超英,那么多玛姆黑暗维度齐塔瑞大军斯库鲁星人就是你必须对抗的东西。
从剧情设置上来说,确实只有这样故事才讲的下去,毕竟没有人会要求马律师去解决由于时间线混乱导致多元宇宙对撞世界濒临毁灭的重大危机(秘密战争2015剧情),同样奇异博士在纽约为维护邻里治安用传送门把恶棍们批量传送到火星上自生自灭的剧情估计也没啥人想看。然而其实现实的世界和超英故事确实也有些相似,一个好人能够达成的善举和对抗的罪恶也是按能力分层的。就像我们普通人基本不可能接触到商界大佬政治巨头或者黑道头目之类的存在,那些真的决定了历史走向的世界性危机中涉及的道德与利益的博弈往往不是我们能够参与的,然而除去这些大事,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这些大人物无暇顾及或者不适合参与的小事,这些小事与核武器或者第三次世界大战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它可能是某一些人的人生转折,是他们的全世界,这些小事,只能也应该由我们这些普通人站出来说一句,不,不可以。
—————————————————————————————————————————————
最后点评一下那些令我印象深刻的角色们。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马特这个DareDevil的称呼真是既恰如其分又相去甚远。他穿着一身红色紧身衣,头盔上有两个小角,夜间行动来去无影,让一城罪犯闻风丧胆,对于无知的吃瓜群众来说,他确实怎么看都像个恶魔。可是,这个恶魔却柔软的过分。他相信法律总是能惩恶扬善,他坚持只有上帝和陪审团有资格做出审判,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被拯救,都值得有第二次机会。我说他软萌还真不仅仅只是外形上的,他真的有一颗很温柔的心,他为自己哪怕一刻的杀戮欲望感到恐惧和愧疚,他永远相信那些美好的东西真正存在着,这说起来简单,但是真正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我一直觉得,那些长久的坚持着某个原则,用克制这项美好的品德约束自己的人,他们并不是在用外在习得的规则压抑自己内心的欲望,竭尽全力将恶魔锁在地下室里,而是他们本身就想要追求那些美好的东西,恶魔不是他们的本质,天使才是。他们生来就是向着光行走的,只是这条路并不简单,所以他们会感受到内心的挣扎和折磨,但他们能感受到这种痛苦,说明这条路他们是自愿的。马特·默多克只是穿的像个红色的小恶魔而已,但我们都知道,他是天堂降临在地狱厨房的大天使。
同时我要点赞一下这部剧的女主角Karen。不是因为我想看她和马律师谈恋爱,说真的,其实我很喜欢Karen、Matt、Foggy三人律师事务所这种两两关系都莫名暧昧的奇异大三角,如果真的有哪一对成了反而会有些无趣。
本来这妹子出场的时候我觉得她大概只是个花瓶而已,毕竟一个律师事务所就俩大男人这剧太没意思了,总得有点女孩子来增添点柔情色彩。结果这妹子的行动力远超乎我的想象,又是深入敌营窃取资料又是寻找线索暗中追踪,而且最可怕的是,作为一个完全没有任何战斗力也没有背景靠山的普通文职女孩,她真的是不怕死的让人震惊。我扪心自问一下,要我在生死关头不出卖朋友我或许能做到(因为这只是一刻的抉择),但要我整天生活在死亡威胁的阴影之下还坚定的拒绝每一个离开这个阴影的出路只为寻找真相,这真的太困难了(因为这是一个长时间持续的恐惧)。
Karen开枪杀了那个眼镜跟班男的那一幕堪称全季我最爽的镜头,没有之一。虽说眼镜跟班男居然完全没和任何人透露去向就独自行动绑架了女主使得女主在杀了他之后可以一绝后患,实在也是剧情故意创造的好运气。只能说,别把人妹子当hello kitty,有胆跟马律师混的都不是啥普通人。
另外要点赞的是金并。当然我说的是编剧的剧情和演员的演技,因为他们真的成功的把这个反派塑造的让我恶心。而最让我恶心的居然还不是这个恶棍杀了多少人或者赚了多少黑钱,而是他的感情戏。他TM跟Venessa居然真的是真爱!!!
先前和G君聊天的时候我问了她一个问题,为什么当代的网络小说这么热衷于让男主角在自己的事业(江山社稷)或者道德原则(天下生民)与对女主角的爱之间做出权衡。而且由于在这个权衡里,只有能为你无所不为杀人如麻的痴情大魔王才能毫无犹疑的选择后者,所以大家总是喜欢追捧女主和霸道总裁大魔王的爱情,而那些坚持原则的正人君子都会被指责为负心汉。
说真的,事业也就算了,如果一个人能为了爱你连自己的道德原则都不要,你不会对这份爱感到恐惧吗?想到那双抚摸你脸颊的手上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亲吻你的额头的嘴唇曾无数次下达必杀的指令,看向你的深情眼睛对别人来说是死亡的凝视,你们的爱意和缠绵建立在无数破碎的家庭和累累白骨之上,冤魂的哀嚎一日都没有停息过,你真的不会感到不寒而栗吗?
而剧中金并和Venessa的爱情很好的展示了我理解中被一个大魔王痴情爱着的真实模样。
从金并第一次在画廊向Venessa提出约会开始,他就小心恭谨的仿佛一个约恋慕的女孩去毕业舞会的高中生。他极尽所能在对方面前表现得温和、贴心、礼貌、坦诚,而且在对方表露出犹疑和畏惧之意后立刻退回到安全线之后,表示如果你不喜欢我绝不会再来骚扰你。殷切却不野蛮、执着却不霸道,而且一个家财万贯的大男人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的羞涩和胆怯,以及百分之百的尊重,确实很容易博得女士的爱意。可以说,金并追求Vnessa的方式真的完美符合我作为一个女生的想象,理论上如果有人这么追我我肯定答应他。
但是,我可以明确的说,这整部剧看下来,他们俩的爱情,没有一刻让我感到温馨和浪漫。金并越是在Venessa面前极尽绅士风度,我就越是感到恐惧和恶心。最开始我一直在担心金并要是得不到这个妹子会不会杀了他,所以Venessa的每一次拒绝我都看的提心吊胆,后来这妹子居然真的爱上他了,我又开始深深的怀疑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爱上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到底知不知道对于他的手下来说,她的喜怒哀乐一微笑一蹙眉都是生杀大权;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对于晚餐氛围的小小不悦,就会导致他跟发疯一样的残杀属下。屏幕上放着他俩交握的双手,亲吻的嘴唇,我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滚过的都是那个俄罗斯小哥被车门砸碎的脑浆。
金并最让人感到不适的,不是他时时刻刻都是个疯子,而是在对待有些人的时候他居然理智和温和的像个正常人,可是考虑到每一次他打算杀人之前,他都是那样的表情和态度,这让他在展现自己理智和温和的那一面的时候显得尤为令人毛骨悚然。你没办法相信他的任何一个表情和状态,哪怕那偶尔真的是诚心的。
说实话,我是一个很容易被真挚的感情戏打动的人,有着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的反派可以让我产生相当的同情之意,看人民的名义的时候我甚至一度希望祁同伟和高小琴躲开追捕逃出生天,主角团追回赃款就好。但是金并和Venessa的爱情戏却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看剧体验,就是他俩的感情越真挚,我就越是觉得恶心的难以忍受,我一边怀疑Venessa可能真的是蠢得无可救药所以看不透金并的为人,她如果哪天真的发现了金并是什么样的人一定会被吓死,一边又觉得搞不好这女人的心和这胖子一样黑,金并的非法交易她一清二楚而且甘当帮凶。可是如果她一无所知为何FBI都上门抓人了她还痴情不改,而如果她一清二楚那为何最开始的时候又对金并感到恐惧?只能说不论是哪一种都不能改变在我看到金并在FBI的包围圈中深情求婚时发出冷笑,感叹婊子配狗,天长地久。
所以,少看智障网络小说,这才是和大魔王恋爱的常规情况。如果他要下地狱,你也干净不到哪里去,而且世人是不会感动于你们的海誓山盟真爱永恒的,他们只会把你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铸成青铜跪像,感叹天道昭昭善恶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