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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不两立 The Edge(1997)

简介:

    查尔斯(安东尼·霍普金斯 Anthony Hopkins 饰)是一个腰缠万贯的百万富翁,对于他来说,金钱、权利和女人不过是生活的基本配置而已。但是,在为查尔斯打工的摄影师罗伯特(亚历克·鲍德温 Alec Baldwin 饰)眼里,老板所拥有的一切,尤其是他年轻的妻子米琪(艾拉·麦克弗森 Elle Macpherson 饰)都让他感到十分眼红,但是,罗伯特不知道的是,敏感又细心的查尔斯早就开始怀疑起了他和米琪之间的清白。

演员:



影评:

  1.  《边缘》这部影片绝对可以算得上是惊险片类型中的佼佼者。影片的主人公亿万富翁查理也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男人的典范。他告诉我们一个男人最需要具备的素质是什么。在他身上,我没有看到一个富翁骄纵的姿态,更多的则是他的冷静和机智。他万饱全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当处于困境中时仍然处变不惊,通过简易的自制指南针和天空星星的位置辨别方向。他曾说过:“在荒野迷路的人死于羞愧。因为他们不够果断害怕出错,并因此而错失良机。”男人也要有勇气。面对熊时,他将被猎者变成了捕猎者,勇敢地和熊搏斗,用熊自己的体重杀死了这头凶猛的动物,他坚信别人能做到的事他也能做到。男人更要有博大的胸怀。在同行的摄影师巴尼企图杀死自己却掉入陷阱受了重伤后,查理不计前嫌救了他,尽管最后巴尼因伤势过重而身亡,但当记者问查理他的同伴是怎么死的时,查理回答道:他们为了救我而死。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影片中的查理令我为之钦佩的不是他的财富,而是他做为一个男人的品行和素养。
        
     “兔子为什么不害怕?因为它比黑豹聪明。”这句话绝对是影片里最具哲理的名言。片中的查理就是这么一只聪明的兔子。当他面对着险恶的环境、吃人的熊以及想谋害自己的摄影师巴尼这三头黑豹时,最终凭借着机智和勇敢一一将其克服,这个世界是属于智者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相比同为优秀惊险片的《垂直极限》,这部电影的主角从拯救者成为了自救者。片中阿拉斯加的北国美景配上磅礴大气的音乐为影片增色不少。此外,不得不赞叹扮演富翁查理的英国老戏骨 安东尼·霍普金斯 ,这个角色似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一般。从我看过他的作品数来,无论是《沉默的羔羊》中的食人教授,还是《亚特兰蒂斯之心》中被追捕的老人又或者是《伦敦查林十字街84号》的二手书店老板,他的表演永远不会让我失望,实在是太喜欢这个演员了。
  2. 电影总是要说故事,有的故事靠情节取胜,一旦早早知道了结局,重新翻看就变得索然无味。有的故事蕴含着深厚的哲理和人类情感,每看一次,尤其是当自己经历了一些人和事之后——重新审视影片的过程,也成为了重新检视自己的过程。在别人的故事里拷问自己的心灵:捡起了什么,又丢掉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收获了什么,又付出了什么?

    影片以广袤的北美阿拉斯加为背景,那是一个静止的世界和冻结的时刻,肃穆的山川背负皑皑白雪,在大远景镜头的横扫下徐徐拉开。默默相守了千年的雪山与湖水,灰白的远景布局中,画面显得有些压抑,大地太过平静,总让人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天空开阔而深远,红色的水上飞机在天际轰隆作响,暗示着人类平静外表下那噪动的欲望。
    科迪亚克棕熊无疑是这片原始森林的当然主人,以其庞大的体型牢牢占据着食物链的顶端。足以吞噬这片土地上的一切生物。它在整个片子中也充满着象征意义,代表着欲望、残暴和野性,这头熊就隐藏在我们心里的某个角落,一旦闻到血腥的诱惑就突然咆哮而出,吞噬我们的灵魂。那是心灵的冬天,白色的底子上熊独自走来,格外清晰。

    棕熊在影片的第一次出场,是在为查理准备的生日PARTY上,其实是由时尚摄影师巴尼假扮的。这是两个男主角的第一次对峙,或者说人性与野性的第一次对峙。这是影片安排的第一次冲突,下楼为妻子做三明治的查理代表着温柔和多情,案板上的火腿代表着隐藏的肉欲,巴尼假扮棕熊的出场代表着欲望的蒸腾。结局显而易见,人性在欲望面前总是那么的力不从心。

    原住民在影片开头就警告过到访者,“杀人熊时有出没,当与棕熊遭遇的时候,第一个选择不该是立刻逃跑,而是与其对视之后缓慢后退,意在让棕熊知道我看到它了”。因为飞机失事,查理等一行三人被困荒野,有了棕熊真正出场的机会。镜头给出了查理与棕熊对视的特写,景框将棕熊安排在左边,只露出一个头,以缩小其比重,而让查理站立在右边。这也代表了人性对欲望的第一次审视,画面的整体构图是均衡和对称的,暗示了人性自我控制的力量。那么,欲望是否真的可以被克制而就此隐退?

    与棕熊的第三次对峙,画面给出的几乎都是全景,而且为了加强了比重和威慑力,渲染恐怖和残暴的气氛,刻意被安排在了画面的右边。特效镜头下,黑熊整个前腿直立,象一座山一样压向他们的黑人同伴,占据了整整半块荧幕。人性在欲望的压迫下显得如此的无助,被任意的撕扯和啃噬。

    当欲望得到部分的满足,节奏暂时舒缓下来,人性似乎侥幸得以逃脱欲望的完全控制。但事实不然,欲望如沉睡的棕熊,一旦被唤醒,将如影随形。软弱、退缩甚至逃避是人类的本性,然而在欲望的驱动下,人性是无处逃遁的,或者任其肆虐,吞噬我们的躯体和灵魂;或者直视欲望本身,与其搏斗和抗争,彻底将其扼杀——杀死心里的熊。
    一切貌似强大的事物都有其致命的弱点,任何优势本身同时也是劣势本身。棕熊庞大的身躯是它的强势,也因为自重将自己扑倒在矛尖上。查理最终凭借过人的胆识,用最原始的智慧巧妙地杀死了棕熊。

    消灭欲望的是欲望本身,战胜欲望的也正是欲望本身,前者是贪婪和嫉妒,后者是生命和存在。就象影片中紧接着出现的那把猎枪,在巴尼的手里成为一件凶器,当查理将巴尼从陷阱扛到小屋,我们赫然看到,那把猎枪成了一件固定断骨的工具被绑在巴尼的腿上。陷阱里有随手可拾的硬木,而导演偏偏选择了这把猎枪,其意图不言而喻:枪杀人的是那一把,救人的也是那一把。是欲望引领人类走出蛮荒,欲望同样可以引领人类走向灭亡。

    他们是为寻找那位猎熊者而去的,而自始至终,这位猎熊者只出现在照片上。几次在紧要的关头,我们都以为他会从天而降,伴随一声清脆的枪响,出现在冒烟的枪筒后头。然而,所有的猜想都只是幻想,猎熊者就象风中的传说,始终隐在故事的后面。也许,正如查理在影片里一直强调的:People lost in the wild die of shame。
    我们总是将时间浪费在等待里,而忽略了自救是唯一的出路。

    大地简洁而素雅。也许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只熊,只是它常常蛰伏着,有一天,它也许会被唤醒,但那种状态是暂时的,我始终相信,平静的心灵才是永恒的。
  3. 安东尼·霍普金斯,总觉得他饰演的各种角色都异常迷人。在《The Edge》这部电影里,他甚至太过完美,这个男人博学睿智,温柔绅士,重要的还有亿万富豪身份。
      影片讲述一个荒野求生的故事,飞机失事,亿万富豪和他的雇员,在阿拉斯加雪野丛林奋战突围,故事模板很简单。情感冲突是暗线,某些地方有点含糊隐晦,于是也给了想象空间。
      先介绍下两个主角:
      1,亿万富豪霍普金斯
      一个物质上拥有一切,精神上却极其孤独的人。易怀疑接近他的人都是为钱。没有友情,只有最爱的妻子,如今妻子出轨,眼看将“一无所有”。
      2,雇员亚历克·鲍德温
      富豪妻子的秘密情人,健壮年轻,仇富屌丝一枚,私下对霍普金斯妒忌愤恨,有鸠占鹊巢的想法。

      作为一个聪明人,富豪霍普金斯已经看出端倪。影片开头,他老拿着一本书看,镜头给那本书扉页一个特写,是段生日祝福:Happy birthday,to a most thoughtful man ,and a wonderful employer. Ms.Harriet Smith.此外他对任何人都一副冷漠态度,心事重重。
      那段卧室戏,妻子问他:A new book?(只是搭话),霍普金斯赶紧抬头,“是本荒野求生的书,女秘书送的,知道为什么?”并重复“你知道为什么她给我这本书?”老霍以为妻子忘了自己生日,所以一再提示。他深爱妻子,渴望被爱。妻子说“你是最优秀的男人,这是我为什么嫁给你的原因”。老霍眼神深邃望妻子“你是我曾唯一想要的女人。”
      个人猜测幕后故事,女秘书Smith小姐已经爱上霍普金斯。生日竟然送荒野求生书,表明她老早就知道老板阿拉斯加之行,特意买的,被爱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你不经意的一句话,对方都很用心。生日赠言也可看出,Smith小姐很可能未婚,且极欣赏老板的体贴入微。而霍普金斯几乎时刻不离那本书,一方面是兴趣,另一方面可以说对Smith小姐的好感及潜意识里的喜欢。
      霍普金斯仍坚信自己对妻子的爱,他要直面这个秘密情人,当面对质,以挽救自己几乎唯一的情感财富。于是答应乘飞机与亚历克·鲍德温一起冒险,飞机上突然发问:“你计划怎么杀了我呢?”惊住了所以人,这个情感冲突刚爆发,外部冲突同时来了,飞机被飞鸟撞击失控迫降。
      幸存三个人,求生路上,霍普金斯仍追问出轨真相:“你认为我是一个傻瓜吗?”却被亚历克·鲍德温当面挑衅,用词不堪入耳。这个秘密情人故意表现出愤怒,想变相隐藏事实。霍普金斯虽然被激怒,却一时陷入迷惑。这时棕熊来了,逃亡时,霍普金斯遇险反而被情敌救了,很意外,陷入更深的迷惑。前面说亚历克·鲍德温有鸠占鹊巢的想法,只是想法,还没计划实施。他也没想杀霍普金斯,只是觉得他的存在是个BUG,凭什么他拥有一切!危险时救霍普金斯是出于人性。
      这个举动却让霍普金斯震惊,可能商场上的厮杀比自然搏斗更狠更无情,见惯残酷的富豪,被这无意识的举动触动心灵。
      棕能咬死一个队友,只剩下矛盾更加对立的两人。面对凶险的合作这种原始生存法则不得不遵从,这也最能加深男人间的友情。比如一支强悍的球队,越是创造出辉煌,兄弟情谊越是深刻。这当中建立的情感与信任最是纯真,横扫一切负面情绪,包括孤独。
      这部电影中,安东尼·霍普金斯其中一个角色魅力是主动,这种主动不是凡事都上前,而是对命运的掌控力。被棕熊这种杀人机器跟踪,几次都险些丧命,自身越来越虚弱,连更年轻更有攻击力的亚历克·鲍德温都反复问,我们该怎么办?恐怕观众也在紧张,要怎样才能甩掉这畜生。霍普金斯沉思良久,说杀了熊吧!这个想法太让人震惊,太有魅力了,单单是一个想法就了不起。比如前不久“无人区”中徐峥这个律师角色,就被诟病于自始至终的被动。
      杀棕熊谁都不能胆怯,为救彼此都能豁出性命,这是原始的本能,队友死了你也不能活。成功杀熊后, 两个男人搀扶着躺在棕熊尸体上,此时一切对抗烟消云散。
      两人在雪地中行走,已经开始倾诉心灵。霍普金斯说“i said this is my life,this is my life,but you can change your life"(假如这是我的人生,这就是我的人生,但是你可以改变你的人生)。这里的“life”是人的生存状态,比如他自己的孤独,这个是可改变的,情敌都可以变知己,还有什么不可能,任何人之间都可能产生纯真的感情,所以你可以选择不孤独。“我以前不相信,是因为我从来没见过真正改变他们人生的人”,霍普金斯这样感叹。
      林间小木屋里,霍普金斯还是发现了妻子出轨的证据。妻子给亚历克·鲍德温手表的刻字是“To Bob from Michey,for all the nights",这简直太露骨了。霍普金斯本想烧了纸单,但此时亚历克·鲍德温拿着猎枪进来了,准备装子弹。这绝对是个误会,霍普金斯想到他杀人灭口的时候到了。这么想是有逻辑上的必然,已到安全地点,没有合作必要性,又没有第三者,此时不杀更待何时。而我们看到亚历克·鲍德温拿子弹的时候在说,我要是拿了相机,绝对会发一笔大财(他是个摄影师,这景色太美了。也能发现鲍德温的人物性格在于贪财仇富并不嗜血)。
      事已至此,想到将被灭口,霍普金斯质问鲍德温表上的刻字。亚历克·鲍德温听到这话有一丝震动,知道隐瞒不了,仍继续装子弹,并装傻,心里杀机在这时慢慢显现。
      举枪时却迟迟不敢下手,一直废话掩饰紧张,并要霍普金斯转过身去,不敢面对他犀利的眼神。我想是在这时霍普金斯想起地面的陷阱,并逼迫其后退跌入陷阱中。我相信这种说法,才是霍普金斯死里逃生却不杀鲍德温的原因,并不是他本身就多么高尚,本身就具备宽恕的品质。试想没有任何曲折,给戴绿帽的男人还要杀你,你拿到枪后杀他不?你还救他不?如果你还救,你不是人,你是神!人物行为的必然结果,是因为有一个心理的必然因素。
      人生太容易孤独了,有一个能经历生死的知己是件万幸的事。 既然有了情谊,既然能摆脱孤独,为何还要因为一段不能挽回的感情去消灭它呢。救他,是必然选择。
      鲍德温由于陷阱重伤,霍普金斯救他上船,一直鼓励他活下去。鲍德温却开始忏悔,他感悟到友情的力量,他为自己的罪恶真心忏悔。临死前的话直逼人的泪点。
      “我知道原因,你从没有一个亲密的伙伴,是不是?”
      “是”
      “现在我是你的宠物计划,我是你的业余爱好”
      “随你怎么说,Bob!"
       ”要杀你的人,你却救他,you stupid son of bitch!"
      “不,你不是还没那么做嘛”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却从没做过什么像样的事,查尔斯,对不起!我为我做过的事而抱歉。“鲍德温死了。

      最后,霍普金斯回到营地,铺天盖地的记者采访,他从中间走过去,很绅士的一笑拥抱了妻子,很短暂,目光却遥远疏离。妻子似有发觉,低头却见丈夫把表还到她手上,那是她送鲍德温的,上面刻着To Bob from Michey,for all the nights。
      记者问:你的朋友呢?他们怎么死的?
      霍普金斯含泪:他们死了,为了救我的命。
      最后这句话,很多人说印象深刻,那怎么理解呢?我个人的理解是,原本失去爱情的霍普金斯就等于死人一个,他想挽救,想救爱情,却无意感悟这世间处处存在真情,看你如何选择。他们的死教会了他生,他怀念他们所以流泪。
      后面的剧情,我想霍普金斯应该去找Smith小姐了,因为他已明白妻子不爱他,他已有获得新生的能力了。

    PS:另外,了解安东尼·霍普金斯当年拍这片,掉到冰河重病住院。还有片中的红飞机就是哈里·福特森《六天七夜》中的那架,之前看过,印象还很深。片子主演本来选罗伯特·德尼罗或达斯汀·霍夫曼,最终选了安东尼·霍普金斯。
  4.       看了这部电影。本来是冲Anthony Hopkins来的。自从看了The Silence of the Lambs,就非常喜欢他。看完之后觉得这位演技一流的“医生”真的不仅仅能带给我们惊悚,还能带给我们对人性的思考。
          
      剧情不再赘述,请参见其他网友评论。只着重说说我觉得的看点:
          
      1.Anthony Hopkins,因我是他的影迷,就是冲着他来的。(其实他还演过好多大家耳熟能详的片子,如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1991),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1991),Nixon (1995),The Edge (1997),The Mask of Zorro (1998),Mission: Impossible II (2000),Hannibal (2001).Red Dragon (2002),Beowulf (2007)(voice))喜欢他的朋友不要错过了。
          
      2.北美的自然风光。说实话,我觉得北美的自然风光和我们祖国的风景还是有不同的,也许通过本片可略见一斑。在我们的土地中有太多太多的人文的文化的气息和一种优雅的美,而北美则更可以被称作是wild nature。
          
      3.一定要表扬一下在影片中出现的大熊,Bart the Bear。它的演技可和Hopkins相提并论啊。如果你在看到影片结束出字幕时,首先就会看到“感谢大熊”意思的话。虽然它是由驯兽师带领着演戏,可是在看电影的时候真的觉得它很凶恶,很残忍,很生气!(没觉得它是在表演。)
          
      4.对人生的思考。请看这两句话:
      if this is my life, and this is my life. but i can change my life.
          
      i never know anybody who did actually change their lives.
          
      看似矛盾,其实不然。过去曾听过一句话叫“信命,但不认命”,也许大概和这个思想有点点关系吧。一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并且想要改变它(有时候有意无意向好的方向,有时候有意无意向不好的方向)。可另一方面,我们终其一生也许不得不去接受很多很多的无奈和摆布,到头来落得感歎不已。能改变,又不能改变,这也许就是人类内心独白的两句台词吧。
          
      5.性本善?性本恶?我才疏学浅,无法就这个论题下一个定论。在看到 Robert举起枪来,对Charles说出了:“life is short, full of betrayal.”这句话,及这之后Charles的回应,让我更觉得影片中体现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就是In all things, generosity.(在所有事情上,我们都应当宽宏大量)。这也就是爲什么影片最后会有这样一句台词:They died... saving my life. 所以,人到底应当怎样活着,答桉不言自明。
          
      6.如果有耐心,请听听片尾的乐曲,应该是钢琴吧。(我不太懂)但是非常好听,很值得你再静静坐在那里一边听,一边回味这句话:
      Charles:Why is the rabbit unafraid?
      Styles: 'Cuz he's smarter than the pan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