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这场戏老头子演得真好,曾经举起酒瓶不可一世的Frank就要老去,你以为会永远生猛下去的人,也摆脱不了受锤的命运。
编剧引用这句诗也再适合不过了,夹杂在Frank潦倒不堪生活里偶尔冒出的吉光片羽,是整部剧底色里常存的浪漫。
以后重温十一季,再试试全部收集起来,应该还蛮好看的。
附一首屠岸译的狄兰·托马斯《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白昼告终时老人该燃烧、该狂喊;
该怒斥、怒斥那光明的逐渐消歇。
聪明人临终时虽知黑暗理不缺,
由于他们的话语没迸出闪电,
他们也没有温和地走进那良夜。
最后一浪过,善良人——喊叫说自己的事业
虽脆弱,本可以光辉地舞蹈在绿湾——
他们怒斥那光明的消歇。
狂人们——抓住并歌唱太阳的奔跃,
懂得(太迟了!)他们使太阳在中途悲叹——
他们并不温和地走进那良夜。
严肃的人们——临终时用盲目的视觉
见到瞎眼能放光如流星而欢忭——
他们也怒斥、怒斥那光明的消歇。
而你呵,父亲,在高处心怀悲切,
请用烫泪诅咒我,祝福我,我祈盼。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该怒斥、怒斥那光明的消歇。
我当然不是在芝加哥长大,只是每次看《Shameless》,我仿佛就活生生地生活在芝加哥南区最贫穷的地方,和最贫穷最伟大的Gallagher家是邻居。
有这样的邻居,真的太幸运了。他们辣么穷,总是生活在温饱线上,为了搞钱,每天都鸡飞狗跳。然而,他们每一个都是那样高贵,他们爱憎分明,活得有底气。
是的,他们就是高贵!贫穷的Gallaghers总是坦荡(不是因为得不到而嫉妒)地“f***k”富人阶级、精英阶级,他们打心眼里看不起、不愿意成为精英阶级。
F***k you!We are the Gallaghers!!!
老爹Frank:没有痛苦的人生,F***k!
酗酒、贩毒、滥交、偷盗、欺骗……Frank理直气壮地做一切坏事。当然,重要的不是有多坏,重要的是理直气壮。当然,Frank生而不养,给孩子们带来了很多伤害,值得被家人抛弃、他人唾弃,但是,即便睡在垃圾堆,他也能睡香香。
不得不承认,Frank这条是我最爱的故事线,我就没有见过Frank不开心。
医生:“你不能喝酒了,你已经换过一次肝了,你这个肝原来的主人滴酒不沾,很好的。”
Frank:“F**k!他把这个肝保管得这么好不就是给我用吗?”
医生:“你酒喝太多得了老年痴呆症。”
Frank:“F**k!”5秒钟后,Frank忘掉自己得了痴呆症(痴呆症不就是这样用的吗?),继续兴致勃勃地去策划他的偷盗大计(最终还真的因为痴呆症骗过自己,骗过别人成功偷了世界名画)。
难过不过5秒。什么事情在Frank这里都是Fuck!并且,他那乐天的基因很强大,看看,他的6个孩子都很优秀。
大姐Fiona:羁绊最深,注定离开。
父母都不靠谱,长期缺席。可以说是Fiona在负责养5个弟妹。可能正是因为这份重负,她个人的生活总是进两步退三步,像是得罪了编剧,不论多么努力,永远走不出泥潭。
大姐不得不走。客观上是这个漂亮的演员“能靠脸,非要靠才华”,自己去当编剧了,必须离开;而从剧情上看,5个弟妹真的都长大了,真的不再需要她为这个家继续牺牲了。尽管她对这个家的羁绊最深,但想通了,其实离开很好。
二哥Lip:少年天才,平凡是真。
Lip是全村的希望,从贫民区到麻省理工,顶不过半季。和女教授婚外恋、卖禁药、酗酒、撒尿在同学身上、袭警……最好只能被开除了,打回原形。看上去有点可惜了,实际他更明白自己有多喜欢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了。回归日常的天才,反而更能守住内心的光芒。
全剧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
Lip因酗酒袭警,喜欢他的导师花大价钱保释他,并送他去戒酒中心帮他戒酒,把Lip从泥潭中解救出来。后来,导师因为酗酒打架被诉,Lip作为担保人在互助会帮导师戒酒。Lip为此做了很多努力,他想报恩。然而,导师在自己的听证会当天喝醉,最终入狱。
Lip很生气,他对导师吼“Fuck!”他不明白,自己辣么辛苦辣么努力地帮助导师,导师却完全不理会,一直堕落下去。
导师说:“我没有让你帮忙呀!”。原来,导师已经酗酒成瘾,难以改变,一心想要进监狱。
是呀,世间从来就没有这样的逻辑:你努力要帮助别人,别人就有义务变得更好。
三哥Ian:撒最甜的糖。
Ian和Mickey这对CP,是我看的所有剧中最甜的一对,没有之一。
全剧最动人的一幕:
分开两季后,他们在监狱的同一间牢房四目相对,多少爱恨情仇都化在这一瞬间,融成一句“我睡上面(铺)”,这谁顶得住?!
四妹Debbie:是个好汉子!
喜欢Debbie的身材,她的手臂比某些地方的兵哥哥的腿还粗,既能拿锤子、又能穿裙子。碧池又魅力!并且,作为不到20岁的单身妈妈,她还游刃有余地继承了大姐照顾全家人的责任。
五弟Carl:暴力输出,深藏功与名。
这个从小拿着棒球棍、玩着刀、举着枪、贩着毒长大的孩子,进过少管所、当过兵,最后18岁不到就成了警察,当然是能够把警局搅得鸡飞狗跳那种。
这个孩子表面是暴力分子,内心却高贵得无以复加,他用自己的方式守护内心的正义。
Carl深藏功与名的例子:
一条穷人社区的街道上有个街灯坏了几年都没有维修,常有穷人妇女在此遇害,但是有谁关心穷人的事呢?为此,Carl设计在此绑架、解救了一个有故事的富家女子并邀请媒体报道。终于,街灯修好了。Carl看着明亮的街灯,邪魅一笑,转身离开……深藏功与名!
Carl像这样“以‘破坏’的方式守护‘正义’”的情节很多。
也许有人会问:一个街灯,至于吗?花几个钱找人装上不就行了吗?
不行!!Gallaghers没有钱,即便有钱也绝不花在别人身上,能够坑谋拐骗解决的问题干嘛花钱?
六弟Liam: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全白家庭居然有个亲血缘的黑弟弟。看上去和家里人都不一样,却获得了所有人最多的关爱。
邻居Veronica&Kevin夫妻:我就是在他们家这个酒吧,听了很多Gallagher家伟大的故事!
11年,
芝加哥贫民区永在!
Gallaghers永在!!
F**k you!!!
更多可见:微信公众号【小李飞刀读古龙】
说实话,很少有让我觉得意义重大的影视作品,看电影电视基本都是为了消磨时间或者娱乐而已,而且我很少看国内的影视。但是,这部叫做《无耻之徒》的美剧却震撼到了我,让我大开眼界,沉思良多。有人说这是一部美国人自毁形象的电视,在我看来恰恰相反,这其实是美国精神的体现,是美国人对于传统道德和价值观的颠覆,是时代变迁下真实的美国生活;有人觉得这部电视反映了美国社会底层人民的水生火热,以及各种丑陋、无耻、不伦的现象,其实我觉得这恰恰体现了美国社会的自由、包容和博爱。
这部美剧让我认识到,原来人的生存法则和生存状态可以是这样的,原来普通美国人是这样生活的,原来美国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我们有着如此巨大的差距,以至于几乎颠覆了我的三观。我可以这样说,任何一个有着传统中国文化熏陶的人在观看这部美剧的时候,都会有强烈的反差和不适感。但是,我觉得这也恰恰让这部美剧成为一块“试金石”,可以测试我们的三观,让我们知道,中国人和美国人的观念和文化距离到底有多远?
我建议很多想出国留学或者移民西方的人在去之前应当先看看这部美剧,如果你看了以后感觉内心欢喜,那么恭喜你,那里就是天堂;如果你看了以后感觉心生厌恶,那么请谨慎考虑,那里很可能就是地狱。当然如果你属于富二代什么的,去过高端生活进入上层社会的可以忽略这些。
同样,任何一个看了这部美剧以后心生抗拒,或者以居高临下姿态想批判该剧的人,那么恭喜你,你已经习惯了动物园的生活,很难再回到森林里去了;任何一个看了该剧以后心生向往的人,那么也恭喜你,你的野性还没有泯灭,请坚持你自己。当然我也替你悲哀,因为你生活在一个动物园里,这里没有自由的森林。实际上我觉得所有的年轻人,尤其是即将走上社会的年轻人都应该看看这部美剧,它会让人看到另一种不同的人生,思考另一种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部美剧其实2011年就出来了,时间跨越从2011-2020年,只是我最近才有幸看到。具体情况网上有大量的资料介绍,看过的人应该知道,这是一部描写美国芝加哥南部社区下层社会普通老百姓生活的电视剧,其中主要写了主人公弗兰克一家乱糟糟的生活以及他六个子女的成长故事。
我没有去过美国,关于美国的了解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只能通过有限的新闻或者影视剧来了解美国人的生活状况,但是,这部电视剧却可以让人了解一个真实的美国社会。很多人也许会觉得剧情有些夸张,故事有些极端,但我认为很真实。想象一下2020年在美国发生的总统竞选戏码,游行、抗议、辩论、争吵,这刺激的程度,绝对比影视剧还精彩。这些在我们国家也许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在美国社会却是稀松平常、真实发生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部美剧应该真实的刻画出了美国下层普通百姓的生活,就如同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小市民生活一般。
(类似的美剧还有比如《堕落街传奇》,是描写70-80年代美国纽约一条街道上底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也非常引人深思。)
为什么片名叫做无耻之徒呢?我先来描述一下剧中的一个小故事,你们看了就知道了。50多岁的主人公弗兰克到处酗酒吸毒,完全不管自己家里的孩子,逼得孩子们把他赶出了家。为了找个能栖身的地方,他利用邻居家夫妻不合的情况,和女主人搞在了一起。这本来也没什么,可是有一天回家药嗨多了,居然昏头昏脑的跟女主人的只有14岁的女儿搞了起来,她女儿居然还录了像发到了网上。这个事情后来被警察知道了(有视频为证),这还了得,警察说强奸未成年少女,至少二十年的刑期。我想当然的认为这下弗兰克麻烦了!然而故事的结局却完全出乎我的预料,警察在调查了当事人以后,灰溜溜的回来就把弗兰克给放了。而在弗兰克战战兢兢的回到女主人家里以后,女主人不仅没有责怪弗兰克搞了她唯一的女儿,还连声向弗兰克道歉。为什么呢?因为女主人的女儿告诉警察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她利用弗兰克酒喝多的情况下把弗兰克给搞了!!!于是弗兰克有惊无险的躲过了一劫。
我们想象一下,这样一个事件如果公开在我们这个社会中,那么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舆论上,这个人几乎都是没有活路了,甚至自己在良心上都会后悔一辈子。可是在美国这个神奇的国家,居然啥事情都没有!
这样的狗血剧情在片中很多,主人公弗兰克一个接一个无耻到没有下限的故事不断的刷新着人的三观。比如有一次他被家里最爱自己的12岁的女儿打的鼻青脸肿,还被自己的六个子女集体赶出了家门(因为他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女儿,让最爱自己的女儿失望)。结果他气得没地方发火,直接打电话举报了自己的家庭,说父母不管孩子,没有大人监护,他的六个孩子需要由政府儿童福利机构统一安排安置,活生生的想把团结一致的六个子女拆散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都会想尽办法保护他们,可弗兰克倒好,想尽办法捣乱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不断给自己的六个子女找麻烦。
这样一个“害人精”,在我们看来属于到处坑蒙拐骗、没有责任、没有爱心、没有生活目标,终日沉醉于酒色毒品,差不多沦落为流浪汉的人,那就相当于是“害虫”,在我们的社会中绝对是没有前景,人人喊打,是走投无路的。但是很奇怪,在美国这个社会却没有,他照样维持着和家人的关系,那些被他坑骗过的人虽然讨厌他,但也并不是不能接受他、原谅他,有些甚至还感谢他。而他自有一套生存法则,自得其乐,甚至活得风生水起。
初看这部电视剧,我是多么讶异于美国社会的混乱,传统道德观念的缺失,各种伦理的悖逆,尤其感觉主人公弗兰克简直不是东西,自己的子女不赡养,整天喝醉差点把自己喝死了,各种坑蒙拐骗到处害人。可是仔细一想,这部美剧恰恰让我看到了美国人的生存法则,生活逻辑和价值观念,看到了美国人的一种自由精神和其构造的社会形态的美妙之处。
首先,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剧中充斥着各种乱性、同性恋、毒品、酗酒、欺诈、暴力等等各种少儿不宜、混乱不堪、甚至无耻之极的生活场景,让我们不仅会生出这样的感叹,美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真是苦难,生存在怎样一个极端恶劣的社会环境中。然而我想说的是,大家是否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全世界各色人种全部在那里汇聚,他们来自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宗教、不同的习俗和价值观等,而能够恰当的融合他们,恰恰是需要有一个宽容民主自由的社会环境,给每一个人生存的空间和自由,充分展示人性的多样色彩,演绎他们不平凡的精彩人生,并产生出一些所谓的“无耻之徒”和“无耻家庭”;反之,当一个社会普遍都是循规蹈矩、道德规范的良民时,是否证明了他们都生活在一个死水一潭、没有活力的社会环境之中呢?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当一个社会宽容和允许存在“无耻”的人民,那是因为有一个善良的政府;而当一个社会所有的人民都很“善良”时,却必然有一个无耻的政府。
实际上我们在剧中看到,在貌似混乱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中,却自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平衡着一切。堕落者的自我救赎、暴力者的背叛、欺诈者的报应,所有人物的命运都逃不出人性的规则。而这个无耻家庭中成长的六个孩子,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并没有堕落或毁灭,反而在人性的自我完善中不断强大,成为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
其次,在该剧中,我们看到各个民族、各个肤色、各个种族和国家的人因为生活在芝加哥南部下层社会这样一个环境中,很容易就相互“爱”上了,性对他们来说似乎是一件很随便的事情。这种乱交的模式正如我以前在一篇文章中所说,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在这个环境中进行了基因的配种和优化,必然产生出各种天才和疯子。比如弗兰克的大儿子利普和黑人小儿子就是二个高智商的天才。在你们看来也许是各种乱交乱性非道德的事情,而我看到的却是一个巨大的充满活力的基因库和大熔炉,正是这种环境,为美国社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智商天才。同时,在这种环境下人们更珍视对真爱的追求、对爱的忠诚和坚守的渴望。
片中弗兰克的大儿子利普就是一个高智商的天才,他被老师器重和引荐,轻松进入名牌大学。以他的才智,完全可以做出一番事业,进入上层社会中。但是,由于他桀骜不驯的性格和屡屡触犯校规,最终被校委会开除了。从这些剧情细节中我们可以感觉到,美国社会的阶层是以规则制度这些做为分界线的,上层社会代表着国家意志,他不可能让个人破坏规则和制度。而下层社会的管理遵循了无为而治的思想,顺其自然的发展。来自下层社会野性难驯的利普无法适应上层社会的规则,最终只能被淘汰,这实际上也是个人自由与国家意志之间永恒的矛盾。
再次,在养育子女和教育观念上,美国人和我们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根本就不能接受他们的家庭观念。一言以辟之,美国人的养育子女模式更倾向于一种肉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模式,或者叫狼群模式。犹如生活在丛林社会中,从小就要培养自己孩子的独立精神和让他们自己去适应严酷环境的能力,几乎遵循了天生天养,任其自我发展的养育子女之道。
当然在我们日常看到的欧美国家影视剧中,很多都是作为中产阶级或上层社会的家庭,他们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当然也会尽力保护和照顾自己的孩子(比如很久以前有部美剧叫做《成长的烦恼》,传播了一种所谓正能量的美国中产阶级的育儿模式)。但是在这部美剧中,弗兰克生活的环境是美国的下层社会,老婆是个神经病和毒虫,他根本没有能力像中产阶级一样把自己的六个子女养大。那么,他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自己的子女从小就适应环境,学会如何在这个丛林社会中生存下去。实际上也正是因为孩子们在这样一种独立自强的环境中成长,使每个孩子都发展出了非常个性化的人生,也促使了一家人团结一致,相亲相爱,共同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生活困境。
比如他的大女儿主动承担了照顾一家人的责任,她希望靠自己的努力带领大家走出贫困的命运,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她的弟弟妹妹们却在她的带领和照顾下成功而出色的成长起来;比如他的大儿子因为其天生的高智商,被名牌大学录取,似乎成为这个家庭的希望,但是因为从小就生活在漠视规则,喜欢搞小聪明的环境中,最终止步于上层社会的制度下,最后也算寻找到一份真爱平淡的生活着;比如他的第三个儿子,更是传奇的从黑帮贩毒者升级到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简直黑白二道通吃。可以说,他的每一个子女到最后都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人生,并且坚强而优秀的生活着。在这部美剧的最后一部的一个剧集中,主人公弗兰克借一个大学生采访他的剧情中,向我们幻化出他的家族中的很多人物,占据了芝加哥各行各业、各种重要历史事件的见证人和领军人,也暗示了他们家族在这种美国式教育模式下成长的一代又一代美国人,创造了如今繁荣的美国社会。
最后,我想说说主人公弗兰克。实际上越看到后面,我越觉得弗兰克才是一个真正的天才,是美国精神的一个缩影,甚至是美国人所向往的一种人生境界。在貌似卑鄙下流、自私自利、荒唐之极的各种行为下,实际却表达了他对于个人自由的追求、遵从自我的人性以及作为底层社会的人一种生活态度。
我们的媒体总是报道说欧洲国家有很多流浪汉,的确,弗兰克就是一个准流浪汉,他几乎没有正式工作过,整日饮酒作乐,当他的子女把他赶出家门或者为了躲避祸水时就混迹到流浪汉中,甚至有时会长期跟流浪汉呆在一起。但是,我们也从剧中看到,这些流浪汉并不是生活所迫,都是一些酗酒、吸毒、逃避现实的人,或者说,他们都是不愿遵守社会规则,不喜欢循规蹈矩的人,他们喜欢独立而自由的活着,喜欢天马行空的流浪,喜欢每一天都有惊奇的机遇,这是他们人生的一种姿态和追求。
弗兰克是一个不付责任的酒鬼吗?其实不是,他一直在关注和陪伴着他的六个子女,并以他特有的方式让他们在各种挫折中成长。在适当的时机,他总是会教导这些孩子,把他们家“坑蒙拐骗”的无本生意传承下去,让他们认清现实的残酷。做为一个酒鬼,正如他对她大女儿说的,他是一个好酒鬼,他喝醉了从不会去伤害别人,他只是喜欢这种喝酒的感觉,享受这种让自己迷醉的感觉,包括他吸食各种麻醉药品,实际都是为了释放自己的身体,寻找自我解脱的一种手段。他热爱自由胜过一切,遵从人性的本能,他把每一天都过得精彩绝伦,像一艘自由飘荡的船,绝不重复昨天的路径。
弗兰克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人吗?不是,他后来突然良心发现,想去做一个普通的打工者,去单位上班。而他表现出的水平让他以最快的速度成为最佳员工,并晋升为仅次于分管领导的副经理。如果不是因为这家企业突然倒闭了,以他的能力似乎很快就能混入高层。
弗兰克没有爱心吗?不是,他爱他的妻子、爱他的子女、爱他的流浪汉伙伴,只是表达的方式未必是我们所能接受的。甚至有一次他专门去做癌症晚期患者的临终关怀者,虽然他是有私心的,为了能骗到他们的镇痛药和捞点好处,但是,实际上他帮助了一个癌症晚期的女孩实现了所有的临终遗愿,让那个女孩没有遗憾的死去。
弗兰克没有公德心吗?也不是,他在面临社区选举,面对那些想把他们所生活的社区进行改造,使更多中产阶级挤压他们生存空间的关键时刻,突然站出来振臂一呼,为一个老派的议员拉选票,并且成功击败了那些对手,为社区环境的保存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弗兰克是一个没有见识的文盲吗?更不是,他其实是一个非常有思想的大学生,从他跟老师们的对话、从他帮助同性恋者演讲、从他帮助社区推举选举人的演说等等,都可以听到他一针见血的思想和高水平的知识。
弗兰克爱钱吗?我觉得不,虽然他到处坑蒙拐骗,可是他居然可以在一晚上挥霍掉十多万美金,一点都不在乎;他爱权力吗?也不,他轻松的几乎一个人就帮别人赢得了议员选举,结果自己啥也没要;他有什么害怕的吗?我看不到,他连毒贩让他运毒的毒品都稀里糊涂的全部吸光了,差点被毒贩杀死;他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在乎,在明知喝酒已经让肝脏衰竭的情况下,在咽喉无法吞咽的情况下,他居然发明出从肛肠挤进酒精的方法,真是死了也要喝啊。
这样一个人,几乎让我生出无限的钦佩之心和羡慕之情,他深谙所生存的社会坏境、制度规则、以及人性的弱点;他尊崇人性的本能,游刃有余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无所畏惧,上下通吃,连死都不在乎,好像没有什么能够打败他。想象我们大多数人平凡庸碌的一生;想象我们的普通老百姓每天日复一日、二点一线、早九晚五或者996的为了生存而工作着,为了家人而每天努力拼搏着;想象我们内心的道德规范、生活传统,让我们每天都谨小慎微的生存着。而看看弗兰克,简直就是生活的楷模,他把每一天都过成一个传奇,一个故事;他天性乐观、从不绝望;他向死而生,随心所欲。这样一个所谓的“美国流浪汉”,难道不让我们汗颜吗?
假如把他所生活的环境比喻为一片丛林的话,弗兰克就是这片丛林里的一只狐狸,不论是财狼虎豹还是蛇虫鼠蚁,他都能轻松的驾驭他们,他简直就是这片丛林的王者,是美国社会的无冕之王。
11季,122集,整整10年青春,陪伴我度过无数夜晚,看着剧里每个人的成长和蜕变,Gallagher俨然成为一种荒诞却坚定的复杂精神,这种精神支撑了他们失序崩坏的世界,也默默地影响了每个挣扎在支离破碎生活中的我们,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他们一家会惹出什么麻烦,但又无比期待看他们如何一次次走出麻烦。
Frank虽然混蛋至极但总在最脆弱的时刻流露温情;Fiona每次被渣男伤害后依然对爱情义无反顾;Lip在拥有孩子后决定戒掉酗酒恶习担起家庭责任;Ian & Mickey面对重重压力迈出勇敢出柜的一步;Debbie年少当妈却总是充满干劲去抗争;Carl面对种种社会不公心中总有正义之气;Liam在frank众叛亲离时一直挂念到最后。
Shameless就是这样一面镜子,我们从这面镜子,一定也能看到自己,而且是那种最黑暗角落里的一丝记忆,它们能让我们在做决定的时候三思、慎行。
Farewell,Gallag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