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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八号提案 The Case Against 8(2014)

简介:

    电影讲述08年美国大选期间,美国加州通过了一项极具争议的8号提案,8号提案将婚姻权界定为仅限于一男一女的婚姻,使加州同志群体丧失了4个月前刚刚获得的合法婚姻权。随后为了争取婚姻平等,两对最普通的加州同性伴侣与8号提案的支持者就8号提案是否违宪开始了一场法庭上的长期战役。影片用5年的时间拍摄,对于美国的司法体系制度和上诉最高法院这神秘的历程做了前所未有的深刻披露。

演员:



影评:

  1. 曾经在美国一个900多人的小镇上生活过。在我的记忆中,学校里稍微popular一点的男生女生似乎都会交换着配对方式当情侣。约会是他们不变的话题,而说笑中,“gay"这个词也总是频繁的出现。很多时候,用这个词甚至不是在指LGBT,只是”傻逼“的代词,比如”你这个人真gay!”。在这样的环境,当时没谈恋爱的我甚至曾被质问过是不是gay。当时的我只一心在想自己恋爱的自由度,根本没想到万一自己真是个拉拉,面对这种质问的语气该是如何反应。

    转眼几年过去,我们大学4年本科毕业一年,那些组合又重组合的情侣很多都已经结婚了。和在高中时期一样,每个人的social media page 头像和相册里最多的永远是和男女朋友的合照。即使每一张合照的姿势都一模一样,还是布满了整个页面。结婚之余,我的同学们有些已经有了孩子,有些打着闲工,还有很多当时的优等生就都当上了护士。整个年纪里最优秀的一两位即在本周或周边开始读医。

    唯独有一位女生,虽一直属于Popular群内人,却从来没有过和男友的照片,也没听说过她和男友的故事。今年看她的FB,惊奇地发现她居然去别州读了化学phd。在这样的学校和成长环境里出了一个化学phd,是多少届都不会发生一次的事情。我一直猜测她是一位同性恋者。和别人都不一样。

    但事实上,一直到我今天看完The case against 8里面的couple,才第一次对同性的婚姻有了真正的了解。正好是今天,我在instrgram上发现了这个女生的账号。满满是她和女朋友的甜蜜对话,还有一张庆祝all 50 states 合法的图片。尽管她的脸书用的是同样的头像,可犹豫没有任何配文,我一直以为只是张好闺蜜照片。

    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感慨。我觉得自己无法想象这个一个生长在这样环境里的女同性恋的星路旅程。我觉得我无法想象那些说不出的苦涩。回想回当年她和一群女生谈笑的样子,我无法想象在人群里没有自己声音该是钟怎么样的感觉。我蛮佩服她的出轨。

    我曾和很多人一样反对过同性恋婚姻,和很多人一样在除了同性恋婚姻上的很多别的事情上,不仅无知,还不愿去知。现在的我不想呼吁别人多去了解,只是特有感慨:"Battles are won because you fight them." 就算民意只有30%又怎样?只有去fight,才会得到。
  2. 这是我一直想好好说说,好好理一理思路的话题,这部纪录片也让我了解了更多的细节,可以来讨论讨论了。首先说明,这是开放性的讨论,我有一些疑惑和问题,下面一些话题并不涉及对错,甚至道义啊正义啊什么的,所以如果有不同的想法请不要上纲上线。我不是社会学专业,个人的理解纯粹出于有限的知识面,肯定不是全面的,在任何节点上有纰漏请大家指正并讨论。 先表明个人立场,八号提案违宪案以及最近美国最高院的裁决绝对是民权在某个方面的胜利,从某个角度来说是社会和思想的进步,我完全支持结婚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这个议题,另一方面,我依然觉得无论是处在什么立场,什么社区,争取的都应该是更广泛意义的民权,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但是不是必须在婚姻这个问题上面转来转去值得探讨。 这里先区别我个人理解的概念,婚姻和婚姻制度在我看来需要分开定义。婚姻更多是一个文化宗教和传统意义上的概念,我相信不同文化宗教背景和传统下对婚姻的理解会有一些区别。婚姻可以是爱情的升华,可以是家庭的开始,可以是联姻的方式,可以是生活的契约,是人类繁衍的基础。婚姻制度是人类发展到现在在普遍意义上确定的以父权社会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基本单位的组成形式,就是说我们默认社会基本单位是家庭,而家庭是以婚姻为前提的。在这里我觉得婚姻本身是每个人的个人选择,也完全支持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但是我对婚姻制度表示质疑,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不是非要用婚姻来构成表示质疑。 八号提案的伪宪庭审里,反对八号提案的人士所提出的观点是,婚姻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同性恋结婚也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必经过程,让这种人与人的关系稳定化对社会是有利无害的,对在同性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更是没有任何不好的影响。我的问题是如果婚姻的意义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只要婚姻关系中的各方是处在稳定关系中,家庭理论上和谐美满,孩子也幸福成长,这就是应该被支持的婚姻关系,那如果有人要求三人婚姻呢,又如何看待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如果同性恋结婚权利是基本权利,这些更小少数人群的基本权利又如何定义。有人要说了,这些关系不稳定,对社会有害。两个人的关系是稳定的,三个人就一定不稳定了吗,四个人呢,五个人呢?界限在哪里?我们在高调宣称爱的胜利的时候,如何能妄断这些更少数人群就一定没有爱了呢,就一定不稳定了呢?这其实跟支持八号提案的人意见有点相似的,他们认为婚姻就是一男一女,他们认为那是最稳定的关系。那我们在强调婚姻可以适用男男,女女的同时,有人想过婚姻可以适用三人吗或其他更加“匪夷所思”的少数关系吗?他们应该有结婚这个基本权利吗?说到这里,婚姻到底是什么呢?是不是可以回过头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呢。 再议婚姻制度,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关系其实更多得是在为父权社会的婚姻制度服务。同性婚姻关系是对父权社会的一种冲击,其实冲击这种婚姻制度的还有很多。父权社会的婚姻制度应该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毕经过程,但是现代社会我们还必须以这种制度为家庭或者社会的基本单位吗?比如单身,比如同居,比如所谓的开放式婚姻关系,甚至比如上面提到的三人或更少数一点的关系形式。同样是公民,这些婚姻关系外的存在在公民权利义务层面有没有受到歧视呢?为什么某些权利义务必须是已婚人士才可以享有呢?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那有没有不结婚的权利呢,对婚姻没有向往的人群就不可以享受那部分公民权利了吗?他们就永远游离在社会基本单位外,永远算不上家庭了吗。 来说说更加现实或者说我身处的社会~~~天朝的情况吧。上面说的多数是理论上的,每个文化宗教和法律制度下的情况都有很大的区别,我没有办法一一揣测。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经历了灿烂的文明,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得继承了一些传统(大家都懂的哦)。那婚姻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是学法律的,就我个人的文化背景和专业背景让我觉得婚姻是国家赋予的法律上的一种地位,就现实意义来说,是生活的伴侣,更是两个家族的联姻。我们有一句大家都懂的话,婚姻绝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家人的事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婚姻以门当户对为前提,以房子车子为条件,以一场哗众取宠的“婚礼”为开始,以父母长辈家族的面子为己任,以能收回多少红包为算计,甚至以生一个孩子为最终目的。我这里绝对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是这的确是我们身处的现实。这样的婚姻定义和现实让我从来没有向往过婚姻本身,我要的只是法律赋予合法夫妻的地位和权利,这其实就是对婚姻制度的妥协,或者说我被婚姻制度绑架了。天朝对非婚人事的歧视太多了,有多少人是被逼着结婚的?为什么单身生孩子要罚款,我也只生一个不行吗,跟计划生育政策到底有多大的冲突?公积金只有夫妻关系才能一起用,如果两个同居关系的人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一起买房子,为什么就不能在各自产权下用自己的公积金呢?上海的房产限购令里有一条,非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不能买普通住宅,虽然这是非常时期的一条政策,但大家看看,这就是得对非婚人士赤裸裸的歧视和胁迫。如果我们的文化要求我们必须接受如上所述婚姻附带的那些有的没的,那我真的不愿意结婚,说得直白一点,自己找罪受啊,但是不结婚又意味着在很多方面的实际问题上被歧视和限制,这是作为公民应该得到的待遇吗? 综上所述来了,无论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对婚姻的定义是什么,我支持结婚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甚至支持更少数人群要求结婚的权利。这样支持的前提也是,每个人也有“不结婚”的权利,不结婚的选择同样不该受到歧视,民权运动就一定要从结婚开始吗?我们在结婚这个问题上这样大费周章,那非婚人事的基本权利又如何保证呢,更少数人群的结婚要求如何考虑,算不算伪宪呢?

  3.        HBO的又一良心之作,看完这部纪录片只想大喊love wins。
           建议观看此片前,先去看一下另一部舞台剧八号提案。2008年一项反同性婚姻权的提案“8号提案”在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仅仅4个月后通过,该提案将婚姻权界定为仅限于一男一女的婚姻,使加州同志群体丧失了本已获得的合法婚姻权。
           美国这个所谓的人权大国,完全无视同性恋这个群体的人权,硬生生的夺去了他们本应该合法享有的婚姻权,使他们成为了这个国家的二等公民。这个提案的通过仿佛将美国文明拉回了19世纪。这样的歧视,就如同当年的种族歧视,毫无缘由。
           在这样的压迫之下,必然就有反抗。美国平权基金会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应该提出上诉,于是就有了轰动一时的Perry诉施瓦辛格案件。这个案件由一个强大的律师团,和两对同性恋情侣组成,这两对情侣本来都是要准备结婚的,都是因为第八号法案,他们的婚姻成为了不合法的产物。于是他们决定起来对抗这个不公平的法案。
           在庭审时,被告始终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性恋婚姻合法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危害,甚至在我方律师的逼问下,开始支支吾吾,没有底气的回答:I don't know.这就是没有依据完全靠着歧视以及所谓的宗教信仰来打压同性恋者,最终都会被科学依据打趴下。
           传闻此次的的八号提案,就是一些极端的摩门教徒提出的,他们认为上帝说同性恋是有罪的。但是上帝同样也说过,众生界平等啊。那么为何为异性恋者能拥有的合法婚姻权,同样是人的同性恋者无法享有呢?
           最后,love wins!那两对couple都在自己的家乡,在所有人的祝福下完成了婚礼,这是全片最感人的地方。第八号提案在2014年正式被宣布无效,而在一年后有更大的惊喜等着他们。
           在纪录片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同性恋婚姻在加州合法,但是还是有很多的恐同者,他们思维观念根深蒂固,很难改变。他们大多是受宗教信仰的影响,认为同性恋者是有罪的,是肮脏的。虽然美国的法律给了听性恋婚姻一张通行证,但是由法律来终结歧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歧视只有从歧视者自身改变才有用,就像美国的种族歧视,这么多年了,种族歧视问题依然存在,甚至还时不时的爆发一次。
           所以,这条路还有很长,也很难走,一路的障碍,一路的曲折,但是我们绝对不能被这些打倒,那些不能杀死我们的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强大。那些为平权运动征战沙场的战士们,都是我们值得敬佩的人,无论是女权运动,LGBT平权运动。我相信LGBT的平权一定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步步走向成功,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全世界都插满了彩虹旗,天天都是骄傲日。
  4. 以加州的8号提案为契机,记录了在法律层面上支持同性婚姻者的努力历程,而实际上自从美国诉温莎一案之后,支持反对同性婚姻的《捍卫婚姻法案》第三章已被判决为违背了第五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而被认为是违宪,同性婚姻已经在美国各州逐渐被接纳,多位法官也已经给出了合理的法理解释,这表面上看似顺风顺水的提案,背后实际上经历很长的抗争之路,在反对8号提案之处,包括同性团体也并不看好以及反对,而众多传统反对意见也成为心理及精神上的重大负担。从这点,影片没有很好的把握,包括来自外部及内部的压力,反对的意见及伦理、法理的辩论,包括其他法律人士或同性人士的看法及意见,背后可能设计到的政治及道德因素,影片都是选择性地忽略了,所以整篇看上去就是一部一帆风顺理所当然的过于主观的纪录片,缺乏令人信服的依据而充斥过多的煽情成分,虽然讨好了观众,却违背了纪录本身最起码的客观。